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举报
开通vip

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第4章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第一节植物的命名 民族植物学 “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的现象 同物异名的例子如,玉蜀黍在我国不同的地区被叫做玉米、包谷、棒子、玉榴、玉交子等,这些名称统称为:俗名(nomenvernaculum)。 同名异物的情况同样也非常多,比如白头翁这一植物俗名,在我国的不同地区就有13科的植物用此名称。第一节植物的命名 为了便于国际交流,国际上统一使用拉丁文或者拉丁化文字给每种植物命名的名称,叫做学名(nomenscientificum)。 学...

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第4章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第一节植物的命名 民族植物学 “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的现象 同物异名的例子如,玉蜀黍在我国不同的地区被叫做玉米、包谷、棒子、玉榴、玉交子等,这些名称统称为:俗名(nomenvernaculum)。 同名异物的情况同样也非常多,比如白头翁这一植物俗名,在我国的不同地区就有13科的植物用此名称。第一节植物的命名 为了便于国际交流,国际上统一使用拉丁文或者拉丁化文字给每种植物命名的名称,叫做学名(nomenscientificum)。 学名一般有单名(uninomen)、双名(binomen)和三名(trinomen)之分。 单名是指一个分类群只有一个单词,属和属以上的分类群的名称都是单名; 双名由两个单词组成,是指种的名称,也称种名(nomenspecificum),由属名和种加词构成; 三名是种下分类群的名称,是由三个单词组成的名称,即在种名的基础上再加一个单词(如变种或亚种加词)构成。第一节植物的命名 命名(nomenclatura)即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给每种植物一个合理的学名。 分类(classificatio)即按照植物的亲缘关系划分出它们的类别和等级排列。分类有人为分类和自然分类之分。在植物分类学上,任何等级上的所有植物,叫做分类群(taxon),也称作分类单元或分类单位(单数为taxon,复数为taxa)。 人们通过研究将未知的物种归入到一个已知的、确定的分类群的行为和结果,就是鉴定(identifitio)。 可见,植物的科学命名非常重要,命名和分类是密切相关的。〇、分类单元及其等级 在国际植物分类体系中,主要分类单位是界、门、纲、目、科、属、种共7个基本级,再加一些亚级,构成植物分类学的命名系统。(一)分类单元的主要等级 自上而下依次为:界(regnum)、门(divisio,phylum)、纲(classis)、目(ordo)、科(familia)、属(genus)、种(species)。 在这些等级中,“种”是基本等级。每个种必须隶属于某一属,每个属隶属于某一科,每个科必须隶属于某一目,依此类推。 主要等级是系统分类中必不可少的。(二)分类单元的次要等级 科与属之间为族(tribus缩写trib.),属与种之间的为组(sectio,缩写sect.)和系(缩写ser.),种下等级为变种(缩写var.)和变型(缩写f.)。 如果需要更多的分类等级时,所有等级都可以加前缀“亚”(sub-)构成次要等级:(二)分类单元的次要等级 如亚界(subregnum),亚门(subdivisio或subphylum),亚纲(subclassis),亚目(subordo),亚科(subfamilia),亚族(subtribus),亚属(subgenus),亚组(subseetio),亚系(subseries),亚种(subspecies),亚变种(subvarietas),亚变型(subforma)等。 如果需要,只要不致于引起混乱或错误,还可插入或增加更多的等级。(二)分类单元的次要等级 次要等级可设,也可不设,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单种属、单属科、单科目等必须设,而次要等级如属下的组,组下的“系”,如果仅有一个,则不必设。 在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中,科的次级划分指科与属之间的各等级的分类单元。属的次级划分仅指属与种之间的各等级的分类单元。(三)杂交类群 杂交类群(nothotaxa或hybridtaxa)中所允许的最高等级是杂交属,属下等级与非杂交类群相同。 杂交类群的主要等级为杂交属(nothogenus)和杂交种(nothospecies)。这两个等级同于一般的属和种。构词部分“notho”为杂交之意。(四)专化型 在寄生植物特别是真菌的分类中,对那些形态上无差异仅从生理角度可以区分的分类单元,如果不作为种、亚种或变种处理时,可根据其所适应的不同的寄主的特性处理为种下的专化型(formaespeciales,缩写为f.sp.)。 专化型的命名不受本法规的约束。分类单位等级名称列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汉语 拉丁文 词尾 英语 举例 界 Regnum Kingdom 植物界 门 Divisio(Phylum) -phyta(-mycota) Phylum 种子植物门 亚门 Subdivisio -phytina(-mycotina) Subphylum 被子植物亚门 纲 Classis -opsida,-eae(-mycetes) Class 单子叶植物纲 亚纲 Subclassis -idae(-mycetidae) Subclass 百合亚纲 目 Ordo -ales Order 百合目 亚目 Subordo -nineae Suborder分类单位等级名称列表 汉语 拉丁文 词尾 英语 举例 科 Familia -aceae Family 鸢尾科Iridaceae 亚科 Subfamilia -oideae Subfamily 族 Tribus -eae Tribe 亚族 Subtribus -inae Subtribe分类单位等级名称列表 汉语 拉丁文 词尾 英语 举例 属 Genus -us,-a,-um(无) Genus 鸢尾属Iris 亚属 Subgenus Subgenus 无附属物亚属Limniris 组 Sectio Section 无附属物组Limnilis 亚组 Subsectio Subsection 系 Series Series 亚系 Subseries Subseries分类单位等级名称列表 汉语 拉丁文 词尾 英语 举例 种 Species Species 玉蝉花Irisensata 亚种 Subspecies Subspecies 变种 Varietas Variety 花菖蒲I.ensatavar.hortensis 亚变种 Subvalietas Subvariety 变型 Forma Form 亚变型 Subforma Subform 上述各等级的相应顺序不可变更。 如果位置放错了则视为不合格发表,如将变型分为变种,种中包含属,属中包含科或族等。一、命名法 1753年林奈在他出版的《植物种志》中提出了用双名法给植物命名,双名法要求植物种的名称由属名、种加词和命名人三部分组成。 因此植物学名的最早命名时间期限为1753年,在此之前的学名不受命名优先权的保护。 双名法的“双名”只是针对种名而言,实际上单名、三名乃至四名等的命名都可参照此原则。一、命名法 1、双名种名=属名+种名形容词(种加词)+命名人如:桑树MorusalbaL. 2、三名是用来命名种以下的分类单位的。同种名相比,三名多了种下的加词,如变种(var.)、亚种(subsp.)、变型(f.)等,以及种下定名人。一、命名法如:中国沙棘(亚种)HippophaerhamnoidesL.subsp.sinensisRousi 3、四名以上在植物命名历史上还有四名甚至五名法,都是给种下命名,种下单位从大到小依次排列是:种—亚种—变种—变型。二、学名的书写、简写和缩写 用双名法命名的植物,在正式出版物中书写学名有严格的规定。 属名首字母必须大写,种加词小写,且用斜体排列;命名人首字母大写,且用正体排列。但植物志或植物专著例外,要求植物学名要用正体,甚至黑体,而异名才用斜体。 种下分类群符号不需要大写,加词小写且斜体排列。二、学名的书写、简写和缩写 种下分类群名称,如果紧跟在正种后面出现,书写时可省去正种定名人。如Deyeuxiaarundinacea(L.)Beauv.,D.arundinaceavar.ligulata(Rendle)P.C.KuoetS.L.Lu。 同属植物连续出现时,第一种植物写全名,后几种可以简写,属名缩写。二、学名的书写、简写和缩写 属名缩写的原则为: ①首字母大写后加“.”; ②以双辅音开头的属名(ch、ph、rh和th),缩写时要保留双辅音,如Rheum(大黄),缩写为Rh.; ③首字母相同的属名同时出现并需要缩写时,这两个属名必须保留第一个完整的音节,如第一个音节也相同,则要保留到第二个音节,以此类推。二、学名的书写、简写和缩写 在一般刊物或文章中,如需要标注学名,可以省去命名人简写。 如,野青茅(Deyeuxiaarundinacea)和长舌野青茅(D.arundinaceavar.ligulata)。二、学名的书写、简写和缩写 注意:动物学名的缩写与植物学名不同,不仅属名可以缩写,种加词也可以缩写。例如,几种飞蝗(亚种)的学名为: 亚洲飞蝗Locustamigratoriamigratoria(自动名,原亚种) 东亚飞蝗L.migratoriamanilensis 非洲飞蝗L.migratoriamigratorioides 中俄飞蝗L.migratoriarossica 当这4种飞蝗的学名连续出现时,就可以缩写为: Locustamigratoriam.,L.m.manilensis,L.m.migratorioides,L.m.rossica。三、疑难标本的命名方法 在植物分类研究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特殊标本,难以进行准确鉴定。我们仍然可以给他一个名称(临时命名),称为开放命名(nomenclaturaaperta),或称作保留命名。 保留命名属于非正式命名,希望将来能够得到他人的帮助或指导,其命名结果不受命名优先律的保护,书写时使用一些特定的符号表示。三、疑难标本的命名方法 1、不能鉴定的属或种:“gen.indet.”或“sp.indet.”。 2、未定种:确定的属内的1个不确定种“sp.”或多个不确定种“spp.”。 3、相似种:符号“cf.”放在属名和种加词之间,表示与该种近似。 4、亲近种:符号“aff.”放在属名和种加词之间,表示与该种亲缘关系相近。 5、存疑属、种:“?”置于属名前表示存疑属,置于属名后或种加词后表示存疑种。第二节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国际植物学大会 1867年首次在巴黎召开 已经召开了17届 每隔6年召开一次 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维也纳法规第二节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命名法规使得植物命名工作有据可依,保证植物学名的统一和稳定,确保每一种植物只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合法的科学名称。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简史 (一)巴黎法规ParisCode,1867 (二)维也纳法规,ViennaCode,1906 (三)布鲁塞尔法规BrusselsCode,1910 (四)剑桥法规CambridgeRules,1935 (五)阿姆斯特丹法规AmsterdamCode,1947 (六)斯德哥尔摩法规StockholmCode,1950 (七)巴黎法规ParisCode,1956 (八)蒙特利尔法规MontrealCode,1961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简史 (九)爱丁堡法规EdinburghCode,1966 (十)西雅图法规SeattleCode,1972 (十一)列宁格勒法规LeningradCode,1978 (十二)悉尼法规SydneyCode,1983 (十三)柏林法规BerlinCode, (十四)东京法规TokyoCode,1994 (十五)圣路易斯法规St.LuyisCode,2000 (十六)维也纳法规,ViennaCode,2006第一部国际植物命名法规,是瑞士植物学家A.deCandolle(A.DC.)于1866年草拟的,并于第二年在巴黎举行的第一次国际植物学会会议上讨论通过。它共分三章,68条。法规规定:1.一种植物只能有一个学名。2.一种植物的名称由一属名和一种加词构成。3.任何一学名需附以性状描述,并附有日期。4.不同种的植物或两群植物,不能有同样的学名。5.属名、种名之后必须有订名者之名。〇、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原则 1:植物命名法独立于动物命名法及细菌命名法。本法规均等地适用于处理为植物的分类单元的名称,不管这些分类单元最初是否被认为是植物。 2:分类单元名称的应用是由命名模式来决定的。(这一条是讲模式标定。科及其以下分类单元的名称必须有模式。) 3:一个分类单元的命名基于其发表的优先权。〇、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原则 4:除特定情况外,每一个具有特定范围、位置和等级的分类单元只能有一个正确名称(corectname),即最早的、符合各项规则的那个名称。 5:不管其词源如何,分类单元的科学名称均处理为拉丁文。 6:除非有明确规定,本法规的各项规则均有追溯既往(retroactive)之效。一、命名模式(法)和模式标本 (一)定义 命名模式(nomenclaturaltypes)是指科级或科级以下分类单元名称的使用决定于模式。 这个模式必须是该分类单元的直接下级单元。也就是说,科依据模式属来定名,属需要依据模式种来定名。 例如,木兰科(Magnoliaceae)以木兰属(Magnolia)作为命名模式;朱顶红属(HippeastrumHerb.)的模式种是短筒朱顶红[H.reginae(L.)Herb.];水仙属(NarcissusL.)的后选模式种(在命名属名时未指定模式种)是红口水仙(N.poeticusL.)。一、命名模式(法)和模式标本 科以上分类单元,一般没有命名模式。但是科以上的名称如果来源于属的名称时,这些名称的使用也决定于模式。 例如:Solanales(茄目)—Solanaceae(茄科)—Solanum(茄属) Liliidae(百合亚纲)—Liliales(百合目)—Liliaceae(百合科)—Lilium(百合属)一、命名模式(法)和模式标本 模式标本(specimentypus)是指种和种以下分类单元的命名所依据的标本。 实际上,科、属、种的命名最终大多数是以模式标本作为实质依据的。 圣路易斯法规(2000)给出的模式标本的定义是:“一份标本是指在同一时间对某个单独的种或种下分类群的一个采集(gathering)或一个采集的一部分,忽略混杂标本。一份标本可由一个单独的植物个体,一个或几个植物个体的部分,或多个小个体植物组成。”。一、命名模式(法)和模式标本 模式标本必须永久地保存而且不能是活植物或培养物。但是,真菌和藻类的培养物如果保留在非代谢状态(例如:低温干燥或低温冷冻),则可以作为模式。 模式标本要存放在非常安全的地方。中国著名的可以保存模式标本的地方及其代码有,PE: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标本馆;BJM:北京自然博物馆植物标本室;BJFC:北京林业大学森林植物标本室。等等。一、命名模式(法)和模式标本 维也纳法规(2006)规定:2007年1月1日之前,新种或新的种下分类群名称的模式(化石除外)可以是一幅插图。2007年1月1日之后,命名模式必须是一份标本(模式标本)。 当模式为一幅插图时,该插图所依据的一份或多份标本应用来帮助确定该名称的应用。同时应给出绘图材料的采集信息。 就优先权而言,模式的指定只能通过有效发表来实现。(二)各分类单元名称的模式 1.种或种下分类单元名称的模式是一份标本,或是一幅插图。 2.属或属的次级划分的名称的模式是一个种的名称的模式(个别保留属的名称除外)。就模式标定或引证而言,指定或引证模式时,只需引证该种名即可。 3.科或科的次级划分的名称的模式同于其所基于的属名的模式。指定或引证模式时,只需引证该属名。当科或亚科名称不是基于一个属的名称时,其模式同于该名称的互用名称(alternativename)(例如保留科)的模式。(二)各分类单元名称的模式 4.科级以上分类单元的名称,如果是基于属名则自动地得到模式标定,此类名称的模式为它所基于的属名的模式。 如蘑菇目Agaricales的名称是基于蘑菇属Agaricus的名称,则Agaricus的模式就是蘑菇目的模式。如果该名称不是基于属名,则模式标定的原则不再适用。 5.自动名的模式是派生出它的名称的模式。(三)模式的类型 1.主模式(holotype):作者发表新种或种下分类单元名称时所使用的或指定为命名模式的那份标本或插图。 2.等模式(isotype):主模式的任何一个复份,它总是一份标本。 3.合模式(syntype):当没有指定主模式时原始描述中所引证的任何一份标本,或是当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标本同时指定为模式时其中的任何一份标本。(三)模式的类型 4.等合模式(isosyntype):合模式的复份。 5.副模式(paratype):原始描述中所引证的除主模式和等模式以外的,或除当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标本同时被指定为模式时的合模式以外的一份标本。(三)模式的类型 6.新模式(neotype):当某一分类单元名称所依据的所有材料全部失踪时被选来作为命名模式的一份标本或插图。 7.附加模式(epitype):在当主模式、后选模式或先前指定的新模式、或当所有的与一个合格发表名称有关的原始材料确实模糊不清不能被准确地鉴定以确保该分类单元名称的精确应用时,用来作为解释新模式的一份标本或插图。(三)模式的类型 8.后选模式(lectotype):指发表时没有指明主模式或主模式失踪,或主模式属于一个以上分类单元时,从原始材料中指定的作为命名模式的一份标本或插图中后选的模式。 9.衍生模式(ex-isotype,extypo):从真菌和藻类的模式分离培养出的活的分离物。衍生模式还可分为衍生主模式(exholotypo)、衍生等模式(exisotypo)等等。这些分离物本身并非命名模式,只是为了表明它们是由模式衍生而来的。二、学名的有效发表和合格发表 这里要注意几个名词:公开发表,正式发表,有效发表,合格发表,合法名称,正确名称,非法名称。 “正式发表”和“公开发表”是社会上常见的名词,但不是命名法规中使用的名词。例如在通俗性期刊上或报纸发表,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是“公开发表”或“正式发表”,但这样的发表不是有效发表。二、学名的有效发表和合格发表 有效发表的名称不一定是合格发表的名称。合格发表的名称不一定是合法名称。合法名称也不一定是正确名称。 但是反过来,一个正确名称,首先必须是合法名称,而合法名称必须是合格发表的名称,合格发表的名称必须是有效发表的名称。(一)有效发表 1.维也纳法规(2006)规定:只有发表于通过分送(出售,交换,或赠送)给公众或至少分送给一般植物学家使用的植物学机构发行的印刷品上,才为有效发表。下述情况均为无效发表:在公共集会上宣布新名称,写在标本或对公众开放的植物园标签上的名称,由文稿、打字稿或其他未发表的材料制成的微缩胶片,网上发表,电子媒体等。(一)有效发表植物志和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答辩ppt模板下载毕业论文ppt模板下载毕业论文ppt下载关于药学专业毕业论文临床本科毕业论文下载 中一般不能发表植物的新分类群。作者应尽量选择经常发表分类学文章的期刊,否则应将其文章的拷贝寄给适当的索引中心。 2.有效发表的日期是指印刷品可被使用的日期。如果没有确定其他日期的证据,印刷品上出现的日期必须被接受为正确日期。(二)合格发表 合格发表是指对发表植物新分类群的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要求。 合格发表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在各自分类群的起始日期或之后被有效发表。 ②名称采用拉丁文。其他来源的文字要拉丁化。拉丁文要符合规则的要求。 ③伴有一个拉丁文描述或特征集要。描述是指对该分类单元形态特征的描述;特征集要是该分类单元区别于其他分类单元的一个表述。 ④指定模式。 ⑤发表的格式要符合规则。(二)合格发表 维也纳法规(2006)规定:种子植物、蕨类植物和苔藓植物属以上名称的合格发表的起始日期为1789年8月4日:即Jussien的GeneraPlantarum的发表日期。 发表新的分类群时,属级以上要指出命名模式,种或种下分类群必须指出模式标本及其存放地点。从1990年1月1日起发表的新属或新属以下等级分类单元的名称,指定模式时必须包括“typus”或“holotypus”,或其缩写。(二)合格发表 寄生植物尤其是寄生真菌的描述或特征集要后应指明寄主。寄主必须用学名指出,而不能仅用俗名。 裸名(nomennudus)是指没有合格发表的名称,不受命名优先律的保护。(二)合格发表 新组合或替代名称的合格发表,命名人原作者放在()内,新组合作者放在()后。 例如:Botryosphaerialaricina(Sawada)Y.Z.Shang,Sawada为原作者,Y.Z.Shang为新组合作者。 在联合发表时,多个命名人之间用et或&连接,在原始文献中要写全命名人,除原始文献外,只引证第一作者,其后加etal.或&al.。附:国际细菌命名法规的一些特殊规定 植物学命名法规在1975年以前都适用于细菌。在1974召开的第四届国际微生物学大会上通过了国际细菌命名法规,但随后又被废弃。现行的国际细菌命名法规的官方"命名起始日期"是1980年1月1日。附:国际细菌命名法规的一些特殊规定 (1)提出新分类单元名称时,作者应加一个适当的缩写词以表明一个正在提出的新分类单元的名称所归属的类目。 适当的缩写词是:对新目为“ord.nov.”,对新属为“gen.nov.”,对新种为“sp.nov.”,对新组合为“comb.nov.”。类似的缩写词可根据需要构成。例如,Pyrococcusfuriosussp.nov.表明该菌(猛烈火球菌)是一个新发表的种。附:国际细菌命名法规的一些特殊规定 缩写词当他们是跟在拉丁文的科学名称之后时,通常用罗马字或黑体字印刷(正体),这是为了将它们与名称相区别并引起对缩写词的注意。 例证:目,Actinomycetalesord.nov.;科,Actinomycetaceaefam.nov.;属,Actinomycesgen.nov.;种,Actinomycesbovissp.nov. (2)当作者转移一个种至另一属,或者转移一个亚种至另一种时,那么,进行转移的作者应加一缩写词“comb.nov.”(combinationova),以示构成新组合。三、异名、同名和非法名称 (一)异名 一种植物只有一个唯一的并符合命名法规要求的学名,即正名,其他名称均称为异名。 按照时间顺序,(合格)发表最早的为早出异名,一般为有效名称,属于正名;而较晚(合格)发表的为晚出异名,根据法规应该废弃;但是,有些晚出异名却成为有效名称,这是经过国际植物学大会命名委员会批准的保留名称。三、异名、同名和非法名称 (一)异名 例如,杉属最早的属名是BlisSalisburly(1807),而晚出异名CunninghamiaBrown.(1826)成为杉属的保留名称。 如果不按照时间顺序,而以模式为标准区分,异名还可以分为命名异名和分类学异名两种。三、异名、同名和非法名称 (一)异名 命名异名:也称客观异名,是指根据同一模式先后(合格)发表的名称,也称作同模式异名,需要根据优先律废弃晚出异名。 分类学异名:或称主观异名,是指根据不同的模式(合格)发表的名称,也称作异模式异名。分类学异名是由研究者的主观分歧造成,仍然需要废弃一个。三、异名、同名和非法名称 (二)同名 当一个有相同拉丁文字组成的名称,被运用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由不同模式建立的分类群时,即为同名。(两个以上的分类群,共用一个名称)。 最早(合格)发表的同名为早出同名,较晚(合格)发表的为晚出同名。 根据同名律需要废除晚出同名,一般用早出异名来替换,如果没有异名,则需要新起一个替代名称(nomensubstitutum)来替换,作为该分类群的名称,发表时需要以nom.subst.放在名称后面,以提示读者。三、异名、同名和非法名称 (三)非法名称 只有合法名称才有优先权。 一个发表时为非法的名称(illegitimatename),除非被保留或被认可,不能变为合法名称。 下述情况均属非法名称,哪怕这个名称是合格发表的。三、异名、同名和非法名称 (三)非法名称 晚出同名而且没有被保留或被认可。 基于非法属名的科和科的次级划分的名称是非法的。 多余名称为非法名称,除非被保留或被认可。(命名法上的多余名称是指根据其作者所确定的范围,该名称所代表的分类单元明确地包括了一个应该被采用的另外一个名称的模式,或根据规则一个应该被采用的另外一个加词的模式。)三、异名、同名和非法名称 (三)非法名称 名称A和B均为认可名称,B是A的晚出同名,则B是非法名称。 当基于不同模式的两个或多个属或种的名称极易混淆时(因为它们被应用于相近分类单元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则这些名称将作为同名处理。 合格发表的早出同名,无论合法与否,均应取代其晚出同名,除非后者被保留或被认可。四、名称的改正与修订 植物名称的改正是指改正名称中拉丁字母的拼缀; 植物名称的修订是指改变名称所包含的范围。(一)名称的改正 一个植物分类群的名称在有效发表时的拉丁字母拼缀,称为原始拼缀。这一名称在后来出版物上的拼缀,叫做后来拼缀。 植物名称的原始拼缀和后来拼缀一般是一致的,不可随意更改。但是,在出现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拼缀的变更,称作名称的改正(correctio)。(一)名称的改正 科级名称的词干不正确; 科名和亚科名的词尾不是-aceae和-oideae; 种加词的词尾性属与属名不符; 分类群的分类等级已经转移,而名称的结尾未做相应的改变; 带有标音符合省音符的名称,应删去符号而得到改正; 发现了明显的疏忽性错误(笔误或错印)。 已经改正了的名称,在原命名人后面加上corr.,再加改正人的名称。(二)名称的修订 名称的修订是指对分类群特征和范围的变更。某一分类群经过多数学者的研究后,在不改变其模式的条件下,对该分类群原来的描述、特征鉴别、范围、图片等进行修改或补充,称作修订(emendo)。 发表新的修订名称时,在原命名人后面加上emend.nov.或em.nov.。后来需要引用这个修订名称时,去掉nov.,在emend.后面加上修订人名称。五、分类群的变动 分类群的的变动包括分类群细分、合并、等级变更与转移。 分类群细分是指某一个分类群被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类群,其原来的名称仍需留用,并用在其中一个含有其模式的分类群上。五、分类群的变动 例如,1753年,Linnaeus创立了Pinus(松属),其模式种是P.sylvestlis,属下还包括P.abies,P.picea,P.larix等种。 后来,人们通过研究发现这个“松属”实在太大,各种之间的区别特征十分明显,有必要进行细分。 最终原来的“松属”陆续被拆分为5个属,即abies(冷杉属)、picea(云杉属)、larix(落叶松属)、Trew(雪松属)和Pinus(松属)。其中Pinus(松属)的模式种仍然是P.sylvestlis。五、分类群的变动 分类群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等级的分类群合并为一个名称,合并后的名称选用其中最早的一个原分类群名称。 例如,K.Schumann将种子植物的SloaneaL.(猴欢喜属)(1753)、EchinocapusBlume(1825)和PhoenicospermaMiq.(1865)三个属进行合并,其名称选用最早的SloaneaL.。 如果同时发表,选用特征最典型的那个分类群名称;如果是现代植物与化石植物同等级的分类群合并,则优先采用现代植物分类群的名称。六、自动名与保留名 (一)自动名(autonyms) 是指在一个合法种名下的第一个种下分类群名称的合格发表,就自动地建立了与其相应的同一等级的新名称。 自动名的建立不受优先律的限制。 无论在其被建立的出版物中出现与否,自动名被认为是合格发表名称,其日期同于该出版物。自动名的模式就是该种所采用的合法名称的模式。自动名的加词必须未加改变地重复该种名,而且其后一定不要加作者名。六、自动名与保留名 (一)自动名(autonyms) 例如:变种名称LycopodiuminundatumL.var.bigeloviiTuck.(Ameg.J.Sci.Arts45:47.1843)的发表自动地建立了另外一个变种名称:L.inundatumL.var.inundatum,后者就是自动名,其模式就是种名L.inundatumL.的模式。 发表新变种时,自动建立的变种级分类群自动名,一般称为原变种,也有人(王文采)认为可称作“模式变种”更合适。其他类型的自动名可以称作“模式亚种”、“模式变型”等六、自动名与保留名 (二)保留名(nominaconservanda) 保留名是指在植物命名的过程中,有些名称虽然发表时间较早,但不符合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要求,还有一些名称由于人们长期使用,形成了习惯,影响面又比较大,如果废弃,大家反而感到不便。在此情况下,国际植物学大会命名委员会进行讨论并公布保留的一些不合法的名称,就是保留名。 一个分类群的学名是不是保留,要以最新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为依据。七、命名的优先律法则 在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中,命名优先律(priority)法则是一个重要原则。 命名优先律主要针对科以下分类单位的命名有效性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根据优先律法则,一个分类群在第一次被发现和命名时的名称,要受到保护,不能轻易改变和废弃。 每一个科或具有特定范围、位置和等级的科下分类单元只能有一个正确名称。对科级以上分类单元,优先权原则不是强制性的(但基于模式的名称还是应该遵守优先权)。七、命名的优先律法则 种子植物(Spermatophyta)和蕨类植物(Pteridophyta)合格发表的起始日期规定为:1753年5月1日(Linnaeus,Speciesplantarum第一版)。Linnaeus的Speciesplantarum(植物种)第一版两卷分别出版于1753年的5月和8月,但被认为是同时发表于1753年5月1日。 根据优先律法则,当发现同名或异名的情况时,选择发表最早的正确名称为合法名称(nomenlegitimum),也叫有效名称。就科至属包括属级的分类单元而言,当有两个或多个认可名称可供选择时,应选择同一等级上最早的合法名称。七、命名的优先律法则 根据优先律法则,如果发现在当时命名时,把某种植物的亲缘关系搞错了,在后来重新组合时,需要保留它原先的名称加词。 例如,从杉木的命名过程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优先律法则的作用。1803年,Lambert在中国第一次发现了杉木,他认为杉木属于松属植物,给杉木命名为PinuslanceolataLamb.。七、命名的优先律法则 1826年,Rich.在研究杉木标本时,发现R.Br.已经确定杉木是一个新植物种,但尚未公开发表。Rich.也没有掌握Lambert关于杉木学名的相关材料,把杉木作为一个杉木属的新种进行了发表,命名为: CunninghamiasinensisR.Br.exRich.。七、命名的优先律法则 1827年,Hooker发现杉木的命名存在问题,同一种植物却有了两个学名。他认真研究了大量杉木标本,发现杉木不属于松属,应该属于杉木属植物。于是他对杉木的学名进行了重组,他考虑到Lambert发现并命名杉木在前,而Rich.研究杉木标并命名在后,根据命名优先律,保留了原始种加词—lanceolata,在命名人一项用括号写上了Lambert的名字,以表示对他的知识产权的尊重,也是标明文献引证的路径。Hooker发表的杉木学名,亦即今天的杉木学名如下:七、命名的优先律法则 Cunninghamialanceolata(Lamb.)Hook. 异名为:PinuslanceolataLamb.;CunninghamiasinensisR.Br.exRich.。 这样,杉木不仅由松属转移到杉木属,而且由松科转移到杉科。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此课件供参考!部分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联系删除!
本文档为【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17.0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机构认证用户
爱赢
公司经营范围:网络软件设计、制作、图文设计、影视制作(编辑)
格式:ppt
大小:175KB
软件:PowerPoint
页数:0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20-11-06
浏览量: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