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管理办法
薪资管理办法(一线人员) 一 发薪日期
1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15日,支持的是员工上月一日至最后一日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 公司将在每月付薪金日前将薪金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出的银行帐户内,员工可凭存折到银行领取;
3每月16日到20日为工资查询日,凡对个人工资有异议者可到财务部或人力资源部查询,过期将不予受理。
二 薪金项目
1员工薪金一般由工资和福利补贴两部分构成;
2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职位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福利补贴包括福利费,通讯费,误餐补助费等;
3职位薪金评定的依据是员工所在职位的员工职责,员工工作的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4员工薪资有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在公司范围内工资的定级采用统一的标准。
三 薪金调整机制
1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A:基本工资常规调整,即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同行业工资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员工基本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基本工资增加30元为工龄性调整;
B: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晋级,其对象为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利成绩显著者;
C:员工职位级别发生变动,其职位工资,通讯费,补助进行相应调整,但其薪金必须在该职务级别薪金范围之内;
D:按季度考核,一业绩完成比例为主,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 工资晋级,降级,新的工资标准从公司下发有关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的下月起执行; 3 员工职位提升,将有1—3个月的管理见习期,在见习期内执行原职务工资标准,见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公司将予以正式聘任或任命,工资标准按新职位工资标准执行;
4 公司可根据员工近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工资标准,以及时激励优秀,监督后进;
5 除此以外公司原则上不在设置其他的工资调整形式。 四 保险福利
1公司为正式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员工也可附加医疗等其他相关保险。也可为员工办理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
2办理医疗保险后,员工患病应凭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机构发给的凭证,到规定的医院,卫生院等单位就医。在外地就医,应根据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将药费单与诊断书交到指定的地点报销。公司将不在为员工报销医药费。
五 员工待遇细则
1适用范围:业务人员;
2工资项目: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福利工资+绩效工资。
标准见附表《工资项目及标准表》及《北京直供部工资项目及标准表》(单位:元/月)
A:福利费及各类补助
(1) 正式员工每月福利费260元(包括住宿费100元,着装费50
元,车补50元,物价补助40元,洗礼费20元)。(福利费/
满勤天数*出勤天数)
(2) 员工每周日固定休息,当月不能休息者可延续至下个月,如
下月让不能休息者按35元/天标准给予补助。
六 办法实施
1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员工手册〉〉上规定的〈薪资
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亚太车务人力资源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