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工会职局机关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完整版)
局机关工会职局机关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局机关工会职局机关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为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国税。根据《**市国税局系统健康工程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市国税局工会《关于印发 **市国税局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探视、慰问对象
下列情况,工会应予以探视、慰问
?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因病住院、病故的;
?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直系亲属病故的;
?聘用人员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期内本人因病住院病故的。
二、探视、慰问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人探视,慰问金200元、鲜花一束。
?干部职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干部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500元。
?慰问金从县局工会帐户支付,实行报批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
?**县国税局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在本县范围内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县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干部职工本人,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四、本办法自201X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