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重大森林火灾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森林防火工作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坚持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加快森林防火专业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减少森林火灾~努力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要遵循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工作方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群众义务扑火队为辅~以驻佳部队、武警森林部队为坚强后盾~公安、消防、交通、气象、航空护林、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黑
政发2005年65号,和•佳木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发生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或威胁我市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扑救。
1.5森林火灾的特点
森林火灾具有自然和人为双重属性。自然属性主要是指森林可燃物状况、气候变化、高温、大风、雷电等高火险天气易形成森林火灾。人为属性是指人们在野外一些违规违章用火现象~直接或间接引发森林火灾。根据•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及森林火灾发生特点~佳木斯市定于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为春季森林防火期~其中4月20日到5月20日为春防戒严期。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秋季森林防火期~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秋防戒严期。如遇特殊年份可及时调整。
2.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本市区域内发生或周边发生威胁本市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
佳木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市长助理
佳木斯军分区副司令员
合江林管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武警佳木斯森林支队支队长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指挥
指挥部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农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局、合江林管局防火办、佳木斯航空护林站、建三江农垦分局、佳木斯市机场管理公司、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网通公司、市电视台、市电台、佳木斯报社负责人。
2.2指挥部主要职责
2.2.1贯彻落实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
2.2.2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市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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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并指导所属县,市,区和有林单位制订、修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2.3研究制定应对全市森林火灾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2.4负责指挥全市较大森林火灾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县,市,区开展一般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2.2.5指导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
2.2.6负责向市应急委员会提出或结束重大森林火灾应急状态。
2.3办公室的组成与职责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地址:佳木斯市育林胡同68号,市林业局六楼,电话:8787055,主任室,、8787248,副主任室,、防火值班调度电话:8778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2.3.1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相关工作,
,2,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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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全市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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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负责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发布红色和橙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的建议,
,4,负责本市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5,收集分析森防形势~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6,组织开展本市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演练,
,7,负责本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扑救森林火灾物资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市森林火灾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承担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0,涉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其他工作。
2.4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扑救本辖区内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火警~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区林业局,有关乡镇、村屯、农场、有林经营单位也要建立森林防火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2.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根据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启动相应行政辖区、有林企业的指挥扑救系统~实施各级应急扑火预案。
2.6成立市森林防火专家顾问组~建立长期咨询机制~专家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发生重大火灾时~就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等为指挥机构提供科学指导与建议,在制订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预案、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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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提供指导意见,及时反映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参与各类防火业务培训工作。
佳木斯市森林防火专家组成员
韩兆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指挥,
王正勋,合江林管局防火办主任,
张中信,佳木斯市航空护林站站长,
曹 强,桦南林业局副局长,
3.等级预测预报和预警响应
3.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黑龙江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将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划分为三个等级:
中度危险时~发布黄色预警信号,高度危险时~发布橙色预警信号,极度危险时~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根据预警信号所警示的森林火险程度~进入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工作状态。预警响应行动的工作状态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三级工作状态、二级工作状态、一级工作状态。
3.1.1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三级工作状态。应禁止野外用火~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野外生产性用火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经批准后~在落实防火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而且必须做到当日熄灭明火并有人看守。森林防火部门要在林场、村屯、检查站、管护站点和交通要道等明显位置~挂置黄色预警信号旗~示意能够发生火情~要注意防火。乡镇包片领导要到责任区蹲点督察~林场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检查站、管护站点要严格检查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了望员、护林员要认真了望和巡逻~巡护飞机可以按计划航线巡查~森林消防队和武警森林部队要集中食宿并做好扑火物资准备~确保接到命令后在30分钟内集合出发。
3.1.2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二级工作状态。应立即划定封山区域~宣布该地区为禁火区域~采取更加严格的火源管理措施。在封山防火区域内~禁止野外用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禁止使用可能引起火灾的机械~禁止携带火种入山。森林防火部门要在林场、村屯、检查站、管护站点和交通要道等明显位置~挂置橙色预警信号旗~示意容易发生火情~要提高警惕。县级森林防火办必须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管领导24小时值班~县级林业局、森工林业局及其它森林经营单位的主要领导不得外出~林场、检查站、管护站,点,要严格控制人员入山~了望员要保证不间断地了望并随时与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通信联络畅通~护林员和巡护飞机要加大巡视密度~森林消防队和武警森林部队要进入备战状态~确保接到命令后在15分钟内集合出发。
3.1.3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一级工作状态。各级森林防火机构进入高度戒备状态~采取超常规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响应准备。森林防火部门要在林场、村屯、检查站、管护站点和交通要道等明显位置~挂置红色预警信号旗~示意极易发生火情和有着大火的危险性。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有1名领导在森林防火办亲自上岗值班。各基层单位要增加检查岗卡和巡逻人员。了望员要坚持24小时上塔值班了望~护林员没有命令不得离开执勤地段~直升飞机要实施载人巡护。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队要将
灭火机具和给养装备事先装车~人员整装集合待命~达到接到命令后在5分钟内登车出发的临战状态。各级防火指挥部要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2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省林火监测中心预报~并会同市气象局~根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的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预测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并依据有关工作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起到宣传和加强防范作用。
3.3信息报送
3.3.1发生森林火情后~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按照•黑龙省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一小时内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坚持接警必报、及时报告的原则。
3.3.2首报: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警后迅速核实~将所了解的情况以电台或者电话形式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12119、8778119)。
3.3.3续报: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3.4总报:在火灾全部扑灭后~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3.5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经核实~1小时内上报市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森林防火办公室~并随时将火场后续动态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火灾扑灭后~3日内将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级别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由低到高分别为:四级响应(?级)由各县(市)及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三级响应(?级)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二级响应(?级)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一级响应(?级)在市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4.1.1四级响应(?级)启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首先启动四级响应~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火灾发生地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实施。
4.1.2三级响应(?级)启动条件:四级响应实施后1小时内森林火灾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发生在县,市,、森工、农垦交界地区需
要协调扑救的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的重点防火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在高火险天气、重要节假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认为有必要调动周边单位、部门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启动三级响应~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常务副总指挥(市林业局局长)决定~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扑火~调动邻近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扑火工作。
4.1.3二级响应(?级)启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超过6小时火势仍未控制,气象条件恶劣~火险等级高~扑救特别困难的过夜火,直接威胁乡、镇、村、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危及大面积原始林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场各种情况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后~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市长)同意后启动二级响应。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扑火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参与~梯级调动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扑救~协调武警森林部队参加扑火。
4.1.4一级响应(?级)启动条件:火场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发生在地、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场各种情况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后~经市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同意后启
动一级响应。
在特殊时期及突发情况下发生森林火灾时~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预案响应。
4.2应急响应的实施与联动
4.2.1设立前线指挥部 预案启动后~市辖各县(市)、郊区、林业局、武警森林部队、公安消防部门、有林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成立相应火灾扑救组织机构~开展工作。县级以上,含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并指定扑火专业人员担任火场指挥。“前指”主要职责: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扑救,制定具体扑火作战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全面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扑救森林火灾~随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扑火进展情况。
火场指挥主要职责: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向“前指”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报扑救人力、物资需求计划,组织做好火场清理工作,部署看守火场的人员。
接到扑火命令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应立即出发~到达火场后与“前指”取得联系~接受统一调动。完成扑火任务后~各队必须清点队员人数和扑火机具等~向“前指”报告。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
4.2.2分级响应实施
,1,?级响应的实施
各县,市,及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级响应~组织当地森林消防队伍扑火。各级领导到位靠前指挥~并将火场情况随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级响应的实施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赶赴现场~担任“前指”指挥。必要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林业局长)或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派人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前指”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和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组成。
,3,?级响应的实施
“前指”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县,市,区、相关应急联动部门的领导和专家顾问组人员组成。“前指”指挥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市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或林业局局长,担任。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一名副总指挥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4,?级响应的实施
“前指”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指挥为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长)~副指挥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军分区副司令员、合江林管
局局长、市林业局长、森警支队支队长等组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一名副总指挥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4.2.3实施应急预案时协同配合部门的联动响应。
启动?级和?级响应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快速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协同配合部门负责同志主要职责
,1,指挥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包括市林业局、市森防指专职指挥、军分区、合江林管局、森警支队、航空护林站、消防支队、市畜牧局。负责扑火人员的调集和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设立及扑火行动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2,后勤组:组长由市长助理担任~成员包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负责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扑火经费的预算、拨付~火场所需设备、食品等物资的调集,对受灾人员进行安置、对扑火伤亡人员的救护及抚恤工作。
,3,运输组:组长由市交通局副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交通局、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负责火场所需扑火力量和物资的运输~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保障工作。
,4,法纪组:组长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担任~成员包
括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佳木斯日报社。负责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对火灾肇事人、责任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5,预防组:组长由市农委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市气象局、建三江农垦分局林业处、市电视台。负责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火场气象条件的预测、预报~适时组织人工降雨~对灾区需要撤离人员的组织~火场扑救力量的动员~火场扑救情况的宣传报导。
,6,通讯组:组长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包括网通佳木斯分公司、市电台、市森防指办公室。负责扑救重大森林火灾时的火场通讯、信息传递工作。
4.3应急处置
4.3.1战区的划分
根据佳木斯市林区的资源分布和行政区域情况~将全市划分为四大战区~各战区指挥部分别设在各县,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
,1,第一战区:由汤原县、鹤立林业局组成。
,2,第二战区:由桦南县、桦南林业局、佳市孟家岗林场组成。
,3,第三战区:由佳木斯郊区、桦川县、黑龙江北方林业公司、佳纸金地有限公司组成。
,4,第四战区:由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县、三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三江农垦分局组成。
4.3.2扑火力量
全市扑火力量主要包括:武警森林部队150人~公安消防部队100人~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610人~桦南、鹤立林业局所属专业扑火队150人~直升机2架~巡护飞机1架~风力灭火机758台~指挥车33台~运输车20台~摩托车73辆~二号工具9960把~电台5部~插转台13部~台式对讲机79部~手持对讲机468部~了望塔30座~人民解放军500人。
4.3.3扑火力量调动
预案启动后由市森防指主要领导成员召开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
,1,各战区发生森林火灾后~本着首先调用本区域扑火力量的原则,
,2,根据火场发展态势的需要~就近调用附近战区的扑火力量支援扑火作战,
,3,根据火场失控的程度和其它区域的实际情况~调用全市扑火力量支援扑火作战,
,4,根据火场火势发展的程度和我市的实际困难~请求省给予扑火兵力及扑火机具的支援,
,5,根据“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将扑火力量组成三个梯队~各林业局、林场、所属专业、半专业扑火
队伍为第一梯队~武警森林部队机降大队、公安消防部队为第二梯队~解放军和群众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
4.3.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1,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
,2,要指派有实战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严禁指派缺乏扑火实战经验的人员负责一线指挥~严禁未经过专门培训、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严禁老、弱、病、残、妇、幼人员参加扑火。
,3,扑火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实行“先人后火”。坚持以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和确保扑火人员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重要设施的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扑火工作要立足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三不、三应”。即: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开设防火隔离带~选好时机再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由森警部队和专业扑火队扑打,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由精干的专业队实施突击。
4.4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留部分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
5.后期处置
5.1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在市应急委员会领导下~火灾发生地区县,市,政府会同市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妥善安置灾民~救护伤员~解决灾后重建问题。
5.2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县,市,、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评估森林资源损失。
5.3总结上报
在森林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火灾发生地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火灾发生地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总结火灾扑救工作~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逐级报告。火灾结束一周内应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6.附则
6.1名词解释
6.1.1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中蔓延的林火~是烧毁森林资源~造成经济损失~破坏生态环境~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本预案所称森林火灾~不是灾后实际统计的具体火灾概念。
6.1.2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预测预报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预测预报是指气象要素对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影响程度的预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警示林区活动人员注意森林防火~提示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不是发生实际灾害程度的预报。
6.1.3越界森林火灾
当发生外地、市森林火灾烧入或市内森林火灾烧出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市人民政府~并通知相关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6.2奖励与责任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黑龙江省•关于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6.3预案管理
6.3.1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起草和解释。
根据本预案~各县(市)、郊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相应的工作预案。
6.3.2预案修订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6.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