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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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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汇编云南振兴集团电源有限公司沙甸分公司ZX/Q-D-AHK-0901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管理制度汇编编制:审核:批准:受控状态:2019-5-18发布2019-5-18实施云南振兴集团电源有限公司沙甸分公司发参加编写人员:娄键王喜拉卢志强柯代志杨锦付月江马立白旭清参加审稿人员:马兴穆柯代志马立杨金跃娄键王喜拉付月江杨锦马应彪卢志强陈登富罗万福高永贵王忠祥田儒旺李琨余雷李兴龙白旭清编制:娄键王喜拉目录TOC\o"1-1"\h\z\uHYPERLINK\l"_Toc15049666"“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制度PAG...

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汇编
云南振兴集团电源有限公司沙甸分公司ZX/Q-D-AHK-0901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汇编编制:审核:批准:受控状态:2019-5-18发布2019-5-18实施云南振兴集团电源有限公司沙甸分公司发参加编写人员:娄键王喜拉卢志强柯代志杨锦付月江马立白旭清参加审稿人员:马兴穆柯代志马立杨金跃娄键王喜拉付月江杨锦马应彪卢志强陈登富罗万福高永贵王忠祥田儒旺李琨余雷李兴龙白旭清编制:娄键王喜拉目录TOC\o"1-1"\h\z\uHYPERLINK\l"_Toc15049666"“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制度PAGEREF_Toc15049666\h1HYPERLINK\l"_Toc15049667"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PAGEREF_Toc15049667\h4HYPERLINK\l"_Toc15049668"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PAGEREF_Toc15049668\h8HYPERLINK\l"_Toc15049669"安全风险警示和公告制度PAGEREF_Toc15049669\h15HYPERLINK\l"_Toc15049670"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及报告制度PAGEREF_Toc15049670\h17HYPERLINK\l"_Toc15049671"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PAGEREF_Toc15049671\h21HYPERLINK\l"_Toc15049672"事故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制度PAGEREF_Toc15049672\h23HYPERLINK\l"_Toc15049673"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PAGEREF_Toc15049673\h25HYPERLINK\l"_Toc15049674"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PAGEREF_Toc15049674\h28HYPERLINK\l"_Toc15049675"“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PAGEREF_Toc15049675\h39HYPERLINK\l"_Toc15049676"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PAGEREF_Toc15049676\h42PAGE\*MERGEFORMAT4“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的精神,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各组织机构、各级人员,同时作为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的重要实施依据。3.术语定义双重预防机制: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4.各级人员及岗位职责4.1总经理职责4.1.1对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持续保持有效承担领导责任,并就有关事项向全体职工、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安全生产承诺。4.1.2确保可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双重预防机制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方法、监测工具或仪器、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等)。4.1.3明确涉及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与权限。4.1.4确保全员参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4.1.5掌握2级以上(橙色级和红色级)风险分布情况、事故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4.1.6负责组织对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保持情况进行考核。4.2厂长职责4.2.1组织开展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持续改进工作。4.2.2审核、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方法、监测工具或仪器、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等)4.2.3掌握2级以上(橙色级和红色级)风险分布情况、事故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4.2.4组织拟订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并组织实施。4.2.5组织拟订并审核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规章制度。4.2.6协助总经理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持续改进的考核并落实。4.3安环科职责4.3.1负责起草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体系文件、制度。4.3.2负责组织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调度各专业工作组分工。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和成果档案,定期向领导汇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展情况。4.3.3负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培训。4.3.4负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4.3.5掌握公司所有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管控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4.3.6依据风险管控情况,制修订隐患排查治理清单。4.3.7依据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组织实施开展综合、专项、日常、节假日、季节性等 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记录表范本安全检查记录表格安全检查记录表格式安全检查记录表范文安全检查记录表模板 ,督促落实公司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落实情况。4.3.8建立重大风险清单、较大风险清单和一般风险清单。针对辨识出的风险,制定可靠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安全培训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4.3.9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危险因素、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4.3.10建立健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台帐、隐患整改通知单,重大事故隐患信息还包括整改方案(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等。4.4各专业管理(职能)部门职责4.4.1各专业管理(职能)部门总经理为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及负责专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4.4.2成立本部门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为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4.4.3对涉及本专业的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建立本专业的安全风险分级清单。4.4.4掌握本专业涉及的3级以上(黄色级、橙色级和红色级)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管控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4.4.5依据风险管控清单,制定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4.4.6依据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开展本部门辖区内各种安全检查,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5各生产车间职责4.5.1各车间总经理为本车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车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4.5.2成立车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为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4.5.3确定本车间的风险点,并对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建立本车间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4.5.4掌握本车间所有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4.5.5依据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制定本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4.5.6依据本车间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开展车间级各类安全检查,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5.7建立健全车间级隐患整改台账,负责车间内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形成闭环。4.6各岗位人员职责4.6.1积极参加本岗位风险点的识别,并参加本岗位风险点的风险评价。4.6.2积极开展本岗位隐患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告。4.6.3学习并掌握本岗位涉及的风险分布情况、风险后果、可能存在的隐患及典型管控措施等相关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4.6.4掌握本岗位4级以上(蓝色级、黄色级、橙色级和红色级)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4.6.5学习、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做到“四不伤害”。4.6.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5.考核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依据《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持续改进考核实施办法》,定期对各部门、车间及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定公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职责、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安全检查表的编制方法、隐患排查、隐患整理、考核等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适用于公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2.术语2.1安全检查是消除危害、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5五定四不推五定是指定资金来源、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期限(时间)、定验收人,四不推是指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单位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3.工作职责3.1总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厂长安全检查工作职责3.1.1总经理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资金进行审批。3.1.2分管安全生产厂长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审核。3.2安环科安全检查工作职责3.2.1负责制定公司隐患排查方案并组织实施。3.2.2组织开展公司级综合检查、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业务范围内的日常检查、专业检查。3.2.3统计、分析、汇总、通报及上报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3.2.4会同相关专业部门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3.2.5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评估。3.2.6对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3.2.7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向上级单位和安监部门备案。3.3生产管理部门安全检查工作职责3.3.1负责按照《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基础设施、设备、特种设备等进行专业安全检查。3.3.2负责组织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与治理。3.3.3负责对设备设施专业检查结果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和建档。3.3.4负责组织公司的工艺安全检查。3.3.5负责组织生产工艺的隐患排查与治理。3.3.6负责对生产工艺专业检查结果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和建档。3.4项目管理部门安全检查工作职责3.4.1负责组织公司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3.4.2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隐患排查与治理。3.4.3负责对设备设施专业检查结果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和建档。3.5保卫管理部门安全检查工作职责负责对公司防火防盗实施检查、监管。3.6各单位安全检查工作职责3.6.1组织开展本单位范围内的各类安全检查3.6.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3.6.3对查出的隐患,单位能整改的,按规定进行整改;单位无力整改的,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实施报告整改。3.6.4配合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的隐患排查,对职责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整改。4.安全检查的内容4.1查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4.2查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4.3查各工种、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教育,考核发证情况。4.4查各种生产设备、装置、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危险源(点)各级管理责任落实和控制措施到位情况。4.5查现场安全管理、物流定置管理情况。4.6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4.7查安全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及责任承包落实情况。4.8查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情况。4.9查反“三违”活动的开展、隐患查处整改及职业危害治理情况。4.10查对已发生的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处理、整改、教育情况。4.11其它需要检查的相关内容。5.安全检查形式公司安全检查主要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等方式。5.1综合性安全检查5.1.1检查人员: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环科组织,参加人员有公司领导、5.3-5.7专业部门管理人员、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5.1.2检查内容:安全标准化各要素涉及的所有内容。5.1.3检查频次:公司级综合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各单位级综合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5.2专业安全检查5.2.1检查部门:专业部门组织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专业安全检查。5.2.2检查内容;对在用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工艺等进行专业安全检查。5.2.3检查频次:专业安全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5.2.4检查频次:季节性检查在季节之初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5.3节假日检查5.3.1检查部门:节假日检查由安环科组织各相关单位在节假日前进行。5.3.2检查内容:主要是对节假日前保卫、消防、设备设施、应急管理等安全方面进行检查。5.3.3检查频次:每年重大节假日不少于一次。5.4日常检查5.4.1检查部门:各单位检查内容:设备设施运行、劳保佩戴、“三违”行为等。5.4.2检查频次:班组日常检查每班进行,各单位建立频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5.4.3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对照检查,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在安全检查表上签字,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台账。5.5安全检查表的编制5.5.1专业检查表由专业管理部门组织编制,5.5.2综合检查表、季节性检查表、节假日检查表由安环科组织编制。5.5.3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等内容。5.5.4安全检查表归档按《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5.5.5安全检查表编制、修订按照《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6.隐患治理安全检查出来的隐患治理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7.管理考核7.1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中因漏查隐患或隐患治理不力而造成事故的单位,按公司规定实施奖惩。7.2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单位,未按期限进行有效整改,视整改项目大小处以200-1000元罚款。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各机构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进入公司进行作业活动的相关方作业活动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管理。3.规范性引用文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术语和定义4.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4.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4.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5.职责5.1公司总经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公司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负责对公司隐患排查方案、组织实施公司级隐患排查以及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资金进行审批以及对定期上报监管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的审批。5.2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分管安全、生产厂长负责安排及监督公司隐患排查方案及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负责对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审核。5.3安环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隐患排查方案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公司综合检查、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业务范围内的日常检查、专业检查隐患排查方式。(3)统计、分析、汇总、通报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4)对组织实施的隐患排查发现的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5)对组织实施的隐患排查发现的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评估。(6)对各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7)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向上级单位和安监部门备案。(8)组织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和临时防护措施并组织实施评审,对重大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组织验收。5.4生产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并参加公司的生产工艺专项隐患排查。(2)跟进生产工艺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情况。(3)负责对生产工艺专项隐患排查结果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和建档,发现重大隐患的需向安环科报告。5.5承包商作业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并参加公司施工项目专项隐患排查。(2)跟进施工项目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情况。(3)负责对施工项目专项隐患排查结果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和建档,发现重大隐患的需向安环科报告。6.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1)根据隐患排查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2)配合相关单位开展隐患排查。(3)对本单位存在的隐患,本单位有能力自行整改的按规定进行整改;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隐患,需将隐患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5.3-5.5条款各报专业主管部门组织整改,对主管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或要求的隐患,其治理完成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回复主管部门。(4)对本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统计,每月26日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公司安环科备案。7.隐患排查方案7.1公司全面隐患排查方案安环科每年年初组织制定公司隐患排查方案,排查方案中需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目标、隐患排查范围、隐患排查方式、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及具体工作要求。隐患排查方案需以公司生产特点及危害情况和上年度事故及隐患分析情况作为依据,确保方案的针对性。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厂长需对公司隐患排查方案进行审核,公司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方案实施审批,安环科将审批后的隐患排查方案发至各单位。各单位根据公司隐患排查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范围内的隐患自检自查和隐患治理工作。7.2特定专项隐患排查方案接到当地监管部门、集团公司隐患排查通知发文后,安环科根据通知要求的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协调专业主管部门制定专项隐患排查方案。专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安环科,安环科负责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发文单位。7.3隐患排查治理目标安环科结合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对公司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要求,在公司隐患排查方案中制定公司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目标。原则上要求公司隐患排查目标为隐患排查对公司的场所、作业过程、管理等方面覆盖率100%,治理目标为隐患整改及时率100%。7.4隐患排查范围7.4.1隐患排查要包括所有人员(包括各种外部人员)、所有活动(常规和非常规的)、所有场所(企业内部场所以及外部租赁场所等)、所有设施(建筑物、设备及工器具等),同时还要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7.4.2专项隐患排查可以针对特定的对象,但要对特定对象界定范围所涉及到的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等全面排查。7.4.3在一特定时间段内,企业组织的各种检查必须要覆盖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等。7.5隐患排查方法7.5.1隐患排查方式主要采用安全检查形式和风险评价两种方式实施,安全检查工作要求执行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条款,风险评价工作要求执行公司《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管理制度》。7.5.2隐患排查人员具体隐患排查方法为:(1)对被检查区域内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记录和档案;(3)对现场的环境、设施、工艺、指标、显示、标识、作业等观察和记录;(4)排查人员要依据获得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作出判断,找出主要问题,即物、人、环境、管理几方面的不安全因素;(5)必要时可以通过仪器进行检验。8.隐患治理8.1隐患治理基本要求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8.2隐患分级8.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将隐患等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8.2.2可能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隐患定义为一般事故隐患;可能导致较大或重大事故发生的隐患构成重大隐患。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划分了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的指标:(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8.2.3安监总局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事故隐患等级划分:(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8.2.4只要满足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或安监总局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重大事故隐患界定条件的都构成重大隐患。8.2.5公司隐患整理等级划分依据公司按照隐患治理难度及其危害程度将公司存在的隐患划分为公司一般事故隐患、公司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8.2.5公司隐患整理等级划分原则(1)公司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各基层单位、部门存在的能在三个月时间内自行完成整改的隐患。(2)公司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各基层单位、部门存在的依靠本单位资源无法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协调公司内部资源可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的隐患。(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隐患威胁较大,各基层单位、部门无法自行完成整改的隐患,利用公司内部资源无法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的隐患。(4)较大隐患所属单位需编制公司较大事故隐患报告,报告中明确隐患治理安全措施方案,明确隐患基本情况及其可能导致的事故情况、整改具体的技术措施、整改措施落实存在的问题,公司安环科审核后由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做出批示,批示需明确该隐患等级及治理资源要求。重大事故隐患报告需由总经理进行批示。8.3隐患治理工作实施程序8.3.1公司隐患治理工作基本流程:(1)隐患排查组织单位根据隐患排查结果确定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对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隐患排查当时责任立即整改并且隐患排查人见证了隐患整改完成的可不再下达该隐患的整改通知,隐患整改通知需明确隐患情况、隐患整改期限、整改要求;排查出重大隐患的,将重大隐患情况书面报送安环科,安环科按照重大隐患治理要求进行重大隐患治理。(2)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根据隐患整改通知要求安排实施整改,对本单位无力完成整改的隐患要以书面形式将较大事故隐患治理申请报告报安环科,安环科审核同意认定为公司较大事故隐患的,需提交公司主管厂长进行审核审批后方能按公司较大事故隐患要求实施整改,未认定为公司较大事故隐患的,由所属单位落实整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须在整改期限前以书面形式报隐患排查主管单位。(3)隐患排查组织单位对排查的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各单位对本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证。(4)隐患排查组织单位和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台账。(5)隐患排查组织单位和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每月26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台账报安环科。8.4一般隐患治理要求8.4.1各单位在自检自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各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8.4.2对公司级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在各单位或班组整改能力范围内的项目,由相应专业管理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相应专业主管部门备案。8.4.3各单位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可不编制专门的治理方案,但要在隐含治理台账中记录治理完成情况。8.4.4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无力整改或在三个月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以事故隐患治理申请报告形式报公司安环科,事故隐患治理申请报告中需明确隐患治理安全措施方案,明确隐患基本情况及其可能导致的事故情况、整改具体的技术措施、整改措施落实存在的问题;跟踪较大事故隐患治理申请报告审批结果落实整改。8.4.5安环科对各单位填报的事故隐患治理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报主管厂长进行审核审批,批示结果需明确该隐患等级及治理资源要求。8.5重大隐患治理要求8.5.1各隐患排查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安环科。8.5.2安环科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重大隐患情况组织相应专业管理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主管领导组织各专业人员对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实施论证(必要时可请外部专业机构出具方案可行性论证报告),公司总经理对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进行审批。8.5.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9.隐患统计分析及上报要求9.1隐患统计9.1.1各单位对本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统计,每月26日前需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公司安环科备案。9.1.2安环科每月对公司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建立隐患治理台账。9.2定期上报安环科每月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结果通过“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系统”上报。9.3重大隐患上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环科将总经理签字后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安全风险警示和公告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的精神,全面落实我公司安全风险公示,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风险警示和公告方式、内容等的管理3管理职责3.1总经理负责安全风险警示牌、安全风险告知卡的制作、公示的批准。3.2安环科负责确定安全风险警示牌、安全风险告知卡的内容、公布位置、公示方式,并实施监督管理。3.2各部门、车间负责做好区域内安全风险警示牌、安全风险告知卡的维护管理工作。4管理要求4.1设置原则4.1.1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告知卡,分别标明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类型、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电话等内容。4.1.2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4.1.3在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4.1.4在生产班组、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4.1.5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4.1.6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4.1.7生产班组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4.1.8存在职业危害如粉尘、噪声、烟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并如实告知其职业危害;4.1.9在厂内道路应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安全标志;4.1.10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1.11在公司显著位置设置公司风险空间分布图,在各个车间醒目位置设置车间风险空间分布图。4.2设置要求4.2.1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4.2.2对于有夜班作业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辨;4.2.3安全标志不宜设置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或已被遮挡的地方;4.2.4安全警示标识的集合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颜色必须符合《安全色》(GB2893-2008)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894-2008)的规定。5.设置计划及其他要求5.1各部门、车间根据现场需要和相关标准规定提出本部门、车间安全标志设置需求,报安全管理部审查汇总后统一购置;5.2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环科统一购置;5.3安环科根据风险管控情况,制定岗位重大、较大风险告知卡,绘制全厂风险空间分布图。5.4各车间根据风险管控情况,绘制车间风险空间分布图。5.6安环科、各部门、车间负责区域内标志的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5.4安全风险公告牌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环科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安全标识,尽可能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再作废品处理;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及报告制度1.目的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作业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工作。3.职责3.1总经理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及报告的考核、奖惩。3.2安环科负责公司事故隐患的建档、监控,及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3各部门、车间负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监控、建档及报告。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4.1事故隐患定义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4.2事故隐患分级根据危害和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产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3事故隐患排查4.3.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工艺等进行隐患排查;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根据其岗位职责,每周对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工艺等进行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4.3.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隐患;(2)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隐患;(3)危险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隐患;(4)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过程中是否存在缺陷;(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事宜是否落实到位;(6)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是否落实到位;(7)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质、设备的配备过程中是否存在缺陷;(8)操作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9)生产工艺的合理性。4.3.3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会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定期、日常隐患排查,并根据需要制定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及法定长假前期事故隐患排查工作。4.3.4公司所有职工有隐患排查和上报的义务,在日常的工作中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公司安环科。4.4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4.4.1一般事故隐患隐患发生部门、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并按规定对隐患治理形成闭路循环。4.4.2重大事故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应立即报送公司总经理和安环科,公司安环科组织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事故隐患的现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整改难易程度、隐患治理方案。公司没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1)报送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2)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包括:方法和措施: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经费和物资: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需求。人员需求: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求。治理时限: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在隐患为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4.4.3各部门、车间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工作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4.4公司安环科是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落实跟踪督办部门,督促有关的隐患责任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监控并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有关责任人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4.5公司各级人员应共同努力,保证每季度的事故隐患整改率应达到98%以上。5.建档5.1公司应配备专人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保存至少两年以上。信息档案内容应全面,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一)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二)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级别等情况;(三)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四)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6、报告实行全员随手查报隐患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并逐级上报。公司各部门、车间每月将发现的隐患报送公司安环科,安环科每月将所发现和各级上报的隐患在“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系统”中上报,及时了解信息系统内的文件要求,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核查,整改结束后立即报告行业安全监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案。7、奖惩7.1对排查、整治和防范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部门、车间和个人给予50-500元的奖励,对排查报告重大隐患及治理工作有功人员,给予1000-2000元奖励。7.2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200-500元的罚款。7.3公司安环科连续两月未登陆“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系统”进行事故隐患申报,给予安环科负责人500的罚款。7.4对重大隐患瞒报的部门、车间或个人给予批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7.5重大隐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间没有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保证安全,没有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单位,将给予严肃批评,造成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的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管理工作。3、职责3.1公司总经理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足额提取、使用;3.2财务部应保障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优先使用,及时发放;3.3使用部门、车间据实申请隐患排查资金,保证专款专用;3.4安环科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4、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4.1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范围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和其它与事故隐患治理直接或相关的费用支出。4.2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计划4.2.1公司应将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内,并保证足额提取,专款专用。4.2.2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应制定资金使用计划,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数额大于当期计划使用资金的,公司应从生产成本中及时补充,保证足额使用。4.3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程序4.3.1隐患所在部门(车间)根据隐患治理的需要,制定使用计划,并报公司安环科、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进行审批。4.3.2财务部优先列支隐患排查治理资金,隐患所在部门(车间)立即根据使用计划开展隐患治理工作。4.3.3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现隐患治理资金不足,应及时申请、审批。4.3.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束后,多余的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财务账目。4.4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台账4.4.1公司安环科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费用具体数额、支付情况、使用内容等条款。4.4.2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台账应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内,并保存。5、奖惩5.1各责任人不能保证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及时提取、申报、使用,导致隐患不能及时治理,应承担相应的职责,导致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发现擅自挪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公司应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事故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制度1、目的为加强我公司事故隐患监督和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事故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管理工作。3、职责3.1公安环科总体负责全公司事故隐患通报管理工作。3.2各部门、车间负责将事故隐患及时通报。3.3从业人员及时了解事故隐患情况及防范措施。4、通报的程序4.1一般事故隐患:隐患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安环科汇报,公司安环科应当将事故隐患汇总后及时下发各部门、车间、班组。4.2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书面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告公示。5、通报的形式和内容5.1事故隐患通告:主要分为电话、口头传达和书面告知。主要通告的内容包括隐患的名称、部位及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及紧急程度。5.2公告栏:公司在厂区门口设立隐患排查情况公告栏,及时对每次隐患排查情况及每月公司隐患汇总台账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隐患名称、部位、照片、可能导致的后果、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等。5.3重大事故隐患告知牌:公司应当在重大事故隐患部位设立事故隐患告知牌,内容如下:(一)事故隐患等级、状态及可能导致的后果;(二)隐患防范措施;(三)隐患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验收责任人。5.4公告公示牌:重大事故隐患应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公示栏,告知本公司重大隐患名称、部位可能波及范围及防范措施等内容。6、奖惩6.1隐患发生部门、车间对发现的隐患故意隐瞒不报,扣除当月部门、车间安全绩效奖,如果发生事故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公司安环科未按本制度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并责令整改。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1.目的为加强我公司生产安全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作业区域内事故隐患的报告、举报、受理、核查和奖励适用本制度。3.职责3.1总经理批准设立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资金;并批准对报告、举报人的奖励。3.2公司安环科负责受理事故隐患的报告、举报和奖励资金认定,并做好登记。3.3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资金的发放。3.4事故隐患由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并建立接报信息的登记、拟办、批办、转办、催办、办结、建档等台账。3.5全体职工负责事故隐患的报告、举报。4.基本原则4.1公司每位员工对事故隐患有报告、举报的权利和义务。4.2公司安环科应当受理报告和举报,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报告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4.3奖励资金的认定、发放应客观、公正、及时。5.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及奖励程序5.1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向当班领导进行报告,也可直接向公司安环科或政府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当班领导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核实报告的真实性,并将核实结果向公司安环科进行报告。5.2公司安环科应核实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做详细记录,决定奖励资金数额。5.3公司安环科于每季度工资发放日前五个工作日会同财务部门确认当月奖励资金,并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5.4综合室每季度工资发放时同时发放奖励资金。6.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的方式及内容6.1员工若发现事故隐患,可采用电话、书面、举报箱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公司在班组和公司区出口设置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6.2报告、举报内容包括:事故隐患的发现时间、部位、产生原因、状态等内容,同时报告人(举报人)的姓名、所在部门、车间、联系方式等信息。7.奖励的方式及内容7.1报告、举报人获得本制度规定的奖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实名举报;(二)有明确、具体的报告、举报对象;(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掌握,或者虽然掌握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四)报告、举报事项被确认属实。7.2同一事故隐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告人或举报人,只对第一报告人或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其他报告人或举报人予以表扬。7.3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故隐患,奖金可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7.4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7.5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每季度评审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颁发奖金。7.6公司安环科每季度评选1—3名报告、举报优秀部门、车间和4—5名报告、举报优秀个人,并给予奖励。7.7对于表现突出的报告、举报人或部门采用发放证书或优先考虑评优评先资格。8.奖惩8.1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标准(一)一般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标准为5元-200元;(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标准为200元—1000元。8.2举报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8.3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处分;(一)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二)对举报人或举报情况敷衍了事,没有认真核实查处的;(三)向被举报人或单位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四)因工作失职造成泄密的。8.4员工若发现事故隐患被瞒报、迟报、谎报的情况,追究相应责任。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认真做好风险辩识、评价和控制管理,规范安全风险控制管理,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含相关方作业)及其他相关活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3.引用文件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2《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3.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3.5《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3.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3.7《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4.定义与术语4.1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及其组合。4.2危险源辨识:是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4.3危险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四大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4.4风险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严重性的结合。4.5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4.6风险分级风险分级是指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存在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得出的风险值对照分级判定标准划分等级,进而实现分级管理。(注:一个风险点可能存在多个危险源,每个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可能不同,对风险点的风险分级应按照该风险点所包含所有危险源的最大风险级别进行定级。)4.7风险点风险点是指存在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4.8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等级、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5.职责5.1.总经理工作职责(1)组织开展本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2)确保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方法、监测工具或仪器、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等)。(3)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及保持情况进行考核。5.2安环科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和成果档案,定期向领导汇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展情况。(2)负责组织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培训。(3)建立重大风险清单、较大风险清单和一般风险清单。针对辨识出的风险,制定可靠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安全培训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4)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危险因素、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5.3其他部门职责(1)各专业管理(职能)部门总经理为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及负责专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2)成立本部门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3)对涉及本专业的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建立本专业的安全风险分级清单。(4)掌握本专业涉及的3级以上(黄色级、橙色级和红色级)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管控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5.4各车间职责(1)各车间总经理为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车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2)确定本车间的风险点,并对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建立本车间的安全风险分级清单。6管理内容6.1策划与准备6.1.1公司根据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工作的需要,成立风险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厂长成员:各车间、部门负责人6.1.2各单位应成立以负责人任组长的并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的风险评价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并按相应的程序开展工作。6.1.3评价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危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6.1.4对异常状态和紧急状态、项目改造、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前进行的风险评价,可组成临时评价小组(成员为:安环科人员、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工作完毕后可自行解散。6.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与介绍6.2.1安环科每年一季度组织部门、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必要时,各单位可在识别基础上根据实际进行修订完善。辨识过程中应考虑“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因素即危险存在的“正常、异常、紧急”等三种状态;危险识别潜在的“过去、现在、将来”等三种时态。6.2.2公司根据所确定的评价对象的作业性质和危险、危险复杂程度,选择作业条件风险程度评价(MES)、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LEC)等评价方法,评价方法详见附件。6.2.3风险分级判定标准6.2.3.1风险点的风险分为固有风险和现实风险。(1)固有风险评价是指假定企业未采取确定的风险管控措施、或管控措施不足、或管控措施失效的风险评价。(2)现实风险评价是在考虑企业已经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针对其采取的现有管控措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的风险评价。(3)现实风险一般小于等于固有风险。(4)在确定风险点的风险等级时,为避免误判或遗漏重点,以风险点的固有风险确定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并以固有风险的风险等级来绘制企业“红橙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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