如何理解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
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的同时~如下三方面的配套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也要加强:
一是“条”与“块”之间要有一个明确的责任划分~“属地管理”属于“块”的范畴~那么主管部门、行业部门应承担什么责任,是否可以这样划分:主管部门、行业部门承担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责任”~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督责任”。 二是要对不同的企业进行分级分类。即什么样的企业、什么样的工程、什么样的设施“属地”到哪一级~不要除总部,总公司,一幢办公大楼以外的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统统往下“属地”~结果哪一级都是“二传手”~反而造成责任不明。 三是要把相应的监管手段适当下放。比如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监督、承包承租单位的资质审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等情况督查考核等等的权限和手段可以下放给当地有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使责任和手段基本配套。只有这样~才能上下一致、左右协调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科学的责任体系~真正发挥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应有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