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助教工作职责62
助教工作职责
1. 在学院安排好助教(习题课、改作业本、上机)工作后,应主动与主讲教员联系,了解所任课程的基本情况和助教工作的具体要求。联系时间一般在任课前一学期期末,开学前一周务必找主讲教员联系。
2. 根据主讲教员的安排,准备好习题课题目和作业题,定期(每周)与主讲教员及其他共同任课的助教讨论确定习题课及作业,习题课的重点、难点及教法等有关问题;向主讲教员汇报学生在习题课和课外作业中出现的值得注意的共同问题,提请主讲教员及时解决。
3. 习题课前要认真备课,写好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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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习题课时要注意启发思路,进行分析和总结,提高习题课的教学质量。
4. 根据主讲老师的安排,每周或隔周收作业本,认真批改全体学生的作业,要审核解题的全过程,决不能只对答数。对作业中关键性的错误要做出标记,并要求学生在作业上进行改正。要登记作业成绩,成绩可按A、B、C或5级分制决定,并于期末考试前,将作业成绩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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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主讲老师,计入学生的学期总成绩。
5. 除完成上习题课、批改作业和上机任务外,应根据主讲教员的要求和安排,参加听大课,答疑,辅导,监考,阅卷等其他教学活动,协助主讲教员搞好教学全过程。
6. 务必按时上课,不能迟到和早退,及时收发作业。
7. 完成助教工作的情况,将作为学院决定是否继续担任助教的重要依据。
数学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0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