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版 次
A/0
文件名称:新供应商引入规定
页 次
1/1
1.目的:为了规范新供应商的引入,有效控制先期开发质量,提供稳定货源,以符合公司要求。
2.范围:本公司所有直接、间接原辅料、模具、外协及委外加工的潜在供货商开发评审均适用。
3.定义:潜在供应商:指尚未与公司正式发售业务关系的供应商;
关键材料:构成产品的主要或关键部份,直接影响产品使用或安全性,可能导致客户严重投诉的材料;
重要材料:构成产品非关键部份的材料,不影响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4.内容:
4.1引入时机
4.1.1 新客户或新品立项导入时,现合作供应商中不能满足需求时;
4.1.2 专案立项品质改善或产品工艺变更产生新的替代材料需求时;
4.1.3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拓展新兴业务市场产生新的材料需求时;
4.1.4 公司人力、产能受限或工艺设备等资源受限时,需要委外加工时;
4.1.5 现供应商出现重大品质或交期等合作问题,不能满足需要,寻找替代货源时;
4.1.6 消除独家供方,提供后段可选择资源,解决供应瓶颈资源或降低采购成本时;
4.1.7 客户指定材料,经评估货源特殊或稀缺,启动开发替代货源或替代供应渠道;
4.2引入原则
4.1.1潜在供应商的资格符合引入条件,具有价格、竞争、服务优势;
4.1.2潜在供应商认同公司理念,愿共同成长发展,符合战略目标和要求;
4.1.3潜在新供应商诚实、守信,能够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4.3 引入必要条件:
4.1.1与潜在供应商不存在竞争、利益关系;(在职、离职人员不采用,特许)
4.1.2潜在供应商成立时间须大于两年以上;(具有一定专业生产经验,经营风险)
4.1.3潜在供应商须是境内外合法经营企业;(违法查封停供,含税务、进出口等)
4.1.4关键材料制造型的潜在供应商需通过ISO9000、TS16949或VDA三方认证资质;(或有实施计划)
4.1.5所有产品需符合RoHS要求,涉及环保、管制性、危险性及有毒性的材料,
应符合当地政府安全法规及环保要求,并提供生产、销售许可证明等资质文件。
4.1.6具有生产相关资源,具有技术/生产/品质控制能力;(场地、人员、设备;作业规范/品质标准/仪器检测等)
4.1.7具有国内/区域性一/二级代理商、批发商、贸易商;(授权资质确保货源稳定持续)
4.1.8制造、贸易型潜在供应商注册资金大于50万,有增值税发票;
外协、加工类潜在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10万;(以营业执照或查询为准)
4.1.9供应商同意并签订采购合同,并适用于关联公司;(商务沟通与谈判)
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由采购部建立潜在供应商资料库,注明原因,作为储备供应商资源。
4.4 引入要求
4.4.1 引入关键及重要材料的潜在供应商,统一由采购部组织安排实地考察,总经办参与评估;
4.4.2 紧急或总经办无法参与,由采购将潜在供应商实地照片(工厂大门、生产一角、实验室、主要
工序设备/仪器/规范等),对于拒绝拍照或进入现场,以网站或公开宣传手册及实地初评意见等,
提交总经办作资料评审,不符条件,由采购重新开发。
4.4.3 推荐单一货源或特殊潜在供应商 (如独家、货源紧俏、特殊专业材料、客户指定、少量或一次性
采购等),需注明原因经审核后生效,采购开发要求依据WI-7.4-002《新供应商开发规范》执行。
核准/日期
审核/日期
制订/日期
本文档为【新供应商引入规定】,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