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且能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凡全体员工均需共同遵守执行。
第三条 权责:
· 人事部:负责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本规定;
· 各部门:全面执行本规定。
□ 管理规定
第四条 作息时间:
1) 正常工作时间:
· 写字楼管理人员:8:30-12:00 14:00-18:00;
· 车间/仓库人员:8:00-12:00 14:00-18:00;
· 加班时间:19:00开始;
2) 员工正常休息安排:
写字楼人员:每周日休息;板房、仓库、生产部等原则上每月休息2天,并视生产安排调整。
第五条 员工刷卡要求:
1) 公司的考勤实行上下班刷卡、组长点人记录、保安记录等多种综合形式。
2) 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排队刷卡,委托他人代刷卡或替他人刷卡,双方各罚款100元/次,扣除全勤奖;若是管理干部(组长级别以上)委托他人代刷卡或替他人刷卡的则双倍处罚,同时也扣除全勤奖。
3) 前后刷卡不得少于20分钟,即:打连班卡无效,否则作漏刷卡处理。
4) 不可提前30分钟刷卡,否则系统无法识别,作漏刷卡处理。
第六条 迟到/早退/旷工规定:
1) 以电脑刷卡为准,电脑对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分钟的均有记录。
2) 迟到:
a) 单次迟到超过5分钟或当月迟到累计超过15分钟的,均不计全勤;
b) 单次迟到15分钟以下需向上司说明原因;
c) 单次迟到15分钟以上必须补写[请假条]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
d) 当月迟到累计达60分钟以上的,减除60分钟外,每迟到1分钟扣2元;
3) 早退:
a) 凡早退者均不计全勤;
b) 2分钟以上10分钟以下扣罚10元;
c) 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按旷工半天处罚;
d) 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1天处罚;
4) 旷工:
a) 凡旷工者均不计全勤;
b) 计件员工旷工1天罚30元/天;
c) 车间组长旷工1天罚款50元/天;
d) 月薪人员旷工1天按1天工资的1.5倍处罚;
e) 连续旷工3天或当月旷工累计达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者作自动离厂处理;
第七条 请假规定:
1) 请假核准权限:普通员工请假5天(含5天)以下须经组长、主任或主管签名方可生效,请假5天以上需再经行政经理签名方可生效;组长级别人员请假2天(含2天)以下须经主任或主管签名方可生效,请假2天以上需再经行政经理签名方可生效;主任或主管级别人员请假需经行政经理或公司经理签名方可生效。
2)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假半天以上1天以下需提前4小时申请;事假1天以上5天以下需提前1天申请;事假5天以上需提前2天申请,否则按批准日顺延开始假日。
3) 员工请假已到期但因事不能及时返回上班,必须由请假者提前致电给部门主管或上司,经同意后方可延续假,但必须在回厂后24小时内补办延假手续,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补”字,否则按不批准续假(即旷工)处理。
4) 请假未准、擅自缺席或假期已满既未上班,亦未办妥续假手续者均视为旷工。
5) 无论是事假或病假,请假期间不计薪资,当月请假时间累计超过4小时(用以抵作正常休息的调休请假除外)无全勤奖,当日薪资以实际上班小时计算。
6) 所有请假条均由请假人于请假前交到人事部备案,若需外出,则需到人事部开[离岗放行条]且由人事部负责人或人事部相关人员签名方可生效;若请假后不到人事部备案则按旷工处理。
7) 请假5天以上且离厂外出者,需将厂牌交至保安室,返厂时取回。
8) 为方便后勤工作,凡请假1天以上且不在厂内用餐者,必须在请假当天至人事部停餐,请假返回上班的当天,也必须到人事部办理用餐登记(普工停/报餐:必须于上午9:00前到人事部办理,回厂后再到人事部报餐并取回饭卡)。
9) 病假:
a) 请病假者要出具就诊医院病历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或医院收款证明方可生效,否则按事假处理;
b) 病假天数超过1个月,则须凭三级以上医院证明,同时回厂复工前必须也要凭三级以上医院证明“已康复”。
第八条 加班规定:
1) 根据生产需求的情况,结合本规定的第四条,各部门可安排加班;
2) 加班时间的考勤仍遵守本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各员工必须服从上司的安排;
3) 对于当月内的正常休假不足(即加班了),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a) 调休请假;
b) 发加班工资;
c) 但不能累计下个月。
第九条 考勤异常处理:
1) 外勤人员外出时必须在前台处登记;如果外出二天以上,也必须先在登记本上注明。
2) 出差人员因时间、地域之限制,未能按时刷卡,由人事文员依据前台处外勤登记本进行补卡。
3) 非出差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刷卡,需及时填写[补卡申请书],经各部门主管批准后交由人事部备案。
4) 停工待料须提前下班:
a) 必须先刷卡,并交[离岗放行条]或[请假条]到车间岗保安值班处;
b) 放行部门应提供该部门被放行人员的全部放行时间给人事部,以便人事部为其登记考勤。
5) 人事文员于次月初将员工的考勤记录交各部门主管(主任)核查,由部门主管(主任)签名作实;若发现有误时由各部门填写[补卡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人事部根据[补卡申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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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核实后于15日之前交至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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