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严格其购置、保管、使用、内部转移和处置手续,保证低值易耗品的安全、完整,制定本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范围
1、管理用具,指企业管理中的各种家俱用具,如沙发、椅子、桌子、保险柜、文件柜等。
2、电子产品,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电子产品,如MP
3、MP
4、优盘移动硬盘、电暖气、电话机、对讲机等。
3、经营用具,指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各种工具用具如生产工具、工装、量器具、消防器械、劳动防护用品等。
4、公司规定的其他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的申购程序
1、申购:各科室应本着节约降耗、经济适用的原则,在充分利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对经营管理确需购买的物品,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采购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报销时需附后勤处备案登记单。
2、采购:购买大宗、批量物品符合招投标采购要求的,要进行招投标,重大采购要签定采购合同。属零星采购的,应按照“比质、比价”的原则,择优选择供应商购买。
3、验收登记: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由后勤处、使用科室、采购人员三方进行验收。同时,后勤处、使用科室要做好相应台账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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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1、台帐管理:后勤处建立一级管理台帐,各科室建立二级管理台帐,台帐内容有别类、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使用科室或使用人、使用变更登记等。后勤处和各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台账的管理工作。
2、责任管理:凡属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其使用人为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人;凡属非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其使用科室为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科室,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
3、每年12月,各科室将台帐与实物进行数量核对,然后再与后勤处进行账目核对。
四、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首次领用的,领用人需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后,领用人在低值易耗品台帐上签字领用,领用人即为责任人,须保证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
再次领用时,应“交旧领新”,并做好销旧领新的台帐记录,领用人签字确认。如所交旧资产报废的,应由各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申请,写明报废原因,经后勤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五、低值易耗品的退还及调拨
使用人员岗位调动或调离退休时,需将本人领用的物品交回原使用科室,由科室台账专管人员做好退还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退还。
调拨给其他科室使用的,由调入科室填写调拨移交单,由后勤处负责调拨,并及时进行台帐记录变更。
六、低值易耗品的盘点与报废
各科室应会同后勤处每年12月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确保一、二级台账的一致性。
对物品使用中因正常损耗报废的,应提出申请予以报废,经后勤处审核,并备案。
报废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需经后勤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做报废处理。
报废物品应交后勤部门统一处置,未经允许科室不得自行处置。
外界捐赠的低值易耗品,应增加低值易耗品的台帐记录,并明确使用部门,由领用者签字确认。
七、处罚
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的,要查明原因,由领用人或领用科室照价赔偿;属于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依据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未经批准及登记,随意挪用、转移、处置,追究责任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按市价赔偿。
八、后勤处为各科室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实体单位、子分公司参照执行。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