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团简介与内部考核标准
湖北青年职业学院艺术团(简称“院艺术团”)是由院党委指导,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校级学生干部组织,以“弘扬校园文化,倡导高雅艺术”为宗旨,着力提高大学生艺术修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学校文艺工作发展成果。在院团委和各老师的悉心指导下,艺术团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我院发展素质艺术教育的第二课堂和广大学生进行艺术实践的园地。
艺术团现设主席团、策划部、舞蹈部、歌唱部、街舞社、礼仪队等六个部门。多年来,艺术团在省、市级的文艺比赛及演出中成绩斐然:如应邀参加武汉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公益演出、受邀参加湖北经视的“高校达人秀”、万达红郡社区商演等等。举办我院历年各类大小晚会活动:如迎新晚会、迎新舞会、“五四”晚会、“12.9”晚会等文艺活动。
艺术团各部门简介如下:
主席团:团长一名,副团长三名(由艺术团团员担任),
团长:主持艺术团的全面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建设和活动开展,定期召开委员会议,统一指导思想,制订艺术团的年度工作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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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工作目标方向;对各部门做检查工作;积极展开各项活动,对下属各部门有监督权,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名不合格的部门负责人,交艺术团讨论予以撤换。建设一个团结友善,积极进取,努力创新的群体。
副团长:协助团长主持日常工作和指定工作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协助团长负责整个局面;沟通艺术团与我院各级领导,其它学生组织,联谊艺术团的关系。
策划部:负责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是艺术团的中流砥柱,策划部所涉及的方面包括活动详细计划、海报设计、活动材料总结、各个部门任务分配等各方面。
舞蹈部:舞蹈部是大学生艺术团的支柱部门之一。湖北青年职业学院文艺舞台上的主力军和旗手,不少舞蹈让校内外人士赞叹。舞蹈部基本功扎实,以民族舞、现代舞为主要形式,或独舞或群舞,演出风格多样,或青春动感、或柔美轻盈,或刚毅不屈,或古风古韵。是湖北青年职业学院各院系文艺舞台上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歌唱部:承担独唱、大合唱、小合唱等众多形式的节目编排和演出。至少准备1个合唱,1个组合小合唱和2个单人演唱,要和舞蹈团大力合作推出新颖的歌舞组合,培养出出色的专业性强的歌唱演员。
街舞社:街舞社是院艺术团新成立的队伍,展示我院学生的青春与活力,主要承担我院街舞类节目的编排和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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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其节目得到同学们的一致喜爱和欢迎。
礼仪队:是为学院组织的活动出席礼仪,主要负责学校对内对外各种大小型活动的礼仪接待和颁奖工作。它代表了艺术团的形象更代表学院的形象,在各项活动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好的礼仪能体现学校学生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更好地展示我院学生的个人魅力和综合水平。
内部考核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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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一)成员入团条件
1、思想健康、积极上进,有一定的艺术特长、爱好。
2、演出部门需要有一定的艺术表演能力及舞台演出经验。
3、对艺术团工作或对唱歌跳舞等文艺活动有兴趣,吃苦耐劳,肯坚持的我院学生。
(二)成员考勤制度:
1、艺术团成员应严格遵守训练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缺勤,若有事、有病需提前请假,但须经批准后方可。
2、艺术团成员外出演出时,必须听从带队老师的安排,因事需离开者必须向带队老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
(三)对艺术团成员的管理:
第一条艺术团成员的招聘和录用:每学年面向全院进行招聘,凡是湖北青年学院正式在册的学生,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艺才能,对艺术有浓厚兴趣,经过艺术团公开招考面试,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艺术团团员(以下简称团员),填写艺术团团员登记表,正式成为艺术团的一员。
第二条艺术团成员享有的权利:
1、在团内对本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2、在团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部门工作;
4、有退出艺术团的自由;
第三条团员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加强思想品德修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学习任务,努力加强艺术修养;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训练、演出任务;
3、队员之间互帮互教、团结友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去做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事务工作;
4、爱护艺术团的一切财务,如服装,演出道具及其他用品;
5、鼓励各队个人或集体创作创新。
第四章活动形式与内容
第一条:艺术团业务性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演出部门定期活动时间以周一到周五的中午12:00-13:30,晚6:30-9:00
在学院教学楼进行基本训练,周二、周五在学院四楼形体房进行短期集训。
第二条:艺术团整体活动内容包括:每年的迎新晚会与舞会、五四晚会和12.9晚会,团内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大会,上级交给的演出任务,参加校内外各种规模、性质的巡回演出、慰问演出和礼仪活动。
第五章组织制度
第一条:纪律要求
1、大学生艺术团是以个人志愿、学校组织和受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团体,艺术团团员应服从组织管理,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
2、艺术团的干部是艺术团工作、活动的骨干,必须具备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队员等条件;
3、艺术团的干部由艺术团老师指定和民主选举相结合而产生;
4、艺术团训练、排练和演出,艺术团会议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5、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要学习、遵守艺术团章程、制度和纪律。
第二条:例会制度:
每月一次全体大会,每两周一次部长会议,每周一次部门会议。
第三条:奖惩制度:
1、艺术团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和演出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团内年表彰的依据。
2、为了鼓励艺术创新活动,凡为本团创作的优秀艺术作品,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荣誉:
3、对在艺术团内表现良好,有突出成绩的团员将给予奖励:
优秀干部奖:具有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队员等素养者;
最佳表演奖:在艺术团重大演出中表现突出者(优秀演员、优秀舞者等);
对表现差的队员要及时给予批评,特别差的给予除名。
第四条:艺术团成员考核制度:
艺术团的全体成员,务必在日常训练中做到以下几点:
1、训练出勤:团员必须按时参加日常训练,不得迟到早退。凡旷到三次者做开除处理,迟到两次以旷到一次处理;
2、训练态度: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艺术节目训练之中,以大局为重,服从团内统一安排;谦虚好学,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进行训练并参加演出,注重团结协作;
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演出、会议、各项活动的,必须向队长及时请假并说明原因,事后请假均以旷到处理。请假须出示相关证明,队长须及时将考勤记录进行总结;
4、工作考核:凡是团内成员包括各部部长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如果对所接受的任务不满或有异议,须及时向副团长或团长反映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未及时完成工作的,副部长以上职务的成员给予革职处分,团内其他各部门成员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做开除处理。
5、成员形象:凡团内成员必须注意个人形象,维护艺术团的利益,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凡有损大学生艺术团形象者,予以警告和批评,影响严重者予以辞退。
6、奖励制度:部长业绩由院团委考核,团员业绩将综合其他队员对其评价和队长考核的结果确定。部长长有权提出副部长的建议人选,有权将违反纪律、不遵守团规的队员开除出团,但须上报艺术团批准。本团对团员建立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每学年末评出优秀团员,并将团员表现通报各系;凡在平时训练及演出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或对艺术团有特别贡献,在艺术团年度考核中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条:演出制度:为方便艺术团大型及常规演出顺利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演出到位:参加演出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演出提前到位,并全力配合进行化妆、换装,及演出准备。有事者须提前两天请假,并得到指导老师或团长的通过后方可批假,违者以退团处理;
2、道具的保管:参加演出人员若有使用租用服装或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上交,不得拖延或不上交,违着后果自负;
3、态度和纪律:演出时应全力表演,积极热情,不得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演出效果:注意台上及后台纪律,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院团委艺术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