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零部件标识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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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零部件标识管理办法
FTM22503.26.0-2010
2010年3月10日发布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欧曼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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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通过建立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管理、明确装车零部件及拆分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的要求,完善供应商管理,并改善市场售后服务秩序,保证旧件实物仲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市场服务配件的质量保证。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欧曼工厂和服务中心配件管理部采购供应商零部件的永久性标识管理及保修旧件异议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反索赔工作。
3( 术语
永久性标识:不随产品的使用时间或所处场所的变化而丢失或损坏的标识。 零部件标识:指装车件标识(含总成件及总成拆分件)、配件标识的总称。 装车件标识:指以铸造、打刻、烫印、柔性标签方式出现在原装车件实物(含总成件及拆分零部件)本身的永久性图案或文字。
配件标识:指以铸造、打刻、烫印、柔性标签方式出现在供应商供服务中心配件管理部配件实物(含总成件及拆分零部件)本身的永久性图案或文字(与原装车件标识保持一致)。 拆分零部件:用于装车零部件的市场维修的拆分单元。
4、 引用文件
《欧曼旧件管理实施细则》FTM.22503.18.1-2010
《欧曼服务政策》------------------------------------------.当期
《车辆产品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规定》-------------Q/FTB102-2005
5、 标识要求
零部件标识主要指装车零部件标识和拆分零部件标识。所有的零部件必须有永久性标识。
5.1车辆产品零部件的标识用来表达在生产、销售、服务等过程中识别零部件生产厂、零部件图号、出厂编号或生产批次号等用于可追溯的信息。
5.2标识应是永久性的,并应清晰、非经破坏无法去除、且表面不应锈蚀。 5.3零部件标识应满足下述要求——
a) 不能位于与零部件工作发生干涉的位置;
b) 标识不能影响产品的性能和功能;
c) 标识一般应标注在一个平面或圆柱面上,并尽量标注在修理拆卸零件时容易观察
到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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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标识大小可根据标识零部件的有效区域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应保证标识清晰,不需借助任何工具而易于识别。
6、标识内容
6.1标识内容应包含本公司供应商代号、配套厂家代号、出厂编号或批次号和零部件图号; 6.2当供方有自己的标识方式、内容,而且能够满足本公司对零部件的管理和可追溯性要求,允许其按自己的标识方式对零部件进行标记,但必须经工厂采购部、技术中心及服务中心配件管理部审核后,报工厂质控部批准备案。
6.3车辆产品零部件标识在实物上的标注形式有以下两种形式,竖向排列和横向排列:
a)竖向排列
b)横向排列
a)第一行字码表示生产厂代号,包含本公司供应商代号和配套厂家代号,可以用数字或字母,如果“本公司供应商代号”采用数字表示则符合福田公司供应商代码的相关规定,如“安徽安凯车桥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供应商代号”则可以用“A1218”或“AK”表示; b)第二行字码表示出厂编号或批次号;
c)第三行字码表示零部件图号,须与产品明细表保持一致;
d)各行均应居中编排,每行的起始与终止两端均应用分隔符“*”分开。各代号的字码之间不留空格,两行之间不空行;
f)采用打刻或铸造方式时,标记打刻深度或铸造高度应不小于0.3 mm。 6.4出厂编号由七位字码构成,如下图所示:
a) 第一位字码为年份代码,表示零部件的生产年份。年份代码应按下表的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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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代码 年份 代码 年份 代码 年份 代码
2000 Y 2008 8 2016 G 2024 R
2001 1 2009 9 2017 H 2025 S
2002 2 2010 A 2018 J 2026 T
2003 3 2011 B 2019 K 2027 V
2004 4 2012 C 2020 L 2028 W
2005 5 2013 D 2021 M 2029 X
2006 6 2014 E 2022 N 2030 Y
2007 7 2015 F 2023 P 2031 1
表1 年份及其代码
b) 第二至第七位为生产序号,生产序号应按流水号从000001开始依次编制,一般不允许跳号、禁止重号。每年的1月1日,生产序号应从000001开始重新编制。当零部件因年生产批量大导致生产序号位数不足时,允许相应增加生产序号的位数。 c) 供应商必须备案流水号与生产日期的对应关系。
6.5批次号由五位或九位字码构成,如图2所示。
?—表示字母或数字 ?—表示数字
图2 批次号的构成及含义
a)批次号如果采用五位字码时,则应包含生产年代码、生产月代码、生产日代码,如果采用九位字码时,则应包含生产年代码、生产月代码、生产日代码和生产顺序号; b)第一位字码为生产年代码,表示零部件的生产年份。生产年代码的使用应符合表1的规定;
c)第二和第三位为生产月代码,表示零部件的生产月份。例如:8月份生产的零部件,其生产月代码应为“08”;12月份生产的零部件,其生产月代码应为“12”; d)第四和第五位为生产日代码,表示每批零部件的生产日。例如:7日生产的零部件,其生产日代码应为“07”;31日生产的零部件,其生产日代码应为“31”; e)生产顺序号应按当天的流水号从001开始依次编制,一般不允许跳号、禁止重号,当零部件因年生产批量大导致生产序号位数不足时,允许相应增加生产序号的位数。 7、标识的方式
7.1根据零部件体积(或面积)、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等的不同,以及生产厂家所具备的工艺技术条件,其标识方式可采取打刻、铸造、烫印、标牌、柔性标签等方式之一,一般应优先采用打刻或铸造等对零部件非破坏性标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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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打刻方式适用于金属件的允许打刻的表面。采用钢模冲打方式时,应避免零件表面鼓凸或肿胀现象发生。否则应采用激光打刻的方式。
7.3铸造方式用于体积(或面积)较大的金属或非金属件,标记应为凸型浮雕式,只有当采用凸型铸造工艺存在困难时,才允许采用用凹型铸造。无论何种情况,铸造方式不应影响零部件的使用功能。
7.4烫印、柔性标签方式用于体积(或面积)较小,或采用打刻和铸造方式无法进行标识的金属或非金属件(如皮革、合成革及橡胶、织物、油管、线束等)。烫印方式所使用的油漆或油墨,应保证附着牢固不变色。
8.职能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8.1供应商
8.1.1负责定期(按按六个月一周期)更新给欧曼工厂提供所供产品的零部件标识(包括总成件及总成拆分件标识)。
8.1.2负责所供零部件临时更新标识的变更通知。
8.1.3负责按规定时间对旧件进行验收、鉴定,及时办理清退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旧件运走。
8.1.4负责终端标识突发问题的现场紧急处理工作,且必须保证24小时闭环。 8.1.5负责提供零部件故障模式不予保修的简要描述及判定依据。
8.1.6配合相关单位对所提供产品零部件标识进行核查。
8.2欧曼工厂质量控制部
8.2.1组织供应商按周期(六个月)重新汇总产品零部件标识,并及时向欧曼营销服务中心提供。
8.2.2负责供应商零部件标识相符性的进厂把关工作。
8.2.3负责组织供应商提供的装车件标识与实物相符性的抽查工作。
8.2.4负责所供零部件状态变更监控及反馈工作。
8.2.5负责新产品的永久性标识的收集工作。
8.2.6负责提供临时性社会采购的装车零部件标识。
8.2.7负责调度相关供应商对终端标识突发问题的紧急处理工作。
8.2.8负责提供各类整改件切换时间及整改后状态的汇总、提报。
8.2.9负责按本管理办法执行索赔工作。
8.3欧曼工厂采购部
8.3.1负责工厂体系内供应商按有关规定实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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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负责配合质量部门组织的不定期标识监督检查
8.3.3负责组织工厂体系内标识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标识整改和确认。 .4配件管理部采购管理科 8
8.4.1核查配件实物标识与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标识的相符性。
8.5配件管理部旧件管理科
8.5.1按周期(六个月)将欧曼工厂汇总的供应商产品零部件标识下发至终端。 8.5.2转发供应商零部件临时更新标识至终端市场。
8.5.3参与供应商提供的装车件标识与实物相符性的抽查工作
8.5.4协调相关供应商对终端标识突发问题的紧急处理工作。
8.6欧曼旧件现场仲裁小组
旧件仲裁小组人员包括:配件管理部旧件管理科、欧曼工厂质控部及采购部三方人员。 8.6.1参与欧曼工厂组织的装车件标识与实物相符性的抽查工作。
8.6.2负责终端服务站标识紧急问题的收集、协调、处理工作。
8.6.3负责终端标识异议问题出现后,不予配合供应商的记录、反馈工作。 8.6.4负责个别供应商提出的恶意反索赔的取证及上报工作。
8.7旧件代理库
8.7.1负责按照下发的零部件标识进行辖区内服务站的旧件回收工作。 8.8服务站
8.8.1按照产品零部件标识进行保修服务工作。
8.8.2负责对异议产品零部件标识的事先反馈工作。
9.对供应商的标识管理要求
9.1供应商反索赔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9.1.1供应商零部件标识,或者不按流程提供的,将不予受理反索赔。 9.1.2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正在进行市场批量整改及停止装车的配件,返回旧件不予受理反索赔。
9.1.3经核实存在标识提供不全或提供不准确的,停止该供应商所有反索赔工作。待工厂质控部按周期重新组织供应商提供标识并检验合格后,允许再行提出反索赔申请。 9.1.4终端出现标识问题供应商不配合处理的,按服务商界定的责任单位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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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业务操作流程
10.1 供应商装车件标识管理(附图1:装车标识业务操作流程图)
10.1.1首次进入欧曼供货体系的供应商应提供装车件标识。
10.1.2供应商按周期(六个月)给欧曼工厂提供所供产品的装车件标识(包括总成件及总成拆分件标识)(附件1:供应商零部件标识备案表)。
10.1.3欧曼工厂质量控制部对供应商产品装车件标识进行汇总,第一时间同采购部、服务中心配件管理部旧件管理科三方人员进行实物标识核查工作,核实实物与供应商提供标识的相符性(附件2:供应商产品标识与实物相符性核查表)。
10.1.4经核实,实物标识与供应商提供装车件标识不相符的,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罚,同时取消该供应商周期内(六个月)所有反索赔资格。
10.1.5实物与供应商提供装车件标识相符的,转移至旧件管理科及旧件现场仲裁小组。由旧件管理科下发至终端服务站及旧件代理库,作为终端维修更换件及旧件回收的主要依据;旧件仲裁小组作为旧件现场仲裁的判定依据。
10.1.6旧件代理库在收取服务站保修旧件时,参考供应商提供的装车件标识进行回收。服务站旧件无标识或标识不符,旧件代理库不得办理入库。
10.1.7服务站在给用户维修更换件时, 参考供应商提供的装车件标识,判定责任单位并进行维修更换。
10.2供应商装车件临时更新标识管理(附图2:临时更新标识管理流程图) 10.2.1供应商按时间提供装车件标识后,由于自身供货体系更改等原因,提供的标识出现变化,应及时反馈到欧曼工厂质量控制部(附件3:供应商临时更新标识通知单)。 10.2.2供应商临时更改的标识必须提供更改的具体时间、首批产品的批次号、与欧曼装车对应的首装车辆出厂编号。
10.2.3欧曼工厂质量控制部将标识传递给旧件管理科及旧件仲裁小组。 10.2.4旧件仲裁小组及时更新,并记录相关内容,作为旧件现场仲裁的依据。 10.2.5旧件管理科备案并下发至旧件代理库及服务站。
10.2.6旧件代理库收到标识之日起,旧件回收工作参照新更改标识的相关内容。 10.2.7服务站收到标识之日起,维修更换件时参照新更改标识的相关内容,维修流程按”终端服务零部件标识管理”进行。
11.考核
11.1对供应商的考核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备注
供应商提供标识经核查涉及金额的10倍罚同时停止该供应商反索赔工作(同1 与实物不符 款 一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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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标识经核查每少1个标识考核同时前期涉及的费用10倍考核相2 提供不全 5000元 关供应商
索赔发生费用 根据服务站判定的责任单位进行
终端标识问题出现后不索赔。同时旧件仲裁小组作好记3 配合处理 录,对供应商后期提出的旧件仲裁
不予受理。
终端标识问题处理缓慢,1000元/天 每推迟1天 4 24小时内不能闭环
11.2对服务站的考核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备注
返回旧件为非欧曼体系配件,体系参照供应商清退旧件时提出发生费用的51 内标识中无记录,经判定为服务站的异议问题,经旧件仲裁小组倍考核 责任。 现场确认 12(附件
附件1:供应商零部件标识备案表
附件2:供应商产品标识与实物相符性核查表
附件3:供应商临时更新标识通知单
附图1:装车标识业务操作流程图
附图2:临时更新标识管理流程图
13(附则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0日起试行。
本办法由欧曼营销服务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
本办法提出部门:欧曼营销服务中心
本办法归口部门:欧曼营销服务中心
本办法起草部门:欧曼营销服务中心
本办法审核人: 刘大明
本办法会签人: 李海臣 刘朋 闻更生 陈金财 师强
本办法审定人: 王玉刚
本办法批准人: 吴越俊
发布日期: 201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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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记录编号:
生效日期: 供应商零部件标识备案表(样表)
顺序号:
供应商品牌标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号 装车零部件名称 拆分零部件数量 注册商标 标识
1 轮毂
北京三环恒 力车桥有限A1986 三环 公司
申请人 批准人 ,加盖企业公章, 日期
装车零部件及其拆分零部件标识
标识内容 标识位置 序标识名称 零部件图号 号 方式 标识 简称 标识样式 图片说明 文字说明
毛坯标识区铸造GQ、供应商标1 轮毂 31N-03015B10 GQ 固汽 标识+生产批次号+图号 铸造 识、铸造生产批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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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供应商产品标识与实物相符性核查表
日期:
核查人 核实厂家
厂家名提供的标识内
序号 称 所属总成 零部件名称 零部件图号 容 实物标识内容 标识差异描述 1 2 3 4 5 6 7 8 9 10
FTM.22503.26.0-2010 供应商零部件标识管理办法 Page 11 of 13 附件3: 供应商临时更新标识通知单
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代码: 供应商提报工厂质控部旧件管理科下发终端市场 时间 接收时间 接收时间 时间
与欧曼装车首批产品批次供应商名称 零部件名称 图号 更改前标识 更改后标识 更改日期 对应的车辆号 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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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欧曼供应商装车件标识业务操作流程图第1页,共1页
生效日期:
供应商零部件0103标识备案表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按周期(六个月)提供欧曼供应商罚,取消同一所供产品的装车件标识周期内(六个月)所有(包括总成拆分件)反索赔资格。
供应商产品标识与实物相符02性核查表汇总所有供应商装车件欧曼工厂质量控相符性否标识,并与旧件管理制部科、采购部共同核实实物,核实标识相符性是
03
服务中心配件管下发旧件代理库,作理部旧件管理科为回收旧件的依据
04
作为旧件现场仲裁的依旧件仲裁小组据
04旧件代理库收取服务站保修旧件(首次更换)的参考
04服务站
判定责任单位并维修更换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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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欧曼供应商装车件临时更新标识管理流程图第1页,共1页
生效日期:
01
更新标识需注明切欧曼供应商换时间、批次号、首装车出厂编号
02
欧曼工厂质量控核实、转发制部
03服务中心配件
管理部旧件管备案并转发理科
03
作为旧件现场仲旧件仲裁小组裁依据
04
更新原有标识旧件代理库
04服务站
更新原有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