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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管理资料汇编,包含养老院定位养老公寓设计养老护理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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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管理资料汇编,包含养老院定位养老公寓设计养老护理员招聘PAGE PAGE 5 养老资料汇编 5第一部分 国家养老事业管理机构与相关政策 5一、相关政策 51、出台《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快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 102、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导并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1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174、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20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76、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 307、全国老龄办等《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

养老院管理资料汇编,包含养老院定位养老公寓设计养老护理员招聘
PAGE PAGE 5 养老资料汇编 5第一部分 国家养老事业管理机构与相关政策 5一、相关政策 51、出台《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快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 102、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导并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12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174、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 20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76、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 307、全国老龄办等《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2008年1月29日发布 33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36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610、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 3911、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 4212、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的意见 44第二部分 全球养老事业发展概况 44一、国际养老事业发展概况 441、新加坡养老发展的概况 472、巴西养老发展的概况 483、丹麦养老发展的概况 494、瑞典养老发展的概况 495、泰国养老发展的概况 506、墨西哥养老发展的概况 507、美国养老发展的概况 51二、国内养老事业发展概况 51第三部分:养老模式分类 51一、居家养老 51二、社区养老 52三、机构养老 52四、以房养老 52第四部分:养老机构组织建设 52一、组织职责 521、董事长职责 522、总经理职责 533、人事主管职责 534、总务主管职责 535、财务主管职责 536、会计职责 537、出纳职责 548、维修工职责 549、洗衣工职责 5410、炊事员职责 5411、护理主管职责 5412、医务主管职责 5513、医师职责 5514、护士职责 5515、护理员职责 5516、清洁工职责 5617、门卫职责 5718、工程部职责 57第五部分:养老机构制度建设 57一、入出“中心”管理 58二、生活护理 581、分级护理制度 582、褥疮护理制度 593、护理员交接班制度 594、居室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59三、医疗护理 591、医疗保健工作制度 592、健康档案书写制度 593、代发医疗药品管理制度 604、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605、疑似传染病登记制度 606、医疗废品管理制度 617、卫生宣传教育制度 61第六部分:养老机构人事管理 611、员工招聘 622、任用 633、试用 634、解聘 635、考绩 636、薪资 647、辞职 648、退休 649、休假 6410、请假 6511、福利 6512、保险 65第七部分:养老机构服务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65一、服务内容 651、为入住老人提供各等级的护理服务(详见护理等级、分级护理标准) 652、为入住老人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653、为入住老人保管贵重物品,存取自由 654、为入住老人提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655、为入住老人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和送餐服务 65二、服务等级 651、一级护理内容 662、二级护理内容 663、三级护理内容 674、专户内容 685、分级护理标准 68第八部分: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管理 68一、社工岗位设置与职能 681、专业社工: 682、咨询接待员: 683、助理社工: 684、社工行政: 685、兼职社工: 69二、社工工作小组 691、康乐性小组活动 692、专业性小组活动 70三、社工 个案管理 701、个案危机预防与干预管理 702、新入院老人整体评估与跟踪 703、外部资源整合 704、义工管理 705、社会互动 70第九部分:养老机构后勤管理 70一、后勤保障 71二、一般后勤服务 71第十部分:老年人无障碍生活环境标准 71一、 国际通用的无障碍设计标准 72二、 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的由来 72三、 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现状 72四、 我国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规、政策 72五、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主要内容 73六、 美、日、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情况 74第十一部分:老年人生活卫生健康常识 74一、 老年人健康饮食原则 75二、 老年人感冒不可忽视 75三、 老年人用药宜少而精 76四、 老人保健六则 77第十二部分:老年用品大全 77一、 便利生活类 77二、 休闲锻炼类 77三、 康复理疗类 77四、 按摩器类 77五、 御康寝居类 78六、 休闲娱乐类 78七、 拐杖类 78八、 保健用品类 78九、 高龄护理类 78十、 生日礼品类 78十一、 孝心文化用品 第一部分 国家养老事业管理机构与相关政策 一、相关政策 1、出台《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快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了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制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1.1背景 1.1.1“十五”期间老龄事业的主要成就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实施以来,我国的老龄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 发放,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城镇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推广,医疗救助制度开始试点;企业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年福利、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有了较大发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风尚进一步形成;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 效维护,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地方老龄工作体制基本理顺,老龄工作有效开展;老龄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为加快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 良好基础。 1.1.2“十一五”期间人口老龄化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持续增长,到2010年将达到1.74亿,约占总人口的12.78,,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 达到2132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25,。和“十五”时期相比,老年人口增长速度明显加快,高龄化显著,农村老龄问题加剧,社会养老负担加重,养老 保障问题突出,社区照料服务需求迅速增加,老龄问题的社会压力日益增大,对我国政治、经济、社会都将产生深刻影响。 1.1.3“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时期 根据预测,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将在2030年到来,从现在开始,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准备期只有25年。“十一五”期间,既是我国经济社 会发展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时期。要未雨绸缪,抓住机遇,按照“五个统筹”的思想,协调处理好经济与社会、全局与局部、当前与 长远等各个方面的关系,在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快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矛盾 和问题,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打下坚实基础。 1.2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我国 的基本国情出发,加快体制创新,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努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作用,提 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促进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1.2.2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继续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老年社会保障基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逐步建立广泛覆盖、持续发展,与经济社 会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相对完善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协调高效的老龄工作体制。积极推进方 便老年人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为老服务网络和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老年用品市场,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和代 际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创造更为有利的社会条件。 1.2.3基本原则 1.2.3.1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兼顾当前与长远,把解决当前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结合起来,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2.3.2坚持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3、坚持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大力发展为老服务体系,走中国特色的为老服务之路。 4、坚持统筹规划,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统筹兼顾,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分类指导,发挥地区优势,稳步推进城市老龄工作,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协调发展。 三、老年社会保障 (一)养老保障 在城市,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养老保险基金 征缴工作,继续调整财政支出机构,增加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剂的能力。进一步加强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 老保险制度改革。 在农村,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研 究解决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推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明确赡养责任,巩固家庭养老保障功能。 (二)医疗保障 扩大老年人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城市,进一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完善医疗服务管理, 方便老年人就医。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实行老年人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优先服务。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强社区老年卫 生工作,增加服务项目,改进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利用学校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加强社区全科医生和社区 护士队伍建设。重视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康复研究,加强老年人疾病预防、保健知识教育,使老年人的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85%。 在农村,加强 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扩大合作医疗试点范围。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改善老年人医疗卫生条件,使老年人的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55%。 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帮助贫困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着力解决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为无支付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帮助。 (三)社会救助 加强对贫困老年人的生活救助。在城市,要将城市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在农村,完善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 度,将不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给予其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并逐步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渡。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把符合五保供养 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活动”,探索建立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四)社会福利 立足发展补缺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兼顾发展面向全体社会公众的普惠型的老年福利事业,以满足“三无”老人、低保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和空 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为出发点,在鼓励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同时,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 体系。 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政策;建设一批以老年服务为主体的综合示范性社区福利服务中心;开展多层次、多种类、多方式的居家养老和集中养老服务,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务网络。 四、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公共服务建设 努力增加资金投入,建设好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设施(场所),并充分利用好现有设施(场所)为老年人服务,逐 步实现为老服务社区化。公园、展览馆、博物馆及图书馆、文化馆、图书室等文化娱乐场所,要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并免费或者优惠对老年人开放。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 在养老机构建设方面,“十一五”期间,各省、市、县(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设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 构要实现集中供养率50%的目标,新增供养床位220万张,使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得到有效照料;要新增城镇孤老集中供养床位80万张, 有效缓解城镇孤老安置床位紧张局面;开展以生活不能自理和半自理老年人为对象的“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和示范工作,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爱心护理院”。 在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要考虑老年人的需求差异,建设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福利服务设施,缓解城市街居和农村乡镇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 严重匮乏的矛盾,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为老年人活动提供场所。在城市,把老年服务设施纳入街道、社区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建设;在农村,充分利用现有 闲置资源,加大农村养老设施的资金投入,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为依托,加强农村乡镇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和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争取使其覆 盖75%以上的乡镇。西部地区的县、中东部地区的乡镇争取至少建一所设施齐备、功能完备、服务到位的老年活动中心。 (三)住房和生活环境建设 制定和完善各类老年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完善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养老设施的标准规范。制定城市和村镇老龄设施规划规范和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逐步形成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体系。 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场所要严格执行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新建城市道 路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与老年人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场所,要制定改造计划,增补无障 碍设施,到2010年养老场所无障碍改造率达到60%。省会以上大中型城市积极实施城市交通无障碍工程,加强道路改造,加快无障碍公共交通工具的研制开发 工作,逐步提高公交设施无障碍的比例。 五、老龄产业 (一)政策扶持 发挥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把老龄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国家扶持行业目录。制定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投资等政策,采取 税收优惠、减免费用、信贷支持等措施,大力扶植尚在起步阶段的老龄产业,积极鼓励、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资本参与老龄产业的发展。 (二)养老服务业 鼓励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机构。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养 老服务,逐步形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家政服务、心理咨询、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娱乐休闲等综合性的服务网络,为居家老人提供优 质、便捷的服务。 (三)老年用品和老年服务产品 鼓励和扶持开发老年用品,引导企业生产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的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充分利用各地旅游资源,推出适合老年人特 点的旅游线路和服务产品,方便老年人出游;拓展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老年卫生健康服务领域,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保健等服务;积极开发适合老 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其他服务项目。 (四)老年消费 积极开发老年用品市场,鼓励支持老年用品专卖店和专卖柜台的发展,可采用老年用品博览等形式,促进流通,扩大销售。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六、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一)老年教育 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老年教育的资金投入,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地办好老年电视大学、老年网上学校,倡导社区办学。到2010年,老年大 学和老年学校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万所。重视对老年农民的培训,把老年教育与老年人脱贫致富、维护权益、破除迷信和移风易俗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 (二)老年文化和体育 老年文化和体育要纳入全民文化和体育健身的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办好老年 文化专题节目。文学、影视、戏剧界积极创作老年题材的优秀作品。新闻出版部门要办好老年报刊,出版面向老年人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文化部门要积极开 展老年文艺活动,送文艺到基层,丰富社区、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各地要开展经常性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才艺展演和老 年体育健身运动会。对在老年教育和老年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七、老年人权益保障 (一)老年人权益法制建设 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意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加快老年社会保障的法制化进程。 (二)老年人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五”期间,政府要安排资金用于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组织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服务机构要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做好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三)老年人权益宣传教育 加强《中 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进社区、进农村,大力开展“敬老模范乡镇(村居)”的评选表彰活动,形成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机制,倡导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文明之风。 (四)老年人权益维护 各级司法部门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比较突出的涉老案件要及时回访。酌情减免经济困难老年 人的诉讼费用。各级公安部门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对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不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 八、老年人社会参与 (一)老年人参与社会 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优势和特长,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老年人在教育下一代中的 示范和教育作用,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在农村,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等经济活动。积极倡导和 支持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努力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形式。 (二)老年人才开发 积极开发老年人才市场,建立国家老年人才信息数据库和老年人才信息中心。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取 得证书者按规定登记注册。符合条件的老年技能人才,可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各地要把老年人才的开发和利用纳入人才市场建设的总体 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和老年人的志愿,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开拓老年人才参与社会的渠道。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根据需要举办多种形式的老年人才交流 活动,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九、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 (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真正把老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按照职能,把老龄事业发展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 (二)加大老龄事业资金投入 逐步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各级财政要根据老龄事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对老年服务设施建设、老年文化教育、老龄科学研究和老年活动等方面的投入。在 彩票公益金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老龄事业。充分发挥各级老年基金会和其他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和国外资金投入老龄事业,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老龄事业投 入机制。 (三)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众组织 机构编制要适应“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各级老龄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作用。要把老龄工作干部培训纳入组织 部门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制定出台老年群众组织管理办法,规范老年群众组织的活动,充分发挥其在基层民 主自治、社区建设和老龄工作中的作用。 (四)扩大为老服务队伍 加快老龄产业人才培养,特别是老龄产业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培养。建立职级评聘体系,编制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根据国家职业标 准,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和鉴定工作。在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相关专业开设老年学、老年心理学和护理服务等课程。养老机构和社 会培训机构要适应市场需求,培训养老护理员和服务员,落实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全国城乡的基层为老服务队伍。积极培育为老年人服务的非盈利性民间组 织,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社工队伍。 (五)加强老龄科研与对外交流合作 加大老龄科研经费投入,改革科研体制,培养高水平的老龄科研队伍。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发展中长期规 划,统筹考虑解决人口年龄结构问题。在人员培训、学术研究和项目合作等领域拓宽对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老龄工作水平。 (六)开展督查和评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地、本部门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010年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2、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导并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 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建设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国务院办公厅 ?????????? 二??六年二月九日 ??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民政部 劳动保障部 财政部 建设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税务总局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预计2020年将达到2.4亿, 占当时总人口的16%左右。养老服务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 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老年人最值得尊敬和爱戴,也最需要关心和帮助。中华民族素有敬老、尊老的传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 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呈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需求,加快发 展养老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利于保持家庭关系稳定和睦,促进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和 谐相处,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提高全体人 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养老褚档闹匾庖澹扇?行Т胧贫戏褚导涌旆?埂?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政策措施 发展养老服务业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 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 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一)进一步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为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的老年人和 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增加老年福利服务 设施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二)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支持发展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 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 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 环境和条件。 (三)鼓励发展居家老人服务业务。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等业务,向居住在社区(村镇)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支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对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的机构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五)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开发。制定鼓励措施,引导企业开发、生产老年人特殊用品,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发展,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需求。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培养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 的专业素质。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服务 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组织或促进制定建筑设施、卫生条件、质量标准、服务规范等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 督,促进养老服务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要鼓励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中介组织,发挥其在行业自律、沟通企业与政府联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 调,密切配合,认真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中发[2000)13号 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全党全社会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老龄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 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26亿,其中65岁以上人口达到8600万,分别占总人口的10,和7,。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 进入老龄化阶段。据预测,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老年人口还将以较快速度增长,至2015年60岁以上人口将超过2亿,约占总人口的14,。 人 口平均寿命延长,老年人口增加,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重 大成果。但是,人口老龄化也会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深刻影响。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老龄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二)党和人民政府历来十分关心老年人。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了尊老爱幼思想教 育,初步建立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老年福利、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事业有了一定发展,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老龄工作取得的进 展和成绩,对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老龄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不能很好地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要求。主要问题是: 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认识不足,老龄工作政策、法规不够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社区管理和老年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 滞后,老年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侵犯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三)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了 重要贡献。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体现,是在新 的历史条件下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 成敬老、养老、助老以及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处理和解决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保障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四)我国老龄工作 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完善社会保障制 度,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业,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五)加强老龄工 作,发展老龄事业要遵循以下原则: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积 极作用,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业,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 泛开展敬老养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工作法制建设,坚持关心老年人生活以及老龄妇女的特殊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使广大老年人物质生活得到改善,精 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六)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老龄事业发 展的主要目标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努力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互助制度;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 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老 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三、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全社会都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有关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依法取缔伤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宣传迷信邪说、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组织。 要在全社会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各级司法行政和宣传部门要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计划,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老年人也要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要 重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使老年人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地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需要获得律 师及其他法律帮助但又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各级人民法院对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 困难的,要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的优待。 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并与开展文明社区、 文 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机构要开办老年节目,地、县级广播电视机构要结合本地情况进行转播,其他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开办老 年节目。中小学校要把敬老、养老、助老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计划。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宣传、教育等手段,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 社会风尚。 (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国家、社会、冢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机制,确保老年人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在城镇,要建立起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起独立于企事业 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实际收入低于所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年人, 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离休和退休人员的医 疗保障政策,发展各种类型的补充医疗保险,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在农村,要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和以保吃、保 穿、保住、保医、保葬为内容的"五保"供养制度,倡导村民互助。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多种社会养老的路子。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 村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农村医疗卫生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切实解决贫困地区老年人缺医少药问题。 (九)老年人有受赡养 的权利,赡养人特别是子女要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倡导赡养人之间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并由基层组织监督执行。要切实保障老年人住房、财产、继承等合法权 益,重视和解决好老年妇女问题。要维护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权利。要移风易俗,转变观念,支持单身老年人自由择偶结婚。对再婚老年人,子女要给予理解和支持, 并继续依法承担赡养义务。提倡和鼓励老年人之间建立互助关系。 (十)重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坚持自愿和量力、社会需求同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老年人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 四、发展老年服务业 (十一)要加强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发展老年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今后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要逐步与所在单位相脱离,由社区组织管 理和服务。要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社区老年服务体 系。 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积极兴办不同形式、不同档次的老年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 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的服务。各部门、各单位的老年服务设施要逐步向社会开放。倡导社会互助,积极开展扶老助困志愿活动。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有关 规定,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逐 步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老年医疗保障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社区老年医疗保健设施,发展家庭病床,采取定点、巡回、上门服务等多种形 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护理、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和卫生科学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预防和保健技 能。 各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要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体育工作,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要建立社区老年活 动中心或活动站。现有图书馆、群众艺术 馆、文化馆、文化站、公共体育场所等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要建立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城 区、乡镇的文化站要建立老年文化活动室。要组织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组织创作老年人喜闻乐 见的优秀作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动。出版部门要组织出版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老年人 的精神文化生活。 各地要重视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和函授教育,鼓励和指导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兴办各类老年学校。各种老年教育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物质文化生活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使更多的老年人能就近参加学习。 (十二)老年服务业的发展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发展老年服务业,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三)要培育和发展老年消费市场。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具有不同的消费需求,要积极研制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消费需求。 (十四)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老龄事业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要高度重视社区建设,认真做好"十五"期间社区建设规划。要根据实际需 要和建设条件,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新建和扩建-批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福利设施和活动场所。非营利性老年福利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以各级人民政府投入 为主,同时应当制定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兴办老年福利机构。 各级发展计划部门在制定投资计划、安排投资项目时,要加大对老年 服务设施的投入。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居住区建设要将老年服务设施纳入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到"十五"末期,基本实现每个县(市)至少有一所老年活动场 所,地级以上市有一批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福利设施和活动场值腊焓麓τ欣夏曜酆细,裆枋,缯蛞旌镁蠢显海刑跫牡胤揭鸩浇蠢显航ㄉ?成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十五)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离退休人员基 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拖欠,并随着经济发展合理增长。要进二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水平,扩大农村敬老院的服务范围。要特别关注特困 老年人的生活,加大对特困老年人的救助力度。老年人遇到特殊困难,当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给予救济。要倡导和组织社会互助,积极开展扶老助困和志愿者服务等活 动。 (十六)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福利与服务设施建设以及老年教育、人才培训、科学研究等。要将老年福利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国家发行的彩票收益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老龄事业的投入。 (十七)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和有关捐赠,要实行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十八)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热情关注、积极支持社区老年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福利设施的建设,按照信贷通则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十九)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本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时,应统筹安排社区老年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福利设施建设用地,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采用行政划拨方式或优惠有偿方式供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新建老年服务设施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酌情给予减免,降低征地和拆迁补偿费。 (二 十)加强对老龄工作者队伍的建设,特别要加强对老龄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老龄工作者自身素质,培养一支热爱老龄事业、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干 部队伍。有条件的普通院校可开设老年学专业和社区服务类专业,培养从事老龄工作和社区工作的专门人才,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六、开展生动活泼的老年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年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研究解决老年群体中的各种思想问题。要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作为老年思 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政策、形势、民主与法制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广大老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划清科学与 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坚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坚定地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 保持一致。 (二十二)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老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新办法。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把思想教育与开展健 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寓教于乐,把老年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活、做深、做细,使广大老年 人以丰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安享晚年。要总结和推广新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二十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老年思想 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重视和发挥老年党员的政治优势和先锋模范作用。所有老年党员都要编入党的基层组织,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要建立社区老年人思想教 育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老年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老年人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七、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二十四)老龄工作是党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老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十五)理顺和健全老龄工作体制。全国老龄工作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民政部牵头,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共同参与。地方各级党 委、人民政府要参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尽快建立健全本地区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并在民政部门建立精干的办事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地要充 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及老龄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老龄工作。 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决定精神,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开创我国老龄事业的新局面,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4、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民政部????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在人类进入新世纪,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之际,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客观 地分析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明确了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加快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广 大老年人居住在家庭,生活在社区,加快发展社区老年福利事业,尽早建设一大批立足社区、面向老人,小型分散、方便实用,星罗棋布、形成网络的老年福利服务 设施和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体系,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关系亿万老年人切身利益、关系“两个文明”建设、 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快老龄事业的发展,促进社区建设,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民政部决定,今 后2—3年,从中 央到地方,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金,????绝大部分(约40一50亿元)用于资助城市社区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的建设。这 项工作命名为“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简称“星光计划”)。 ????????一、总体要求 ????????实施“星光计划”的总体 要求是: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福利金的资助为手段,充 分依靠区、县政府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大力挖掘社区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网络,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为社区照料提供载体,为老年人 活动提供场所。 ????????——在城市,以社区居委会为重点,新建和改扩建一大批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逐步形成社区居委会有站 点、街道有服务中心的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网络。社区居委会的老年人福利服务站、点要突出实用性特点,以活动场所为主,因地制宜,力求方便实用、灵活多 样,不搞小而全。新建和改扩建的街道级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要突出综合性特点,从当地老年人急需的服务项目入手,逐步具备多种功能。 ????????—— 在农村,以乡镇敬老院为重点,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乡镇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逐步形成县(市)有个心、乡镇有敬老院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网络。农村 新建、改扩建的敬老院要逐步具备住养、入户服务、日间照料、文体活动等功能,并向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发展。 ????????——在确有需要的地方,有控制地建设少量示范性、综合性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同时对原有一些设施条件很差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必要的改造。 ????????“星光计划”项目的实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方便适用。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应当位于交通便利、环境良好、方便社区老人就地;就近享受服务的地方,让广大老年人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 ????????(2)小型多样。建设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必须坚持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形式多样、小型分散地发展适应当地特点的服务项目。 ????????(3) 功能配套。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应当从满足社区老年人的急需入手,逐步拓展项目,扩大服务内容。社区居委会的站、点和街道的中心要相辅相成,互成网络, 服务内容要逐步覆盖住养、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问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多种项目。入户服务的内容要逐步覆盖家务整理、生活照料、送餐服务、陪 护服务等方面,并通过入户服务,为老年人建立福利服务档案,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适当兼顾面向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服务功能。 ???? 二、实施办法 ????????1(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首先要侧重于大中城市,根据区、县政府的积极性和具体安排,页三年内,在主要城市的所有街道办事处建设一所功能完善的老年人服务中 心、所有社区居委会建设一处老年人服务站,并形成网络。要积极推进中小城市的老年人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同时要兼顾农村乡镇敬老院建设,着力 在综合性、多功能上下功夫。 ????????2(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实施“星光计划”与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把“星光计划”的总体要求作为社区建设示范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在实施“星光计划”过程中,及时发现涌现出来的不同类型的典型,总结先进经验,以点 带面,促进“星光计划”的顺利实施。 ????????3(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星光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民政部主要负责宏观指导、组织协调、 督促落实和检查监督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具体负责当地“星光计划”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 要在认真统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老年人福利 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区、县政府的安排,拟定老年人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分年度资助实施计划和资助办法,通 过地市、区、县民政部门层层抓落实。区、县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星光计划”由区、县政府出 面组织实施,民政部门则对所有项目的规模布局、建筑设计、工程进度及管理机制等各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将整个工程的进展情况逐级上报。 ????????4( 落实资金,保证投入。要充分发挥福利金的资助、引导作用。在部、省两级核算福利金的前提下,必须保证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掌握的福利金的绝大部分即80, 集中使用于“星光计划”;这要作为一条纪律,不能保证这一比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里将不予资助。部本级福利金的使用,主要用于资助贫困、欠发达地 区,同时支持彩票发行业绩突出地方的重点项目建设。在具体操作方法上,部本级福利金将根据各地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区福利设施建设资助计划、经济社会 发展水平和福利彩票发行情况,切块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里的切块资金与省级的福利金要捆绑使用,由省级民政部门协调、运作并落实到具体项目。“ 星光计划”的项目,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投入为主的基础上,福利金按适当比例予以资助。同时,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加快实 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和全国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基本思路,通过贯彻落实各项扶持保护政策,充分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积极参 与“星光计划”。 ???? 三、组织领导 ????????1(要高度重视。实施“星光计划”,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的实际行动,是应对老龄化挑战和做好老龄工作的重大举措,是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有效形式。是促进社区建设的配套措施,是促进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金使用 双向互动的重要手段。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 ????????2(要转变观念。“星光计划”是一项社 会工程,充分体现了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根本宗旨。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直接举办、直接管理福 利机构的旧观念中彻底解脱出来,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真心诚意地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建设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为广大老年人造福。 ????????3( 要加强领导。“星光计划”的实施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涉及面广,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了加强对“星光计划”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的顺利实 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同时要成立一个由分管社会福利工作的厅(局)长负责、以社会福利部门为主、抽调得力人员组成 的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负责“星光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地、市以及区、县要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务使所有的“星光计划”项目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4( 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实施“星光计划”的有利时机,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强化宣传,创造性地做好宣传工作,使“星光计划”家喻户晓。同时, 结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对福利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的宣传,并于项目建成后在显著位置设置全国统一的“星光计划一中国福利彩票资助”的标志,充分发挥 福利金使用与福利彩票发行双向互动、相互促进的作用。尤其在工程开始时,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造成一定的宣传声势,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 ????????5( 落实政策法规。各地在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过程中,要贯彻落实国家在建设用地、税收、信贷、电信、用 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根据当地实际及时 出台配套政策。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保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 范》等一系列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要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基本思路,着力在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和新型管理体制上狠下功夫、新建和改 扩建之后的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要保质保量,不浪费、不流失,服务机构能生存、能发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七条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 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 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第三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十八条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三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 第四十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第六章 特 别纳税调整 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十五条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第四十六条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四十七条 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四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法规定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第五十二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六条 依 照本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6、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第七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第八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九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条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十三条 营业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四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十五条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 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二、建 筑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九、销售不动产 5% 7、全国老龄办等《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2008年1月29日发布 全国老龄办等《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民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地方税务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经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但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性服务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七)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各地政府应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会服务供给信息,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进行资格评估;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养老服务事项。 (八)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把它列入政府工作议程,并根据本意见的精神,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能,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民政部 劳动保障部 财政部 建设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 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建设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寡戏褚档囊饧芬丫裨和猓肿?忝牵肴险婀岢怪葱小? 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2月9日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民政部 劳动保障部 财政部 建设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税务总局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预计2020年将达到2.4亿,占当时总人口的16%左右。养老服务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老年人最值得尊敬和爱戴,也最需要关心和帮助。中华民族素有敬老、尊老的传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呈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需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利于保持家庭关系稳定和睦,促进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和谐相处,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提高全体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政策措施 发展养老服务业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一)进一步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为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的老年人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增加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二)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支持发展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 (三)鼓励发展居家老人服务业务。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等业务,向居住在社区(村镇)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支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对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的机构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五)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开发。制定鼓励措施,引导企业开发、生产老 年人特殊用品,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发展,满足老年人的多方面需求。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培养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组织或促进制定建筑设施、卫生条件、质量标准、服务规范等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督,促进养老服务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要鼓励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中介组织,发挥其在行业自律、沟通企业与政府联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 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本通知所称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本通知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10、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 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 民政部 国家计委 国家经贸委 教育部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外经贸部 卫生部 税务总局 (二???年二月十三日) 为了推进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现就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关怀下,我国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特殊困难群体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特别是随着家庭小型化的发展,社会化养老的需求迅速增长。同时,残疾人和孤儿的养护、康复条件也亟待改善。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福利由国家和集体包办,存在资金不足、福利机构少、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福利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已经引起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必须从长远和全局出发,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这对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对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也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全社会对社会福利需求的急剧增长,使社会福利社会化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道 德水准的提高,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后的资源与社会上闲置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置换,国内外一些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个人的积极参与(捐助或投资),社区服务中养老、托幼和助残等系列化服务的蓬勃发展,为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指导思想: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在供养方式上坚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方向,探索出一条国家倡导资助、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新路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目标:到2005年,在我国基本建成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数量和集中收养人员的数量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尤其是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数量有较大增长;城市中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左右,普遍建立起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并开展家庭护理等系列服务项目;农村90%以上的乡镇建立起以“五保”老人为主要对象,同时面向所有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的社会福利机构。 (三)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总体要求: 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形成社会福利机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各级政府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重点用在一些基础性、示范性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上,同时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将一部分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和资助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适当增加中国福利彩票发行额度,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筹措更多的资金;采取优惠政策,鼓励集体、村(居)民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助或兴办社会福利事业;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自愿捐助社会福利事业,或利用闲置资源投资“面向社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福利事业;儿童福利机构在今后一段时期仍以政府管理为主,也可吸纳社会资金合办,同时通过收养、寄养、助养和接受捐赠等多种形式,走社会化发展的路子。 二是服务对象公众化。社会福利机构除确保国家供养的“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孤儿等特困群体的需求外,还要面向全社会老年人、残疾人,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和覆盖面,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免或无偿等多种服务。 三是服务方式多样化。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除集中养老、助残外,应发挥多种服务功能,为家庭服务提供支持。要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社区福利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地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福利服务。要积极推进单位福利设施社会化。 四是服务队伍专业化。要逐步提高社会福利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管理认证制度;加强社会福利工作系统的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建立并完善学科建设和教材体系;大力倡导志愿者服务,加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使志愿者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三、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福利事业 对社会力量投资创办社会福利机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和优惠。 (一)各地 要将社会福利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在基本建设计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二)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划拨供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适当给予优惠;属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应适当降低。 (三)各地在制定城市居住区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应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有关规定,将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人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城镇人口不足6万人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一处老年人综合福利服务设施,同时附设一处可容纳30名左右老人的养老院;城镇人口超过6万人的街道办事处则要按上述要求增设新的老年人综合福利服务设施。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的要求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需要,尽可能在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的区位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规划和福利机构建设、建筑标准及规范实施,建成后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各市人民政府对此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应酌情给予减免。 (四)对社会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和兴办的第三产业,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以及单位和个人捐赠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现行国家税法规定执行。 (五)对获得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有关部门应优先办理;对未获得民政部门批准而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不应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手续。 (六)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格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要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 (七)各地在制定本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需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根据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八)对社会福利机构中收养的(包括社会福利机构在社区和居民家庭中分散寄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要按有关规定免收杂费、书本费;对被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要免收学费、住宿费。 (九)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残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优先推荐就业,免费给予上岗前的培训。社会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保障职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权益。对进入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并享受社会保险的人员,社会保险机构可委托社会福利机构代办其养老金发放等服务性工作。 四、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有序发展 (一)统筹规划、依法规范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合理确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目标,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数量、布局、规模档次以及资金、用地等统筹安排,防止盲目发展、一哄而起和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 要抓紧制定社会福利事业的有关法规,使社会福利事业的建设与管理有章 可循、有法可依。今后,申办社会福利机构,要严格执行民政部颁布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要按照建设部、民政部联合颁布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进行设计和施工,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处理好社会福利工作中政府职能和社会化的关系,研究制定社会福利机构分类管理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要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方向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要深化现有国家、集体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改革,探索社会化管理的新路子,盘活存量。对新办的社会福利机构,要打破旧框框,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运作,真正体现市场配置资源、价值规律调节、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则,使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都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三)加强领导,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有序发展。社会化是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方向,也是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社会福利社会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推进;要注意抓好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各级民政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服务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协助,为社会福利社会化健康有序地?棺龀龌毕住?11、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 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 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 1990年7月 21日 1990 国土 [籍]字第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帽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测绘局(处)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登记和发证。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一次性解决土地登记所需经费,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原则 土地登记费的收取本着“收费适度,负担合理,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既考虑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能保证土地登记工作的需要。 二、收费范围 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按本办交纳土地登记费。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1.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宗地收2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最高不超过700(00元 1.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O平方米以内加收40(OO元,最高不超过40,00O(00万元。 1.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事业单位土地用面积在 5,000平方米(含 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1.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00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1.5、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00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00元。 1.6、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家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公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 信等用地(不包括这些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查资料进行登记发证(指城镇外),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1.7、学校、 福利院 、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1.8、农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的,经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部门批准。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个人每证5(00元,单位每证10(OQ元。“三资”企业和其他用国家特制证书每证20(00元。 军用土地登记收费标准,仍按国家土地管理局、财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1988)后营字第766号《关于军队土地详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规定行。 本办法原则上适用于变更土地登记。因土地出让、转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要进行变更土地登记,其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四、上地登记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列支。 1、土地登记费原则上按宗地收取。对一个地块内有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难以划清权属界线进行地籍测绘的,按各自独立使用和分摊面积收取;自成系统的单位,按具有法人资格的土地使用者收取。 2、使用范围( 收取的土地登记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2.1、人员培训 2.2、作业人员从事内、外业的补贴支付交通、住宿费,雇用临时人员工资 2.3、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费用 2.4、购置图件、资料、材料、专用仪器、设备及劳保用品 5、印制表、册、土地证书及支付奖励、建立档案信息等费 用。 3、使用比例与管理 3.1、按收费项目及标准(一)中1、2、3、4款书取的经费,50,用于地籍测绘;50,用于土地权属调查。 3.2、用于土地权属调查和注册登记、发证工作的经费,94,留给县(市)土地改部门使用 ; 3 ,上交省级土地管理部门 ; 3 ,上交国家土地管理局(由省级上管理部门代收代交)。上交部分主要用于省级和全国性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开发、建立档案信息等为下级服务的费用。 3.3、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格按规定比例使用。认真执行财政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门的检查、监督。各级上地管理部门在每年年度终了后,编制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时抄报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并抄送同级物价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汇编县、市和本级土地登记费决算,于二月底以前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一式二份。并抄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主管部门。 五、广东、海南、福建省收费标准自行制定。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地实际,在不超过本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制定具体标准及本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抄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备案。原地方自行制定标准和项目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12、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的意见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等,,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李本公介绍,《意见》是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养老服务业现状制定的,它的颁布实施,对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破解我国日趋严峻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意见》提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第二坚持依托社区;第三 坚持因地制宜;第四坚持社会化方向。居家养老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工作,政府、社会、家庭都要参与,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意见》根据城市和农村不同情况,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指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首先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其次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最后要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 第二部分 全球养老事业发展概况 一、国际养老事业发展概况 1、新加坡养老发展的概况 新加坡共有420万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20%。他们把老年人称为乐龄人士(与我国相比,这个称呼我们感到比较人性化)。新加坡政府十 分重视培养全民的家庭观念,在舆论导向上不遗余力地在向人民灌输儒家思想——宣传孝道,号召全社会关爱、孝敬老年人。每年的农历新年,新加坡都要开展敬老 运动,政府官员和议员以身作则,经常到社区和自己的选区慰问老年人,在全社会树立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风尚。 新加坡采取以下几种办法实现老有所养: ——居家养老。家庭是老年人的大本营、终身的依靠和归宿,中华民族延续几千年的优秀道德传统之一是尊敬老人、孝敬父母。新加坡政府在制 定养老政策时也传承了这个美德,为了防止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家庭出现“空巢现象”,在购买组屋时制定了一个优惠政策,即对年轻人愿意和父母亲居住在一起或购 买房屋与父母亲居住较近的,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一次性减少3万新元,目的是鼓励年轻人赡养父母、照顾老人。 ——日托养老。对于无暇照顾在家的老年人和孩子,新加坡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三合一家庭中心”,相当于我市的一些日间托老所。所不同 的是这个照顾中心将托老所和托儿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即照顾了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又兼顾到乐龄人士。有些家庭可能是每天由年轻的夫妇将老人和幼儿一起送 到这里。老少集中管理,即顺应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解决年轻人的后顾之忧,又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增进了人际交往与沟通,防止了“代沟”的出现。目前我国 有些地区也有类似的尝试。 ——机构养老。与我国目前各类养老机构主办的老年公寓一样,也分为高、中、低等不同档次的收费标准,这里就不再展开细说。 此外,中国人常说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笔者认为它们是互相贯通、彼此难分的。百闻不如一见。通过考察参观中的几个事例,也让我们亲身体验到新加坡的社区在这几个方面独树一帜的魅力: ——老有所学。1978年新加坡首创了乐龄俱乐部。创办这类乐龄俱乐部的主要宗旨是让老年人感到:生命过了60岁,生活依然璀璨。乐龄 俱乐部经常举办卫生保健讲座、三代同堂舞蹈、集体晨运、生日派对、茶会、退休者座谈会等。各类主题活动形式多样、异彩纷呈,既让老年人在这里学到知识、陶 冶情操,又使老年人的生活充满朝气和乐趣。 ——老有所乐。5月10日晚上七点多,我们考察团参观了东邻社区民众联络所。这是新加坡一个高层次的社区,络绎不绝来到社区活动的即有 年长者,也有年轻人和少年儿童;既有医生、博士,也有船长、工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联络所是由几幢高层建筑围成半园型的房屋组成,各类活动都有固定的区 域,共有陶艺室、武术馆、调酒室、健身室、练声房、烹饪室、乐队室、绘画室等等,仅武术馆的占地面积就比篮球场还要大。每个来社区活动的人还可以根据自己 的爱好在这里找到知音。 我们来到300多平方米卡拉OK会场里,出现在大家眼前的是这样一幕场景:台上表演者放声高歌,台下观众积极互动。参加活动的人群中绝 大多数是华人,但也有不少马来人 和欧美人,老年人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当得知我们是来自中国苏州的客人时,表演者立即为我们献上一曲中国民歌。联络所活动的 组织者还为我们精心准备了中文版的卡拉OK伴奏带,热情地邀请我们的团员与他们同唱一首歌。尽管我们的肤色不同、语言有差异,但是当一个和而不同、和睦共 处的国际大家庭显现在我们的面前时,竟然让我们参观团成员流连忘返了。 ——老有所为。在东邻社区民众联络所里,我们看到不少老年人的身影:有的穿梭其间维持秩序、协助开展活动,有的教授知识,或做义工布 置、整理活动器械。我们随介绍者走进品酒室时,一位年过花甲的主持人正在给学员做调酒示范,桌子上摆放着许多酒杯和颜色不同的酒。当得知我们访问团有一位 成员当天正巧是生日,热情地斟满了红葡萄酒,虽然彼此才刚刚认识,满场黑眼睛、黄皮肤、同根同族的华人拍手齐唱、真诚地祝她生日快乐~并举杯共同祝愿中新 两国人民的友谊世代长存~那一份浓浓的异国社区氛围感染了我们每一名团员,那情景至今还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 新加坡养老服务的启示 新加坡,这个名字如今对于我们苏州人已经不再陌生。在苏州工业园区学习、借鉴新加坡的十多年经验里,从各种媒体报道、文章故事中,与朋 友和同事闲聊的话语间,我对新加坡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而真正感性地了解、认识她,是这次零距离的亲密接触。置身于这个美丽、清洁的海滨国家,我深切 地感到新加坡多元种族、多元语言、多元文化和谐共存,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发达与纯朴等多种因素融汇相通,从而构成了新加坡良好的人文氛围并具有独特 的魅力。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经济飞速发展、取得令世人瞩目成绩的同时,新加坡政府还不断加大社会事业各项建设和管理,更没有忽视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 生活保障。新加坡在养老方面的成功经验给了我们许多启迪。 启示之一: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事业政策,尽力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苏州市政府已于2005年12月出台了《苏州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这个意见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总体思路、扶持政策、 相关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对于服务方式多样化提出了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大力发展家政照料、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精神 慰藉等多种服务项目,实行有偿、低偿、志愿服务,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苏州市到2010年,要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 养老为辅助,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苏州模式)。其中开设老年人常见病专科和家庭病床,覆盖面达到全市老年人口的90%以上,老年人日间护 理、康复床位达到5000张以上。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总量达到全市老年人口的18‰以上,城区22‰以上,具备全护理、半护理服务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量的 30%以上。文件还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布局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政策都为我市的养老服务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关键是各级政 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尽快将这些养老政策落实到位,让老年人从中得到实惠。 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借鉴新加坡等国外的养老政策。比如:一是吸收新加坡在购买房屋上兼顾养老的优惠政策;二是学习新加坡的“倒按揭 ”(以房养老) 模式。即: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个机构处分,“剩余价值 ”(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我们在制定本国的养老政策时,既要兼顾国情地学习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又要与时俱进地大胆探索。 启示之二:进一步发展养老服务“朝阳产业”,做好社 会养老服务工作。 养老产业不同于一般产业,它是一个带有公共性、福利性特征的领域。要想办好养老机构,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需要财政、税务、金融、土地、 工商、规划等多方面的配合和政策扶持。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2月转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中特别指出,要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 营、参股的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这表明我国的养老服务业已经彻底向社会资本开放。曾有“敢为天下先”的浙江人斥资1400万元开办了省内规模最大的民营养 老院,经营了一段时间出现巨额亏损。当其向银行融资时,却得到“养老院是非赢利性社会福利机构,既不能作抵押,也不能贷款”的答复,最终面临关门窘境。如 何开办、扶持、经营好养老机构还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方面的探索,让经营者和受益者“双赢”。 如何做好国际养老工作的对接,也是中国面临养老服务的又一大课题。近日,从新加坡英文《海峡时报》的报道中获悉,中国已经成为新加坡中 产阶级退休后选择的定居地点之一。中国丰富的文化生活、快速发展经济和较低的生活费用,都是新加坡人作出这项选择的原因。据调查,愿意选择到中国过退休生 活的新加坡人中,包括前银行职员、商人、专业人员和公务员等。对新加坡的华族来说,他们选择中国作为“退休天堂”还有其它原因,包括:对中国比较有亲切 感;由于外表一样,通晓华语,有共同语言,容易融入当地社会;中国不像欧洲或其它西方国家那样,他们不会受到种族歧视。其实,不论是新加坡、台湾等东南亚 一带的华人华侨,还是居住在欧美的外国人,他们都很向往古老的东方文化,喜爱“人间天堂”——苏州。苏州凭借着紧邻国际大都市上海的地理优势、经济的快速 发展、良好的招商环境、廉价的劳动力市场、2500年的吴文化历史,已经成为外商投资的一片热土,居住、学习的第二故乡。做好服务外国人这篇养老大文章, 让海外华侨感受到“少小离家老大还”、游子回乡的亲情和落叶归根的乡情,也是苏州各类养老机构需要考虑和实践的重要工作。 启示之三:进一步加大传统伦理道德宣传,形成重视养老良好风尚。 新加坡老年人有困难解决的途径分别是:先子女、后兄弟姐妹、再社会团体协助解决,家庭里实在有困难解决不了的,经调查核实,才由政府承 担。在中国,虽然各级政府没有明文规定家庭的“内部事务”,但随着老年人的增多,老年人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老年人的问题解决好了, 社会就安定,家庭就和睦。在现阶段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无论是国情还是经济、观念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城市老人绝大多数还是会选择居家养老。下世 纪,许多独生子女家庭更要面临“四二一家庭”的养老严峻挑战。199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简称《老年法》)的正式出台,是时 代的产物,对落实、巩固家庭养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实践证明,仅仅依靠《老年法》来维系家庭养老有时也难以奏效。也常在各类新闻媒体上看到子女不尽赡 养义务或“空巢”老人双双病死在家中的负面报道。社会舆论在呼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呼唤传统伦理道德——孝道的回归。实现家庭养老,不可或缺的 一个重要条件是需要传统的孝道观来维护。 改革开放给中国注入了空前的生机与活力,也给就业者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现代生活的节奏加快,社会流动性增强,直接影响了子女对父 母行孝。现在大部分城市的老年人都有退休金,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他们最期盼和渴望的是子女在精神上的慰藉。深受大家喜爱的歌曲《常回家看看》,用朴实的语 言告诉年轻人:平日的电话问候,节假日的探望,看病住院的关怀,生日的温馨祝福,都会给父母带来安慰和温情。关爱 生命,注重生命质量,让老年人在有生之年 享受真正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孝道。 金相邻、银亲眷。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互帮、互助——和有困难的老人“结对子”。在子女不能和老年人居住、不便及时照顾老年人的情况 下,邻居、同事、朋友要伸出援助的双手,给予身边的老年人适当的关心和有效帮助。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也要大力宣传养老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事例, 通过舆论宣传、社区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重视养老问题,增强责任和义务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动员社区全体居民,共同为 构建和谐社会尽心、尽力。 a 2、巴西养老发展的概况 巴西是个“年轻的”国家。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其60岁以上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8.6,,远远低于多数发达国家老年人口超过20,的比例,但保障老 年人权益一直受到巴西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各级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法律和行动计划,但有些规定和目标因超过了巴西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而无法完全落实。 巴西宪法规定,“家庭、社会和国家有义务赡养老年人,保障他 们参与社会,捍卫他们的尊严和福祉,保证他们的生活权利”。1994年和1996年,巴西先后以法律形式颁布了《国家老年人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对政府和 公共部门应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和老年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作出了规定。老年人优先是巴西老年人政策的主要指导原则之一,也是落实得最好的一项规定。全国所有政 府办事部门及医院、银行、机场等公共服务行业窗口都有“老人、孕妇和残疾人优先”的提示,甚至为老年人设立优先窗口。 此外,65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 汽车上必须设置4个老人和残疾人专座,公共停车场必须留出老人停车位。所有公共建筑都必须留出便于老年人和残疾人行走的通道。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费进 入政府管理的公园和游乐场所。影剧院和其它文娱活动场所也要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在医疗保障方面,公立医院普遍按法律规定设立了老年专科。除了看病优先和享有公民普遍的免费医疗福利外,老年人还享有免费注射流行病疫苗和康复治疗的优惠。例如自1997年以来,政府一直为6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注射流感疫苗。 巴西所有老年人都有权享有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根据 1993年12月通过的法律,7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能证明自己无收入也得不到子女的赡养,或人均家庭收入不足国家规定最低工资的四分之一,就可以到国家 社会保险局申请领取一份最低工资,孤寡老人可以住进公办的养老院。1998年1月,巴西政府又将享受这种社会救济的年龄从70岁降低到 67岁。而所有年满65岁的老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免税额比一般纳税人多1倍多。此外,地方政府也有各自针对老年人的税收优惠。例如,首都巴西利亚政府 规定,65岁以上老人在卫星城自有的房屋可以免交120平米的房地产税等。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规定政府应为老年人 提供法律咨询,各级法院优先审理65岁以上老人提出的诉讼。每个公民都有义务投诉任何忽视和损害老年人权益的现象。各级政府成立负责协调、监督和评估国家 老年人政策实施情况的老年人委员会,支持教育部门建立老年大学,并为老年人提供适当的工作机会。 巴西作为发展中国家,其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立法可谓相当完备, 但由于缺乏雄厚的经济基础支持,一些措施的实施尚不能完全落实。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报告,巴西公共和私人部门退休金的开支高达国内生产总值的9,,而 发达国家用于退休金的开支平均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4,。负责发放退休金的巴西社会保险局入不敷出,需要国家大量补贴,成为政府财政的沉重负担,并影响 到经济发展。由于资金不足,《国家老年人政策》中提出的许多目标至今仍 是纸上谈兵,因此巴西老年人的贫困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a 3、丹麦养老发展的概况 在丹麦,国家对老年人的社会政策倾向于让他们居住在独立的公寓中。与老年人福利院的生活相比,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使老年人感到孤独、与外界隔离。荷兰弗莱德利克斯堡老年人公寓针对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解决之道:老人虽然居住在独立的公寓中,但从整个建筑空间处理来讲,老人能感到与他人和睦相处的融洽。 这座建筑将三种元素结合在一起:建筑的城市意味、社区功能和生态目标。由于周围环境的特点,荷兰弗莱德利克斯堡老年人公寓被分成了两部分:较大的一栋楼紧邻高速公路,较矮的两栋楼挨着一条辅路,与一片别墅隔街相望。 富于表现性、细致的设计手法提供了丰富的视觉感受,从外观上体现老年公寓的安逸、宁静和对自然的回归。比如:曲面屋顶朝南一侧安装的太阳能集热器体现了对绿色环境的热爱。此外,通过通风系统将建筑排出的热气进行回收利用,雨水也被收集储存在卫生间中使用。 这个老年人公寓包括22个相互连接的独立单元。在主楼的顶层是一个公共活动区,包括有洗衣室、休息室、室内游泳池(兼具锻炼和治疗作用)、健身中心和客房,由两架楼梯和多部电梯提供上下楼服务,使老年人有进行交流和锻炼的机会。主楼底层有服务台和大堂。每一个独立的单元都有一个起居室、书房和至少一个阳台。在这样的公寓中生活,老年人感到自由、舒适。 4、瑞典养老发展的概况 瑞典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社会福利体系也依然稳固。取得如此成就虽然有诸多原因,但瑞典老人对社会的贡献是不可忽略的。 早在2003年,瑞典议会便专门成立了“老人委员会”,并出台了指导 性文件《未来老人政策》,该文件明确指出,老龄化社会意味着瑞典史无前例地出现了一个规模庞大的老人群体,为此,瑞典各界应鼓励老年人以各种形式为社会做 出贡献,使他们成为一种新的劳动力资源而造福社会。 于是,瑞典很多老人在退休以后又开始了“第二次创业”。比如记者 的朋友约翰便和他的两个伙伴共同成立了一家园林设计公司,而这三个合伙人,最年轻的一位今年也有68岁了。还有的老人则找到一些雇主,主动要求从事那些强 度不大,却必需的工作,像斯德哥尔摩一家出版公司的校对人员,多数都是年近古稀的老人,他们不大计较收入多少;至于部分精明的商家则把退休老人请回来做顾 问,这种情况就更多了。 按照瑞典统计局公布的数字,该国目前男子的平均寿命为79岁,而女子的平均寿命更是接近84岁,是世界上人均寿命最高的国家之一。所以,如何关照那些高龄或是身体欠佳的老人,也是摆在瑞典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此,瑞典专门针对老年人推出了一项“家庭扶助制度”。根据这一制 度,老年人提出的申请只要得到核实批准,便会有专业人员定期到其家中进行医疗、家政等服务;并为那些有特别需要的老人配备了专门的警报器,社会保障部门的 人员则随叫随到;当老人处于病危状态时,妥善的临终关怀程序便会启动,不仅安排专人24小时守护直到老人去世并得到良好的安葬,而且这些服务全都是免费 的。 除政府提供各项服务外,同一社区内的老人自己也会组织起来相互扶持,这也成为“家庭扶助制度”的一个重要补充。 和许多西方国家一样,绝大多数瑞典人在年满18岁以后,便离开父母单独居住了。记者的邻居安德斯就曾经对记者说,他很羡慕中国人的家庭关系,不像瑞典,连父亲想与儿子见面也要事先预约,虽然感情还是很好,但彼此的独立性太强了。 话虽这样说,已经70多岁的安德斯夫妇仍然把他们的晚年生活安排得充 实而快乐。白天,他们或者逛二手货商店,或者参观某家博物馆,一逛就是一整 天;到了晚上,他们有时会一身运动装在小路上慢跑,有时则会在小餐馆里享受一顿 烛光晚餐,尽管一年到头也见不上儿子几面,可他们的“二人世界”倒也其乐融融。 这也正应了瑞典《未来老人政策》中的一句话:“在老龄化社会,虽然政府提供了福利体系作为根本保障,但老人们在社会及家庭中主动去寻找快乐同样必不可少。” 5、泰国养老发展的概况 前不久,泰国媒体报道了一位遭子女遗弃的老人的凄凉晚景。这位名叫素婉的73岁老妇人,家徒四壁,住在一间铁皮屋顶的房子里,连门窗也没有。她双脚残疾,无法行走。虽育有7个子女,但都各奔东西,没有一个收留她。她已独自生活近20年,主要靠邻居送食物、用白饭加鱼露果腹。 素婉老人只是众多孤独老人中的一个,泰国老年人被遗弃的问题日趋严重。泰国老龄委员会的调查显示,该国单独生活的老人比例目前已增加到7.1%。 由于出生率迅速下降和人口预期寿命延长,泰国正迈入老龄化社会。泰国社会发展部指出,2007年老年人达到718万,占人口总数的11%,超过了10,的老龄化社会标志线。预计到2025年,老年人口将增至1300多万,占总人口的20%,而到了2050年,老年人口将超过2000万,约占总人口的30%。泰国卫生部精神卫生司副司长赛瑞说,老年人社会地位下降,家庭地位也随之下降,加上医疗问题容易让子女感觉是负担,遗弃老人的事已经屡有发生。好在泰国政府、民间团体等已经行动起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调整人口结构 延长退休年龄 朱拉隆功大学人口科学系通过调查发现,泰国家庭生育率持续下降。目前,泰国人口出生率约为13.9,。,死亡率约为7.0,。,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2岁多。泰国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将调整国内的人口结构,提高生育率。此外,泰国正在研究延长退休年龄,即从目前的60岁延长到65岁。新宪法已经规定,司法部门公务员退休年龄延长至70岁,以应对劳动力不足的局面。 6、墨西哥养老发展的概况 多年来,墨西哥人为自己充满活力的社会年龄结构自豪。常有墨西哥人对记者说,墨西哥是一个年轻的国家,大约有一半人口还不到25岁,60岁以上的老人只占全部人口的7%。毫无疑问,这意味着墨西哥在今后的全球竞争中,仍有巨大的劳动力优势。 但是墨西哥人口委员会近日提醒,从现在开始,墨西哥必须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虽然墨西哥现在人口结构相对年轻,但在今后几十年中,人口老龄化的步伐却要比 发达国家快得多。在一份调查报告中,人口委员会指出,2008年是墨西哥社会向老龄化转变的开端。目前,墨西哥60岁以上老人为800多万,占全国人口 7.7%,到2050年,老龄人口将增加到3600万,占全部人口的28%。而发达国家老龄丝谠龀?0个百分点,用的时间是整整一个世纪。墨西哥社会还 没有对大量老年人口的涌现做好充分准备,现在的人口优势很有可能会变成40年后极大的负担。 7、美国养老发展的概况 公寓里住着许多美国老人,每日下午茶歇时间,可见他们三三两两聚坐在大堂的咖啡间里聊天。与记者同住一层的苏珊就是其中一员。起初我还以为他们大都没有子女,后来才知道苏珊有两个儿子,但都不在弗吉尼亚州工作。崇尚独立的苏珊不愿和儿子同住,遂将房子出租、汽车卖掉,搬到交通便利的公寓里来,只有节假日才选择去儿子那里度过。她说,这样既省心,又有了说话的伴儿,还增加了额外收入。苏珊的情况在美国很有代表性,即家庭成员在地理上十分分散,老人家庭基本上都是“空巢”。美国退休人员协会的统计数字显示,只有10%左右的老人和子女同住。 躲开“空巢”住公寓 除了像苏珊这样选择住在一般公寓里,美国老人大多选择老年公寓度过人生的“夕阳岁月”。弗州62岁以上老人可 以申请入住老年公寓,那里有专职员工照顾老人的基本生活起居。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入住高档公寓或政府资助的老年公寓。前者为私立,收费昂贵,服务设施和质量也相应更好;后者是老年公寓的主流,主要面向中低收入老人,入住者需符合一定的年收入要求,因州而异,并将收入的1/3交给公寓,不足费用由政府支付。苏珊告诉记者,即使是这类普通老年公寓,也设有读书室、健身房等娱乐设施,还配有专职保健人员。她之所以不愿选择去那铮且蛭菔辈幌朊娑源坷先说幕肪场? 互助社区悄兴起 近年来,一种老年互助社区在美国悄然兴起。美国退休人员协会一项调查显示,美国60岁以上生活可以自理的老人中,有90%更愿意居住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于是居住在邻近街区的一些老人自发组成互助团体。参加人每年只需交纳数百美元会费,就可以低廉的价格享受社区为会员提供的交通、购物、维修、医疗等服务,这足以帮助老人应对生活中经常遭遇的一些小难题。对许多老人来说,这是一个既保持独立又不会觉得孤独的理想方式。这些互助社区的运行,不仅得到当地慈善组织的资助,一些州的政府部门也加入互助社区建设,为社区配备医疗服务人员。社区还利用招募志愿服务人员等方式降低运营费用。 二、国内养老事业发展概况 第三部分:养老模式分类 一、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服务就是在社区建立一个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开展社会化服务。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按照我国民族生活习惯,选择居住在家庭中,而不是入住在养老机构内,安度晚年生活的传统养老方式。居家养老的主体是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载体是家庭,养老照料的责任是亲属。让老年人生活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接受家庭其他亲属成员对其晚年生活的照顾,享受亲情融合的家庭生活氛围,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主要养老传统选择。随着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家庭的出现,为改善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减轻家属的照顾压力,可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机构和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和休闲娱乐等服务。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逐步向精神慰籍领域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个案服务,同时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 二、社区养老 指老人住在家庭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承担养老工作或托老服务,如社区办老年饭桌、送餐上门、家庭病床、料理家务和“急救铃”等。在收费方面则以福利为主,根据老人的生活条件适当交一定的费用,对于生活十分困难的老人则实行无偿服务。 中国在经济不太发达的条件下进入了老龄型社会,老年人口已经形成一个有特殊需求的庞大群体。 老年人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根据老年需求,借鉴世界上福利型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已成为我国老年社会福利工作的当务之急。 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主要取向是举办养老、敬老、托老福利机构;设立老人购物中心和服务中心;开设老人餐桌和老人食堂;建立老年医疗保健机构;建立老 年活动中心;设立老年婚介所;开办老年学校;设立老年人才市场;开展老人法律援助、庇护服务等。目前我国社区的养老助老服务与老年人的迫切需求相距甚远, 存在观念认识不到位,政策法规不健全,基础设施差,硬件设备和服务水平跟不上需要,专业工作人员缺乏,志愿者队伍不足等现状和问题。 三、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是指以社会机构为养老地,依靠困家资助、亲人资助或老年人自备的形式获得经济来源,由养老机构统一为老年人提供有偿或无偿的,f=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以 保障老年人安渡晚年的养老方式。机构养老是指只要按月交纳规定的费用,就可获得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护理、食宿、照料的各种福利院和敬老院的养老模式。 四、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的第一种方式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产交给由政府背景的公益机构或者银行,然后老年人的养老费用由公益机构或者银行来按月提供,到他病故后,剩余的部分交给他的继承人;第二种方式是“以房换养”:有些老年人把房子交给福利机构,然后享受福利机构的服务,他的房子由福利机构出租,等他过世后房产由福利机构处置;还有一种方式叫“以房自助养老”,就是把自己的房产提前卖给一个公益机构,公益机构一次性把钱给他,他再从公益机构把房子租回来,自己还住在家里,自己付租金。 第四部分:养老机构组织建设 一、组织职责 1、董事长职责 1.1确立工作方针和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1.2采取相应措施,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 1.3掌握各部门工作贯彻执行情况,及时预防、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总经理职责 2.1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中心工作,包括养老业务、医疗、综合服务、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2制订本中心的工作计划、规范工作制度,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3负责对中心全面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预防、纠正、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2.4负责抓好本中心的文明创建工作及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爱国卫生、行风建设、普法教育等工作,创建一类文明单位。 3、人事主管职责 3.1负责“中心”的人事管理工作。 3.2拟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3督促、检查本部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予以考核。 3.4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预防。 4、总务主管职责 4.1负责“中心”的总务管理工作。 4.2拟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3督促、检查本部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予以考核,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4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预防。 4.5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 5、财务主管职责 5.1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 5.2拟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3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的预决算编制及每季度的财务报表分析说明工作。 5.4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予以考核。 5.5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预防,严格财务制度。 5.6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做好对老人的服务工作。 6、会计职责 6.1负责“中心”内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6.2及时、准确编制各类会计报表,认真执行财务制度。 6.3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付赁证拒绝登帐,并及时向领导反映。 6.4负责财务档案管理。 7、出纳职责 7.1负责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的收付,做到日清月结。 7.2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并将收入款于当日存入银行(按规定要求)。 7.3负责对各种费用的收缴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支付款项,拒绝报销。7.4保管好库存现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维修工职责 8.1负责全院的水、电、燃气等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8.2定时到各部门巡回检查,及时维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8.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9、洗衣工职责 9.1负责衣被等洗涤、修补工作。 9.2严格执行各类消毒、隔离制度,特殊衣物特殊处理。 9.3负责被服等收发且做好记录,杜绝差错发生。 9.4设施运转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发现异常及时报修。 10、炊事员职责 10.1根据食谱和特殊需求,按质、按量制备膳食,保证按时供应。 10.2定期听取老人意见,满足老人的合理需求,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和服务质量。 10.3遵守《食品卫生法》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及各类餐具的清洁消毒工作。10.4在烹调操作过程中严格按《食品卫 生法》要求,加强个人及食堂环境 卫生工作。 11、护理主管职责 11.1负责管理对外的咨询接待、老人的入出“中心”工作和老人的档案管理及各类统计工作。 11.2负责与各接口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入出“中心”老人的安置工作。 11.3负责对来访、来信、来电的接待,登记、落实、反馈。及时将收集到的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11.4负责全院的生活护理管理工作。 11.5督促检查本部门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进行考核,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11.6负责对护理人员的基础护理技术培训,并做好实习带教工作。 11.7负责老人的学习教育工作,广泛听取住养老人对生活照料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12、医务主管职责 12.1负责“中心”内的医疗保健、康复、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12.2定期查房,主持会诊和病例讨论。定期检查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质量。12.3督促检查本部门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进行考核,严防差错事故 的发生。 13、医师职责 13.1负责完成规定范围的医疗保健、康复等日常工作。 13.2按时查房,按规定要求书写健康档案。 13.3做好书面医嘱,医嘱要明确。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13.4根据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对护理等级的评估与护理等级的调整及时提出相应意见。 13.5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4、护士职责 14.1负责分管日常医疗护理工作,按医嘱进行处置。 14.2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与操作规范,做好交接班,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14.3负责医疗器械清洗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14.4经常巡视老人居室,随时掌握老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报告。 14.5负责相关区域的卫生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14.6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5、护理员职责 15.1知悉老人的护理等级,了解老人的服务需求做好老人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15.2关注老人的身体状况变化,协助做好医疗护理、心理护理、康复护理工作。 15.3严格遵守各项护理操作规程,按护理要求规范服务并做好各项记录。 15.4在护理过程中严密观察,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5.5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15.6做好老人居室的保洁工作。 16、清洁工职责 16.1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如有急事须管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岗,并办妥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16.2妥善保管和使用手中工具,勤俭节约,减少开支。 16.3灭鼠、灭蚊、蝇工作常抓不懈,重点地方、要害部位,定时喷药防治。 16.4对本人承包区内的盆景绿化做好培育管理工作,勤浇水、施肥、治虫,确保盆景花卉的正常生长。 16.5卫生工作应达到如下标准: 16.5.1责任区卫生要求(含室内、外): 地面:无痰迹、无瓜皮果壳等杂物,无杂草 天面、 墙壁:无污迹、蜘蛛网 窗户:透明光亮、无尘迹 窗台、栏杆、扶手:无灰尘 水池:无杂物、污迹 16.5.2厕所基本要求:清洁、无臭味、无蚊蝇,定期喷洒药水 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 大小便池:无污物沉积 磁砖:保持原色 天面、墙 壁:无污迹。灰尘、蜘蛛网 16.6在保证垃圾筒(篓)内垃圾不装满的情况下,每天至少清除一次,垃圾筒(篓)周围无垃圾,并定时喷洒药水。 16.7发现设施、设备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17、门卫职责 17.1严格执行公司员工进出“中心”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17.2负责发放报纸、信件、电报及各类杂志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17.3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门卫与人事部联系登记后,方可进入,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17.4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 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17.5物资出“中心”一律凭放行证明,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中心”办公室。 17.6发现进出“中心”有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立即报告办公室处理。 17.7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中心”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办公室查处。 17.8熟悉“中心”治安环境情况,熟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17.9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搞好传达室周围之环境卫生。 18、工程部职责 18.1编制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组织有关人员对基建项目方案进行评估、确认;对开发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进行跟进、落实。 18.2协助参建单位进行地界拟定放线、验线工作。 配合进行场地“三通一平”文勘、地勘和桩基检测工作。 18.3负责拟订开工报告,办理相关工程报批手续。 18.4负责管理承包商施工过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负责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的工作,监督监理公司工作。 18.5对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负全责。 18.6组织图纸会审,审核批准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18.7编制技术管理计划、做好计量、测量工作,抓好各项规范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18.8编制质量计划、组织隐蔽工程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确保质量目标。 18.9审批编制进度控制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工期目标。 18.10编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8.11配合监理单位做好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18.12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时办理各项移交手续。 18.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部分:养老机构制度建设 一、入出“中心”管理 1、入出“中心”管理制度 1.1为服务对象提供准确、有效的服务信息(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 1.2入出“中心”程序必须按规定的流程及双方约定的时间办理。 1.3与入“中心”老人签定协议书,并对老人进行护理等级的首次评估。 1.4为每一位老人设立档案(入院档案、健康档案、病历档案)。 1.5要为申请入“中心闭呋蚯资籼峁?私夥衲谌菁澳诓可枋?绦颉?2、护理等级评估制度 2.1在入“中心”前为每一位老人进行护理等级的评估。 2.2护理等级的评估应根据老人状况的变化进行持续照料评估。 2.3对每一次评估都须作详细的记录(老人的现有状况及平估的结论) 2.4老人护理等级的评估表必须归入“中心”档案管理。 3、外出请假制度 3.1老人外出时均需办理请假手续(外出时间一小时以上) 3.2外出请假手续可由老人本人或老人家属办理并须填写请假表单。 3.3老人外出请假由所在生活区负责。 3.4老人外出时须出示出门证,并带好个人信息卡。 3.5回“中心”后工作人员要在请假单上注明销假的时间。 3.6“请假单”须整理并保留。 4、财物保管制度 4.1财物保管主要是指老人或家属委托“中心”保管的贵重物品(见“休养老人入住协议书”)。 4.2委托保管的贵重物品存取自由。 4.3机构对贵重物品的保管须严格按要求执行(须三方签字,严禁一个部门办理)且有帐可查。 4.4对保管的财物须由某一部门专人负责。 二、生活护理 1、分级护理制度 1.1根据护理等级的评估,以养老服务需求的不同程度分区域管理,从而提供相同护理等级服务。 1.2护理等级评估为专护的老人不宜与三级、二级护理等级的老人同居一室。 1.3严格按照生活护理不同等级的护理内容或“个案”护理内容提供护理服务。 2、褥疮护理制度 2.1对卧床老人建立床前翻身卡,对患褥疮老人应在床边重点交班。 2.2对卧床老人必须定时翻身(一般二小时左右),并有详 细记录。 2.3凡需要褥疮护理的老人,床前须有明显标识。 2.4外带褥疮者(新入“中心”或外出就疹)须在护理交班本上作好记录。2.5?度褥疮患者应由医生制定治疗计划,护理员根据医嘱进行护理。 3、护理员交接班制度 3.1生活区应建立护理交班报告,交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交班。 3.2交班者应在下班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分钟接班,点人数点物品,相互办理交接班手续。 3.3重点护理对象交班在床边交谈,不清不接。 3.4接班者应详细阅读交班报告,全面了解老人情况。 3.5交接报告要按规定红、黑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且要签全名。 4、居室管理制度 4.1居室保持温馨、舒适。工作人员不得在居室内大声喧哗且不准在居室内吸烟。 4.2要定时打扫卫生每日至少清扫二次,开窗通风,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3居室内不准随地乱扔烟火,乱抛果皮、纸屑,乱吐痰和乱倒剩饭剩菜。 4.4定期召开老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4.5居室内物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清点建立台帐。 三、医疗护理 1、医疗保健工作制度 1.1为住养老人建立健康档案,保健病史原则每月记录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 1.2医务人员要定期查房,每周一至二次。 1.3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1.4组织住养老人每年体检一次。 2、健康档案书写制度 2.1新入“中心”老人的健康档案建立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 2.2健康档案应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经办人签全名。应用中文书写,无正式释名的病名和药名等可以例外。 2.3保健病史原则每月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且需做到四有(主诉、诊断、用药、签全名)。 2.4各种检查报告单应按顺序规范粘贴。 2.5出“中心”小结、死亡报告应在12小时完成。 3、代发医疗药品管理制度 3.1凡要求代为发放医疗药品双方必须签订委托书。 3.2接受医疗药品时要查阅老人就诊病历卡(医院的治疗方案)、注射证明、处置单等,发放时按就诊医生医嘱执行。 3.3接受医疗药品时按要求进行登记并双方(委托方、接受方)签字。 3.4医疗药品必须由专人、专柜保管,符合医疗药品管理制度。 4、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4.1治疗室、注射室等应建立定期消毒制度 4.2无菌操作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 4.3各种消毒物品应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及灭菌指示带。 4.4空气、桌面、体温表等消毒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消毒液使用正确。 4.5注射、化验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4.6便器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并且做好记录。 4.7对出“中心”老人的床单位进行常规消毒处理,死亡老人的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并且做好记录。 4.8疑似传染病患者在尚未转出“中心”时要及时进行床边隔离(条件许可一人一床),工作人员进隔离室内应穿隔离衣。 4.9疑似传染病患者经确诊后应及时做好疫点处理,对病人生活的场所和杂物,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并且做好记录。 4.10按规定处理医疗废品。 5、疑似传染病登记制度 5.1严格执行所在地区疾病控制中心制定的各类传染病管理要求。 5.2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患者第一时间将疑似传染病患者转院治疗,争取早期管理。 5.3建立疑似传染病患者登记本,且如实填写。 5.4配合辖区做好传染病防止工作,建立可操作性应急预案。 6、医疗废品管理制度 6.1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防止医源性感染。 6.2明确分管医务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6.3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一律按要求毁形、消毒、分类、集中、保存、专人管理,按规定渠道处理,并做好登记工作。 6.4按要求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进货工作,进货时要求供应方证明齐全。 6.5定期做好各类资料的登记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7、卫生宣传教育制度 7.1根据不同季节积极向老人宣讲各种常见疾病的防治知识,引 导老人增加自我保健意识。 7.2向老人宣传积极参与群体或个体康复锻炼的益处。 7.3加强饮食卫生的宣传,防止病从口入。 7.4卫生宣传教育每月一次(授课或黑板报等多种形式)。 第六部分:养老机构人事管理 1、员工招聘 1.1人力资源部收集一定时期内的求职人员信息,即行拟订招聘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1.1.1招聘职位名称及名额; 1.1.2资格条件限制; 1.1.3职位预算薪金; 1.1.4预定任用日期; 1.1.5通报稿或登报稿(信息发布方式); 1.1.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1.1.7考试方式及日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 1.1.8场地安排; 1.1.9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1.2信息发布: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 1.2.1登报征求:先拟广告稿,估计刊登费,决定何时刊登何报,然后联络报社。 1.2.2同仁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 1.3应征信处理: 1.3.1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笔试或面试。 1.3.2不合格者的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涵”也是应有的礼貌。 1.4考试:新进入员甄选考试分笔试面谈两种方式。 1.4.1笔试包括下列内容: 1.4.1.1专业测验(由申请部门拟订试题) 1.4.1.2定向测验 1.4.1.3领导能力测验(适合领导级) 1.4.1.4智力测验 1.4.2面谈:由申请部门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时应注意: 1.4.2.1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1.4.2.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1.4.2.3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1.4.2.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1.4.2.5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 1.4.3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核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1.5背景调查:经初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1.6结果评定: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进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1.7注意事项: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2、任用 2.1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依据甄选报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请予报到时携带下列资料: 2.1.1员工资料卡 2.1.2本人证件相片x张 2.1.3户籍本 2.1.4身份证件复印件 2.1.5体检表 2.1.6学历证件复印件 2.1.7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2.1.8其他必要资料 2.2领导层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 2.3新进人员于报到日,人力资源部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检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资可暂扣发。 2.4领取员工手册及识别证;视情况引导参观“中心”各部门及安排职前训练。 2.5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即填制“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引导新进人员向部门主管报到,由部门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引导新进人员向部门主管报到,由部门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职前介绍表”逐项给予说明,并于报到程序单上签章交回人力资源部,表示人员报到完毕。 3、试用 3.1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届满前一周由人力资源部提供“考核表”,分甲(领导人员)、乙(一般人员)两种,并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顺序,逐级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办理任用手续。 3.2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所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可立即提前办理考核,并填写申请单,报请权限主管核定停止试用。 4、解聘 凡符合解聘规定者,由人事主管与所在部门主管商定后填 写申请单,签注原因后转呈总经理核准,然后发给“解聘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5、考绩 考绩分年度考绩与临时考绩两种,其处理程序如下: 5.1年度考绩:每年度终了由人力资源部提供考核表,分甲、乙两种,并予登记年度出勤资料,奖惩资料后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逐级考评核定等级,作为年终奖金发放及定期进晋级的参考依据。 5.2临时考绩:为申请升降职,应进行临时考绩,以作为上级批示决策的参考依据。考绩作业应另参照“考绩办法”规定办理。 6、薪资 6.1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部门主管签署,转呈部经理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部门执行。 6.2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变更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签章后与各相关部门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部门作业。 6.3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 6.4本薪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 6.5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 7、辞职 7.1正式任用的员工如感工作不适应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15天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所在部门主管及公司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部门执行。 7.2人力资源部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本人于批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后,并签章转会计部门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7.3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8、退休 8.1员工属退休年限,依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填写“退休申请单”公文,详填理由及会签该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发给“退休通知单”,副本转会计部门核发退休金。 8.2经核准退休人员,于批准退休日,应领取“离职通知单”逐项办妥离职手续后,始发给退休金。 9、休假 9.1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 9.2如工作需要加班时,按每天30元发放。 9.3员工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 9.4员工休假根据各科室实际另行制订。 10、请假 10.1员工请假,事假应一日前填写请假卡,报请主管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 10.2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月日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扣减。 11、福利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特设立工会福利委员会(规章另订),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 12、保险 12.1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于聘用时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12.2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后,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第七部分:养老机构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1、为入住老人提供各等级的护理服务(详见护理等级、分级护理标准) 2、为入住老人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3、为入住老人保管贵重物品,存取自由 4、为入住老人提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5、为入住老人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和送餐服务 二、服务等级 1、一级护理内容 1.1早晨为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为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下身。 1.2经常为老人洗头,剪指(趾)甲,理发递须。 1.3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皮肤护理无褥疮。 1.4为老人洗澡或擦身,每周一至二次。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洗澡或擦身, 并为老人每日擦席。 1.5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1.6每周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枕巾,被套)一次,必要时及时更换。被褥、气垫、被单保持清洁、平整、干燥柔软。 1.7每周洗澡内衣一次(夏季每日洗),每周洗涤外衣一次。必要时及时更换。 1.8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防止摔伤。 1.9视天气情况,每天带老人到户外活动或接受光照1-2小时。 1.10饭菜茶水供应到床边,按时喂饭、喂水、喂药。 1.11餐具和茶杯严格消毒,老人的毛巾、面盆、做到经常清洗,便器用后及时倾倒并定时消毒。 1.12对痴呆老人根据情况定时巡视,防止随意外出或发生意外。 1.13对易发生坠床、坐椅意外的老人,应提供床栏、座椅、座椅外绳托等保护器具,确保安全。 1.14为老人开展针对性个体康复活动。 2、二级护理内容 2.1早晨帮助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帮助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下身 2.2帮助老人定期剪指(趾)甲,理发递须。 2.3帮助老人洗澡或擦身,每周一至二次。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洗澡或擦身,并帮助老人每日擦席。 2.4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2.5每半月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枕巾,被套)一次,必要时及时更换。 2.6每周洗澡内衣一次(夏季每日洗),每周洗涤外衣一次。 2.7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防止摔伤。 2.8鼓励并帮助老人到食堂用餐。 2.9餐具和茶杯严格消毒,老人的毛巾、面盆、做到经常清洗,便器用后及时倾倒并定时消毒。 2.10组织老人参加院内的各种康复活动 3、三级护理内容 3.1早晨督促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督促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下身。 3.2督促老人定期剪指(趾)甲,理发递肱,每周洗涤衣服二次(夏季每日洗)。 3.3安排老人洗澡,每周一至二次。夏季气蜓兹仁保咳障丛杌虿辽恚?酱侔镏先嗣咳詹料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3.5每月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枕巾,被套)一次,保持床单清洁。 3.6鼓励老人到食堂用餐。 3.7组织老人参加院内的各种康复活动。 4、专户内容 4.1早晨为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为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下身。 4.2经常为老人洗头,剪指(趾)甲,理发递须。 4.3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皮肤护理无褥疮。对长期卧床而涌自主翻身的老人,定时翻身,变换卧位,检查皮肤受压情况,防止褥疮发生。 4.4做好老人大小便护理。对大小便失禁和卧床不起的老人,做到勤查看、勤换尿布,勤擦洗下身,勤更换衣被,保持老人清洁,无异味。 4.5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4.6被褥、气垫、被单保持清洁、平整、干燥柔软、无碎屑。 4.7为老人洗澡或擦身,每周一至二次。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洗澡或擦身,并为老人每日擦席。 4.8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防止摔伤。 4.9视天气情况,每天带老人到户外活动或接受光照1-2小时。 4.10饭菜茶水供应到床边,按时喂饭、喂水、喂药。 4.11提供24小时专门护理,确保各项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 4.12细心观察并掌握老人饮食、起居及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情况。 4.13对痴呆老人根据情况定时巡视,防止随意外出或发生意外。 4.14餐具和茶杯严格消毒,老人的毛巾、面盆、做到经常清洗,便器用后及时倾倒并定时消毒。 4.15对易发生坠床、坐椅意外的老人,应提供床栏、座椅、座椅外绳托等保护器具,确保安全。 4.16对患病老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制定针对性护理措施,并做好记录,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4.17为老人开展针对性个体康复活动。 5、分级护理标准 等级服务标准是根据老人的年龄、生活自理程度、身体状况以及特殊要求而制定的。它分为三级、二级、一级护理和专门护理。 5.1三级护理人员标准 生活行为基本能自理者,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5.2 二级护理人员标准 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和他人帮助的老年人;或年龄在80岁以上者。 5.3一级护理人员标准 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者;或思维功能轻度障碍者;或年龄在90岁以上者。 5.4专护人员标准 生活行为完全依赖他人护理且需要24小时专门护理者;或思维功能中度以上障碍者;或老人及家属要求提高护理等级,在生活服务方面要求给予特殊照顾者。 第八部分: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管理 一、社工岗位设置与职能 1、专业社工: 负责专业社工个案、小组的发展,社工实习生的督导以及义工的培训和管理。 2、咨询接待员: 负责老人的评估、出入院手续办理服务以及与家属的沟通协调。 3、助理社工: 负责全院老人文体活动安排。 4、社工行政: 负责全院社工理念的推广和老人权益保障、捐赠开发等。 5、兼职社工: 协助专业社工开展社工小组活动。 二、社工工作小组 1、康乐性小组活动 每天上下午各有一个常规的康乐性小组活动,包括歌咏小组、舞蹈小组、棋艺小组、计算机小组、手工小组、影视小组、书法小组等。社工部力图使院内每个有能力参加活动的老人都找到一个归属的载体,参加一个力所能及的小组活动。社工根据助人自助的理念,强调老人的自主参与、自主管理和自我发展,尤其注重挖掘院内老人各方面的特长,比如目前的英语、书法等学习班,都是由院内老人担任教师,使他们能在活动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提现“老有所为”。 2、专业性小组活动 2.1老人怀旧小组系列。 针对老年人身心特点,社工充分利用怀旧技巧,开展了多次不同主题的怀旧小组,帮助老人回忆过去生活中的任务、建筑、饮食、时代故事、场景等,老人反响强烈。在此基础上,社工筹划建立怀旧角,发动老人将老照片、老勋章、老图书等记录过去时代印迹的实物展示出来,并通过展示交流彼此过去的生活和工作故事,使怀旧角不仅成为回忆的平台,更成为交流的平台。 怀旧小组例举 “流金岁月”怀旧小组 “夕阳依旧笑春风”怀旧小组 “金色年华”------怀旧老电影展 “上海风情”------老上海小吃与饮食 2.2老人沟通互助小组系列。 通过沟通互助小组,让老人们重新拾起被他们一度遗忘的社交、沟通,以及对自己自我实现的期待。使老人们认识到自己虽然身体已经不如年轻时那么灵活健康,但他们一样享有交际、沟通、分享、感情上的获得与给与的权利。 2.3护理员减压及沟通技巧培训小组。护理员在常年对老人的护理工作中旺旺会积聚起一些负面的情绪,有必要对其进行疏导性和减压性的小组工作。社工部先后对护理员开展了如何与老人沟通的培训和员工自我减压的训练。力求使社工人性化、人文关怀等理念在护理员中产生影响,促进服务工作更加以老人为本,提升服务质量。 三、社工个案管理 1、个案危机预防与干预管理 在老人遭受突发性重大打击,如脑出血、骨折、亲人离世时,往往紧张度骤然激增,产生焦虑、惶恐情绪甚至出现自杀言行,社工的个案危机介入能运用专业的方法帮助老人疏导情绪,重建认知,并发展出适合于个体的新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在一福院,这一方法运用于对特殊老人的个性化服务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新入院老人整体评估与跟踪 每个新老人入院前,社工担任咨询员的巧涸鹄先说淖既肫拦馈?枨笃拦馈,胱『螅绻じ涸鸶俚甲。氐惆镏饩鲂氯朐豪先擞捎谏罨肪场?罘绞降募彼俑谋涠吹氖视盐侍狻,庑?币颇谋浠俣糯彻芾碛敕竦淖停ㄒ祷际鹾康奶岣呤刮颐怯Χ岳先诵滦枨蟆?嗡苄碌幕寡戏衲,匠晌赡堋? 3、外部资源整合 4、义工管理 社工部采用招募培训机制,根据机构的需 求有针对性的招募志愿者。对于正式上岗的志愿者,社工部用承诺签约制度、挂牌上岗制度、筛选评估制度等管理手段规范志愿服务 5、社会互动 一方面,社工部与周边医院、律师事务所、高校、社区等资源都有广泛的接触和联系,利用这些资源为老人开展各种健康、法律、心理等方面的讲座。另一方面,社工部利用每年重阳节、元宵节等大型活动契机,与周边社区老年大学、社区老人开展互动联欢活动,并通过联络媒体宣传等形式,扩大一福院的影响力,提升整体形象。 社区活动例举 “大手牵小手,携手跨新年” “度温馨重阳,享人间温情” “耆英耀一福,晚晴沐五一” “团团圆圆闹春宵,热热闹闹庆佳节” “关爱老人,心系慈善”------中山医院大型义诊活动 第九部分:养老机构后勤管理 一、后勤保障 1、保持院容院貌整洁、室内外环境干净舒适,绿化布置合理,四季常绿。 2、及时处置房屋、水、电、煤气、采暖、照明、报警、取暖、降温、通讯、生活设备、排污等设施出现的问题,保证其随时处于正常状态。 3、车辆集中管理。 4、有一部可供老人使用的电话。 5、捐款捐物要有明细帐,除低值易耗品外,作为固定资产移交。 6、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与服务 7、车辆的使用与维护 8、消防安全与保卫等工作的管理 二、一般后勤服务 一般后勤服务人员可归口行政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如司机、安全保卫人员可由院办公室管理房屋级水、电、煤气设施维修和膳食工作人员可由总务科管理。后勤服务人员多的部门可成立相应的班组,实施班组管理。 第十部分:老年人无障碍生活环境标准 无障碍环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物质环境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建设应方便残疾人通行和使用,如城市道路应满足坐轮椅者、拄拐杖者通行和方便视力残疾者通行,建筑物应考虑出入口、地面、电梯、扶手、厕所、房间、柜台等 设置残疾人可使用的相应设施和方便残疾人通行等。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公共传媒应使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者能够无障碍地获得信息,进行交流,如影 视作品、电视节目的字幕和解说,电视手语,盲人有声读物等。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义 一个坡道,既可使残疾人走出家门,又方便其 他公民;影视字幕,既可使聋人走出无声世界,又利于社会信息传递……。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 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同时它也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城市形象与国际形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对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全民公共道德意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也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国际通用的无障碍设计标准 1、??在一切公共建筑的入口处设置取代台阶的坡道,其坡度应不大于1,12; 2、??在盲人经常出入处设置盲道,在十字路口设置利于盲人辩向的音响设施;?? 3、门的净空廊宽度要在0(8米以上,采用旋转门的需另设残疾人入口; 4、所有建筑物走廊的净空宽度应在1(3米以上; 5、公厕应设有带扶手的座式便器,门隔断应做成外开式或推拉式,以保证内部空间便于轮椅进入; 6、电梯的入口净宽均应在0(8米以上。 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的由来 ??20世纪初,由于人道主义的呼唤,建筑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无障碍设计。它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 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国际上对于物质环境无障碍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初,当时在瑞典、丹 麦等国家就建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 障碍标准》。此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 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现状 我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从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提出与制定开始的。1985年3月,在"残疾人与社会环境研讨会"上,中国残 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市残疾人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联合发出了"为残疾人创造便利的生活环境"的倡议。北京市政府决定将西单至西四等四条街道作为无障碍 改造试点。1985年4月,在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quot;在建筑设计规范和市政设计规范中考虑 残疾人需要的特殊设置"的建议和提案。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 计规范(试行)》,于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 十多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北京、上海、 天津、广州、深圳、沈阳、青岛等大中城市比较突出。在城市道路中,为方便盲人行走修建了盲道,为方便乘轮椅残疾人修建了缘石坡道。建筑物方面,大型公共建 筑中修建了许多方便乘轮椅残疾人和老年人从室外进入到室内的坡道,以及方便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楼梯、电梯、电话、洗手间、扶手、轮椅位、客房等)。但总的 来看,设计规范没有得到较好执行,同残疾人的需求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相比,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较为落后,有较大差距。 我国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规、政策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200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国务院批准执行的中国残疾人事业的五年工作 纲要、"八五"、"九五"、"十五"计划纲要,也都规定了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任务与措施。1998年4月,建设部发出《关于做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通 知》(建规〔1998〕93号),主要内容是有关部门应加强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建设的无障碍规划、设计审查和批后管理、监督。1998年6 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建标〔1998〕177号),主 要内容是切实有效加强工程审批管理,严格把好工程验收关,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入口、室内,新建、在建高层住宅,新建道路和立体交叉中的人行道,各道路路 口、单位门口,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居住小区等均应进行有关无障碍设计。??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由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系全国范围实施的强制性规范。主要内容是: ??(1)城市道路。实施无障碍的范围是人行道、过街天桥与过街地道、桥梁、隧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人行道口等。无障碍内容是,设有路缘石(马路牙子) 的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应设缘石坡道;城市中心区、政府机关地段、商业街及交通建筑等重点地段应设盲道,公交候车站地段应设提示盲道;城市中心区、商业区、 居住区及主要公共建筑设置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轮椅坡道或电梯,坡道和台阶的两侧应设扶手,上口和下口及桥下防护区应设提示盲道;桥 梁、隧道入口的人行道应设缘石坡道,桥梁、隧道的人行道应设盲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口应设缘石坡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应设盲道。 ??(2)居住 区。实施无障碍的范围主要是道路、绿地等。无障碍要求是,设有路缘石的人行道,在各路口应设缘石坡道;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地段的人行道应 设盲道,公交候车站 应设提示盲道;公园、小游园及儿童活动场的通路应符合轮椅通行要求,公园、小游园及儿童活动场通路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3)房屋建筑。 实施无障碍的范围是办公、科研、商业、服务、文化、纪念、观演、体育、交通、医疗、学校、园林、居住建筑等。无障碍要求是建筑入口、走道、平台、门、门 厅、楼梯、电梯、公共厕所、浴室、电话、客房、住房、标志、盲道、轮椅席等应依据建筑性能配有相关无障碍设施。 美、日、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情况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订"无障碍标准"的国家,其无障碍环境建设既有多层次的立法保障,又已进入了科研与教育的领域; 各种无障碍设施既有全方位的布局,又与建筑艺术协调统一,同时给残疾人、老年人带来了方便与安全,堪称世界一流水平。1961年美国国家标准协会制定了第 一个无障碍设计标准。1968年和1973年国会分别通过了建筑无障碍条例和康复法,提出了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在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及住宅中实施 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并规定所有联邦政府投资的项目,必须实施无障碍设计。为了从根本上转变观念,美国许多高等院校建筑系,已专门设立无障碍设计技术课程, 作为必须训练的一项基本功。现在新建道路和建筑物基本能做到无障碍建设,改造也能考虑无障碍,尤以残疾人居住的建筑最为突出,针对使用者的特殊要求,采取 了更多措施,包括建筑设施的灵活调整等,以使残疾人通行安全和使用方便。 日本目前为残疾人、老年人增设的无障碍设施比较普及,国家所制订的统 一建设法规中就包括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设计。每一幢建筑物竣工时,有专门部门验收其是否符合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设计。在一些公共设施中,尤其是商店, 是按商业建筑面积大小实现不同等级的无障碍设计,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的大中型商业建筑要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专用停车场、厕所、电梯等设施。在机 场、电力火车站、电力火车以及道路等地方和设备,无障碍设施、服务也较为完善。 《香港残疾人通道守则》自1976年至1984年多次修订。香港对规定道路的无障碍要求是高的,乘轮椅者在规定的无障碍道路上要实现通行无阻。跨车行道的建筑物、交通信号与标志、地铁无障碍十分完善和发达。有关建筑物也做到无障碍设施齐全。 第十一部分:老年人生活卫生健康常识 老年人健康饮食原则 1、味道要香 老年人的味觉、食欲较差,为老年人做饭要注意色、香、味。 2、质量要好 老年人体内需要较多的蛋白质来补偿组织蛋白的消耗。所以要多吃些鸡肉、鱼肉、瘦猪肉以及豆类制品等。 3、数量要适当 过分饱食对健康有害,老年人每餐应以八九分饱为宜,尤其是晚餐 4、蔬菜要多 新鲜蔬菜不仅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和矿物质,还有较多的纤维素,对保护心血管防癌防便秘有重要的作用,老年人每天的蔬菜摄入量应不少于250克。 5、品种要杂 蛋白质、脂肪、糖、纤维素、矿物质和水是人体所必须的六大营养素,这些营养素广泛存在各种食物中为平衡营养,各种食物都要吃一点。 6、菜肴要淡 老年人因舌上味蕾萎缩,味觉差,因而大多口重,给心脏、肾脏增加负担,引起血压增高。老年人一般每天吃盐以6克为宜。 7、蒸煮要烂 老年人牙齿常有松动和脱落,咀嚼肌无力,消化液和消化酶分泌减少,胃肠消化功能降低。因此,饭菜要做得软一点,烂一点,以利于消化。 8、水果要吃 各种水果含有丰富的水溶性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对于维持体液的酸碱平衡有很大的作用。 9、温度要适当 老年人对寒冷的抵抗力差,所以饭菜要温热。 10、吃时要慢 有些老年人习惯于吃快食,久而久之对健康不利。吃的慢些也容易产生饱腹感,防止进食过多。 老年人感冒 不可忽视 感冒十分常见,多是在过度疲劳、着凉的基础上,由于呼吸道感染感冒病毒所引起的。 在引起感冒的病毒中,流感病毒和鼻病毒是我国引起感冒和慢支急性发作的主要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等也可以引起感冒。轻者表现为鼻塞、流涕、喉干、咽痛等不适。若出现发热、咳嗽、咯痰及全身酸痛则多已影响到气管,支气管。 有时老年人感冒可表现为周身乏力疲劳感,或者有轻微头晕、思睡。若此时未能给予治疗,进一步发展就会出现咳嗽、咯痰,如果老年人既往就患有“老慢支”,就有可能被误认为是慢性支气管急性发作。 据临床统计表明,慢性支气管炎首次发病时,有感冒史者占56.4%;因感冒引起慢性支气管炎发作者占65.4%。老年人由于呼吸系统功能的减退及全身免疫力下降,不但易于患感冒,还会因感冒而并发引起支气管炎、肺炎。甚至继发肺脓肿;若原有肺部疾患者,会使原疾病加重;有心脏病者患者会使原有的心脏病恶化,进而诱发心绞痛、心功能不全等。 另外老年人得了感冒后,恢复较年轻人明显慢,多在2-3周才能得到基本恢复,有的则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周身乏力疲劳感、头晕等症状才能完全消失。 可见,预防感冒比治疗感冒显得更为重要。要预防感冒的发生,提前采取有效脑し来胧?种匾,热缋夏耆似饺找嘧?馓炱谋浠适碧砑跻路苊庾帕埂,窘谧皇备都有?模豢伤嬉飧蛔乓隆?另外,应尽量减少去或不去流动人口较多的场所,如商场、车站、集市。以防被传染上感冒及其他疾病。 老年人用药宜少而精 调查显示,目前老年人日常用药少则3-5种,多则7-9种,但是大部分老年人缺乏对药物性能、药理的基本了解,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也缺乏足够的认识,盲目吃药常常适得其反。 老年人用药当遵循以下基本准则 1、明确诊断 对症下药 首先应当权衡利弊,确定是否需要用药。许多的疾病只要合理安排,调整饮食,加强锻炼,可不治而愈。老年人切忌动辄服药,应消除完全依赖药物的不良心理。 2、个体化用药 由于老年人存在衰老、受损程度及用药、治疗史等诸多方面的个体差异,因此,日常用药必须遵循个体化原则,对许多药物在治疗过程中要密切观察并及时调整。对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不应该连续用药一直到疾病完全治愈好才停药,当遵循中医学所提倡的“中病辄止,不可过剂”的用药原则,以免人体元气受伤 3、用药宜精 药量宜轻 部分老年人存有„药味多,用量大,花钱多,疗效好‟的错误观点,殊不知老年之体由于正气不足,脏腑亏虚,生理功能减退,已不堪重负,药量应力求适中。所以,处方用药贵在精,用药以味少而胜多。 4、联合用药 为了尽量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老年人用药宜以小剂量为好,如不足以产生疗效,则需要联合用药。 5、加强用药后的监测 若老年人必须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如应用头孢类和氨基旰类的抗生素以及噻嗪利尿剂,应定期监测喂δ埽龉δ堋?缃庵始八峒钇胶庾刺,猿て诜玫馗咝痢?杓畹幕颊哂】赡艿接刑跫囊皆鹤鲅桥ǘ燃嗖猓员阋缴菅桥ǘ燃笆钡髡?锛亮炕蚋涓羰奔洌乐共涣挤从Φ姆? 老人保健六则 美国营养学家为老年人提出了六条保健准则,使美国老人受益匪浅,我们不妨加以借鉴: 1、养老生活要有目的性 退休后甚至可以写个计划,留做自己的备忘录。比如旅游、探望亲友、学习新知识,使暮年生活依然有鲜活的促进力量 这样你的精神状态肯定会比稀里糊涂度春秋好的多。锻炼“躯体、头脑和精神”。 2、躯体锻炼 每天要锻炼每一块肌肉和每一个关节(不必太剧烈),要成为不可缺少的常规和习惯。头脑:读一本书,学一门新课,探讨一个新的观念。精神:回忆过去或幻想未来,把自己带入多彩的世界。 3、娱乐玩游戏 像孩子一样或与孩子一起痛痛快快地玩,自我享受,开怀畅笑。 4、睡眠适度、休息放松 睡眠的多少。以个人的感觉良好为准,不必去和别人比较。无困意,不必赖在床上更无需用催眠药,常用安眠剂有成瘾之弊。 5、足够的氧气 要使你日常生活的环境充满氧气,要注意通风换气,密闭的空调室内更要防污染,不吸烟,也要避免被动吸烟。 6、合理营养 有规律的摄取合乎营养的膳食,提倡平衡营养餐,包括水果,蔬菜,豆制品,奶,肉,蛋和五谷杂粮,种类宜多而杂。 第十二部分:老年用品大全 便利生活类 放大镜、老花镜、穿牙器、假牙清洁器、定时提醒药盒、快速干发、老年假发、烟斗、鼻毛器、磁化杯、烘鞋器 休闲锻炼类 练功剑类、跳舞球、双节棍、太极柔力球 康复理疗类 中药热疗包类、拔罐器、颈椎牵引器、刮痧片,揉捏枕、气血循环机 按摩器类 天然木质按摩器、电动按摩器、按摩拖鞋、牛角按摩器、玉石按摩器、颈椎按摩器 御康寝居类 药枕、颈椎枕、睡眠仪、保健枕、磁疗床上用品 休闲娱乐类 扇子帽、沙滩椅、摇椅、快板、空竹、象棋、健身球、门球、渔具 拐杖类 多脚拐杖、伸缩拐杖、折叠拐杖、藏伞拐杖、木拐杖、肋杖、登山拐杖、拐杖剑、助行器 保健用品类 保健器械、急救药箱、助行器、助听器、浴足盆、营养保健品 高龄护理类 坐便器、尿床用品,助听器、冲凉凳、多功能护理床 生日礼品类 生日礼品、节日礼品、纪念礼品、生日报、仿古电话、钱币仿古画盒、紫砂套杯、中外藏书、脸谱、香木扇 孝心文化用品 竹简、文房四宝、念佛珠、香炉、罗盘、鼻烟壶 第 PAGE 5 页 共 NUMPAGES 7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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