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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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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培训课件.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培训课件供电一车间2015/3/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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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培训 课件 超市陈列培训课件免费下载搭石ppt课件免费下载公安保密教育课件下载病媒生物防治课件 可下载高中数学必修四课件打包下载 供电一车间2015/3/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第二章 职业病危害告知第六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模板免费下载企业劳动合同范本下载劳动合同 doc 下载劳动合同法下载劳动合同模板可下载 (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第八条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规范第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书面告知文件要留档备查。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第十三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工作场所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一)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对皮肤有刺激性或经皮肤吸收的粉尘工作场所还应设置“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产生含有有毒物质的混合性粉(烟)尘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戴防尘毒口罩”(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等警示标识,在开放性同位素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裂变物质”; (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入内”、“当心中毒”、“当心有毒气体”、“必须洗手”、“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并标明“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警示标识; (四)能引起职业性灼伤或腐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腐蚀性”、“遇湿具有腐蚀性”、“当心灼伤”、“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戴防护眼镜”、“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五)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六)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注意高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 (七)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戴防护镜”等警示标识; (八)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等警示标识; (九)存在低温作业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低温”、“当心冻伤”等警示标识(十)密闭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设置“密闭空间作业危险”、“进入需许可”等警示标识; (十一)产生手传振动的工作场所设置“振动有害”、“使用设备时必须戴防振手套”等警示标识; (十二)能引起其他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XX危害”等警示标识。第十四条 生产、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生产、使用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线设在生产、使用有毒物品的车间周围外缘不少于30cm处,警示线宽度不少于10cm。 第十五条 开放性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警示线。 第十六条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除按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为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 1.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 2.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性中毒的作业岗位; 3.放射性危害作业岗位。第十七条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必须在使用岗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示例见附件3),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十八条 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场所,应当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当心中毒”、“当心电离辐射”、“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等警示标识。第十九条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除按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第二十条 为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依法在设备或者材料的包装上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二十一条 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泄险区启用时应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等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 维护和检修装置时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第四章 公告栏与警示标识的设置 第二十三条 公告栏应设置在用人单位办公区域、工作场所入口处等方便劳动者观看的醒目位置。告知卡应设置在产生或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附近的醒目位置。第二十四条 公告栏和告知卡应使用坚固材料制成,尺寸大小应满足内容需要,高度应适合劳动者阅读,内容应字迹清楚、颜色醒目。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多处场所都涉及同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在各工作场所入口处均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六条 工作场所内存在多个产生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的,临近的作业岗位可以共用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 第二十七条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采用坚固耐用、不易变形变质、阻燃的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工作场所使用绝缘材料。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产品)包装上,可直接粘贴、印刷或者喷涂警示标识。 第二十八条 警示标识设置的位置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条件。井下警示标识应用反光材料制作。 第二十九条 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其前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第二十九条 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其前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第三十条 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第三十一条 警示标识的规格要求等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执行。第五章 公告栏与警示标识的维护更换 第三十二条 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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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2、所谓法定职业病,是指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我国卫生部于2006年颁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规定了10大类115种法定职业病,其中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职业性物理因素疾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4、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引发职业病的条件:有害物质的性质、作用人体的量(剂量-浓度-接触时间)、设备防护条件、个人健康状况。四、职业病防治及其管理(一)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 (二)对建设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三)对工作环境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四)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六)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七)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八)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九)对青少年和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 尘肺粉尘是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尘肺是因长期吸入生产性有害粉尘引起的以肺部弥漫性纤维化改变为主的全身性病。尘肺属法定职业病,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诊断才有效。尘肺是流行范围最广、严重危害接尘工人身体健康的职业病。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取决于粉尘的化学成分和浓度。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愈高,对人体危害愈大。同一种粉尘,浓度愈高,对人体危害愈严重。另外粉尘对人体的危害还与其被粉碎的程度即分散度有关,粒径较小和颗粒愈多,分散度愈高,在空气中浮游的时间愈长,被人体吸入的机会就愈多,危害也就愈大。粉尘的硬度和溶解度。尘肺预防    尘肺的病因明确,是完全可以预防的,预防的关键是控制生产场所的粉尘浓度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具体措施是:1.依法治理,工程设计真正做到“三同时”,对原有的设备应按要求进行改造,使生产场所的粉尘浓度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我国探索总结出的防尘、降尘八字方针——“革、水、密、风、护、管、教、查”,是行之有效的综合治尘经验。加强卫生监督是做好防尘工作的保证。2.开展职业卫生教育,提高领导和工人对防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防尘工作成为领导和工人的自觉行动。3.就业前的体检亦是预防的重要内容,不准有粉尘作业禁忌证的人从事粉尘作业。 粉尘作业禁忌证:活动性肺结核;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明显影响肺功能的疾病。4.对粉尘作业的工人要做好定期健康监护,确保工人身体健康噪声生产性噪声可分为:(1)机械性噪声,是由机械的撞击、磨擦和转动而产生的,如织布机、球磨机、电锯、锻锤等产生的噪声;(2)空气动力性噪声,是由气体压力发生突变引起气流的扰动而产生的,如鼓风机、汽笛、喷射器等产生的噪声;(3)电磁性噪声,由于电机中交变力相互作用而发生,如发电机,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性耳聋的预防对噪声性耳聋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故早期进行听力保护,加强预防措施,至为重要。(一)防治噪声,1.吸声;2.隔声;3.消声;4.隔振;5.减少生活性噪声多吃一些富含维生素的蔬菜和水果,提高人体对噪声的耐受力。 (二)个体防护耳塞的隔声效果可达20~35dB ;耳罩的隔声效果可达30~40dB中暑处理原则 1中暑先兆:暂时脱离高温现场,并予以密切观察。 2轻症中暑:迅速脱离高温现场,到通风阴凉处休息;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及对症处理。 3重症中暑:迅速予以物理降温和(或)药物降温;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对症治疗。 中暑患者经及时处理,一般可很快恢复,不必调离原作业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一)技术措施自动化操作通风空调 (二)管理措施 1.宣传防中暑的知识:2.合理安排工作时问,避开最高气温。    3.轮换作业,缩短作业时间。充分的睡眠和休息,对预防中暑也有重要的意义。高温中暑高温作业是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等于或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职业性中暑是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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