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湿止痒汤加减联合火针治疗慢性湿疹的效果观察 &nbsh1; 除湿止痒汤加减联合火针治疗慢性湿疹的效果观察 【Summary】:目的:研究除湿止痒汤加减联合火针治疗慢性湿疹的效果观察。方法:从我院慢性湿疹患者100例,选取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分为对照组(50例)和观察组(50例),分别采取西药治疗方案和除湿止痒汤加减联合火针治疗,对比效果。结果:观察组患者相较于对照组,治疗有效率较高,复发率较低,P<0.0...
【Summary】:目的:研究除湿止痒汤加减联合火针治疗慢性湿疹的效果观察。方法:从我院慢性湿疹患者100例,选取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分为对照组(50例)和观察组(50例),分别采取西药治疗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和除湿止痒汤加减联合火针治疗,对比效果。结果:观察组患者相较于对照组,治疗有效率较高,复发率较低,P<0.05。结论:除湿止痒汤加减联合火针治疗慢性湿疹,有显著的效果。
【Keys】:火针;除湿止痒汤;慢性湿疹
前言:湿疹是在表皮或者真皮浅层发生的炎症性皮肤疾病,慢性湿疹在临床中较为常见,患者多有皮肤瘙痒、皮损,且易反复发作,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临床研究发现该致病因素多与环境、感染、气候变化、饮食、免疫系统以及内分泌失调有关。常规治疗通过西药糖皮质激素或者抗组胺类药物进行治疗,但临床效果欠佳,停药后,易复发[1]。近年来,随着中医在临床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本文研究除湿止痒汤加减联合火针治疗慢性湿疹的效果观察,研究内容如下文所示:
1.资料和方法
1.1资料
从我院慢性湿疹患者中选取100例作为研究对象,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对照组患者男女比例为29:21,年龄21~64岁,平均为:(43.21±1.12)岁;病程0.6~6年,平均病程(2.32±0.51)年。观察组男女比例为28:22,年龄21~65岁,平均年龄:(42.13±2.21)岁;病程0.7~7年,平均病程(2.15±0.21)年,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纳入标准:所有患者根据临床症状均符合慢性湿疹诊断标准[2]。且皮损直径小于2 cm,皮损受累面积小于10%体表面积。
排除标准:近期采用其他方式治疗患者;细菌及真菌感染着;免疫性疾病或者内分泌疾病患者;哺乳期或者妊娠期女性。
1.2方法
1.2.1对照组:给予口服依巴斯汀片(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0119,10mg*7s*2板,14片/盒)10mg,每日一次。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一片(10mg)或二片(20mg),一日一次; 6~11岁儿童:一次半片(5mg),一日一次; 2~5岁儿童:一次2.5mg,一日一次;根据年龄段的不同,用量按照实际情况改变。
1.2.2观察组:给予除湿止痒汤加减联合火针治疗,除湿止痒汤方剂为6g炙甘草,白鲜皮、黄柏、苦参、白术和茯苓各10g,炒苡仁、连翘、生地和马齿苋各15g,9g炒蒺藜。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给予剂量加减,两种方剂用开水煎服,去渣取汁,每日1剂,分早晚两次服用,持续服药2个月。火针疗法:取患者舒适体位,对皮损部位进行常规消毒,需要医师左手手持酒精灯,尽可能接近患者的施术部位,通过右手利用拇指、食指和中指握住毫针,将针置于酒精灯的火焰之上,烧至发红后,右手持针迅速刺入湿疹边缘向湿疹中心密刺。以皮损基底的深度为准,以微出血为度。如有出血现象,可采用棉签进行止血处理。每周治疗2次,治疗间间隔三天,连续治疗2个月。
1.3观察指标
①治疗有效率。治疗后指数(%)=(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100%,疗效评价标准[4]:治疗指数为100%为痊愈;治疗指数在60%及以上,100%以下为显效;治疗指数在20%及以上,60%以下为有效,未达到以上要求为无效。痊愈例数、显效例数和有效例数之和除以总例数为治疗有效率
②治疗后一年的复发率。
1.4统计学方法
应用软件SPSS20.0统计学分析,卡方检验比较,采取平均值±标准差(`c±S)表示计量资料。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治疗效果比较
观察组患者相较于对照组而言,治疗有效率较高,p<0.05,见表1。
表1治疗有效率比较(%)
组别 |
痊愈 |
显效 |
有效 |
无效 |
合计 |
观察组(n=50) |
30(60.00) |
13(26.00) |
5(10.00) |
2(4.00) |
48(96.00) |
对照组(n=50) |
21(42.00) |
9(18.00) |
7(14.00) |
13(26.00) |
37(74.00) |
2.2复发率比较
观察组患者相较于对照组,一年的复发率较低,P<0.05,见表2。
表2复发率比较(%)
组别 |
3个月 |
6个月 |
9个月 |
12个月 |
合计 |
观察组(n=50) |
0(0.00) |
1(2.00) |
2(4.00) |
2(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