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中不得抵扣进项税账务处理
20<#004699'>16年第 4期
?孙金文
增值税中不得抵扣进项税账务处理
摘 要: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均可以抵减本期的销项税额。但是并不是所有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都可以抵减销项税额。 本文主要介绍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相关额账务处理。
关键词:增值税;进项税额
文章编号:<#004699'>1004-7026(20<#004699'>16)04-0076-0<#004699'>1
中国图书分类号:F8<#004699'>10.42 文献标志码:A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 廊坊 065200)
本文 DOI:<#004699'>10.<#004699'>16675/j.cnki.cn<#004699'>14-<#004699'>1065/f.2
0<#004699'>16.04.056
<#004699'>1 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是用当期销项税额扣减
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销售商品或 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照适用的增值税税 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 物或接受应税服务,按规定支付或负担、并准予从当 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 税法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相关规定
企业符合税法规定进项税额均可以抵减本期销 项税额。但是并不是所有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都可以 抵减,也存在按税法规定不予抵扣的情况。
当期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从销货方或提供劳务一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是企业进口货物时,从海关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是企 业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无法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时,按税法规定可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农产 品买价,以 <#004699'>13%扣除率计算相应的进项税额。
在增值税的核算和管理中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包 括:(<#004699'>1)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及未申办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未按规定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发生非正常损失的 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劳务或者服务。(4)库存在产品或产 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情况下,生产时所耗用的购进 货物。(5)简易方法征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 税应税项目、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劳务 或服务。
3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账务处理 3.<#004699'>1 账户设置
一般纳税人为了核算增值税、应缴、抵扣、缴纳、 退税及转出等情况一,在会计核算设置账户主要是在 “应交税费” 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和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共 9个 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3.2 会计处理
3.2.<#004699'>1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以后被用 于税法规定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个人消费
或集体福利时, 其购进时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如
果事先并未确定购进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是否将 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并且相应的进项税额已经在 当期的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在以后会计期间内该购 进货物没有用于生产,则无法形成产品,不能实现销 售,在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做转出处理。
例:某制造型企业 20日购入某种原材料,收到销 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材料价款 <#004699'>105
<#004699'>17.85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 万元,增值税额为
已付(假设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当期 已确认进项数额,并抵扣当期的销项税。后企业将该 批材料的一半用于本企业厂房建设。 则会计核算如 下:
(<#004699'>1)购进时:
借:原材料 <#004699'>1 0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04699'>178 500
贷:银行存款 <#004699'>1 228 500 (2)建造厂房领用时:
借:在建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厂房 58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 000 原材料 500 000
3.2.2 按税法规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 关的应税劳务(运输劳务、加工、修理修配等)、发生非 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与产成品,其生产时所耗用的购进 货物或应税劳务,相应的进项税额也均不得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当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对相应已抵扣进 项税作转出处理。
3:某企业仓库发生火灾毁损产成品账面价值 例
为 3.5万元,当期总的产成品成本为 50万元。其生产 所耗用外购材料等价值为 40万元, 外购货物均适用 <#004699'>17%增值税税率。
首先计算损失的产成品耗用原材料购进额:3.5* (40/50)=2.8万元
计算应转出进项税额=2.8*<#004699'>17%=0.476万(元) 转出已抵扣进项税账务处理: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976
贷:库存商品 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476
信合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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