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件呈批形式相关事宜的通知关于文件呈批形式相关事宜的通知各部、办公室:为规范请示、汇报类上行文件呈批流程,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即日起文件审批使用电子邮件形式。具体要求如下:1.文件发起人按审批程序将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依次发送给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将邮件同时发送至仲总、韩俊总邮箱,仲总与韩俊总审核;如须再行上报审批的,由仲总发送至董事长审批(见附件审批流程图)。2.在文件审批过程中:审核人对文件有修改意见的,须将修改内容在邮件正文中描述清楚,并将原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时抄送给发件人;审核人如果对呈批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