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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贵族阶级属性和等级制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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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贵族阶级属性和等级制的演变英国贵族阶级属性和等级制的演变 英国贵族体制是一笔古老的遗产, 其发展曲折多变又颇具特色。鉴于长期以来国内史学界对于英国贵族体制的变化缺少系统明晰的介绍, 笔者特具此文, 试对英国贵族的社会阶级属性和等级制变更作简要的勾勒。 一 阶级属性的演变 英国世俗贵族阶级属性的变化次数之多, 在世界各国中当是独一无二的。从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不列颠至20世纪, 英国世俗贵族先后有过五种阶级形态, 即原始部落军事贵族、封建主义贵族、资本主义土地贵族、工商业资产阶级贵族和以中产阶级为核心的“工党贵族”。 原始部落军事贵族是...

英国贵族阶级属性和等级制的演变
英国贵族阶级属性和等级制的演变 英国贵族体制是一笔古老的遗产, 其发展曲折多变又颇具特色。鉴于长期以来国内史学界对于英国贵族体制的变化缺少系统明晰的介绍, 笔者特具此文, 试对英国贵族的社会阶级属性和等级制变更作简要的勾勒。 一 阶级属性的演变 英国世俗贵族阶级属性的变化次数之多, 在世界各国中当是独一无二的。从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不列颠至20世纪, 英国世俗贵族先后有过五种阶级形态, 即原始部落军事贵族、封建主义贵族、资本主义土地贵族、工商业资产阶级贵族和以中产阶级为核心的“工党贵族”。 原始部落军事贵族是英格兰贵族的最早形态。他们是伴随着5 世纪中叶以来欧洲大陆西北部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部落入侵不列颠的进程, 由军事头领及其扈从演变而来的。 @ i2] [9T o!\ I 早期历史著作描写了军事头领演变为国王和贵族的过程。起初, 定居下来的殖民群体都有各自的酋长或若干地位大致平等的头领, 平时负责各类事务。一遇战事, 他们便推举一个头领担任军事首脑, 指挥民军。战争结束后, 各头领再恢复原来的平等关系。因那时战事频繁, 对军事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 个别头领屡屡被推举为军事首脑, 因而其指挥作战能力一再得到发挥, 威望明显超出其他头领, 权力逐渐膨胀, 最终具备了国王的职权和特征。与此同时, 随着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的瓦解、国王的产生和国家渐具雏形, 原来一般的部落头领及其随从(包括原军事首脑的随从) 演变为国王的亲兵爱将, 成为最早的军事贵族。六月联盟2C,Q M+d*P$f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前期原始部落军事贵族与世袭制无缘, 这在学术界没有疑义。问题在于原始部落军事贵族究竟存在了多久,或者说他们向封建贵族的转变经历了多久?由于早期文献的缺乏, 以及原始部落军事贵族是伴随着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而逐渐产生的, 而且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前期诸国的产生先后不一, 各国部落军事贵族的留存时间和他们向封建贵族演变的历程不尽一致,等等, 我们很难确定封建贵族产生的时间, 但可以判定: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战争促成了军事贵族的异变; 封建国家的产生促进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出现, 使之成为封建贵族体制产生和演变的经济基础。各国酋长?国王在征战过程中, 常常根据军功大小, 将掠获的土地转赐亲兵爱将。如在7 世纪中叶, 国王奥斯威的年轻仆从本尼迪克?比斯科珀就获得了与其身份地位相适应的赏田。很可能, 在此之前, 类似的赏赐已经开始。王室通过文书形式办理封赐土地的手续, 所赐土地被称为“册地”(book land) , 以别于按照部落传统方式分配的份地。册地领有者对所获土地享有较为充分的所有权, 可随意处置, 包括传授于后代。接受国王土地者演变为封建主义的土地贵族。贵族将土地分给农户, 坐享地租, 并能在领主法庭中对他们行使司法特权。有了领地之后, 塞恩造舍独居, 不必陪住宫廷, 其生活费用和武器装备也靠领地收入操办, 不再向王室领取。就这样, 军事义务和土地占有密切结合起来, 国王与贵族的关系逐渐成了封君和封臣的关系, 封建贵族制渐渐形成。 尽管原始部落是孕育封建贵族的胚胎,但原始部落军事贵族向封建贵族的转变存在着渐进性和模糊性。因为: 其一,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国家产生和小国混战延续了一百多年, 以及列国并存时各国的土地封赐和占有不尽一致, 贵族封赐也会形形色色; 其二, 当时新生的封建贵族并非一下子就完全失去了部落贵族的特征。在以后的历时二三百年的“七国时代”和丹麦人入侵占领时期, 许多贵族有着朝秦暮楚、权力得失、荣辱更替的经历。姓氏的使用和家庭继承尚未固定, 财产和地位的世袭可能会中断或发生混乱, 封建贵族世袭体制的确立是一个较长的过程。 10世纪中叶, 威塞克斯国王收复了丹麦法区, 成了整个不列颠的统治者。英吉利统一国家形成, 贵族财产和地位世袭的体制已经确定。从1016 年至1042 年, 丹麦王克努特父子前后26 年兼任全英国王, 重用一些丹麦贵族, 但多数英吉利贵族的权势并未因此中断。一些大贵族的财产和地位在此前后一再得到加强, 而且, 如果不是以后的异族征服, 盎格鲁-撒克逊世袭贵族体制将会继续发展。;k!M%u"T!I.U x(A0d(~ 1066年“诺曼征服”中断了盎格鲁-撒克逊式的世袭贵族体制, 用刀剑营造了新型贵族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开创了封建贵族制发展的新阶段, 但其封建主义的阶级属性与以前并无根本性区别。英格兰封建主义世俗贵族作为一个阶级群体, 一直保存到中世纪末期。与不少国家的贵族相比, 他们具有若干特点和优势。38.100.22.159*L8q5n P s 其一, 他们长期与国王保持着一种习惯性的政治契约关系, 拥有自己的特权性机构。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 他们可以与教会贵族和廷臣官员一道组成贤人会议, 享有咨议、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权, 甚至可以议立或废除国君。诺曼征服以后, 他们可以出席御前会议。13 世纪以来, 英国贵族先是制定了《大宪章》, 申 明他们的封建权利和对国王的制约关系, 几十年后又成了议会的缔造者和基本组成部分。而且大约自1341 年以来, 他们在议会里始终拥有自己单独议院即贵族院, 享有立法和司法特权, 其中部分显贵还是常设性政务会的成员。 其二, 他们在宗教事务上较少受到罗马教廷和本国宗教贵族的控制和支配。英国是岛国, 距离罗马较远, 可使国王在多数情况下享有对大主教和主教等高级圣职的提名和任命权, 直接干预教会事务。宗教改革之后, 英国彻底割断了与罗马教廷的从属关系, 国王成为安立甘国教的首脑, 更有助于英国世俗贵族在政治上与教会贵族居于比较平等的地位; 而且, 由于他们人数较多, 经济和军事实力较强, 与王室关系密切, 总体力量则明显超过教会贵族。因此, 在英国中古时代和近代前期, 世俗贵族并未像大陆某些国家的世俗贵族那样, 明显地屈居为社会“第二等级”, 而是屡屡在政治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9P!k [!G6Q:^ R G 英国封建贵族向资本主义土地贵族的演变同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大略言之, 其变化开始于都铎时代甚至更早些, 在17 世纪的政治动荡中加快了速度, 而后立宪君主制的建立和工业革命的进行, 使英国世俗贵族发生了社会阶级属性的变化。他们积极普遍地采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 维护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利益, 原封建主义属性渐渐弱化, 尽管直至19 世纪中叶他们还都占有可观地产。 既然英国贵族是一个具有政治特权和经济实力的社会群体, 它的逐步资产阶级化, 除了借助于16、17 世纪的政治变革之外, 还有着明显的人为因素, 尤其君主和内阁要员的提名和封赐, 会有意地改变其社会成分。例如在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女王在位时期, 一些支持宗教改革和殖民主义政策的乡绅被封为新贵, 贵族成分有别于前朝。在内战之前和复辟时期, 斯图亚特王朝的三位君主(詹姆士一世、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 一再增加世俗贵族的数量, 世俗贵族的层次也不同于以往。“光荣革命”之后, 尤其是在小威廉?皮特担任首相以来, 不列颠政要为了改变上院中的党派力量对比, 再次加快了封赐上院贵族的速度,而当时英国正处于工业革命时期, 一些从事资本主义经营的大地产者和工商业资产阶级的代言人跻身上院。但整个看来, 这种变化始终是渐进性的, 甚至在19 世纪20 至70 年代, 历代国王和历届政府在封赐贵族时, 总是尽量做到爵位与地产相符; 换言之, 绝大多数世俗贵族都具有地主的身份。在现代史书中,他们被笼统地称为“土地贵族”。 17 世纪以来英国资本主义土地贵族与封建贵族的关键区别, 是他们不仅丧失了一些政治特权, 还失去了经济特权, 必须和其他有产阶级一样照章纳税。由于以土地贵族为核心的寡头体制的长期存在, 从工业革命到1880 年, 英国仅有少六月联盟$| n n O0Z#w S ? 量的资本家能够进入贵族行列。最早跻身贵族集团的是纺织业发明家理查德?阿克赖特(1732—1792) , 但他也只得到骑士封号。工业资本家成为上院贵族的例子仅有一起, 即在1856 年棉纺织业资本家爱德华?斯特拉特被封为贝尔珀男爵, 成为“第一个工业贵族”?。被封为贵族的金融家、大商人屈指可数。六月联盟 jr%~!B6G*j;F 1880 年是英国工商业资本家加快进入上院的转折点。是年, 制铁业资本家乔赛亚?格斯特爵士首先成为温伯恩勋爵。数年之内,银行家罗斯柴尔德勋爵、巴林家族的雷维尔斯托克从男爵和3 名啤酒商人接踵而入?。 上院门户一旦对工商业资产阶级敞开,许多富商、矿业主、制造业主、金融家、铁路业股东、报业老板和掮客就陆续进入。1945 年,资产阶级贵族已有211 人, 若将另外出身资产阶级者计算在内, 共有236 名。其中财产超过100 万英镑的资本家就有50 人?。截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 资产阶级在上院中的比例急剧上升, 1920—1939 年占了新封贵族的一半。与此同时, 两党竞争和政治腐败又加快了贵族成分的嬗变。六月联盟"E X W [$B%Z p ?Chester, T he R ise of B ritish Ind ustrial S ociety.38.100.22.1590e e0_ [&I*r O$d Longman, 1982, p. 289六月联盟 s0f'b c/D;Y ?? W. D. Rubinstein (ed. ) , E lites and theW ealth in M od ern B ritish H istory: E ssay s in S ocial and E conom ic H istory. The Harvester P ress, Sussex,38.100.22.159%x ]5m T i 1987, pp. 233, 253- 261.六月联盟 R d/L:N7\ }G,Z7B 据统计, 在1901-1957年的新封贵族中, 地产者仅占一成?。如果说19 世纪80 年代以来资本家贵族的涌现大大改变了英国贵族的阶级成分, 那么, 20 世纪20 年代以来工党的上台执政又使不列颠出现了“工党贵族”(Labour Peers)。1924 年, 麦克唐纳首次组阁, 很快向乔治五世提出了工党的贵族敕封名单。1929年工党再次执政时又有新的爵位封赐。就简单的社会面貌来看, 个别“工党贵族”似乎确实是工人阶级的代言人, 如该党的第一个“无产者男爵”斯内尔就出身底层, 当过帮工和家仆。但这仍然是个别现象, 其他多数工党贵族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 而且从他们与国家政权机构的关系, 以及他们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 可知他们实际上是中产阶级的代表。六月联盟8k4o j*D+G \ ? 工党贵族的出现表明了贵族体制和贵族院的质变。上院已成为“一瓶变了味的饮料”。这一变化客观上展现了英国社会和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和平民化的发展趋势。从大初观之,它同英国政党政治的发展相吻合, 同战后英国社会经济和阶级结构的变化相吻合。所以,它自然还有其出现的必然性和进步性。当格拉斯顿、麦克唐纳和艾德礼等政治家在有意地改变着英国贵族的社会成分时,他们实际上是在阉割着不列颠传统贵族体制的机体。本来, 不列颠贵族贵就贵在大量的土地占有和世袭的政治特权, 但随着贵族成分的异化, 上院贵族的财产优势渐渐失去, 世袭制成了一根随时可以扯断的细丝, 世袭世俗贵族政治特权的终结也就为时不远了。六月联盟;t-\ a F z c6n9X+A/[ P6` ? J. Sco tt, T he Upp er C lasses: P rop erty and P riv ileg e in B ritain. M acm illan, 1982, p. 155.六月联盟.F X9f3q x t X G 六月联盟-z(V W Jz Z Q.p 二 类别名号和等级变化 不列颠贵族是一个相当复杂系统的等级制群体, 其类别、名号和级别屡经变化。从封建贵族出现至今, 英国贵族主要包括两类: 教会贵族(Lo rds Spiritual) 和世俗贵族(Lords Temporal)。教会贵族大约出现于公元7 世纪, 是基督教传播和教会势力扩张的结果。那时, 在列国纷争的环境下, 求存图霸的国王为获取上帝的庇佑和宗教界的支持, 乐意把特权和地产送给教会和修道院, 使上层教士同样成为封建领主。而后经过大约一个世纪, 英国形成了包括两个大主教区、若干主教区和众多基层教区的宗教管理体系, 定下了以后一千多年英格兰教区划分的大致格局, 形成了以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长和中下级贵族为序列的教会贵族等级制。同世俗贵族相比较, 教会贵族的划分即“教阶制”一直比较清晰。艾特尔雷德在位时(978—1016) 的法律规定: 除了大主教和主教外, 其他各类教士划分为四个等级。而且, 这种教阶制一直比较完整地保持到16 世纪, 后因宗教改革和修道院的解散而变得日益简化。六月联盟 E Q F\,a5?6t9_ 按照中古大陆各国通行的社会等级制,宗教贵族作为上帝福音的传播者, 应为社会第一等级, 享有最多的权势。但在英国却不然。例如, 当威廉一世在不列颠建立封建君主制时, 高级教士和大贵族都是以国王直属封臣、而不是以等级代表的身份由国王召集参加大会议或议会的。原因之一是教会贵族人数较少, 总体力量难与世俗贵族相匹敌。 世俗贵族名号和等级制的变化则相当复杂。其一, 英国“贵族”的涵义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贵族包括为数较多的中小贵族, 而狭义的贵族则主要指能够进入贤人会议、御前会议和上院的高级贵族。其二, 英国世俗贵族体制和名号也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大致看来, 一千多年间的较大变化有五次。 第一次是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 主要是“哥塞特”、“塞恩”的出现。在列国纷争之际,贵族名号曾有种种差异, 起初他们被泛称为“贵人”(ealdorman) , 而后“哥塞特”(gesith)成为流行称谓。他们平时出入宫廷, 帮助管理国家, 战时聚集国王麾下, 筹措谋划, 率兵厮杀。可见, 他们原是一种类似王室亲兵的军事贵族。就词义来看,“哥塞特”除包含着地位显赫重要的意思之外, 还说明他们与国王关系密切, 是“首领的扈从”、“国王的友伴”。38.100.22.159 a P-^r k0q i 大约在9 世纪, 英格兰贵族的称呼渐渐被“塞恩”( thegn) 代替。据考证, 塞恩和哥塞特一样, 最初的意思也是“伴侣”, 即它表明的首先是一种私人关系, 而非一种社会名分。但有的学者认为, 塞恩的原意是“为他人服役者”, 这指明了塞恩的从属地位, 并由此可以看出它与哥塞特原意的微妙差别。塞恩服务的对象, 可以是国王, 也可能是贵族, 这意味六月联盟 J b d7W W] Q w l(P { 着塞恩群体有着等级区别。高级塞恩可以拥有自己的塞恩, 数目多少不等。高级塞恩的塞恩在发生政治和军事危机时, 可能会“不事二主”, 直接反对“主人的主人”——国王。故而,1051 年信士爱德华国王在镇压戈德温家族的叛乱时, 就要求哈罗德伯爵的塞恩寻找担保人, 保证站在国王一边。六月联盟(e r5x&{ q X I x*~ 在塞恩的称呼流行一段时间后, 大约10世纪, 越来越多的高级塞恩也被称作ealdormen。其中部分大贵族出身高贵并得到王室重用, 常被国王任命为管辖一郡或数郡的封疆大吏, 拥有固定封地。于是ealdormen又渐渐具备了“方伯”或“诸侯”的涵义, 意为“地方统治者”。克努特在位末年, 斯堪底纳维亚的转借词eorl 替代了古英语的ealdo rm en, 成为当时地方上统治者的称呼。以后eo rl 演变为earl, 他们的领地或势力管辖范围也由原来的ealdo rm an t ies 改为earldom。六月联盟 d ` y%A c U0})s 随着earl 使用的增多, 诺曼征服前的不列颠世俗贵族在名号上大致被分为两类: 其一, 以earl 称之的大贵族, 人数甚少; 其二,以塞恩称之的中小贵族。11 世纪前期, earl的称号和领地需经国王亲自赐予。 n,n5n7h$`.L2e R 第二次变化是在“诺曼征服”之后。它包含两个方面: 盎格鲁-撒克逊贵族体制的毁坏和盎格鲁2诺曼贵族体制的建立。它是通过军事征服和封建主义分封制的建立实现的。六月联盟 o8? S n W w&W S k%Z:e “诺曼征服”之前, 诺曼底已有较完善的封建分封制, 最高领主威廉公爵把公国全部土地划分为1 200个骑士采邑, 分给各级封臣, 由此形成了一个颇为典型的骑士贵族群体。他们从领主大公那里得到封地, 必须为其服役。“诺曼征服”加快了英国新型贵族制度的发展, 开创了封建贵族制度的新的兴盛期。威廉一世通过一系列的征讨, 全部没收了戈38.100.22.159 _+o B X J"L d x 德温家族和支持哈罗德反抗他的英吉利人的地产。据学者估计, 原盎格鲁-撒克逊各级贵族约四千余人, 在征服过程中有不少死亡, 侥幸未死的也大多逃至大陆或苏格兰。截至1070 年, 仅有两名英吉利伯爵——沃索夫和高斯帕特利克——继续担任官职。到了1086年, 仅有两名英吉利大贵族, 即阿登郡的图尔基尔和科尔斯维恩继续侥幸保留了较多的土地?。他们必须向新君表示效忠, 尊威廉为最高领主, 承认自己的土地名义上是重新受新主封赐的。 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后期, 英国封建领有制已有所发展, 部分塞恩已经成为高级僧侣和大贵族的附庸。而诺曼王朝又在军事征服的基础上, 将“古英国”的政治遗产与诺曼底的封建领主租地制加以结合和调整, 取缔了原有贵族体制中的塞恩阶层, 代之以骑士为贵族底层的领有制。每个封臣获取封地(连同土地的农奴) 后, 可以获得相关的收益权, 但最高领有权仍属国王。 威廉没收了全国约一半的耕地, 除将其中1/6 未垦荒地和森林留作王室领地外, 其余按照诺曼底制度一次又一次地实行分封。领受封地的国王直属封臣共1 400人?, 其中180 人为高级封臣。高级封臣又分为两类: ?F rank Barlow, T he Feud al K ing d om of E ng land 104221216. Longman, 1983, pp. 94295. ? 因以后有再分封, 诺曼贵族总数逐渐增加。&E&P2l X1B { g\ 150 名世俗贵族和30 名教会贵族。教会贵族历来等级森严, 名分清晰。世俗高级贵族包括两级: 12 人获地最多, 地位显赫, 称great baron; 其余称baron?。除了大贵族之外, 另外有1 200名直接从国王手里得到一块封地的小贵族, 他们被称为“骑士”。六月联盟:K F"\ D4Ux4U `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earl 是当时国王正式颁布的封号和大贵族的泛称, 尚不具备以后严格显示贵族品级的“伯爵”的含义。诺曼征服之后的great baron 和baron 也是同样。汉语中将它们分别译为“大男爵”和“男爵”, 乃是一种相约成俗和望文生义的译法,还不具备以后上院末级贵族男爵的含义。 大贵族得到领地后, 可以在自己的家臣、部下和扈从中进行再分封。截止到1086 年,多数大贵族将至少一半的田产分给下属。如领地大多集中于白金汉郡的吉法德男爵, 将其71 个田庄中的51 个分给家臣?。大贵族的封臣和国王的直属小贵族一样, 也被称为骑士。他们也因地产、军功和血缘关系等方面的因素, 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经济特权恩赐要求相应的回报, 所有直属封臣必须根据自己领地的大小向国王提供骑士和所需装备。大 男爵提供40—60 名骑士, 中下级男爵提供10—40 名。其余1 200人各有一块采邑, 则承担提供1 名骑士的义务。高级骑士也是国王的直属封臣, 军事义务在所难免。坎特伯雷大主教、温彻斯特主教、林肯主教和伍斯特修道院院长的地产与大男爵地产不差上下, 分别提供60 名骑士。其他中下级教士的份地和军事义务多少不等?。 s t/e{ x ^ U r 是时, 广义的贵族既包括大男爵和男爵,也包括由国王直接赐予一块领地的骑士, 有时还把教俗大贵族的骑士笼统地包括在内。(_%~ s z l,Z^ 第三次变化主要是在14—15 世纪, 五级贵族制形成。但它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建立起来的, 而是在较长岁月里逐渐形成, 最终成为定制的。38.100.22.159 O1e&]w*L-z.y Y 在不列颠五级贵族中,“伯爵”(earl) 出现得最早。一些学者认为英国伯爵与法国伯爵(coun t) 并无关系。11—12 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诺曼大公威廉侵入英国后, 担心他们权势过重, 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 遂将其权力加以分割, 移交给他的亲信; 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 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 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递减。斯梯芬在位时, 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 伯爵增多。1327 年爱德华三世即 Tv Q"B N*X R It ~ 位时仅余6 名, 10 年后增至12 名; 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 名。14 世纪20 年代之前, 伯爵作为高级贵族, 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 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 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 “男爵”(baron) 出现于11 世纪。早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 英文中已有该词, 但词义不确定。诺曼征服后威廉的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 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 大男爵发生分化, 显赫者升为伯爵, 其余与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 以至于baron 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 世纪, 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 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 年, 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 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 居于五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1r1[ | W3D.H;L t l ?在诺曼征服后的英格兰和诺曼底, baron 的原意是 “领主”, 相当于拉丁文中的dom inus, 法文六月联盟 k o;W Z9L1J S2Q Seigneur, 德文Herr 和英文中的Lo rd。 ?F rank Barlow, T he Feud al K ing d om of E ng land 104221216. p. 115)f @ } Y M D O,R Z ? 其中教会提供的骑士约780 名。见R. L ennard, R u ral E ng land. Oxfo rd, 1959. pp. 25226. .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 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 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得很晚。1337年, 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 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 岁的“黑太子”爱德华。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 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 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 年)、赫里福德公国(1397 年)、贝德福德公国(1413 年) 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 年) 等?。自从1483 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 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 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侯爵”(m arquess) 由德文m arkgrave 演变而来, 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 侯爵一词最初用以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但那时主要说明他们领地靠近边界, 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 年其涵义 发生变化。该年, 第九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 12 年后, 萨约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 他们的地位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亨利六世在位期间, 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 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 但他本人却不介38.100.22.159 x _P r6_ 意, 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 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 应对此冷漠视之。”? 到了15 世纪, 这级爵号确定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别以后, 才被贵族们所看重。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V iscoun t) 资格最浅。子爵称号源于法国, 原为郡守, 地位在伯爵之下, 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 1440 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 位居所有男爵之上。'?9b+G x | 至此, 英国五级贵族完备成形, 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14 世纪起, 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 rd) , 其涵义与“显贵”(nob ility) 一词相近。 在英国, 贵族始终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 源于拉丁文, 原义为地位较低的自由人, 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词, 意为服兵役的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 aristocracy 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五级贵族制形成后, 为示区别, 又用peers 以及集合名词nob ility 和peerage 专称上院大贵族?。 到了都铎王朝, 两界贵族的数量、地位和作用虽然也有明显变化, 特别是修道院长永远失去了地产和政治特权, 教会贵族的实力大大减弱, 但贵族的类别名号和等级分层仍无更动。贵族制度上的重要发展是进入16 世纪以来, 特别是在宗教改革期间, 所有拥有公、侯、伯、子、男等封号者都有权成为上院议员, 循例出席议会。说明这一惯例形成的, 是一份于1536 年发往居住在海峡对岸卡莱城的召集令状, 上面写道:“各位世俗贵族都应收到议会召集令状, 这是制度。”?另外, 由于贵族爵位可以逐代相袭, 出席议会从此成了他们按照长子继承制代代相传的政治特权。上院也至此成为完整意义上的“贵族院”。38.100.22.159-f G$m L o S(_2F:[ 英国贵族类别名号的第四次变化是在17 世纪初, 即在低级贵族“乡绅”(gen t ry) 的顶层, 添加了一个被称为“从男爵”(Baronet)的新品级。在从男爵之下的是“骑士”( Kn igh t )、从骑士( Esqu ire ) 和绅士(Gen t lem an) , 他们与从男爵一起被统称为乡绅。 ?M. M cKisack, T he Fou rteenth Centu ry , 13072 1399. Clarendon P ress, 1959, p. 185 ?诺曼?威尔丁和菲力浦?劳恩底编:《议会百科全 书》, 伦敦: 凯素公司, 1968 年版, 第466 页。 ?英国上院贵族是在爱德华二世时期自称peers 的。见Lo rd Longfo rd, T he H ouse of L ord s. Co llins, 8 Grafton Street, London, 1988, p. 36. 六月联盟 Z Q-k ?)c ? H. M iller, “The A ttendance in the House of Lo rds in the Reign of Henry V III, ”T he H istorical J ou rnal, 10, 4 (1967) , p. 330. 据考证, 要求增加从男爵的建议最早是由著名哲学家培根提出来的, 1609 年罗伯特?科顿爵士再度呈递报告, 说借此可以改善政府财政状况。1611 年, 詹姆士一世和枢密院正式决定将可以世袭的从男爵爵位标价封授。1622 年全国共有从男爵198 名。查理一世即位后, 在1627—1629 年间封赐了85 名从男爵, 1640—1641 年封赐了128 名从男爵。这样, 从男爵的总数达到了290 名。查理二世共敕封了355 名从男爵。 1688 年“光荣革命”之后, 随着以上院贵族为代表的寡头统治的长期延续和广大乡绅地主被排斥在权力中心之外, 英国民众对贵族的理解也渐渐发生变化。 早在17 世纪末, 就有人认为上院贵族和乡绅有着不容否认的区别。如在1691 年, 盖伊?米基发现: 英国大贵族本是一个财产和地位可以世袭的上院贵族。在大贵族之下的是乡绅, 可被称为小贵族或低级贵族, 他们居于贵族和平民之间?。 O(o+` X L"| ? 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 又有更多的人把乡绅和上院贵族区别开来, 并对“贵族”(nob ility) 作了新的解释。18 世纪中叶, 约翰逊博士就明确判定绅士(gen t lem en) 不再是贵族。1824 年, 詹姆士?劳伦斯又断言:“绅士”一词已经被滥用, 以至于它已经从“贵族”(nob ility) 的原有概念中分离出来, 致使“近年来英国每个生活水准高于庶民的平民都敢于尊称自己为绅士”。1830 年, 一位学人在《每月评论》上写道:“在大英帝国, 贵族(nob ility) 已经总是与上院贵族(peerage) 相提并论。”? 当“贵族”含义渐渐发生变化时, 新旧用法以及含混不清的用法会同时存在。但大致而言, 大约从18 世纪中后期至19 世纪30 年代, 英文nob ility 主要用来指包括亲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在内的拥有议会上院出席权的高级贵族, 或者说是狭义的世俗贵族, 而aristocracy 一词则用来泛指包括上院贵族、从男爵和骑士在内的所有具有王赐称号的世俗贵族、即广义的贵族。 英国贵族类别名号的最后一次变化发生在1958 年。保守党为增强自身的激进色彩,支持议会通过了“终身贵族法案”, 决定以后不再增添世袭贵族, 而由其自然消亡; 同时开始敕封爵位不可世袭的终身贵族( life peers) , 较大幅度地改变贵族院的成分。议会法的再一规定, 是实行上院议员出席会议补贴制。这样, 部分经济拮据的工党新贵族就可以解决后顾之忧, 照常出席上院会议了。终身贵族的人数增加很快, 80 年代达到350 名,成为上院中一支重要的新生力量。到了1998 l"Y-p*I2g!b m 年底, 上院贵族共有1 156人, 包括世袭贵族636 名, 终身贵族503 名(含“司法贵族”28名) , 教会贵族26 名?。可实际上, 由于上院作用的大大降低和其他原因, 多数世袭贵族甚少或者根本不出席上院会议。 英国上院世袭贵族到了这步境地, 似乎已经可有可无了。不列颠政界和社会上一再展开是实行一院制还是实行两院制的讨论,但很久没有眉目。1964—1970 年工党执政时, 一再就上院前途问题提出讨论: 有的主张将之废除; 有的主张取消其世袭成分, 将它改造为新型的第二院。1978 年首相卡拉汉对上院进行了严加谴责。 由工党直接引发的英国贵族的最后一次重大变化发生在1999 年初。政府白皮书规定, 除了92 名世袭贵族在这场改革完成之前可以暂时滞留上院外, 其他世袭贵族则永远失去了上院的出席权和表决权。尽管他们的称号仍可继续保留, 但以后随着时间的流逝,其人数必将会继续减少, 最后连同贵族封号一道成为历史。38.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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