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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天津市高等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市高等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天津市境内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新建、改建工程的竣(交)工验收活动。特长隧道、独立特大桥的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天津市境内二级公路以下(含二级)新建、改建和大中修及乡村公路的验收工作,执行《天津市公路工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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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天津市高等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市高等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天津市境内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新建、改建工程的竣(交)工验收活动。特长隧道、独立特大桥的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天津市境内二级公路以下(含二级)新建、改建和大中修及乡村公路的验收工作,执行《天津市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津公路局质监〔2005〕169号)。 第三条 高等级公路工程应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验收应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及设 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个阶段施工或是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高等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第五条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桥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天津市境内其它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验收工作由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负责。 第七条 高等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 交工验收 第八条 交工验收可按主体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分阶段进行。 (一)主体工程主要是指公路项目中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组织交工验收前应履行如下程序: 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自检合格,且施工总结和工程资料按规定内容编制完成后,在征得监理同意的条件下,可向项目法人提出交工验收申请,并填报《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格式详见附件3表3-1)。 2、施工单位提出交工验收申请前,监理单位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对该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评定,评定结果为合格后方可同意施工单位提出交工验收申请。交工验收前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内容完成监理总结和监理资料的编制工作。 3、合同段工程具备交工质量检测条件(见附件1第八条)后,项目法人应在交工验收前30个工作日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检测申请》(见附件1表1-1),同时报送相关资料。 4、收到项目法人的《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检测申请》后,公路工 程质量监督站应立即审查交工验收文件资料,若申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的合同段具备相关条件,应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对该合同段组织交工验收检测。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竣工文件进行审查,对审查符合要求的合同段,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检测情况出具《公路工程(合同段)质量检测意见》(见附件1第九条)。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给予退回,限期补充 完善。 5、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如该合同工程存在下列问题,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不得组织对该合同段的交工验收。 (1) 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不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基本要求。 (2)工程外观存在严重缺陷和安全隐患或已降低服务水平。 (3)内业资料未按要求整理或检查项目不全、频率不足或缺少必要的数据,伪造、涂改检测数据,不能有效证明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资料反映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保证安全运营及正常使用。 (4)构造物混凝土强度、路面面层厚度的代表值、路面弯沉代表值等,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不合格;桩基的无破损检测、预应力构件的张拉应力、桥梁荷载试验等不符合设计要求,桥梁主要受力部位有超过规范要求 的裂缝,桥梁通航净空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隧道支护、衬砌厚度严重不足,隧道支护、衬砌背后有严重空洞;重要支挡工程严重变形、高填方严重沉陷变形、高边坡有失稳等现象。 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关键项目合格率低于90%(属( 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低于95%)。 上述问题经整修达到设计要求或相关规定后,应再次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检测。 6、对于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可一并进行质量检测,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 7、符合交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并在工程交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机电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应在合同约定的试运行期期满以后进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和设计要求对机电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公路工程(合同段)质量检测意见》。其他验收程序参照主体工程执行。 (三)绿化工程的质量检测应在完工满一年后进行,由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聘请专家对植物材料的成活率、发芽率、覆盖率进行检查评定,并出具 《公路工程(合同段)质量检测意见》。其他验收程序参照主体工程执行。 (四)收费站、服务区房建工程的验收工作分阶段进行,在地基、基础、主 体结构工程的不同阶段完工后,项目法人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阶段验收。合同约定内容完工后,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 1、项目法人在进行地基、基础、主体分阶段验收时,应以书面形式(见附 -1、表4-2)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阶段验收后项加4表4 目法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法人各方分别签字盖章的《地基、基础、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见附加4表4-3)报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2、符合交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由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或聘请专家按照房建工程标准进行检查评定,并出具 《公路工程(合同段)质量检测意见》。其他验收程序参照主体工程执行。 第九条 在满足交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工作。交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对下列工作进行检查或审定: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第十条 项目法人应组织验收组对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交工验收会议上,验收组应听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总结报告;听取设计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书面报告;听取专家的咨询意见;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签署《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表3-2);以书面形式确定工程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时间;按交通 部规定的办法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见附件6表6-2、表6-3、表6-4)。 第十一条 参加交工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各合同段参建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书面报告; 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项目法人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竣工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出具检测意见,并对工程交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 第十二条 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监理单位根据独立抽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当监理按规定完成的独立抽检资料不能满足评定要求时,可以采用经监理确认的施工自检资料。 项目法人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定进行审定。 第十三条 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施工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值 ,?(单位工程质量评分值×该施工单位工程投资额)/合同段总投资额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项目质量评分值 ?合同段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值×该施工合同段投资额)/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主体工程和房建工程各合同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3表3-3),并报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备案。如工程分期实施分期完工,《公路交工验收报告》可分期编制,分期上报备案。 绿化工程和机电工程的交工验收工作需在试运营后才能完成,上述两项工程“交工验收报告”与主体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可分期完成,分期备案,待绿化、机电工程验收工作全部完成后,对试运营前备案的“交工验收报告”进行完善补充,形成所有合同段的“交工验收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备案。 第十五条 主体工程和房建工程各合同全部验收合格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提交《项目质量检测报告》,绿化、机电工程的《项目质量检测报告》可按照实际交工验收完成情况分阶段提交。 第十六条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 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即缺陷责任期),试运营期为2年以上,不超过3年。 绿化、机电、房建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应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第十七条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对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和试运营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章 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完成对工程的质量鉴定工作。 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应具备附件1第十一条所列条款。具备工程质量鉴定条件后,项目法人应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的书面申请(见附件1表1-2),同时报送有关资料。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当自收到项目法人书面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内,对项目法人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交工验收提出的需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和试运营内出现的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中规定的关键抽查项目进行复测。依据交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资料,结合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进行质量评定,提交《工程质量鉴定报告》(见附件1),编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见附件5)。 第十九条 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后;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五)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意见或报告; (六)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 (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第二十条 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天津市市政工程局申请验收。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按照管理权限应由交通部负责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向交通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应由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负责验收的项目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 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听取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三)听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 (五)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六)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见附件6); (七)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见附件7); (八)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见附件7)。 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部门、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技术复杂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涉及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 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十三条 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是: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3>.2,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2。 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好,大于等于75分为中,小于75分为差。 第二十六条 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竣工验 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7,参建单位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项目法人占0.1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第二十七条 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见附件7表7-1)。 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由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附件8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高等级公路工程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无效,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九条 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并予以警告处罚。 第三十条 项目法人对试运营期超过3年的公路工程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责令改正后仍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 第三十一条 参加验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验收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殉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应 负责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其编制费用分别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承担。 各合同段交工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整个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期间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所需的费用由项目法人承担。 对通过验收的工程,由项目法人按照国家规定,分别向档案管第三十三条 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接管养护单位办理有关档案资料和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由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天津市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 附件2: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 附件3:交工验收表格 附件4:房建工程验收表格 附件5:参建各方竣(交)工作报告格式 附件6:公路工程综合评定表 附件7:竣工验收表格 附件8: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附件1 天津市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天津市境内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特长隧道、独立特大桥的新建、改建工程的质量鉴定工作。 第三条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由天津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第四条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 第五条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分为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以下简称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前的质量鉴定(以下简称竣工质量鉴定)两个阶段。 交工质量检测是交工验收前质量监督站以合同为单位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评价合同段(单位工程)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设计和规范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并为竣工质量鉴定提供基础资料和评定依据。 竣工质量鉴定是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站对经过试运营期后的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实体质量复测、外观检查和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并进行打分评定,综合评价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状况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第二章 交工质量检测 第六条 交工质量检测由阶段质量检测和完工质量检测两个阶段组成。 阶段质量检测是指按照《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体检测项目》的要求,有的实测项目在合同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测,而应在分部工程完工后进行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并作为检测意见的一部分。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的阶段性质量检测应视实际情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实施。 完工质量检测是指质量监督站对已完成的合同段或单位工程按照本细则“实体检测项目”所规定内容进行实体质量检测,按照“外观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所规定内容进行外观检查,按附件五“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 所规定内容进行内业资料审查,并形成《合同段交工质量检测意见》和《项目质量检测报告》。 第七条 交工质量检测(完工阶段)实施程序 (一)合同段进行交工质量检测需具备的条件。 1、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 2、施工单位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工作总结; 5、竣工文件第三、四部分编制完成; 6、工程技术控制点保护完好; 7、工程现场条件满足外业检测要求。 (二) 合同段具备交工质量检测的条件后,由项目法人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请。质量监督站在收到书面申请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工质量检测工作,并向项目法人出具《合同段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交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出具《项目质量检测报告》向天津市政工程局备案。 第八条 《合同段交工质量检测意见》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合同段工程概况; 2、交工质量检测依据;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频率; 3 4、检测结果(数据表式结果汇总,外观检查情况汇总); 5、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6、主要指标检测报告或委托检测报告。 第九条《项目质量检测报告》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2、检测组织情况; 3、检测依据; 4、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频率; 5、检测结果总体情况(主要指标统计合格率); 6、存在问题及要求、建议; 7、各合同段检测结果汇总。 第十条 公路工程未经交工质量检测或者虽经交工质量检测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组织交工验收。 (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不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基本要求。 (二)工程外观存在严重缺陷和安全隐患或已降低服务水平。 (三)内业资料未按要求整理或检查项目不全、频率不足或缺少必要的数据,伪造、涂改检测数据,不能有效证明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资料反映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保证安全运营及正常使用。 (四)构造物混凝土强度、路面面层厚度的代表值、路面弯沉代表值等,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不合格;桩基的无破损检测、预应力构件的张拉应力、桥梁荷载试验等不符合设计要求,桥梁主要受力部位有超过规范要求的裂缝,桥梁通航净空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隧道支护、衬砌厚度严重不足,隧道支护、衬砌背后有严重空洞;重要支挡工程严重变形、高填方严重沉陷变形、高边坡有失稳等现象。 (五)《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关键项目合格率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低于95%)。 第三章 竣工质量鉴定 第十一条 竣工质量鉴定实施程序 (一)竣工质量鉴定需具备如下条件: 1、通车试运营期满(不少于2年); 2、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3、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程报告(项目法人工作报告、设计单位工作报告、施工单位工作报告、监理单位工作报告); 4、竣工文件全部编制完成; 5、项目法人对试运营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缺陷已组织处理完毕,并形成总结报告; 6、工程现场条件满足外业检测要求。 (二)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条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向质量监督站提出质量鉴定检查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资料。质量监督站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经核实符合要求的应在5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对实体工程规定项目进行复测,审查相应内业资料,检查后及时组织进行工程质量评分 和等级鉴定工作(格式见附表1-3、1-4、1-5、1-6)并形成《项目质量鉴定报 告》。 (三)《项目质量鉴定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项目的基本情况; 1 2、鉴定工作依据及内容; 3、检测项目、检测时间及外观质量检查情况; 4、交工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5、试运营期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 6、质量鉴定结论(包括各合同段质量评分及建设项目质量评分)。 第十二条 未经竣工质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章 质量鉴定方法 第十三条 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 (一)单位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 工程;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合同段施工时,以每个合同段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按合同段纳入相应单位工程;桥梁工程按特大桥、大桥、中桥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二)分部工程 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防护栏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桥梁上部、下部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隧道衬砌、总体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第十四条 质量鉴定评分方法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评分依据质量监督站在交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资料,同时结合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进行评分。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以鉴定检测数据和监督抽查数据中的合格点数除以总点数,确定抽查项目的合格率;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分部工程的合格率,乘100作为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检查存在的缺陷,在分部工程实测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 鉴定检测合格点数 抽查项目合格率, ×100 鉴定检测点数 ?[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 ×100 ?权值 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二)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根据分部工程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单位工程得分,再逐级加权计算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减去内业资料扣分,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内业资料审查扣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分部工程得分×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 ?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 ?[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 , ?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 - 内业资料扣分 ?[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合同段工程投资额]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合同段工程投资额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鉴定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 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部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则分部工程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部工程,经加固、补强,满足设计要求后,可重新进行鉴定, 计算。 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 (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所属任一个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三)合同段工程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所属任一个单位工程(合同段)不合格,则该合同段(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第十六条 工程实体检测频率和项目 (一)工程实体检测频率 、路基工程压实度、边坡每公里抽查不少于1处;路基弯沉逐车道连续检1 测;宽度、纵断高程每公里抽查不少于2个断面; 2、排水工程的断面尺寸每公里抽查2,3处,铺砌厚度、铺砌垫层厚度按合同段抽查; 3、小桥抽查不少于总数的20,; 4、涵洞抽查不少于总数的10,; 5、支挡工程抽查不少于总数的10,且每种类型抽查不少于1处; 6、路面工程的弯沉、平整度逐车道连续检测;纵断高程抽查总数的10%(不少于两段);路面厚度连续检测,其他抽查项目每公里不少于1处; 7、特大桥、大桥逐座检查;中桥抽查不少于总数的50%; 桥梁下部工程,特大桥、大桥少于5个墩台的逐个检查,多于5个墩台的抽查总数的50%;中桥抽查墩台总数的50%。 8、隧道逐座检查; 9、交通安全设施中防护栏、标线、轮廓标每公里抽查不少于1处;标志抽 查不少于总数的10%; (二)工程实体检测项目 单位工程 分部工 程类别 抽查项目 权值 备注 权 值 路 基 工 程 路基土 石方 压实度 3 双车道每处1点 3 弯沉 3 双车道每公里80点 边坡* 1 每处两侧各测两个坡面 宽度 3 每公里2个断面 纵断高程 1 每公里2个断面 排水 工程 断面尺寸 1 每处抽两个断面 1 铺砌厚度 3 每合同段开挖检查5-10个处 小桥 砼强度 3 每座用回弹仪、超声波测不少于10个测区 2 主要结构尺寸 1 每座抽10个 涵洞、通道 砼强度 3 每座用回弹仪、超声波测2-4个测区 1 结构尺寸 2 每道5-10个 流水面高程 1 每道2-3点 支挡工程 砼强度 3 每处用回弹仪、超声波测不少于10个测区 2 断面尺寸 3 每处开挖检查1处 表面平整度 1 每处测3尺 路 面 工 程 路面面层 沥青路面 沥青路面压实度 3 每处1点 3 沥青路面弯沉* 3 逐车道检测 沥青路面车辙* 1 允许偏差:10mm; 每处每车道各测2个断面 平整度* 2 每车道连续检测 抗滑* 2 每处测摩擦系数、构造深度 厚度 3 每车道连续检测 宽度、横坡 1 每处1-2个断面 水泥砼路面 砼路面强度 3 每处1点 砼路面相邻板高差* 1 每处测膨胀缝位置相邻板高差3点 平整度* 2 每车道连续检测 抗滑* 2 每处测构造深度 宽度、横坡 1 每处1-2个断面 路面基层、底基层 厚度 3 双车道每公里1点 宽度、横坡 1 每处1-2个断面 桥梁(不含小桥) 下 部 墩台砼强度 3 每墩台用回弹仪、超声波测不少于2个测区 2 主要结构尺寸 1 每个墩台测2-4点 墩台垂直度 1 墩高超过20米时,权值取2;每个墩台测两个方向 上 部 砼强度 3 抽查主要承重构件,每座桥用回弹仪、超声波测不少于10个测区 3 主要结构尺寸 2 每座桥测10-20点 伸缩缝 与桥面高差* 1 逐条缝检测 桥面铺装平整度* 1 每联>100M时用连续式平整度仪分车道检测,不足100M时每联用三 米直尺测3处,每处3尺,最大间隙h:高速、一级公路允许偏差3mm,其他公 路允许偏差5mm 桥面宽度、厚度、横坡 1 每100M测3个断面 桥面抗滑* 2 每200M测3处 隧道工程 衬砌 衬砌强度 3 用回弹仪、超声波每座中、短隧道测不少于10个测区,特长、长隧道测 不少于20个测区 3 衬砌厚度 3 用高频地质雷达连续检测拱顶拱腰三条线或钻孔检查 大面平整度 1 衬砌平整度实测每座中、短隧道测5-10处,长隧道测10-20处,特长隧 道测20处以上 总体 宽 度 1 每座中、短隧道测5-10点,长隧道测10-20点,特长隧道测20点以上 1 净 空 2 每座中、短隧道测5-10点,长隧道测10-20点,特长隧道测20点以上 隧道路面 2 参见路面要求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标志 立柱竖直度 1 每柱测两个方向 1 标志板净空 2 取不利点 标志板尺寸 1 每块测2点 标志板厚度 1 每块测2点 防护栏 波形板厚度 1 每处20点 1 立柱壁厚度 1 每处20点 横梁中心高度 1 每处20点 砼护栏强度 1 每处5,10测区 砼护栏断面尺寸 1 每处20点 注:1、本表规定的抽检项目均应在交工验收前完成检测。竣工验收前,应对带“*”的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其检测结果和其它抽检项目在交工验收时的检测结果,作为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的依据。 2、“支挡工程”指挡土墙、抗滑桩、铺砌式坡面防护、喷锚等防护工程。 3、对弯沉、路面厚度、平整度、摩擦系数、隧道强度、厚度等抽查项目优先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进行检测,也可采用常规方法进行检测。采用自动化检测(或无损检测)结果有争议时,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确定。 4、表中未列出的检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检测项目。对独立桥梁工程,批复的设计中有护岸工程要求的,护岸防护工程应作为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5、表中未包括技术复杂的工程如悬索桥、斜拉桥等工程的检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检测项目。 第十七条 外观检查。 (一)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单位工程 分部工 程类别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备注 路 基 工 程 路基土石方 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曲线圆滑,不得亏坡,不符合要求时,单向 累计长度每50米扣1-2分; 路基沉陷,每处扣1-2分。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排水工程 排水沟内侧及沟底应平顺,无阻水现象,外侧无脱空,不符合要求时, 每处扣1分; 砌体坚实、勾缝牢固,不符合要求时,每5米扣1分。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小 桥 砼表面粗糙,模板接缝处不平顺,有漏浆现象,扣2-5分; 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扣 3-5分; 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条应顺滑清晰,栏杆、护栏应牢固、直顺、美观,不符合 要求时,扣1-3分。 桥头有跳车现象,每处扣2分; 桥下施工弃料应清理干净,未清理干净时扣1-3分。 按每座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涵 洞 涵洞进出口不顺适,洞身不直顺,帽石、八字墙、一字墙不平直,存在 翘曲现象,洞内有杂物、淤泥、阻水现象时,每种病害扣1-3分; 台身、涵底铺砌、拱圈、盖板有裂缝时,每道裂缝扣2-3分; -3分。 涵洞处路面有跳车现象时,每处扣1 按每道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支挡工程 砌体坚实牢固,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10m扣1分; 沉降缝垂直、整齐,上下贯通,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泄水孔坡度向外,无阻塞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墙身裂缝,局部破损,每处扣3分; 混凝土表面的蜂窝麻面不得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深度不得超过10mm,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 按每处累计扣分值的平均值扣分 路 面 工 程 面 层 水泥混凝土路面: 混凝土板的断裂块数,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得超过0.2%;其它公路不得超过0.4%,每超过0.1%扣1分; 混凝土板表面的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现象,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2%;其它公路不得超过0.3%,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1%扣1分。对于连续配筋的混凝土路面和钢筋混凝土路面,因干缩、温缩产生的裂缝,可不扣分; 路面侧石应直顺、曲线圆滑,越位2cm以上者,每处扣1-2分; 接缝填筑应饱满密实。不符合要求时,累计长度每100米扣2分; 胀缝有明显缺陷时,每条扣1-2分。 沥青混凝土面层、沥青碎石面层: 1、面层有修补现象,每处扣1—3分; 2、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粗细料明显离析等现象,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米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其他公路不得超过0.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03%或0.05%扣2分;半刚性基层的反射裂缝可不计作施工缺陷,但应及时进行灌缝处理; 、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不符合要求时,累计每10米长扣3 1分; 4、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衔接平顺,不得有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 沥青表面处治: 1、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油包、波浪、泛油、封面料明显散失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2%,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2%扣2分; 2、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 3、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衔接平顺,不得有积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桥 梁 工 程(不含小桥) 下 部 工 程 及 上 部 工 程 基本要求: 混凝土表面平滑,模板接缝处平顺,无漏浆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 2、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 扣2-5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2分;结构出现受力裂缝宽度超过 0.15mm每条扣2-3分,并对其是否影响结构承载力进行分析论证; 结构钢筋外露每处扣1-5分,并应进行处理。 下部工程按基本要求和支座要求累计扣分;上部工程按基本要求、上部结构要求和桥面系要求累计扣分 支座要求: 支座位置应准确,无脱空及非正常变形,不符合要求时每个扣除1分。 上部结构要求: 1、预制构件安装应平整,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减1分; 2、悬臂浇筑的各梁段之间应接缝平顺,色泽一致,无明显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2-5分; 3、主体钢结构外露部分的涂装和钢缆的防护防蚀层必须保护完好,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并应及时处理; 4、拱桥主拱圈线形圆滑无局部凹凸,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拱圈无裂缝,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并对其是否影响结构承载力进行分析论证。 桥面系要求: 1、桥梁的内外轮廓线应顺滑清晰,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2、栏杆、护栏应牢固、直顺、美观,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 3、桥面铺装沥青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粗细料明显离析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米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03%扣1分; 4、伸缩缝无阻塞、变形、开裂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桥头有跳车现象,每处扣1-2分; 5、泄水管安装不阻水,桥面无低凹,排水良好,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 隧道工程 衬砌 混凝土衬砌表面,任一延米的隧道面积中,蜂窝麻面不超过1%,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1%扣5分; 施工缝平顺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 隧道衬砌出现裂缝,裂缝累计长度每超过隧道长度的1%扣1-2分。 总体 隧道洞内渗水、漏水,每处扣1-2分; 洞内排水系统应畅通、无阻塞,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隧道洞门按支挡工程要求检查; 4、隧道路面按路面工程的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标 志 金属构件镀锌面不得有划痕、擦伤等损伤,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扣 2分; 标志板面不得有划痕、较大气泡和颜色不均匀等表面缺陷,不符合要求时, 每块板扣2分。 标志按每块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防 护 栏 波形梁线形顺适,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2分; 立柱顶部应无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2分; 混凝土护栏预制块不得有断裂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掉边、掉角长度每处不得超过2CM,否则每块混凝土构件扣1分;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陷面积不超过该构件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扣2分。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二)基本要求 1、由该项目工程质量鉴定的质量监督机构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在交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前对工程外观进行全面检查。 2、工程外观存在严重缺陷和安全隐患或已降低服务水平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经整修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组织验收。 3、项目交工验收前应对桥梁、隧道、重点支挡工程、高边坡等涉及安全运营的重要工程部位进行详细检查。 第十八条 质量监督站应按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科研和新技术应用资料进行审查,要求如下: 1、内业资料未按要求整理或检查项目不全、频率不足或缺少必要的数据,不能有效证明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资料反映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保证安全运营及正常使用时,工程不予验收。在对内业资料重新整理,达到要求后方可组织验收。 2、内业资料应是原始资料,是施工过程中的原件,不符合要求扣1-3分。 3、内业资料应字迹清晰、工整,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按要求分类编排,装订整齐,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4、按施工工序、工艺的要求所有资料应齐全、完整,资料反映出的抽查频率、质量指标应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时扣2-4分。 5、内业资料应真实,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附件一中未列出的实体检测项目,质量监督站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检测项目。 第二十条 必要时质量监督站可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检测工作。 第二十一条 质量监督站和其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工程质量鉴定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所需的费用由项目法人承担。 1 表1- 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检测申请书 天津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 合同段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内容;施工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竣工文件第三、四部分全部编制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工作总结,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检测条件。现拟请贵站对本工程 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检测。 附: 1、合同段工程概况。 2、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通道统计一览表 3、监理评定资料 项目法人(印章): 项目负责人: 月 日 年 表1-2 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申请书 天津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 年 月 日已通车试运营满 年,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整改处理完毕,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竣工文件已经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特申请贵站给予该工程进行 竣工质量鉴定。 附: 1、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 2、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3、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4、公路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5、交工验收报告及备忘录 6、交工验收中提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试运营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情 况报告 7、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综合评价表 8、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综合评价表 项目法人(印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同 段 : 分部工程名称: 所属合 建设项目: 工 程 部 位 : 施 工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 (桩号、墩台号、孔号) 表1-3 实 测 项 目 项 次 抽查项目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 质 量 评 定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格率(%) 权值 加权得分 合 计 实测得分 外观扣分 分部工程得分 质量等级 检验负责人: 检测: 记录: 复核: 年 月 日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所属建设项目: 路 线 名 称 : 工程地点、桩号: 施 工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表1-4 合同段 分 部 工 程 注 备 工程名称 质 量 评 定 实得分数 权 值 加权得分 合 计 单位工程得分 质量等级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合同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合同段名称 : 所属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表1-5 单位工程名称 实得分 投资额 实得分×投资额 质量等级 备注 合 计 合同段实测得分 内业资料扣分 合同段鉴定得分 质量等级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表 项目名称: 路线名称: 起迄桩号: 完工日期: 表1-6 合同段 实得分 投资额 实得分×投资额 质量等级 备 注 合 计 鉴定得分 质量等级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附件2 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及归档整理规定 公路工程竣工档案内容目录 一 、综合文件 、竣(交)工验收文件 1 (1)竣工验收文件 1)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综合评价表 3)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2)交工验收文件 1)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2)交工验收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3)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4)设计工作综合评价表 5)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综合评价表 6)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综合评价表 (3)各参建单位总结报告 1)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 2)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 4)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5)公路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2、单项工程验收文件 (1)机电工程验收文件 (2)房建工程验收文件 (3)环保工程验收文件 (4)档案验收文件 3、建设依据及上级有关指示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3)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4)水土保护批准文件 (5)环境影像评价及批准文件 (6)文物调查、保护等文件 (7)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 (9)设计变更文件及批准文件 (10)设计中重大技术问题往来文件、会议纪要 (11)上级单位有关指示 4、征地拆迁资料 (1)征地拆迁合同协议 (2)征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3)征用土地数量一览表 4)占地图及土地使用证 ( (5)拆迁数量一览表 5、工程管理文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评标报告 (3)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协议书 (4)技术文件及补充文件 (5)开工许可证 (6)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通知书 (7)建设单位往来文件 二、决算和审计文件 1、支付报表 2、财务决算文件 、工程决算文件 3 4、项目审计文件 5、其他文件 三、 监理资料 1、监理管理文件 (1)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2)质量和安全控制要点 3)进度控制要点 4)合同管理 5)信息管理 6)重点难点分析 7)监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8)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范围 9)责任划分 10)工作制度 11)服务协调和建议 (2)监理月报 (3)监理通知 (4)监理指令 (5)各种往来文件 (6)会议记录 、纪要 2、工程质量控制文件(按合同段汇总整理) (1)质量控制措施、规定 (2)材料试验检测资料 (3)监理独立抽检资料 (4)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2 3)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4)合同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3、工程进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管理文件 4、工程合同管理文件 5、监理日志 6、工程照片音像资料 7、其他资料 四 施工文件 1、施工管理文件 (1)开、竣工报告 (2)施工总结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文件 (4)图纸会审记录 (5)设计、技术、施工交底记录 (6)其它相关文件 2、工程质量文件 (1)工程质量自检报告 2)建设项目或合同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 (3)单位工程划分表 (4)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5)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6)安全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补救后达到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7)桥梁竣工验收荷载试验报告 (8)桩基完整性检测报告 (9)桩基、墩柱、梁的预制等强度汇总 (10)施工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处理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检测记录 及观察记录、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11)试验段资料的方案、总结 3、试验、检测报告 (1)各种原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 1)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汇总表 2)水泥 3)钢筋及钢筋焊接、悬索 4)锚夹具、高强螺栓 5)橡胶支座 6)外加剂 7)砂 8)碎石集料 9)土 10)石灰 11)粉煤灰 12)沥青 13)水 14)其他材料 (2)水泥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3)路基、路面结构层击实试验报告 (4)路面结构层配合比试验报告 (5)外购成品、半成品抽检的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鉴定报告 1)外购水泥混凝土 2)外购沥青混凝土 3)混凝土管材 4)侧石、缘石 5)挡土墙砌块 6)伸缩缝 7)其他材料 4、施工原始资料 (1)路基土石方工程 1)地表处理资料 2)不良地质处理方案、施工资料、检测资料(如旋喷桩、水泥搅拌桩、碎 石桩、袋桩砂井、塑料排水板等处理方案) 3)路基弯沉检验报告 )CBR承载比试验 4 5)沉降观测资料 6)各层压实度检验资料 7)压实度评定结果 8)宽度、平整度、横坡、中线偏位、边坡等检测资料 9)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2)排水工程 1)水泥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及评定结果 2)排水管渗漏试验 3)高程测量资料 4)成品检测资料 5)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3)挡土墙、防护及其他砌筑工程 1)基坑开挖、处理检查资料 )水泥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及评定结果 2 3)高程测量资料 4)成品检测资料 5)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4)涵洞工程 1)基坑开挖、处理检查资料 2)水泥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及评定结果 3)高程测量资料 4)成品检测资料 5)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5)路面工程 1)水泥混凝土面层 ?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报告及评定结果 ?抗滑构造深度资料 ?路面宽度、厚度、平整度、中线平面偏位、纵断高程、横坡等检测资料 ?水泥混凝土面层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2)沥青混凝土面层 ?沥青混合料试验报告 ?矿料级配试验报告 ?压实度试验资料及评定结果 ?抗滑检查记录 ?弯沉检测记录及评定结果 ?厚度检测及评定结果 ?宽度、厚度、平整度、中线偏位、纵断高程、横坡等检测资料 ?各分项面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6)基层、底基层 )石灰、水泥剂量试验资料 1 2)碎石级配筛分试验资料 3)压实度试验资料和评定结果 4)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结果 5)厚度检测及评定结果 6)宽度、厚度、平整度、中线平面偏位、纵断高程、横坡等检测资料 7)各分项面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7)桥梁工程 1)坑开挖、处理检查资料 2)水泥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及评定结果 3)下部结构的桩基、墩柱、盖梁等施工、检测资料 4)上部结构的现浇构件施工、检测资料 5)上部结构的预制构件施工、检测资料 6)预应力混凝土张拉、压浆检查资料 7)张拉设备标定资料 8)外购件检查资料 9)引道工程、防护工程的施工、检测、试验资料 10)各部位检查、验收资料 11)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8)隧道工程 1)洞身开挖施工、检查资料 2)衬砌施工、检验资料 3)洞口施工、检查资料 4)隧道支护施工资料 5)衬砌厚度检查资料 6)混凝土浇筑资料 7)水泥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及评定结果 8)隧道路面的基层、面层工程施工、检查资料 9)照明、通风、消防设施施工、检查资料 10)各种附属设施检验资料 11)各环节工序检查、验收资料 12)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9)交通安全设施 1)各种标志牌制作安装检查资料 2)标线施工、检查资料 3)防撞护栏、隔离删及附属设施施工、检查资料 4)照明系统施工、检测资料 5)各中间环节检测资料 6)成品检测资料 7)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10)环保工程 1)砌块体声屏障墙体检查资料 2)金属结构声屏障检查资料 3)绿化工程施工、检查资料 4)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11)收费站等房建工程资料应按建筑部门有关法规、资料编制办法管理、 汇总 (12)缺陷责任期资料 5、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 (1)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 (2)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文件 (3)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 6、进度控制文件 (1)进度计划(文件、图表)、批准文件 (2)进度执行情况(文件、图表) (3)有关进度的往来文件 7、计量支付文件 8、合同管理文件 9、施工原始记录 (1)施工日志 (2)天气、温度及自然灾害记录 (3)测量原始记录 (4)会议记录、纪要 (5)施工照片、音像资料 (6)其他原始记录 五、科研、新技术资料 1、科研资料 2、新技术应用资料(批准的所有科研、新技术资料均要整理归档) 六、竣工图 1、变更文件 (1)变更设计一览表 (2)变更图纸 3)变更通知书 ( (4)变更设计图 2、竣工图 (1)道路工程图 1)施工图说明 2)施工总平面图 3)平面图 4)纵断面图 5)横断面图 6)结构大样图 7)附属工程图 8)其他有关图纸 (2)桥梁工程图 1)施工图说明 2)施工总平面图 )平面图 3 4)立面图 5)断面图 6)下部结构图 7)上部结构图 8)桥面系图 9)引路道路图 10)其他有关图纸 (3)隧道工程图 1)施工图说明 2)施工总平面图 3)平面图 4)立面图 5)断面图 6)结构图 7)其他有关图纸 (4)排水工程图纸 (5)涵洞工程图纸 (6)交通安全设施图纸 (7)环保工程图纸 (8)挡土墙、防护及其他砌筑工程图纸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归档整理规定 一、归档资料的质量要求 1、工程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不得进行涂改、伪造、损毁或抽撤。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定。 2、归档工程资料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要求复印件字迹清晰,效果良好,并应在备考表中说明提供复印件的单位及原件保存地点并加盖单位公章。 3、工程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水笔,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工程资料应字迹工整、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禁止使用涂改液。 5、工程资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mm×210mm),纸张应为70g复印纸。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或计算机出图。 6、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且图物相符。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竣工图章示例如下:(尺寸宜为80mm*50mm) 竣 工 图 施工单位 竣工图号 编制单位 专业负责人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 总监 现场监理 7、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时,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所在卷所在页号及条 ,款。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图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8、照片、录像带内容要求真实,能客观反映工程状况。照片应以5寸照片归档。录像带应图像清晰、色彩饱和。 二、工程资料的立卷的原则 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符合其专业特点,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一个建设工程有多个合同或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资料应按合同或单位工程立卷。不同载体的资料一般应分别立卷,案卷内不应有重份资料。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可按建设依据、征地拆迁资料、招投标文件等立卷。 (2)监理资料可按管理文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等立卷。 (3)施工资料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立卷。 (4)竣工图可按专业类别立卷。 (5)变更文件可单独立卷。 (6)科研、新技术资料可单独立卷。 7)竣工验收文件可按竣工验收文件、交工验收文件立卷。 ( 3、卷内文件材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批复文件在前,请示文件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三、案卷的编目 1、卷内资料页号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资料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资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资料,正面的在右下角,背面的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资料,自成一卷且连续编有页号的,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底不编写页号。 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2)文件编号:文件制发部门的发文号或图纸编号。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可选择两个主 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或图纸全称。 (5)页次:填写文件在本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项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6)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3、案卷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半部分由立卷单位填写,并由立卷人对该卷内容有无遗留或补充加以说明。 (2)件数:填写卷内目录的序号数。 (3)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尾页之后。 4、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档号、档案馆号、缩微号、密级、保管期限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2)案卷题名应简洁、准确的概括卷内资料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内容为: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卷内文件概要等内容。 四、案卷装订与图纸折叠 1、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但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横排文件装订字头朝左),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应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图纸卷应散装(印刷成册图纸除外)。 2、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原图标及竣工图章外露,见附录。 五、盒装具要求 、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形式。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分1 别为20、40mm。 2、立卷资料内容不宜过厚,工程资料不超过20mm,图纸不超过40mm。 3、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4、案卷封面及封底采用牛皮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附件3 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表3-1 工程名称: 合同段名称: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概况 本合同主要工程量完成情况 本合同工程质量情况 本合同工程资料完成情况 监理审查意见 申请验收时间 施工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交工验收时间: 合同段交工验 收证书第 号 表3-2 工程名称: 合同段名称及编号: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本合同段主要工程量: 本合同段价款 原合同 实际 本合同段工期 原合同 实际 对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遗留问题、缺陷的处理意见及有关决定(内容较多时,可用附件) (施工单位的意见) 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段监理单位对有关问题的意见) 合同段监理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的意见) 设计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法人的意见) 项目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表中内容较多时,可用附件。)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表3-3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及 主要控制点 三 建设依据 四 技术标准与 主要指标 五 建设规模 及性质 六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交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 批准概算 八 工程建设 主要内容 九 实际征用土 地数(亩) 十 建设项目工程 质量交工验 收结论 十一 存在问题 处理措施 十二 附件 1、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2、各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3、设计、监理、施工综合评价表 交工验收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项目名称: 表 3-4 合 同 段 实 得 分 备 注 合同段1 合同段2 合同段n 附件4 表4-1 地基 天津高等级公路房建工程( 基础 )验收通知书 主体 天津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由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项目,,,(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各责任主体在工程施工中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完成了合同、设计文件要求,已具备验收条件。我方于,,,,,年,,,月,,,日上午(下午),,,点,组织(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 验收地点: 联系人: : 项目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验收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监督站 表4-2 地基 ( 基础 )分部工程验收组成员名单 主体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组织单位 主持人 参加验收单位 验收组成员 姓名 职务 专业 签名 项目 法人 勘察 单位 设计 单位 监理 单位 施工 单位 其它 单位 项目法人:(公章) 年 月 表4-3 编号: 地基 基础 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主体 单位工程名称:,,,,,,,,,,,,,, 建 筑 面 积:,,,,,,,,,,,,,, 结构形式、层数:,,,,,,,,,,,,,, 施工单位名称:,,,,,,,,,,,,,, 工程各方质量验收意见 勘察单位意见: 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意见: 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验收单位(项目法人)意见: 该工程( 地基 基础 主体) 部位验收程序和内容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验 收标准进行,验收结果: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附件5 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 一、概况 1、建设依据 2、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 3、工程进度 4、项目投资及来源 5、主要工程数量 6、主要参建单位,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检测等单位一览表 二、建设管理情况 (一)前期工作 1、设计单位招标情况 2、施工单位招标情况 3、监理单位招标情况 (二)征地拆迁情况 (三)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 2、质量控制措施与效果 3、进度管理情况 4、工程造价控制情况(工程决算) 5、其它情况 三、交工验收及相关问题 1、各合同段交工验收情况及主要存在问题 2、缺陷责任期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情况 4、试运营期间的养管情况 四、科研和新技术应用情况 五、对各参与单位的总体评价 1、对设计单位的总体评价 2、对施工单位的评价 3、对监理单位的评价 六、对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 七、项目管理体会 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一、概况 1、任务来源及依据 2、沿线自然地理概况 3、主要技术指标的运用情况 二、设计要点 1、路线设计 2、路基路面及防护工程设计 3、桥梁、涵洞、通道设计 4、隧道设计 5、立体交叉工程设计 7、环保、景观等工程设计 8、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 9、房建等其它工程设计 三、施工期间设计服务情况 四、设计变更情况 1、重大设计变更理由 2、设计中存在问题的变更 3、设计变更一览表(与原设计工程量和造价比较) 五、设计体会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一、质量监督概况 二、建设程序的监督情况 三、试验室的认证情况 四、监理人员的检查情况 五、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情况 1、检查项目及结果 2、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 3、对各合同段工程质量的意见 六、交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意见 七、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 八、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评价 九、项目法人管理情况的评价 十、监督工作体会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一、监理工作概况 合同段监理组织形式、管理结构、人员投入情况 二、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情况总 结;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三、计量支付、工程进度和合同管理情况 四、设计变更情况 五、交工验收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六、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法人评价 七、监理工作体会 公路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一、工程概况 合同段工程起止时间、主要工程内容 二、机构组成 主要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管理机构设置 三、质量管理情况 质量控制措施;施工中工程质量自检情况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完 工质量的评价 四、施工进度控制 五、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情况 六、环境保护与节约用地措施 七、施工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 八、对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评价 九、施工体会 附件6 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综合评价表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表6-1 序号 项目 评定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基本建设程序 应依法办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等批复情况,每缺一项扣2分 10 二 执行 法规 未按规定招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个方面有问题扣2分,未按规定申请质量监督扣2分,未落实质量与安全责任扣2分,未按批准规模、标准组织建设扣2分,其它方面未执行有关法规的,每一项扣2分 10 三 履行 合同 拖欠应支付款时,每欠一个单位扣1分,其它方面,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10 四 工程 进度 按合同工期每拖延一个月扣3分,随意提前工期扣5分 10 五 投资 控制 每超概算(或批准的调整概算)1,扣1分,每节省概算2%加1分(最 多可加5分) 10 六 安全 生产 每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1分 10 七 廉政 建设 措施不健全扣2分,因不廉政被处分每人次扣5分,有被起 诉的扣10分 10 八 工程 质量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乘以30,,作本项得分 30 合 计 100 审定意见 注:1、本表在竣工验收时评分; 2、每项的应得分扣完为止; 、本表一至七项由竣工委员会根据汇报和有关资料评价,取每个委员每项3 得分平均值,第八项按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乘以30,计算。 设计工作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 表6-2 序号 项目 评定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设计 方案 总体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存在不足扣2-10分 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每处问题扣2-5分 20 二 设计 文件 未按编制办法编制扣2-10分 错、漏严重的扣10分,一般扣2-5分 设计造成质量事故,重大事故每起扣30分,一般事故每起扣2-10分 4、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的变化,每增加合同价的1,扣2分 30 三 设计 服务 未按合同协议派驻设计代表每缺1人或1人不称职扣1-5 分 服务不及时扣2-5分 20 四 工程 质量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乘以30,,作本项得分 30 合 计 100 审审定意见 注:1、本表一、二、三项由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单位在交工验收时分别评价,不向被评价单位公开,取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评价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审定; 2、第四项按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乘以30,计算。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监理段编号: 监理单位: 表6-3 序号 项目 评定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人员 机构 监理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扣1-5分; 监理人员未按合同进场扣1-5分; 监理人员被清退每人次扣2分; 内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不健全、工作责任不明确,或落实不到位扣3-5分; 试验仪器、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未按合同要求配备扣1-3分 10 二 质量 控制 独立抽检频率不到10,扣5-10分,不到20,扣1-5分;工地巡查、重 要工序旁站不足扣2-5分;资料签认不规范扣1-3分 10 三 进度 控制 拖延工期每月扣1分 5 四 投资 控制 根据计量支付工作情况酌情扣分 5 五 监理 资料 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时扣1-5分 5 六 廉政 建设 措施不健全扣2分,因不廉政被清退或处分每人次扣5分,有被起诉的, 每人次扣10分 5 七 工程 质量 以下两项得分之和作为该监理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 (1)所监理的各施工合同段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的平均值乘以30,; (2)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乘以30,。 60 合 计 100 审定意见 注:1、本表一、二、三、四、五、六项由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在交工验收时评价,不向被评价单位公开,取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评价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提交质量监督站审定,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评价的依据。 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合同段编号: 施工单位: 表6-4 序号 项目 评定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工期 进度 每拖延一个月扣2分; 生产组织不均衡扣1分 10 二 履行 合同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每更换1人次或1人不称职扣2分,专业工程师每 更换1人次扣1分,主要机械不足或性能不良扣1分,进场不及时或未经许可撤 离,扣0.5分,试验室达不到要求扣2-5分,有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劳务人员工资的,扣2-5分 10 三 竣工 文件 竣工图与竣工工程不符每处扣1分;施工原始记录、自检资料不齐全扣2-4分;资料的真实可信度有问题扣2-4分 5 四 安全 生产 每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2分 5 五 文明 施工 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2分,文明工地建设差扣2-3分 破坏环境和乱占土地的,扣3-5分。 5 六 廉政 建设 措施不健全扣1分,因不廉政被清退或处分每人次扣2分,有被起诉的, 每人次扣5分 5 七 工程 质量 以下两项得分之和作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 (1)该合同段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的平均值乘以30,; (2)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乘以30,。 60 合 计 100 审定意见 注:1、本表一、二、三、四、五、六项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在交工验收时分别评价,不向被评价单位公开,取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评价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提交质量监督站审定,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评价的依据。 附件7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表7-1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及 主要控制点 三 建设依据 四 技术标准与 主要指标 五 建设规模 及性质 六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 批准概算 竣工决算 八 工程建设 主要内容 九 主要材料 实际消耗 十 实际征用土 地数(亩) 十一 建设项目工程 质量鉴定结论 十二 对建设、设计、施工、 项目法人的综合评价 十三 建设项目管理 综合评价及等级 十四 有关问题的 决定和建议 附表:1、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 2、工程交接单位代表签名表 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 表7-2 姓 名 所 在 单 位 职务或职称 签 名 主任 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 员 竣工验收代表名单 表 7-3 序号 姓 名 所 在 单 位 职务或职称 签 名 工程交接单位代表签名表 表7-4 姓 名 所 在 单 位 职务或职称 名 签 主管部门 监督单位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接养单位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表 项目名称: 表7-5 名称 实得分数 权值 加权得分 备注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 0.2 质量监督站 工程质量鉴定 0.6 竣工验收委员会 工程质量 0.2 合 计 1.0 加权平均分 质量等级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委员会工程质量评分表 项目名称: 表7-6 序号 项目 评定内容 分值 实得分 一 主体工程质量 路基边线直顺度、路基沉陷、亏坡、松石、涵洞及排水系统完善状况,支档工程外观和稳定情况。 路面平整度、裂缝、脱皮、石子外露、沉陷、车辙、桥头(台背)跳车现象,泛油、碾压痕迹等。 桥面平整度、栏杆扶手、灯柱、伸缩缝、混凝土外观状况。 隧道渗漏、松石、排水、通风、照明以及衬砌外观状况。 交通安全设施及交叉工程的外观及使用效果等。 70 二 沿线服务设施 房屋及机电系统等功能和外观;其他设施,如加油站、食宿服务等设施 的使用效果及外观。 10 三 环境保护工程 绿化工程、隔音消声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现场清理及还耕情况。 与自然环境、景观的协调情况。 10 四 竣工图表 内容齐全,书写打印清晰、装订整齐,符合相关要求。 10 合计 100 注:1、缺二、三项时,应得分仍按100分计。例如:缺项目二时,实得分 应除以0.9;项目二、三均缺时,实得分应除以0.8,依次类推。 2、主体工程评定内容缺项时,其应得分仍按70分计。 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定表 项目名称: 表 7-7 名称 实得分数 权值 加权得分 备注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 0.7 项目建设管理 综合评价 0.15 项目设计工作 综合评价 0.05 项目监理工作 综合评价 0.05 项目施工管理 综合评价 0.05 合 计 1.0 加权平均分 建设项目综合评价等级 计算: 复核: 年 月 日 附件8 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表8-1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承担工程的内容: 竣工验收结论: 项目质量监督站或授权人(签字) 盖章(项目质量监督站) 年月 日 注:1、项目参建单位包括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2、竣工验收完成时,项目质量监督站分别对项目各参建单位填写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3、竣工验收结论根据附件6对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结果填写综合评价评语(包括评分和评价等级)。 PAGE PAG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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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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