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fication on compiling small hydropower for fuel
ICS XX. XXX. XX
X XX SL 备案号:XXXX—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T XX-2008 -------------------------------------------
小水电代燃料规划编制规程
Specification on compiling small hydropower for fuel
(征求意见稿)
2009-XX-XX发布 2009-XX-XX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
前言 本规程共分9章61条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基本准则和基本规定。
——基本资料。
——代燃料项目区规划。
——代燃料电站规划。
——代燃料电价测算。
——环境影响分析。
——经济分析。
——项目管理。
本规程为全文推荐。
本规程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规程主持机构: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本规程主编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
本规程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金正鉴 易家庆 周 双 汪富贵 张从银 吴 瑕 张祖莲 关洪林 王
甲 戴群莉 刘振林
杨丽萍 陈昌沛 张笑虹 曲 鹏 杜楫林
本规程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
本规程体例格式审查人: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资料 „„„„„„„„„„„„„„„„„„„4 4 代燃料项目区规划„„„„„„„„„„„„„„„„6 5 代燃料电站规划 „„„„„„„„„„„„„„„„8 6 环境影响分析„„„„„„„„„„„„„„„„„9 7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10 8 代燃料电价测算„„„„„„„„„„„„„„„„„12 8 效益分析„„„„„„„„„„„„„„„„„„„15 10 项目管理„„„„„„„„„„„„„„„„„„„16 附录A 小水电代燃料电价测算主要参数„„„„„17 附录B 小水电代燃料电价计算表格„„„„„„„„18 附录C 小水电代燃料效益分析主要参数„„„„„„21 标准用词说明 „„„„„„„„„„„„„„„23 条文说明 „„„„„„„„„„„„„„„„„24
1 总则
1.0.1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为了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小水电代燃料规划的编制,明确规划编制的原则、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保证规划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县级小水电代燃料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其他小水电代燃料规划可参照执行。 1.0.3 小水电代燃料规划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协调,借鉴各地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试点和扩大试点的建设管理经验,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
1.0.4 规划范围应为县域内有退耕还林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等生态建设保护任务和有可开发小水电资源。
1.0.5 规划水平年应与国民经济规划及长远规划相适应,
一般为5,10年,不宜超过10年。基准年可取规划编制年份的上一年。
1.0.6 编制小水电代燃料规划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
2.0.1 小水电代燃料
开发小水电,以电力能源替代农村居民生活燃料,减少木柴、煤炭、秸秆等消耗,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生产条件。
2.0.2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区
项目区指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范围和森林植被保护范围,受益区内80,以上的居民大部分时间实现以小水电代燃料。
2.0.3 小水电代燃料电站
小水电代燃料电站指为项目区提供代燃料电力电量的电站。
2.0.4 小水电代燃料电价
小水电代燃料电价特指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中所采用的电价。在拟定小水电代燃料电价时,一是要考虑当地代燃料户的承受能力,这是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只有在农户的承受能力和国家财力之间确定一个合理的代燃料电价,才能保证小水电代燃料在农村大面积实施;二是要综合考虑小水电在中央财政投资和地方配套投资外的银行贷款偿还本息、设备折旧、管理费用、人员工资劳保福利、水费(含水资源费)、材料及检修费用、增值税(含附加)、所得税、综合网损率等成本因素,使电站本身能够生存和发展。
2
3 基本资料
3.0.1 规划区自然地理方面的基本资料。一般应包括地形地貌特征,水文气象特征,地质概况等。
3.0.2 规划区社会经济方面的基本资料。一般应包括人口、户数、人口自然增长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村人均年纯收入等。
3.0.3 规划区内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等生态建设情况,森林覆盖率等。
3.0.4 规划区农村水能资源、其它能源以及农村用能的基本资料。一般应包括规划区河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技术可开发量、分布及开发情况,煤炭、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沼气发展等其它能源情况。以及农村居民用于生活燃料的木柴、煤炭、秸秆、电力等能源构成情况等。 3.0.5 规划区内小水电开发的基本资料。一般应包括规划区已建、在建及拟建水电站的分布情况、处数、装机台数、装机容量、保证出力、设计发电量等。
3.0.6 规划区电网基本资料。一般应包括电网覆盖情况、通电率及供销电价,农村电网改造情况,联网并网情况,电网管理情况等。
3.0.7 附图
1 规划区内退耕还林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林保护区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分布示意图;
2 规划区已建、在建及拟建水电站分布示意图;
3 规划区10kV及以上电网地理接线图。
3
4 代燃料项目区规划
4.0.1 项目区选择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位于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范围和森林植被保护范围。
2 农村居民生活燃料以烧柴、烧煤等为主。
3 电网基本具备代燃料供电条件。
4 当地政府重视,群众有代燃料需求。
5 农村居民具备代燃料电价承受能力。
4.0.2 代燃料人口与户数确定。
1 基准年的常住人口与户数以行政村为单元统计。
2 规划水平年代燃料人口与户数,根据基准年常住人口与户数,考虑人口综合增长率来确定。
2规划水平年的代燃料户数相适应,户均保护面积一般不低于0.80hm(折4.0.3 保护面积应与
合12亩)。
4.0.4 代燃料电力电量需求测算。
1 代燃料电力包括代燃料户电炊、取暖负荷。根据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习惯,配置满足代燃料户电炊、取暖需要的基本代燃料设备。代燃料电力需求宜根据项目区的典型调查及发展水平,分类取用不同代燃料设备容量、综合需用系数、同时率等确定。
2 代燃料电量包括代燃料户电炊、取暖的用电量,代燃料电量需求宜根据项目区的典型调查及发展水平,分类取用不同代燃料设备容量和使用时间等确定。
4.0.5 代燃料供电电网的规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项目区供电电网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2 根据代燃料供电特性,提出改造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3 说明代燃料供电方式。
4.0.6 在确保用电安全的要求下,代燃料户厨房改造应满足使用电炊具的需要。 4.0.7 要因地制宜的提出多能互补方案,确保代燃料户生活用能需要。
4.0.8 项目区的规划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协调。
4
5 代燃料电站规划
5.0.1 代燃料电站包括新建电站和更新改造电站,应优先选择能就近供电、有调节能力、经济效益指标较好,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较小的电站。
5.0.2 代燃料电站装机容量的确定
代燃料电站装机容量的确定一是要满足代燃料电力电量需求,二是要满足户均保护森林植被面积和户均装机的要求。
5.0.3 代燃料电站技术要求如下:
1 代燃料电站单站装机台数不应少于2台,保证出力不低于装机容量的25%。
2 代燃料电站应采用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技术。
5.0.4 代燃料电站一般应与当地电网联网运行。特殊地区可考虑独立电网运行,但要进行初步的电力电量平衡分析。
5
6 环境影响分析
6.0.1 说明规划区的环境状况,并对环境质量作出分析评价。
6.0.2 环境有利影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解决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问题后,巩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生态保护成果。
2 替代化石能源和薪柴,优化农村能源消耗结构,有效减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排放。
3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
4 其他有利影响。
6.0.3 环境不利影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对水环境、水生态及水生物的影响。
2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过程中局部地区生态破坏。
3 其他不利影响。
6.0.4 针对项目实施中对环境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6.0.5 估算环境保护投资。
6
7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7.1 投资估算
7.1.1 估算依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编制采用的有关规程、规范和规定。
2 说明编制采用的定额和费用标准。
3 说明编制的价格水平。
4 代燃料电站的前期工作成果。
5 其他有关规定。
7.1.2 代燃料电站投资估算。
1 代燃料电站投资主要指电站本身及其接入系统的投资。
2 对没有完成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的代燃料电站,可按有关编制规定及定额执行。
3 对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已经审批的代燃料电站,以其工程投资估(概)算为准,按基准年物价水平进行调整。
7.1.3 项目区改造投资,主要包括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和配电设施增容改造、代燃料户电量计量仪表、进户线改造和贫困户代燃料电炊具购置补助费等。其投资估算可参照代燃料试点项目按户均单位投资指标进行估算。
7.2 资金筹措
7.2.1 说明总投资的筹措方式。总投资的资金筹措渠道主要包括中央投资、省级配套资金、地方自筹、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投资。
7.2.2 说明资本金的筹措方式。资本金包括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7
8 代燃料电价测算
8.1 电价测算依据和原则
8.1.1 主要测算依据:
1 《可再生能源法》。
2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3 《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
4 现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5 国务院国发[2002]5号文件。
6 其他。
8.1.2 基本原则:
1 符合国家现行财税政策和有关规定。
2 保本微利,依法计入税金。
3 既有代燃料装机又有常规装机的电站,投资、年运行费及效益只考虑代燃料装机部分。
8.2 代燃料上网电价测算
8.2.1 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1 总投资=代燃料电站投资+项目区改造投资。
2 总成本费用包括发电成本及供电过网费。发电成本包括折旧费、修理费、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金、水资源费、利息支出及其他费用等。
3 税金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及销售税金附加。
8.2.2 财务收入计算方法:
财务收入=代燃料电量×代燃料上网电价+代燃料余电上网电量×余电上网电价-代燃料下网电量×下网电价
8.2.3 电价测算参数
1 银行贷款利率宜采用基准年5年以上贷款利率,还贷期限一般为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
2 资本金的分红比例一般不宜超过3,。
3 其他计算参数取值可参照附录A。
8.2.4 根据上网电价测算原则、电价测算参数、银行还贷要求及供电企业利润要求等进行代燃
8
料上网电价的测算。按附录B编制发电总成本费用估算表、利润与利润分配表、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8.3 代燃料供电过网费测算
供电过网费包括供电成本及合理供电利润。供电成本包括代收基金、过网综合损失、供电管理及维护费、供电税金等。按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测算。
8.4 代燃料到户电价测算
8.4.1 对发、供电统一的地区,代燃料上网电价即为到户电价。
8.4.2 对发、供电分属不同的企业,借网供电的电站,代燃料电价成本计算中计入过网费。到户电价为代燃料上网电价和代燃料供电过网费两者之和。
8.5 代燃料户电价承受能力分析
8.5.1 按基准年农民燃料费支出占人均年纯收入的比例分析。
8.5.2 水平年代燃料电费支出占户均年纯收入的比例分析。在承受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条件下,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
9
9 效益分析
9.0.1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效益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0.2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生态效益,主要包括减少木材消耗量,保护森林植被面积,减少和吸收二氧化碳,产生氧气等。要求定量计算减少木材消耗量、保护森林植被面积、减少和吸收二氧化碳量以及产生氧气量等指标。指标的计算可参照附录C。
9.0.3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社会效益,可以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变农民思想观念,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
9.0.4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经济效益,主要包括增加国家或地方税收、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等。
9.0.5 分析方法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9.0.6 根据对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定量计算以及定性描述,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10
10 项目管理
10.0.1 提出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采取的管理体制,应明晰代燃料电站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建立三权分设的管理体制。
10.0.2 提出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10.0.3 明确项目法人组建办法。
10.0.4 按照投、建、管、用分离的原则,小水电代燃料采用“国家补助、企业运作、农民参与、协会监督”的运行机制。
10.0.5 说明代燃料用户协会组建方式及其职责。
10.0.6 提出前期工作、施工过程及验收管理等建设管理办法。
10.0.7 提出代燃料电站运营管理方法。包括建立经营目标责任制、制定电站的各项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规程、明确设备和技术管理责任、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制定发电中断等各种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流量保证措施等。
11
附录A 小水电代燃料电价测算主要参数 序号 项 目 单位 参数 备 注 一 总成本 (一) 发电成本 1 建设期 年 2 单位千瓦投资 元
3 单位千瓦时投资 元
参照现行《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4 生产运行期 年 (SL16-95) 5 管理人员编制定额 人/MW 1,3
6 职工工资 元/人.年 分区取值计算 7 福利费及其他 % 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分区取值计算。
参照现行《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8 折旧年限 年 (SL16-95) 9 修理费 % 1 按固定资产原值计提 10 材料费 元/kW 5
11 其他费用 分区取值计算 12 发电水资源费 元/kW.h 按省级政府文件规定确定 13 摊销费 元 分区取值计算,按摊销费用和摊销年限计算。 (二) 供电过网费
1 供电成本
1) 代收基金 元/kW.h
2) 过网综合损失 元/kW.h 一般按上网电价的10,计 3) 供电管理及维护费 元/kW.h
4) 供电税金 % 占供电过网费的比例 2 供电利润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二 税金及其他
1 增值税及销售税金附加 % 6.48 以营业收入的比例计提
以利润总额的比例计提,视各地的优惠政策是否减2 企业所得税 % 25 免
3 法定盈余公积金 % 10 以净利润计提
12
附录B 小水电代燃料电价计算表格
表B-1 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建设期 运行期 序号 项 目 合计 1 2 3 „ 1 成本小计 1.1 折旧费 1.2 修理费 1.3 工资及福利费等 1.4 材料费 1.5 水资源费 1.6 计入成本的利息支出 1.7 其他费用 2 供电过网费 3 总成本费用
其中:经营成本
13
人民币单位:万元 表B-2 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建设期 运行期 序号 项 目 合计 1 2 3 „
代燃料供电量(万KW?h) 电量 代燃料余电上网电量(万KW?h)
代燃料下网电量(万KW?h)
代燃料到户电价(元/KW?h) 电价 代燃料余电上网电价(元/KW?h)
代燃料下网电价(元/KW?h) 1 营业收入 2 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 3 总成本费用 4 补贴收入 5 利润总额(1,2,3+4) 6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7 应纳税所得额(5,6) 8 所得税 9 净利润(5,8) 10 期初未分配利润 11 可供分配利润(9+10) 12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 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11-12) 1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5 各投资者利润分配:
××方
××方 16 未分配利润(13-14-15)
14
人民币单位:万元 表B-3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建设期 运行期 序 号 项 目 合 计
1 2 3 „ 1 借款还本付息 1.1 年初借款本息累计 1.1.1 本金 1.1.2 建设期利息 1.2 本年借款 1.3 本年应计利息 1.4 本年还本付息 1.5 年末借款余额 2 偿还借款的资金来源 2.1 还贷利润 2.2 还贷折旧 2.3 还贷摊销 2.4 计入成本的利息支出 2.5 其他资金
15
附录C 小水电代燃料效益分析主要参数
项目名称 单位 参数(或数量) 备 注 1 代燃料户数 万户 (1) 根据规划水平年数据填入(1) 2 年发电量 万kW.h (2)
3 厂用电 万kW.h (3)
4 代燃料总用电量 万kW.h (4) 根据规划水平年数据填入(4) 5 余电上网电量 万kW.h (5),(2),(3),(4)
6 减少木材消耗量
6-1 万kg/年 (6,1),(1)×5000 据典型调查和试点经验,一般4口之家的农户年烧
柴量平均5000kg
36-2 万m/年 (6,2),(6,1)/700 按700kg折合1立方米计
27 保护森林植被面积 hm 采用4.0.3的统计成果,一般不应满足国务院西部
开发办和国家林业局提出的户均保护森林植被面
2积不小于0.80hm(12亩)
续
项目名称 单位 参数(或数量) 备 注
28 退耕还林面积 hm 在无资料地区或分类面积情况不明时可按2.5的
折算系数计算(8),(7)/2.5 9 减少和吸收二氧化碳 万吨/年 9,(9-1)+(9-2)+(9-3)
9-1 减少烧柴的减排效益 万吨/年 (9-1),0.01×(6-1)×按我国统一的标煤热值进行折算,每吨木柴折合标
0.43×2.5 煤0.43吨。根据国家科技部2007年8月公布的《全
民节能减排手册》,燃烧1吨标煤向大气排放2.5
吨二氧化碳
9-2 保护森林的吸收效益 万吨/年 (9-2),(6-2)×1.83 按林业局2007年7月公布的资料,森林每1立方
米蓄积量吸收固化二氧化碳1.83吨 9-3 余电上网的减排效益 万吨/年 (9-3),(5)×P×2.5按单位煤耗P(单位:g/kW.h),燃烧1吨标煤向
,7×10 大气排放2.5吨二氧化碳计 10 供给氧气 万吨/年 (10),(7)×0.075×365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资料,每公顷森林每天可产
生氧气750kg
注:附录C中的参数应根据国家林业、环保部门发布的数据实时更新
16
标准用词说明
执行本标准时,标准用词应遵守下表规定。
本规范用词 在特殊情况下的等效表述 要求严格程度
应 有必要、要求、要、只有„„才允许
要求 不应 不允许、不许可、不要
宜 推荐、建议
推荐 不宜 不推荐、不建议
可 允许、许可、准许
允许 不必 不需要、不要求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小水电代燃料规划编制规程
SL/T XX-2008
条 文 说 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目 次
1 总则 „„„„„„„„„„„„„„„„„„25 3 基本资料„„„„„„„„„„„„„„„„27 4 代燃料项目区规划„„„„„„„„„„„„„28 5 代燃料电站规划 „„„„„„„„„„„„„33 6 环境影响分析„„„„„„„„„„„„„„„35 7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39 8 代燃料电价测算„„„„„„„„„„„„„„41 9 效益分析„„„„„„„„„„„„„„„„„43 10 项目管理„„„„„„„„„„„„„„„„„„44
24
1 总则
1.0.1 本条是说明制定《小水电代燃料规划编制规程》的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作出了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英明决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农村水电和小水电代燃料方针、政策,开展了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和扩大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农村能源发展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编制小水电代燃料县域规划,就成为开展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的重要基础。 1.0.2 本条是对本规程适用范围的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县级规划,县级以下及县级以上规划可参照执行。
1.0.3 本条是对规划的原则所作的规定。
1 编制小水电代燃料规划,应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开发”的水能资源开发方针。
2 编制小水电代燃料规划,应与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流域规划等相协调,与其他有关部门发展规划相适应。
3 编制小水电代燃料规划,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农村能源发展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1.0.4 本条是对规划范围的一般界定。
1.0.5 本条是对规划基准年与规划水平年的说明。规划水平年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已有规划的连续性,并力求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水平年保持一致。
1.0.6 规划的编制可参照《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指南》、《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意
也可参照执行。 见》、现行《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对其他有关标准
25
3 基本资料
3.0.1,3.0.4 基本资料的收集应准确、可靠,满足编写规划报告的需要,基准年的各种资料和数据要求保持统计口径的一致性。
3.0.5 本条是简述小水电开发的基本情况。应收集基准年现有电源情况,包括骨干电站、乡村小电站、微型电站及规划区内厂矿企业自备电源情况,可列表反映。特别是通过进行技术改造、挖潜或扩建后能满足代燃料要求的已建或在建电站情况。
3.0.6 本条是简述农村电网的基本情况。在收集资料时应注意下列事项:对于35kV及以上的线路、变电站应逐项叙述,并列表反映;对需要进行改造或扩建的工程还应说明改造理由及主要内容。
26
4 代燃料项目区规划
4.0.1 本条从项目区的位置、代燃料用户、电网、当地政府等方面对项目区的选择所作的一般规定。
4.0.2 代燃料户数与人数确定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以行政村为单元是为了避免各个自然村之间互相攀比,影响安定团结。
2 有条件的地区也可选择若干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集中连片建设,发挥规模效益。
3 常住人口是指常住本地半年以上人口。
4.0.3 森林植被保护面积应按退耕还林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等进行分类统计。退耕还林区应以国家认定为准;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应以国家或省级认定为准。对于某个项目区,有可能只是“四区”中的一区,有可能是两区或者两区以上,但统计和规划数据不能重叠。如果有重叠,则需按退耕还林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类别计列,并不得重复计算。
4.0.4 代燃料电力电量需求计算方法如下:
1 代燃料电力需求。
1)做饭所需电力:
P=H×N×η×η (4.0.4-1) 1111112
式中 P——做饭所需电力,kW; 1
H——规划水平年代燃料户数,户; 1
N——户均做饭电器容量,kW; 1
η——需用系数,是实际负荷容量与额定容量的比值。与用电设备的工作性质、设备效11
率、设备数量、线路效率以及生产组织和工艺设计等诸多因素有关。在不同地区、对于不同的用电设备组,用电负荷的需要系数是不相同的。一般而言,当用电设备组内的设备数量较多时,需要系数应取较小值;反之,则应取较大值。设备使用率较高时,需要系数应取较大值;反之,则应取较小值。
η——同时率,它是电力系统综合最高负荷与电力系统各组成单位的绝对最高负荷之和12
的比率。每个用户不大可能同时在一个时刻达到用电量的最大值,反映这一个不等关系的一个系数即为同时率。
2)取暖所需电力:
27
P=H×N×η×η (4.0.4-2) 2122122
式中 P——取暖所需电力,kW; 2
N——户均取暖电器容量,kW; 2
η——需用系数; 21
η——同时率。 22
3)代燃料电力:
P=P+P (4.0.4-3) 12 式中 P——代燃料所需总电力,kW;
2 代燃料电量需求。
1)做饭所需电量:
E=H×N×T×D (4.0.4-4) 11111
式中 E——做饭所需电量,kW.h。 1
T——每户每天做饭时间,h; 1
D——做饭电器设备年利用天数,天; 1
2)取暖所需电量:
E=H×N×T×D (4.0.4-5) 21222
式中 E——取暖所需电量,kW.h。 2
T——每户每天取暖时间,h; 2
D——取暖电器设备年利用天数,天; 2
3)代燃料电量:
E=E+E(4.0.4-6) 12 式中 E——代燃料所需总电量,kW.h。
3 公式(4.0.4-1,4.0.4-6)所涉及参数在基准年典型代燃料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生活习惯、气候条件、规划范围的大小等综合分析确定。
4.0.5 代燃料配套供电电网规划应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1 主要描述项目区现有的供电网络为满足小水电代燃料长期、稳定供电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
2 为了保证长期有效的提供代燃料电力电量,应针对现状供电网络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完善现有供电网络。代燃料电网改造一般包含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改造方案、配电设施的增容改造方案、电力电量计量设施及进户线路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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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小水电代燃料供电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供电,即发电和供电统一由一个项目法人执行,发电和供电实行内部核算。代燃料电站发电量全部上网,由项目法人统筹安排对代燃料农户供电,枯季调度网内其他电站进行代燃料供电;另一种是借网供电,即发电和供电分属不同的企业,各自独立核算。代燃料电站以较低的上网电价提供代燃料电量,电网企业收取一定的过网费后,按代燃料电价给农户供电。丰水期剩余电量上网销售,枯水期从电网回购部分电量保证代燃料供电。
4.0.6 对使用薪柴做饭的厨房应根据电炊具的使用要求进行改造,以满足安全用电要求。 4.0.7 不能正常供电情况一般包括枯水期供电不足,网内断电,设备维护、检修断电,事故断电等情况。在不能正常供电情况下要优先考虑与电网电量交换的方案,也可根据当地能源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地提出利用煤炭、天然气、太阳能、风能及农村沼气等能源进行补充的方案。 4.0.8 新农村建设规划一般涉及产业结构、土地利用、基础设施、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方面。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内容之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要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相协调,共同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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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代燃料电站规划
5.0.1 本条对代燃料电站的位置、电站自身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了一般规定:
1 为了降低供电成本,兼顾资源所在地原居民的优先受益权,就地发电、就地消费,代燃料电站的位置不宜离项目区距离太远。
2 为了能基本保证长期稳定供电,代燃料电站至少要求具有日调节性能以上。
3 为了能提供低廉的代燃料电力,同时具备一定的还贷能力,代燃料电站应选择单位千瓦投资或单位千瓦时投资较低的电站。
4 代燃料电站的建设目的是为了巩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成果,所以在选择代燃料电站时更应选择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电站。
5.0.2 代燃料电站装机容量的确定是一个试算过程。通过规划水平年需要保护的森林植被面积,可以初估规划水平年的代燃料户数。根据项目区典型调查得到的户均装机容量就可以得出代燃料电站的装机容量。若不满足代燃料电力电量需求,则需要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满足要求。 5.0.3 本条是对代燃料电站技术要求所作的一般规定。
1 为了保证设备维护、检修或者事故情况下的供电,单个代燃料电站的装机台数至少为2台。
2 为了降低成本,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提高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和技术装备水平。也应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综合效益。
5.0.3 独立电网电力电量平衡分析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 特殊地区指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缘地区,如青海、西藏、新疆等地区。
2 提出电力电量不能平衡情况下的解决方案,对于独立电网一般是缩小项目区的范围,有条件的话也可考虑煤炭、天然气、太阳能、风能及农村沼气等能源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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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环境影响分析
6.0.1 环境状况包括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概况。自然环境方面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工程地质等。生态环境方面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森林植被状况及生物资源等。社会环境方面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人口、土地、工农业、人群健康、景观、文物、污染源及自然灾情等。
对收集来的资料,应认真进行整理分析,作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分析规划区目前已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6.0.2 环境影响分析。
1 代燃料项目实施后的有利影响主要是改善生态环境,除了条文中提出的三个方面的有利影响外。对于代燃料电站而言,一般都要求日调节性能以上。所以对于有一定调节性能的代燃料电站,通过径流调节,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同时可以提高项目下游的防洪能力。另外一些有调节性能的代燃料电站会形成一定的库面,可以改变局部小气候,增加生态用水的保证率,改善部分生物生存环境,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促进旅游开发等。
2 代燃料项目实施后的不利影响。
1)代燃料电站虽然规模都较小,没有大的水体集中,水库淹没和移民搬迁少。但是,由于筑坝建库和引水发电,改变了河流的径流分配,打破了原来已经形成的生态平衡,会使局部河段生态发生相应变化。部分中型水库的建设存在一定的水库淹没和移民问题。部分引水发电项目容易在河道的厂、坝区间造成河流脱水。部分位于生态比较敏感地区的工程,由于大坝的阻隔对生物资源、生物多样性、景观多样性也存在一定不利影响。
2)由于代燃料电站点多面广,在电站建设过程中,工程区的施工道路、大坝、引水系统、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的建设需要开挖土石方,会破坏局部地表植被,产生大量弃渣,导致施工期在工程区范围内裸地面积增加。如果处理不当,会加剧水土流失,淤积河道,造成工程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恶化。
)代燃料电站都是小型工程,位于山区中小河流上,对陆生生物的生态影响不大,但对3
河流的洄游性鱼类和水生生物的生态影响较大,电站建设所引起的河流水量、水质、水温、水位和流速等的改变,会导致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的种类、数量发生变化等。
6.0.3 减少不利影响的措施。
1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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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严把代燃料项目选择关,代燃料电站开发要充分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区域生态敏感性。原则上不在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方建设,尽量避开水生生物洄游、产卵及珍稀动植物密集区域和人口稠密地区。纳入代燃料规划的电站项目,必须符合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优先选择开展了河流水能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对前期工作不完备或不符合流域开发规划的项目,一律不纳入规划。
2)代燃料电站必须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处于环境敏感区和单机装机容量在0.1MW,50MW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处于非环境敏感区和单机装机容量在0.1MW以下的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时做好防洪预案、渡汛方案和应急预案,防止恶劣施工环境和极端气候造成生态破坏。
3)必须按“三同时”的原则,代燃料电站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设计单位在项目设计时,要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法人要制定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在施工招标文件、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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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明确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定期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及项目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环保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4)水库电站严格按批准的水库调度规程调度,按水资源论证批准方案取水、弃水和下放生态基流,枯水期要保持大坝下游河道基本的生产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流量,以维持天然河流的水域景观和水生生物的生长。
2 根据环境保护与监测措施的设计方案,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中有关要求估算相应的投资,列入投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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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7 投资估算
7.1.1 投资估算统一采用现行的国家规定和定额:文件依据执行“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筑工程执行“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安装工程执行“水建管[1999]523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机械台时费执行“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概算定额》,以及国家计委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等。
7.1.2 代燃料电站投资估算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对于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已经批复的代燃料电站,按当年的物价水平对估(概)算的主要材料及主要设备进行投资调整。
2 对没有完成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的代燃料电站,可按各省的编制规定及定额执行,也可参照全国的编制规定及定额执行。
8.1.3 缺乏资料的项目区,项目区改造投资估算可参照同类地区代燃料试点项目户均单位投资指标进行估算。
7.2 资金筹措
7.2.1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的公益性工程,国家和地方都得益,应当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代燃料项目资本金。因此,资金筹措渠道主要考虑中央投资、省级配套资金、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也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出资。
7.2.2 由于代燃料项目主要分布在贫困地区,多数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方配套能力差,而且中发[2008]1号文件明确:“根据不同情况,逐步减少或取消县及县以下配套”。因此,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资本金筹措应当以中央投资为主,地方适当配套。资本金筹措比例应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布局、投资政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地方配套能力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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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代燃料电价测算
8.1 电价测算原则、依据
保本微利是代燃料电价测算的基本原则,目的是既能给代燃料户提供低廉的电力,同时代燃料电站也能正常还贷和长效稳定运行。
8.2 代燃料上网电价测算
8.2.1 折旧费应根据现行《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的附录A,按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也可参照已建类似项目的实际年综合折旧费率,乘固定资产原值计算。其他费率参考本规程附录A取值计算。
8.2.2 财务收入计算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概念:
1 代燃料余电上网电量是指电站总有效电量扣除代燃料电量后的电量。代燃料余电上网电量=电站装机有效电量×(1-厂用电率)-代燃料电量/(1-综合网损率)
2 代燃料下网电量是指供电不足情况下需从电网购买的电量,根据枯水期电力电量平衡确定。下网电价是电网售电的电价,一般采用现行下网电价。
3 代燃料余电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的基础上,考虑规划期内物价等因素进行预测,合理确定。应不低于电网平均上网电价,以保障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长期正常运行。
8.3 代燃料供电过网费测算
代燃料电站借网供电,不仅可以节约投资,也便于丰水期剩余电量上网销售,枯水期从电网回购部分电量以保证代燃料供电电量。但电网企业需收取一定的过网费。过网费的测算应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体现代燃料电价的优惠,让利于民,减轻代燃料电站的还贷能力。
8.5 代燃料户承受能力分析
根据代燃料试点项目的经验,户均年代燃料费支出占户均年纯收入的比例不高于5,的话,代燃料户是可以承受的。在代燃料电价超出当地代燃料户的承受能力时,可以调整资本金与贷款比例、还贷要求、资本金的分红要求等进行重新测算,直至代燃料电价能满足还贷要求、代燃料户承受能力及资本金分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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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效益分析
9.0.1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主要是保护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它的主要效益反映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同时要求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9.0.2 小水电代燃料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方法是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社会效益则以定性分析为主。
9.0.3 对于缺乏实测资料的项目区,生态效益指标的计算参数可参照附录C取值。 9.0.4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带动交通运输、建筑、建材、机械等行业的发展,从而拉动社会经济发展。代燃料电站所产生的余电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的效益,可按各地区单位千瓦时电量创造的的国内生产总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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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项目管理
10.0.1 国家补助建设的代燃料电站,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由省(区、市)政府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代燃料目标的实现。代燃料项目法人负责代燃料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行使经营权。代燃料电站的使用权属于代燃料户,代燃料户享有使用代燃料电能的权利,同时承担森林植被保护的责任。
10.0.3 代燃料电站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经营性等特点。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项目法人,代燃料电站建设和运行以企业为平台,实行保本微利运行,自我维持、自我发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行专业化和企业化管理。
10.0.4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公益性项目,国家给予必要的补助。由于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应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让农民参与管理。成立小水电代燃料用户协会,对代燃料电站的建设、运营以及供电、用电和禁止农民砍伐森林等进行监督。这种运行机制兼顾了国家、企业、农民三方的利益,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行。
10.0.5 代燃料用户协会由代燃料户代表及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按照制定的协会章程对代燃料电站的建设、运营以及供电、用电和农民不再上山砍伐森林植被等进行监督。
10.0.6 建设管理方法。
1 前期工作管理包括代燃料电站和代燃料项目管理两部分。代燃料电站严格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其前期工作适用审批制程序;代燃料项目管理应按《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管理。
2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体系,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负总责,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对工程安全和质量负相应责任。电站主体工程施工和主要机电设备采购都要实行公开招标,工程施工监理和环境监理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资历的单位承担。
3 代燃料电站验收主要有阶段验收、机组启动验收和竣工验收。各项验收未进行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代燃料项目验收在电站和项目区所有建设内容完成后进行,具体要求按照《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验收规程》(SL/Z304)进行。
10.0.7 电站运营管理包括建立经营目标责任制、制定电站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程、明确设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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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责任、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制定发电中断等各种应急预案、制定生态流量保证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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