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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放贷人现象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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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放贷人现象透视职业放贷人现象透视 职业放贷人现象透视 职业放贷人现象透视:2013-3-14 15:08:42“职业放贷人”现象透视----基于2009年-2011年上半年青田法院执行案件分析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青田县人民法院2009年至2011年上半年执行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分析,对青田的“职业放贷人”现象予以研究,并就该种现象造成的影响从宣传、投资、立法、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民间金融提出了建议与对策关键词:职业放贷人 影响 建议与对策作者:陈彬 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一、现象的出现及样本情况(一)职业放贷人的出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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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放贷人现象透视 职业放贷人现象透视 职业放贷人现象透视:2013-3-14 15:08:42“职业放贷人”现象透视----基于2009年-2011年上半年青田法院执行案件分析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青田县人民法院2009年至2011年上半年执行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分析,对青田的“职业放贷人”现象予以研究,并就该种现象造成的影响从宣传、投资、立法、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民间金融提出了建议与对策关键词:职业放贷人 影响 建议与对策作者:陈彬 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一、现象的出现及样本情况(一)职业放贷人的出现2011年上半年青田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621件,占总执行收案数的75%,与2010年同期相比上升138%。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同一人。(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一)2009年-2011年上半年民间借贷执行案件涉案人数对比年份 受理案件数(件) 涉案人数(人) 申请人数与受案数之比 涉案人数与受案数之比 总数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2009年 449 815 358 457 0.80:1 1.82:12010年 593 968 547 421 0.92:1 1.63:12011年上半年 621 863 409 454 0.66:1 1.39:1一般一个民事执行案件的涉案人数最少有2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一个案件的涉案人数与案件数的比值最少应当是2:1,申请人数与案件数的比值最少应是1:1。但实践中,在审理阶段原告一般会将借款人的配偶、担保人等列为被告。所以在执行阶段当事人人数与案件受理数之比往往可达3:1或4:1甚至更高。但由上述表格我们可看出从2009年以来这一比例从未达到2:1和1:1,到2011年上半年下降到了1.39:1和0.66:1。这说明申请人或被执行人为同一人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从申请执行人方面反映了社会上以“放款”为业的职业放贷人的出现。(二)样本情况 为了解相关情况,笔者对2009年至2011年上半年的民间借贷执行案件进行梳理,把同一申请执行人涉案数在10件及以上的17位当事人定为样本。其具体情况如表二所示:(表二) 样本构成情况指标类别 指标分层 职业放贷人% 借的职业放贷人拥有资本 一般为200-500万元,以吸收他人资金出借的职业放贷人拥有的资本一般为500万元以上,多的达到上千万。3、本身具有一定的“讨债”能力做职业放贷这个行业的人都是有一定背景的,在投资者和放贷对象眼中都是有一定地位、信誉和实力的人,为避免欠款而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借贷者一般会优先偿还职业放贷人的欠款。有部分职业放贷人也会采取一定的暴力或非暴力手段来讨债,如在逢年过节时纠集一班人到欠款人家里威胁催债,甚至非法扣押人质以逼迫债务人或其亲属偿还债务等。(三)职业放贷人“放贷”的特点:1、放贷的周期遵循“借短不借长”规则,借贷期限偏短,通常以月份计算,一般不超过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2、放贷的利率职业放贷人的利率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本身资金出借,这种一般数额较小(不超过50万元),月利率在3.0%-5.0%,但在民间借贷中比重不到30%;另一种是职业放贷人向社会以月息2.0%-4.0%集资,再以月息4.5%-30.0%出借,此类借贷数额较大,动辄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是目前职业放贷人放款的主要利率。 具体利率主要还是看客户的资质而定。3、放贷的形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民间利率高于银行同期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护。但职业放贷人凭借其资金实力控制了话语权和游戏规则,以合法形式维护其不当利益。主要表现为1、强迫借款人以高于实际借款额出借条,比如某人借了30万元高利贷,但借条上写的借款数额却是60万元,这是因为职业放贷人怕到期收不到高利息,法院不认可高利贷,但法院会认可60万元的借条,以此确保职业放贷人利益;2、出借时当场扣除高利息,比如某人以月息9%借30万元一个月,但借款时拿到的不是30万元,而是27.3万元,2.7万元利息款当时就被扣除;4、放贷的途径一是双方口头约定。采用口头约定的借贷双方多为朋友、彼此熟知的业内推荐客户,借贷时间最多为一个月通常利息高,月息通常在5%左右;二是通过中间人,即担保人介绍。采用这种形式的借贷双方多为双方之间不熟悉或对借款人不信任,而对中间人的熟悉度或信任度比较高,利息一般比银行高3倍,借款周期一般为半年,时间短也是为了保险起见,且一般需有抵押物。5、放贷的对象遵循“借熟不借生”规则,职业放贷人在放贷前一般会对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做非常到位的调查,增加债务回收的 可能性,但在有抵押物或担保人特别是他们认为有实力的担保人的情况下,也会放贷,放贷的对象最多的是小企业主,或者城市内一些急于用钱的百姓,此外赌徒也是重要借款群体,由于资金周转需要,他们一般都是有钱就要,利息合理就敢要,毕竟多数人都有抵押物。(四)涉及职业放贷人的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1、 经营性借贷比重加大,个人消费借贷比重相对减小; 2、涉公务员等特殊人群民间借贷案件增加。受高利率的吸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特殊人群加入到借贷和放贷行列的人员增多,并且此类人员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能吸引到更多资金,一旦出现无法偿还的情况,其社会影响更甚一般的民间借贷案件。【案例】徐某某系青田县信用合作联社职工,平时本就有吸收存贷的业务,受民间借贷高利率的吸引,徐某某于2010年也加入到了私人放贷的行列。由于自身资金有限,徐某某就利用身为信用社职工的便利吸收民间闲散资金用于放贷,为最求利益最大化,更开始向职业放贷人陈某某借款放贷。由于借款人刘某某等无力偿还借款,造成徐某某的资金链断裂,2011年,徐某某被陈某某诉于青田法院,后进入执行阶段,共涉执行案件3件,涉案标的53.102万元。3、职业放贷渐趋专业化。职业放贷人逃避和利用法律规制的技术日趋高超,比如在借条中将本金和利息写在一起,再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息;在放贷时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借款人找2-3个担保人,诉讼时把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时列为被告。(表四)2009年-2011年上半年涉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执行案件担保情况 4、涉职业放贷人的民间借贷纠纷调解难度大。职业放贷人以“逐利”为目的,亲情和信誉已不再是借贷双方的维系纽带,法院调解难度也相对较大,在执行时和解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小,从而加大了法院的工作压力。5、生效判决执结率低。此类民间借贷案件的债权人自己索要钱款的手段和力度均非常厉害,债务人能够偿还的,也早已清偿了,最终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其时大多已无偿还能力,导致执行难度加大,实执率低。(表五)2009年-2011年上半年涉民间放贷人民间借贷执行案件结案情况统计数年份 收案数(件) 申请标的(万) 结案数(件) 实执率 到位标的 标的到位率 自动 强制 终结 和解 其他 2009年 52 1979.1 21 5 25 1 50% 652.93 33%2010年 70 1336.3 23 6 37 1 1 43% 480.04 36%2011年上半年 103 1407.8 21 4 3 5 12 29% 256.48 18.2%三、职业放贷人现象引发的问题及影响1、法院公正性受到质疑,影响司法权威。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但是贷方是否“明知非法”很难举证,该条司法实效有限。法院审理判决放贷人胜诉后,职业放贷人会及时申请法院执行,作为生效判决的胜诉方,执行机构当然应保护他的合法权益,协助申请人把该笔欠款执行到位。在一些人的眼里执行机构就成为了职业放贷人的“合法讨债”机构,同时对法院的生效判决的正确性予以质疑。2、诱发其他案件,影响社会和谐。表面上看,职业放贷人的资金来源于他本人或普通居民,但稍作深究,可以发现不少资金最终来源于银行。在高利诱惑下,很多工薪阶层以自有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而后以月息2.0%-4.0%出借给职业放贷人。涉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案件的出现会引起借款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纠纷、信用卡纠纷等案件产生。在放贷人的催讨下,很多家庭出现矛盾,为逃避债务或保护家人,债务人抛家弃子,引起了离婚纠纷、抚养权、赡养权纠纷等,债务人身无分文、在外流浪,也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具有担保人的民间借贷案件在执行完毕后,常常会引起新一轮的担保追偿权诉讼,既增加了诉讼成本,也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由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职业放贷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在索款不得的情况下有可能暴力催讨,甚至与涉黑势力渗透,从而诱发刑事案件。一旦职业放贷人的资金链出现问题,放贷人成为了借贷案件的被告,极易出现多个原告诉同一被告的情况,普通民间借贷案件转化为群体性案件,出现信访、上访的机率大大提高,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3、冲击金融市场,影响宏观调控。受高利率的吸引,一部分人将自有资金用于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吸收存款造成了很大压力;借贷的高利率加重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货币流量难以预测和控制,影响国家货币政策的实施;借贷的不规范性和自发性一定程度上造成对银行信贷的冲击,干扰了金融机构正确执行国家信贷政策,不利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实施;民间资金流向国家宏观调控限制的行业或企业,助长 了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四、建议与对策1、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公民投资风险教育。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主动宣传,向广大公民宣传民间借贷的风险。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公民风险意识。无论自行或是通过中介机构借贷均风险较大,借款人和中介均无履约的充分保障,实施民间借贷行为一定要慎重。二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2、增加投资渠道老百姓手上的闲散资金怎么处理,传统的放入银行赚利息方式明显已不为年轻一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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