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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环保管理体系安全、文明、环保管理体系 目 录 第一章 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 1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图 .......................................................................................................................................... 2 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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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环保管理体系 目 录 第一章 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 1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图 .......................................................................................................................................... 2 第二章 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3 第二章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 3 第二章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 10 第二章第三节 安全管理目标、目标考核制度 ................................................................. 14 第二章第四节 安全检查制度 ............................................................................................. 15 第二章第五节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 17 第二章第六节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18 第二章第七节 防火消防制度 ............................................................................................. 20 第二章第八节 安全保卫制度 ............................................................................................. 23 第二章第九节 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 23 第二章第十节 安全标志使用制度 ..................................................................................... 26 第二章第十一节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27 第二章第十二节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 29 第二章第十三节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 31 第二章第十四节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33 第二章第十五节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37 第二章第十六节 主要专业分部单元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 38 第二章第十七节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 40 第二章第十八节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 41 第二章第十九节 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 42 第二章第二十节 安全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 42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 44 第四章 文明施工措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46 第五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47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 49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第一章 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一、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到企业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 上;安全目标包括可测量的安全指标、管理达标的要求。 二、安全管理目标 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安全目标包括可测量的安全指标、管理达标的要求。 1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昌市赣东大堤防洪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图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三、 安全施工组织机构 工程开工时,立即组建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一位项目副经理亲自主抓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施工部负责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作业队及生产班组安全员同时兼文明施工监督员,负责本队、本班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见下图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图 第二章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为明确项目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级领导、部门、岗位。 3、项目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对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3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4、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部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5、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作业队负责人组成,项目经理任组长,常务副经理和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副组长。 6、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由其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7、项目部每年年初由项目经理与各职能部门、作业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常务副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发布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员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项目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项目施工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7、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8、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听取项目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报告,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9、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 4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项目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1、主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实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主持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4、督促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到位使用; 5、主持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实施; 6、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技术规程。 2、定期主持召开部门领导干部会议,分析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时,对“四新”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新开工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验收关。 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6、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7、督促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 5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的完成情况,并组织项目考核工作。 2、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等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4、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等工作,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7、会同设备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使用前进行验收。 8、参加项目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定,负责项目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生产调度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召开生产调度会以及组织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2、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3、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考虑生产设备和作业人员的承受能力,做好均衡生产,保障施工生产安全。 4、做好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编制项目部安全措施费用计划,按计划提取安全措施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负责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费的统计、分析及上报等工作。 3、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落实安全奖罚。 技术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6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1、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时,考虑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组织试验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做出安全技术鉴定。 3、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4、负责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6、督促项目排架等临建设施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过程质量控制工作,防止因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安全和人身、生产安全事故; 7、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找出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设备物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项目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管理,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定期保养。 2、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3、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改造设备的规定,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4、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与验收工作。 6、参加有关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综合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业主、监理、项目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收发、审核管理和安全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项目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项目各种形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5、组织做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总结和事故教训的宣传报导工作。 6、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计划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项目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 2、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对项目生产经营工作督促实施。 3、负责将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的费用纳入生产经营计划,督促实施。 作业队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本作业队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的,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的,提出惩罚意见。 3、领导本作业队班组开展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4、发生各类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5、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中 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组织本班员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发生各类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7、带领本班员工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器材 8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使用方法。 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业务技术,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技能,按岗位安全生产要求,从事岗位工作; 2、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劳动安全纪律; 3、服从管理,坚守工作岗位; 4、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具器,爱护安全防护设施、装置、标志; 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了解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发现危险及时报告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7、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国家主管部门的操作证,从事本岗位工作; 8、发生各类事故应积极参加抢救,保护现场,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按时报送安全报告。 3、督促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劳动用品。 4、积极组织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5、经常对本单位作业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有权限期整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经常性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措施。 6、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向上级如实统计上报。 7、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各种安全生产记录。 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 9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贯彻工作; 2、指导本单位员工按照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施工作业; 3、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按规定时间及时组织进行整改;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实施救援; 5、参加相关的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安全职责 一、每日工作结束后关好门窗,切断相关水、电源。 二、工作期间,及时对内部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巡查,随手关水、关电。对各部门和专间卫生状况监督,确保食堂场所的整洁卫生。 三、防火、防盗、防毒,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上报。 四、严把进货关,拒收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荤、素菜。严把出库关,禁止变质食品进入生产流程。严把食品加工安全监督关,有效防范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五、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库房和食品加工现场。 七、配合项目部的其它安全保卫工作。 八、团结同事,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杜绝食堂卫生安全隐患。 第二章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项目部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制度。 项目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时时处处有人抓有人管,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自签定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状生效。 10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项目部负责人对项目部各部门、作业队进行考核,作业队负责人对作业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等级系数法,详见附表。从“安全工作状况”和“工伤事故情况”两个方面考察和综合。“安全工作状况”是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作业队负责人的安全的重视程度,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人、机、环境”等三方面的因素所决定。“工伤事故情况”是安全情况的重要标志。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依据安全检查情况按照附表 一级安全等级 说明安全 D=7,7.99 二级安全等级 说明较安全 D=5,6.99 三级安全等级 说明一般 D=3,4.99 四级安全等级 说明较不安全,应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D<3 五级安全等级 极不安全应停产整改 7、考核结果是对部门或作业队、班组安全性的一个评价,但也是对具体当事人安全责任人的考核,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到某人的安全责任,当D<3时项目部、作业队、班组全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 8、对个人的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D=8,9为称职,D=7, 7.99为基本称职,D=4.99以下为不称职)。 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 9、奖罚 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项目部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罚(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 11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10、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 到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12、本制度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级系数法计算公式 项目部或部门、作业队安全性(安全等级)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KL——领导的安全意识等级; KA——安全职能部门工作能力等级; KR——人员状况,即工人素质等级; KS——物的条件; KG——环境条件,即环境安全等级; KB——安全防护设施等级; KP——年度工伤事故等级; λ1——行业安全系数(建筑行业 0.6); λ2——相对安全系数(建筑行业 0.95)。 KL与领导的安全意识强弱、对安全的关心程度以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有关, KL取1,9。 领导对安全的管理(KL) 附表一 A与安全部门人员配置、工作情况、计划与制度的实施,推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12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有关。KA 取1,9。 安全部门工作能力(KA) 附表二 R与工人遵守纪律,R取1,操作熟练程度,先进班组和班前安全活动情况有关, 9。 工人素质(KR) 附表三 S即机器设备安全等级,与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润滑检修情况,运行情况,对 KS设备的管理情况有关,取1,9。 机械设备情况(KS) 附表四 B与安全防护设施可靠与否有关,B取1 ,9。 安全防护(KB) 附表五 13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G与生产环境,场地有关,G取1,9。 环境情况(KG) 附表六 P与工伤事故平均值,工伤事故指标有关,P取1,9。 年度工伤及情况(KP) 附表七 第二章第三节 安全管理目标、目标考核制度 二、目标考核制度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作业队、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3、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项目经理负责对部门、作业队负责人考核,作业队负责人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4、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14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5、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6、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 7、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的作业队、班组、作业队负责人、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作业队及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作业队,项目部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作业队负责人,项目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8、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本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结合执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第四节 安全检查制度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保障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由项目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 3、项目部安全检查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日常检查。 (2)专业(项)检查:如用电、防火防爆、设备、度汛检查等。 (3)综合性大检查。 (4)节假日安全检查。 4、结合项目部的实际,将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可能性较大的施工部位及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确定为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重点: (1)深基坑开挖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3)脚手架搭设及拆除 15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4)模板吊装与拆除 (5)高处临边作业 (6)机械设备运转 (7)车辆道路交通运输 (8)仓库、办公、生活等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 (9)特种设备运转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管理 (11)施工作业人员“三违”行为 (12)各类坑、洞、槽等临边防护 (13)危险区域安全警示标志 (14)各类安全通道 (15)尘毒噪声危害场所 (16)施工三废处理 (17)其他 5、安全管理部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有关安全检查记录。 6、安全管理部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应当将存在违反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可能造成事故的,确定为事故隐患;将存在严重违反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7、每周会同监理检查一次,有安全记录,检查结果以周报形式上报。 8、专业(项)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根据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生产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形成检查通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对违章行为立即纠正,一般隐患当时 整改的,也应在检查结果中记录。 9、综合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分管副经理主持,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检查形成评价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对违章行为立即纠正,一般隐患当时整改的,也应在检查结果中记录。 10、安全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负责人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由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11、对脚手架、施工平台、起重设备等应在使用前对其进行验收检查,由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应做好检查验收表存档管理工作。 16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12、检查发现的隐患、违章行为等,如果能立即整改的,应督促现场立即整改,如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违章行为,应由安全管理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明确整改部位和内容;整改措施建议;整改日期;经费来源;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 13、验收人员应在整改日期期满后,对相关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14、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 第二章第五节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危险危害告知为主导内容,以达到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的目的。 3、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向所有参加施工作业的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交底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4、安全技术交底应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应做好交底记录。安全技术交底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接受交底的人员应履行签字手续。 5、项目部在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的种类及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程施工前由总工程师向部门、作业队负责人,或部门、作业队负责人向作业班组,或由安全技术方案编制人向施工负责人,将施工设计的全部内容和要求进行交底,使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对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与措施、施工进度与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以便于在施工中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2)专业技术、作业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生产或安全管理人员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专业技术、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分专业、分工序、分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 (3)项目部有关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危险危害、职业病危害告知等方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7、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7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1)本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危害因素(源)告知; (2)项目部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 (3)针对危险危害因素(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4)作业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文明事项; (5)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 (6)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避险和应急救援措施; (7)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8、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1)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及时、全面、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即要根据各方面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操作要点与措施。所谓的特点包括:工程状况、地质条件、气候情况(雨季或台风季节)、周围环境(如场地窄小、运输困难、周围对降噪防尘的要求)、操作场地(如高空、深基坑、交叉作业等)以及员工队伍素质特点(在哪方面技术薄弱)等方面; (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隐含危险危害因素(源)和存在问题,履行危险危害告知义务; (4)应优先采用新的、可靠性高的安全技术措施; (5)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重点向施工现场一线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队长、班组长等进行详细交底; (6)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7)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应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交底内容和交底日期。 第二章第六节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每年年初,根据项目实际及培训需求制定项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资金。 18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4、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政府建设或相应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资质证书,具备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项目培训的重点为项目管理人员、新进场的施工生产人员、“四新”(即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操作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 6、安全教育培训应使受培员工能够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7、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管理人员培训学时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其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对施工企业的基本要求; 2)行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 3)企业施工生产过程中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业务基本知识; 4)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事故案例、防护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其它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岗位上接受相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和管理的知识培训。 9、新进场的施工生产人员必须参加项目、作业队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三级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 2)项目施工生产的慨况特点、主要危险源和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3)项目有关环境、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 4)项目施工生产岗位人员的基本要求,个人安全生产权力与义务; 5)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预案; 6)项目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 7)岗位设备、设施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8)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装置的正确使用; 9)其它。 10、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应由技术、机电、安全等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培训,经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19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操作。其内容主要如下: 1)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2)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和防护措施; 3)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应急救护措施; 4)对作业环境的影响和防治措施; 5)其它。 1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技术安全资质培训,经国家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操作证独立上岗从事相应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操作证资质复审教育培训,经国家主管部门复审合格才能继续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 12、班组要坚持“三工”(即工前、工中、工后)教育。 13、安全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做好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送培或自培)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种有效形式(如考试、竞赛等)培训活动,每季度应组织一次专项(消防、交通、应急等)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确保每一位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不断提高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14、项目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填写安全教育记录。安全管理部负责项目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第七节 防火消防制度 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防火安全职责,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坚持由专门管理和员工积极参与相结合,群防群治的原则,共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3、项目经理的防火安全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保障本项目防火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防火安全动态。 (2)安排年度防火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提供必需的防火安全费用。 (3)确定各级防火安全责任,针对施工生产的实际制定实施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组织定期防火安全专业检查和日常巡查,保障消防器材设备、水源设施标志 20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有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5)组建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人员。 (6)开展防火安全、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火灾灭火措施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实施演练。 (7)发生火灾按规定及时报告,参加或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4、所有员工应遵守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保护消防器材及防火设施,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和接受防火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救援演练。 5、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消防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重点部位如下: (1)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等仓库、堆料场; (2)乙炔、氧气气瓶储放处; (3)木材加工车间(厂)、配电房; (4)焊接作业场所; (5)办公室、档案资料室; (6)员工集中住宿处; (7)其它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6、对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应明确消防负责人,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制定专项符合消防规定的安全措施,组织实施。 7、在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品场所,禁止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应有相应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相应消防器材,在确认无引发火灾危险后,方可以动火施工。 8、在施工区域需要使用明火时,应将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使用区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防火安全。 9、应保障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或设置障碍物。 10、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回收销毁处置实施严格防火、消防安全管理。 11、根据项目施工生产实际,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配备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防火消防知识学习教育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12、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及时报警,迅速组织 21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扑救火灾,疏散人员。 13、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原因,确定损失,查明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4、做好消防器材、设施装备日常维护和定期检验工作,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保障有效和正常运行,对灭火器材应建立资料档案,记明技术性能、数量、设置位置、出厂日期和更换药剂时间等。 15、任何人员不准损坏、拆除、停用或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装备,不准埋压、圈占消防栓、消防池等。 16、应组织日常防火安全巡查,及时纠正现场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源(点),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告,并做好巡查记录。 17、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安全专门检查,检查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3)消防器材、设施装备、消防水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防火安全重点部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储和使用场所安全管理情况; (6)日常防火安全巡查情况; (7)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17、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违章违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对屡次不改的人员应按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辞退;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防火安全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期限和整改验收人,隐患整改完后经验收存档备查。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工进行整改。 18、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向业主、监理、上级单位等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 19、组织全员开展经常性多种形式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防火安全重点部位的员工应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本部位岗位火灾危险源(点)和防火措施,掌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报火警、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22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20、结合施工生产火灾危险源(点)实际情况应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援救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应急疏散、扑救火灾、通讯联络、急救防护、事故现场处置的程序和措施。 21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不断完善预案。 第二章第八节 安全保卫制度 1、为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项目部。 6、严禁小孩、妇女在工地内停留。 7、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第二章第九节 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及处理等有关事项。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抢救伤亡人员,采取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的措施,并做好现场保护,恢复生产,善后抚恤和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事故责 任者没受到追究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4、项目安全管理部应做好各类事故登记、报告、统计、建档工作,涉及到员工工伤的,还应按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做好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5、事故分类 23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小事故指造成重伤1-2人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 (1)事故抢救、 恢复生产费用。 (2)伤亡人员治疗、护理、补助、丧葬、救济、抚恤等福利保险费用。 (3)事故善后处理、交通、接待、差旅、罚款等费用。 (4)设备、设施、物资、建筑物等损坏或修复费用。 7、事故报告 发生各类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依法立即上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业主、监理及本单位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通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地政府交警部门,火灾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地政府公安、消防部门,投保的人员、设备还应按规定报告有关保险公司。事故涉及职工人员工伤应报上级单位安全管理部。 8、事故报告内容为: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24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9、事故发生后,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10、事故调查 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上级单位派人参加。发生重伤事故,上级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重伤及以上但造成人员轻伤或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轻微事故,经上级单位同意后,由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1、事故调查组成员一般由项目领导、安全、技术、机电物资等有关人员组成。 12、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4、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15、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 25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上签名。 16、发生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第二章第十节 安全标志使用制度 1、为规范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各种安全标志的使用,使安全标志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发挥其警示、提醒作用,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3、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4、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 2893-2008《安全色》、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规定。 5、标志牌不应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应布置合理、有针对性。 7、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的,必须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批准同意后方可挪动。 8、标志牌应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附件:安全标志释义 安全标志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 根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1],国家规定了四类传递安全信息的安全标志: (1)禁止标志表示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如:禁止启动、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禁止攀登、禁止合闸等。 (2)警告标志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如:当心火灾、当心触电、注意安全、当心中毒、当心吊物、当心机械伤人、当心滑倒等。 (3)指令标志表示必须遵守,用来强制或限制人们的行为;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护耳器、必须系安全带等。 (4)提示标志示意目标地点或方向。如消防的有关标志。 26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第二章第十一节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为维护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正常秩序,调动员工履行安全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对员工有关安全行为和后果的奖励和惩处。 3、安全生产奖罚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4、凡在年度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2)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科技进步和行业管理研究方面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公司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含省部级行业协会评选)。 (3)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4)在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形和紧急情况下有立功表现,作出突出贡献者。 (5)加强管理,努力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获得项目部及以上安全优秀(先进)的。 5、伤亡事故处罚 (1)对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单位实行重罚,每死亡1人,事故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15万元。 (2)发生重伤责任事故,每重伤1人,事故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30000元。 (3)发生轻伤责任事故,每轻伤1人,事故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2000元。 6、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有关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200-2000元。 (1)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隐患和建议不采纳整改的; (2)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的; (3)现场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挂安全带和其他严重违反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的; (4)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 27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5)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 (6)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 (7)未为施工班组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的; (8)现场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尤其是危险部位未进行有效防护的; (9)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 (10)现场未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的; (11)深基坑支护、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设施未经过验收就投入使用和投入使用后未按照规定例行维护保养造成安全隐患的; (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设备未进行有效接地的,开关箱内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 (13)与高压线的距离不满足安全距离且没有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无效擅自施工的; (14)未及时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能指导安全施工的; (15)在电源和用电两端,未装设开关箱,开关箱未防雨,对地高度低于1.3m,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未拉闸加锁的; 7、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有关人员交纳安全教育基金100—500元。 (1)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违章作业的; (2)未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不使用和损坏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设施的; (3)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者嫁祸他人的;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酒后作业的; (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擅自拆动的; (6)违反规定擅自改动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宿舍内电线私搭乱接的; (7)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操作者未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的; (8)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吸烟、明火生活、作业的; (9)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向下抛扔任何物品的; (10)支模未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进行下道工序,利用拉杆、支撑攀登 28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上下的。 (11)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超长、超额乘人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 (12)操作者擅自离开岗位或将工作交与非岗位人员的 (13)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 (14)酒后作业的 8、安全生产奖励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上报项目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核,由项目经理进行审批后实施。 9、安全教育基金缴纳由安全管理部出具《安全教育基金缴纳通知单》,加盖安全管理部公章,一式三份,责令缴纳安全教育基金的单位或个人一份,安全管理部一份,财务部一份。 第二章第十二节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为防止施工现场各种用电事故,保障施工人员和用电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3、用电人员应接受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4、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5、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气线路。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6、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7、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 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8、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 9、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 10、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11、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 29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12、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13、浴室等潮湿场所内不应使用可移动的插座。 14、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15、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16、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灯具应选用安全电压或双重绝缘结构。在使用螺口灯头时,灯头螺纹端应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17、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18、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溶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用其他导线代替。 19、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20、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21、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线。 22、禁止将自来水管道等作为保护线使用。 23、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使触电人员与带电部分脱离,并立即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24、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专用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严禁用水灭用电火灾。 25、电工应无妨碍电工作业的病症,并应具备用电安全、触电急救和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6、电工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电工作业,禁止非电工作业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 27、电工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30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28、当进行现场电气工作时,应有熟悉该工作和对现场有足够了解的电工作业人员来执行,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9、当非电工作业人员有必要参加接近电气装置的辅助性工作时,应有电工作业人员先介绍现场情况和电气安全知识、要求,并有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能兼做其他工作。 30、电气装置应定期进行安全检验或试验,禁止安全性能不合格的电气装置投入使用。 31、电气装置在使用中的维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电工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经维修后的电气装置在重新使用前,应确认其符合要求。 32、电气装置如果不能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规定的安全技术性能时应予以报废。 33、长期放置不用的或新使用的用电设备、用电器应经过安全检查或试验后才能投入使用。 34、当电气装置拆除时,应对其电源连接部位作妥善处理,不应留有任何可能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第二章第十三节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施工任务,制定本制度。 2、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3、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5、实习操作人员,必须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6、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7、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8、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9、机械使用应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10、机械由单人操作者,应该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承担机械职责。 11、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机员。 31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12、在交接班时,机长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3、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4、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5、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维修、保养、更换已损坏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16、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按规定应定期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7、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确定合理位置,按基础图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有关部门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全等部门研究确定。 18、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9、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延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定期保养,具体规定如下: (1)例行保养:指设备在每班作业前、后及运转中,为及时发现隐患,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所进行的以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为主的检查和预防性的保养措施。 (2)定期保养:指设备在运转一定间隔后,为消除不正常状态,恢复设备良好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一种预防性的维护保养措施。定期保养按规定的运转间隔周期,分为一期保养、二期保养和三期保养。 (3)走合保养:指新机或大修理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初期所进行的一种磨合性保养。 (4)换季保养:指设备在季节温度变换时所进行的一种适应性保养,其主要内容 32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是换用适合该季节温度的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液,采取防寒或降温措施。换季保养一般结合定期保养进行。 (5)停放保养:指设备在工程完结或暂停使用一段时间时所进行的一种维护性保养,其 主要内容是防止因设备长期停放而造成的腐蚀、锈蚀。 (6)转移前保养:指设备在进行长途转运前所进行的一种修理性保养,其主要内容是防止因长途运输外界环境对设备的伤害或设备本身不能满足长距离的运行。 (7)当生产任务紧张,设备不能按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时,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可延期进行。但超保时间(或里程)不得超过同级保养周期的10%。 (8)进口设备需用国产油品、配件替代进口产品时,必须经项目机电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9)定期保养中发现需要修理性质的项目,应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安排修理人员进行修复。 20、设备物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安全检查。操作人员每次工作时进行一次设备安全检查。根据施工实际,应适时组织对设备进行专项的安全检查。 21、发生设备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章第十四节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施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场内外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制定本制度。 2、车辆管理 (1)项目机动车辆实行归口管理,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实行“五”定,即定车辆使用范围、定驾驶员、定责任、定基本行车路线、定百公里耗油指标。 (2)机动车辆应按性能和用途使用,未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3)机动车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审检,做到各种证照齐全、有效。 (4)机动车辆制动、方向、灯光、声响、指示系统应保持齐全、灵敏、可靠。车容车貌整洁,颜色鲜明。 (5)机动车辆应符合质量规范技术要求,保持安全状况良好,做好日常维护、检查、保养,禁止“带病”运行或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6)建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运行、维修、事故日常记录和档案。 33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7)每周对机动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应及时维修处理,每次检查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8)依据规范规定按期或按行驶里程有计划地做好机动车辆保养工作,不得以修理代替保养。 (9)认真做好机动车辆夏季防暑、防火措施,以保证机动车辆正常使用。 (10)车辆调度人员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不合格的“病”车不准派出,超载车辆不得派出。 3、驾驶员 (1)汽车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的机动车驾驶证,按照驾驶证载明 的准驾车型驾驶相当车辆,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场内施工用移动施工机械的驾驶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从事驾驶相应机动车辆。 (3)机动车辆驾驶员应持有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批发放《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驾驶。 (4)特种车辆、大型工程专用车辆的驾驶员应经过设备部门组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5)驾驶员每班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状况,对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不准出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应做到行车“三检制度”,即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检查,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6)倒班作业的车辆,驾驶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好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表。 (7)机动车辆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规定,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谨慎驾驶、文明行车。 (8)驾驶员在以下情况不准驾驶机动车辆: 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 2)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 3)过度疲劳。 (9)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有下列情况: 1)车门、车厢板没有关好; 34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2)在驾驶室的前后左右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10)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八不准,即不准酒后开车、私自出车、绕道行驶、无证驾驶、疲劳行车、驾驶室超座、穿拖鞋或打赤脚驾驶、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4、场内运输道路 (1)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施工工地交通道路的布置和实施应当既满足施工运输强度的需要,又要保证交通安全运输。 (2)场内专项工程临时性道路(如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性出碴线路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坚实,边坡稳定; 2)根据施工机动车型选用适当的路宽。其宽度双车道一般不得少于7m;单车道不得少于4m,并留有适当的会车处所; 3)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 4)纵坡一般不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应超过13%; 5)道路的两端应修建回车场地; 6)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积水; (3)在场内道路的急弯、陡坡、狭路、视距障碍、交叉道口、桥头和地形险峻路段,应设置各种警示、限速等安全标志和护墩、护墙等安全设施。 5、场内运输管理 (1)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并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规费等各种规定的证件。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除小型乘用车外,其他车辆应在车身后面喷置放大号牌。 (2)客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货车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不得超载;货物的装载应符合规定,绑扎牢固。 35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3)货物运输车辆需搭载短途装卸工的,人数不得超过额定人数,车厢中须有安全的乘坐区域,车辆栏板高度不得小于1米。 (4)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放电、泄漏等专门措施。 (5)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应配有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在运输中处于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6)长途运输大型设备或大型车辆组队行驶时,应派专职安全员随同监护。 (7)运输“三超”货物或重型设备时,事前应组织专人对沿途路基、桥梁的承受能力,宽度、坡度、弯道半径、危险路段、洞涵净高、横跨公路架空线路和设施的高度以及途中城市、集镇等人口稠密地区和其他障碍物等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可靠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运输。长途转运还应事先到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 (8)施工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时,要严格遵守施工区域对施工车辆的限速规定。 (9)自卸车、起重吊车、装载机、挖掘机等机动车辆除驾驶室内,其他部位不准载乘人员。驾驶室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搭乘人员。 (10)各种机动车辆停放应在指定的地段、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停放于斜坡路上,因故必须停放时,车辆不得脱档且必须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轮胎下垫好三角木,确保车辆不致溜滑。 (11)施工用自卸车运输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向低处临空边缘卸料时,后轮与边缘要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挡车装置,挡车装置的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1/3,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外轮外侧间距的2倍。同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夜间应有照明并设红色警示灯。 2)车厢未降落复位前,不得行车。 3)不准在有横坡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车辆倾覆。 4)当车厢在举升状态下做检修维护工作时,必须用牢固的撑杆将车厢顶稳,并在车轮处前后两方向垫好三角木。 (12)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理,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交警管理部门和项目安全、车管部门。安全、车管部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交警妥善处理事故。 36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第二章第十五节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特种作业管理,提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结合项目部具体施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特种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生产管理,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 (2)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5)场(厂)内机动车驾驶作业; (6)登高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2)年满十八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岗位工作。 (3)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4)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无违法犯罪记录。 5、培训与复审 (1)经特种设备监督机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定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单位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统一办理。 6、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37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3)建立建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和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 (6)项目部综合管理部主管本单位特种作业的劳动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协助工作。 (7)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8)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9)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当地劳动保护培训机构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费用自理。 (10)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吊销其“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1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12)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全管理部根据情节有权扣证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内;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1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本单位项目部经理同意。 (14)对转岗从事特种设备的员工,必须经当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委托当地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单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在项目部的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和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后,方可从事本工作。 第二章第十六节 主要专业分部单元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为规范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单元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措施方案。 38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2、本方案适用于项目危险性较大的主要分部单元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单元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其它部门(安全、设备等)参与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 4、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 5、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简况及施工布置图: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3)地面及深坑(基坑)作业的防护; (4)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 (5)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6)机械设备及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7)对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制定的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8)预防自然灾害(防雷、防洪、防震、防暑降温、防台等)的措施; (9)防洪度汛措施; (10)防火防爆措施。 (11)各种材料、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的堆放位置平面图、实行定置化管理。 6、结合项目实际,以下分部分项工程列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堤脚防护水下抛石工程; (2)大堤防护填筑工程; (3)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7、针对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方案中的措施组织施工,施工中安全管理部门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施工完成后,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8、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必须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还应报上级单位进行审批。 9、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编制部门进行相应的修订。 10、工程开工前,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作业人员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并做好交底记录。 39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11、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 12、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需要保存一份备案。 13、安全技术措施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落实,作业队负责执行,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 第二章第十七节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1、水上作业的施工船舶开工前要编制详尽的船舶安全管理计划,并严格贯彻海上安全操作规程。船舶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彼此之间的碰撞。 2、在划定的施工水域边缘设立警戒灯浮,防止过往船舶闯入施工作业区,造成意外的伤亡事故。 3、水上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救生衣,上下工作船或交通艇严禁超员,防止偏载,并服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船、艇应配备适量救生设备。 4、水上作业时,值班人员要认真收听记录水文、天气预报,掌握近期及远期的天气并及时报告施工船只。现场人员除及时掌握预报情况外,还要视实际情况,及时收船或拖至港内避风。 5、反铲在上方驳之前,在方驳的甲板上铺设一层5cm厚的木板,并用槽钢将反铲固定在方驳上,防止反铲滑动。 6、船舶抛石要有专人指挥,搬运石料要防止坍落伤人,潜水施工作业区抛石时先与潜水员联系后方可施工。 7、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沿海信号规定》按规定准确悬挂施工信号。 8、施工船舶除用高频电话在施工频道保持联系外,还必须保证一台VHF甚高频无线电话作为船舶避让的通讯联络专用,在规定频道上24小时连续监听过往船舶动态。 9、大型船舶过往时,施工船舶要及早停止作业,采取主动的避让措施,早让、宽让、避免出现紧急局面。 10、船舶装石时,卸石槽出口与船舱或甲板的距离尽量减少,舱内或甲板增加适当防护。如船舶空载时出现非正常横倾,要检查舱内是否漏水,消除横倾才允许继续施工。 11、为了保证施工期间赣江水道的安全畅通,主动与航运管理部门联系,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设置明显航标和水面浮标,以示出抛石作业区范围及施工船舶和赣江水道航行船舶的航道。 40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第二章第十八节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强化班组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制定本制度。 2、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明确员工的安全职责与义务,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2)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1)班前安全教育是当天生产工作的第一任务,提高班组成员对危险因素的识别与防范; 2)班中检查可以提醒和规范员工的行为; 3)班后及时进行安全生产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不断持续改进。 (3)及时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杜绝违章作业。 (4)及时对入班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等)的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本岗位的安全岗位目标; 3、班组安全活动要求 (1)班组长不得以任何借口,取消班前安全活动;班组成员不允许无故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2)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自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班前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并有详细记录。 (4)保护、维护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标牌,未经上级同意,不允许随意移动或损坏。 (5)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按期整改。 (6)加强水保、环境的保护,保持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不受到破坏和污染。 4、班前安全活动的管理 (1)主管部门与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活动会议,以监督、抽查、指导、管理等手段提高安全活动的质量。 (2)专职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看是否有漏记,对记录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41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第二章第十九节 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1、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规范项目安全会议,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安全会议的组织管理。 3、项目部每年要召开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并部署新一年的安全工作。 4、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形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学习国家、地方、行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程规范、标准、规章制度; (2)研究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现状和趋势,制定对策和决定,处理存在的问题。 (3)专题会议。 5、每月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分析当月施工安全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并进行跟踪检查。 6、项目部每周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会议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各作业队专兼职安全员参加,形成安全例会纪要。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贯彻学习国家、地方、行业、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程规范、标准、规定和业主、监理及上级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 (2)检查通报上期例会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各作业队近期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建议或意见;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布置下期工作任务;分析安全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确定工作重点。 7、发生各类事故,必须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项目班子成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事故有关人员参加,形成会议纪要。 8、涉及到安全生产的其他事项需要商谈解决的,也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决议。 9、会议实行签到制,签到表连同会议纪要一并进行存档。 10、会议决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应及时落实解决。 第二章第二十节 安全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1、为保障项目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维护项目部和员工的利益,加强项目安全措施费用财务管理,制定本制度。 42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安全措施费用的管理。 3、本制度所指的安全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等所需要的费用。 4、项目部严格执行国家、上级单位的有关要求,按照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提取的安全措施费用按照“项目提取、确保需要、专户核算、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6、每年年初制定安全措施和经费计划。 7、安全措施费用按照项目营业收入的1.5%为计提依据,不得擅自降低计提标准。 8、安全措施费用使用范围包括: (1)安全工程费用 (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 (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 (4)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 (5)日常安全管理费用 (6)应急救援投入费用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9、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10、安全措施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安全部门对项目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11、项目经理应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组织开展安全措施费用的统计工作,做到每发生一项安全内容登记一项,不漏项,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统计结果的准确性,不得重复统计。 12、计划合同、技术质量、工程管理、设备物资等部门按各自分工次月4日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供上月与安全生产行为有关的工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整理汇总后于次月6日前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及时对当期安全措施费用进行核实,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每季末汇总安全成本的实际发生数,相关资料应妥善归档管理。 43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13、每季度末应编制《安全投入报表》,作为财务报表附表逐级汇总上报,每年年中7月8日前和次年元月12日前将上半年和上年度全年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统计报表报上级财务部和安全管理部。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施工现场人员相关要求 (1)进入施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实行挂牌上岗;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脚或赤膊上班; (2)特种作业人员(如机动车辆驾驶员、起重机司机、电工、架子工、焊工等)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能上岗。 (3)在工作时间内,不准擅离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酒后上班;不准爬车、跳车和强行搭车、拦车;不准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标志;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不准吸烟、动用明火;不准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 (5)施工(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规范和交接班制度,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允许动用与本人工作无关的机械设备。 (6)工作中应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7) 非施工人员、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相关要求 (1)施工场地应按施工总布置规划合理使用,做到通畅、平坦、整洁、无积水。对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应采取封闭措施。 (2)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大型设备等,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符合防洪、防火、防强风、防雷击、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的要求。 (3)根据施工区域的大小及施工人员的多少,合理布置修建工地卫生设施。 (4)尘毒作业场所应有相应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劳动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44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5)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装设路灯,用电设备及线路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6)在陡坡、排架、高处临空边缘作业时,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7)施工场地孔口、洞口等应加盖板或设置围栏,并有明显警告标志。 (8)高边坡、危岩等处施工作业应有专人巡视检查,及时处理危石或设置安全挡墙、防护棚等。 (9)滑坡体、泥石流区域施工应有专人监测,禁止在危险区内居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10)多层作业必须制定专项防护措施、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和专人监护、指挥。 5、临建设施相关要求 (1)施工用各种临时住房、车间、仓库及办公室、值班室等临建设施,应布置在不受山洪、江洪、滑坡、危石等威胁的区域内,房屋基础稳定,有防火措施,四周排水通畅,建筑物应符合有关的制度。 (2)木材加工车间应封闭,设有消防通道和蓄水池、灭火器材、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车间照明、动力路线、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 (3)临建设施应与公路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影响交通畅通,并与高压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临建设施周围场地应平坦、清洁、卫生,日常有人清理,尽可能进行绿化,美化环境,设置卫生厕所、垃圾集中堆放,污水集中排放,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6、物料堆放相关要求 (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操作顺序摆放整齐,有固定措施、平稳可靠。 (2)工作场所的工器具、模具、夹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稳妥,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3)在操作者经常操作或者需要经常活动的地带应有0.6m的空间且不允许有堆垛或工具柜。 (4)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出2m(单位超高除外),堆垛的支承稳妥,堆垛间距合理,便于吊装。 (5)物料应按其品种、特性和安全要求分类堆放。成箱、成捆等规则形状的物料,应码成稳固的堆垛,其高度,机械装卸时不得大于5m,人工装卸时不得大于2m。散装 45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物料应根据其性质确定堆放高度。 7、施工机电设备相关要求 (1)各种机电设备必须保持外观清洁,机况良好,技术指标、操作规程清楚,制动装置、信号可靠,仪表齐全、准确、灵敏,做到开机前安全检查、运行中安全操作、停机后保养,发现故障、异常及时排除; (2)各种机械设备的裸露传动、转动部位,必须安装网罩等可靠的防护装置; (3)各种施工设备的保险、限制、连锁等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4)大型施工机械四周和行走、升降、转动的构件有明显颜色标志; (5)施工作业空间长:桑杰 副组长:申荣跃 组 员:肖齐 组长负责全面管理,并且每月带队检查一次,总结归纳,对前月的工作进行检查,提出问题,对后月的工作进行安排,并形成文件;副组长负责制定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与相关班组签定文明施工合同,监督检查组员的工作效果,随时注意不文明施工的现象苗头,责令有关组员落实。 组员分工:安全员负责外架及临时道路、搅拌点的范围,该内容涉及扬尘治理的内容(已另作方案编制),更为重要的是负责人的自身装束、打架斗殴现象以及伙食团的卫生情况、临时厕所的检查等;质检员重点负责基础开挖、回填以及主体施工时造成的噪音;材料员负责相关材料及时的进货、租赁与返还,配合安全员的分工内容,特别是有关涉及卫生的材料要绝对保证;资料员的工作是作好记录,每次的检查内容要详细记录,并配合副组长搞好规章制度的制定,对奖惩要有比较完善的签字程序。 2、文明施工措施 (1)、临时厕所 46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一个工程的文明施工是一个重要内容,不能在施工现场随时可见大小便,或随处可见粪迹斑斑。该工程修建临时水冲式厕所,均分为男女厕,男厕所可同时容纳30人,女厕所可同时容纳10人,粪便排入就近的化粪池;厕所内设置水龙头便于冲刷,每天安排值班人员进行上午一冲、下午一冲(值班人员暂定为门卫进行),早晨要进行清扫,内出现堵塞的现象,保证厕所内干净、卫生。 (2)、垃圾管理及减少环境污染 1)建筑垃圾 施工现场无零散的垃圾及工程杂土,操作面垃圾随产随清;值班人员每日对垃圾进行清扫; 2) 严防粉尘污染; 3)泥浆废水实行二次沉淀后排放; 4)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5) 车辆进出场地需用清水冲洗轮胎。 (3)、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内的材料要分门别类的进行堆放整齐,这项工作主要由材料员落实;临时道路要随时保证畅通,不积水;场内工人不能随地大小便及工人不能赤膊操作,这项工作由安全员负责,材料要有计划安排,不能无目的乱进材料,从而影响场地的堆放问题,外架要随工程的进展而施工。 (4)、文明施工合同的签定 每个班组进场前,班组长先与领导小组副组长签订文明施工合同,并要求双方签字画押,各执一份,违者按相关条款进行奖惩,班组长要起到监督、带头的作用,在签订合同时要领会合同的精神和内容,该合同直接同班组的工资结算挂钩。 第五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环保施工,制定本制度。 2、环境保护应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防治管理措施和重要环境因素管理措施,消除或减少在施工(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工频电磁场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在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和技术改造中,应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47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4、用于防治环境污染的设施,必须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批准。 5、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6、储存、运输、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7、向大气、水体等环境排放污染物时,对排污口污染物浓度应每年进行采样监测。 8、污染物控制 (1)粉尘控制 1)产生粉尘的工艺、装置,如土方开挖、填筑作业等,应采取防尘、除尘措施。 2)工程项目开工后,应及时与业主沟通,尽快对施工场区道路进行硬化,设专人养护,配置洒水车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 (2)废气控制 1)不得焚烧沥青、油毡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料,不得任意燃烧废油、木材余料、垃圾等。 2)使用汽油、柴油作燃料的设备、机动车辆,应使用无铅汽油和优质柴油,以减少对大 气的污染。 3)应加强对空调的管理,防止氟泄漏危害环境。 (3)废水控制 1)施工(生产)产生的废水,应按照业主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同时,应尽量考虑重复利用,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2)生活区场地宜做硬化处理,设置排水沟和初沉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集中排放,同时应尽量考虑重复利用。 3)施工生产场区宜根据车辆使用情况,设置专门的洗车处所,废水不得漫流。 (4)噪声控制 1)应对产生噪声的噪声源进行合理规划、布置,噪声强度大的施工设施、加工厂,不应布置在靠近施工生活区,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2)在设备选型、采购过程中,应选择低噪声,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设备。 3)固定式高噪声设备,如木工机械、空压机、切割机等,应布置在空旷、人少的 48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地点,尽量在室内操作或至少三面封闭,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社区的影响。 (5)固体废物控制 1)生活垃圾应按照业主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应设置垃圾箱或集中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2)临时垃圾堆放场地应避开生活饮用水源、渔业用水水域,并防止垃圾进入河流、库、塘等天然水域。 3)施工营地厕所,应定期清理。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建筑垃圾应按业主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5)有毒有害物质、盛装有毒有害物质容器、报废危险设备(装置)等应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置。 9、水土流失防治 (1)施工场地应合理利用施工区内的土地,尽量减少扰动原地貌和损毁植被。 (2)料场取料应按水土流失防治要求减少植被破坏,剥离的表层熟土,宜临时堆存作回填覆土。取料结束应按照合同要求,根据料场的形状、土壤条件和土地利用方式,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因地制宜恢复植被。 (3)弃渣应及时清运至指定渣场,不得随意倾倒,采用先挡后弃的施工工序,及时平整渣面、覆土。渣场应根据合同要求和后期土地利用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或作其他用地。 (4)应加强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合理布置乔、灌、草、花、草坪。 10、动植物保护 1)工程施工不得随意损毁施工区外的植被,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2)工程施工区的珍稀植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护。 11、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1、为改善施工(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经营发展,制订本方案。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在施工(生产)、生活中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 49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2、环保目标 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教育培训率100%,贯彻执行率和覆盖率达100%。 总原则:环保、水保要本着“三同时”原则与工程本体同步实施。 环保方针:以人为本,遵纪守法,节能降耗,预防污染,持续改进,造福人类。 3、环境保护体系及管理机构 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成立以施工队长为组长,现场技术负责人、副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施工班级为组员的管理领导小组。 根据施工对环境的特殊要求,工程指挥部将指定专职环保员,负责本项目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工程指挥部、队分级管理,负责检查、监督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培训,使人人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环保的各项规章制度。 4、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设计单位太中银线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洛湛线水土保持的有关设计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落实本标段 50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实施、检查、验收、奖惩制度,对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2)、负责施工期间环保及水土保持的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解决施工中存在的环保及水土保持方面的问题。 3)、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奉巫项目设计、施工细则中的环境保护有关条款,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和知识培训,制定环境保护宣传计划。 4)、负责加强与建设、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水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 副组长职责 1)、负责分管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 2)、制定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3)、加强对施工作业队人员的宣传教育,贯彻环保及水土保持的国家法规、当地政府政策、建设、设计单位的要求、使人人知道保护环境就是珍爱生命。 4)、建立环保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明确责任到人。 5)、建立健全和落实环保及水土保持检查、验收、奖惩制度。 6)、组织检查和指导,采取可靠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保护工作。 7)、深入群众认真调查、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标段推广应用。 (三)成员、环保工程师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建设单位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2)、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要求。 3)、遵照执行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工作。 4)、建立健全环保及水土保持检查、验收、奖惩制度,做好有计划、有目的、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的环保全面管理工作。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使人人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环保规章制度。 6)、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环保并重”的原则,无条件接受环境保护、 51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水土保持等部门及监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7)、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的环保及水土保持方面的问题。 8)、负责定期检查,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施工作业队每旬进行一次环保及水土保持自查。 9)、负责对施工中存在的环保隐患及早发现,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四) 环保员职责 1)、在队长、环保工程师、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工作,对施工区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责。 2)、做好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有关环保及水土保持的国家法规、当地政府、建设、设计单位的规定,以及上级单位的要求。 3)、协助队长做好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检查、验收、奖惩制度的落实,和有计划、有目的、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的全面管理工作。 5、环境保护制度 (1)水、环保情况调查、记录 开工前,应对现场的水保、环保进行详细的调查,因本标段主要为山区,地形起伏,冲沟发育。在进行施工时对施工地段可能存在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和特殊地质,隧道施工时有可能引起植被的破坏以及水源、噪音的污染的地段作详细的记录。组织施工时及时施作配套排水沟,完善排水系统,保护地方水利设施,确保地表径流和河道的畅通,防止因公路修建造成地表水排泄不畅引起水害的发生,施工完后对照记录对地表及河流进行恢复。 (2) 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规划”原则,抓住环保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 2)、教育培训制度:上场后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实行“三同时”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条例。 3)、检查落实制度:根据工程所在位置的特点,积极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按环保目标,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确定检查方法,落实检查责任制,强化监督。 52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4)、评比奖罚制度:根据工程指挥部每次环保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评比情况进行公布。对环保好的通报表扬,并实行奖励;对环保差的,一方面督促其停工整顿,另一方面在全项目通报批评和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并将罚款纳入奖励基金中。 5)、专题讨论:定期召开水、环保专题会议,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制定具体的预案。对检查环、水保差的方面进行讨论,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 6、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要定期洒水、维护,并勤洗施工机械车辆,减少车辆通行时的扬尘对附近环境的污染。合理布置大型临时工程及施工营地,加强管理。生活垃圾定点堆放,掩埋覆盖,严禁四处乱扔。生活污水处理设化粪池,不直接排放。杜绝焚烧有毒废料(废机油、废塑料等)。从地表及地下抽水时,盛水和抽水器具保持清洁,避免污染水源,并且注意节约用水。 临时占用山地的,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现有的一草一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恢复造林。 临时占用农田的,在施工过程中要避免施工废料对临时用地的污染,等完工后及时按照当地群众的要求复耕造田。 临时工程施工中按当地的实际环境施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做好挡护和绿化。工程竣工后,对弃土场、取土场、生活、生产用地及施工便道等,按照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建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7、水土保持技术措施 1)、保护生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实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条例。 2)、建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配置专职水土保持员,建立健全水保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规划”原则,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 3)、施工前邀请地方政府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共同对沿线水文、地质、植被情况进行调查,共同研究制定出可行的水土保持方案;并制定出详细的水土保持施工措施。 4)、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地点堆放。做好挡护和绿化。工程竣工后,对弃土场、取土场、生活、生产用地及施工便道等,按照当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建好排水 53 南昌市赣东大堤风光带防洪工程(岸线整治) 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6)、严禁在河流内弃渣。 8、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使施工人员牢固树立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政府有关法规、条例,严格按设计施工。 2)、弃碴坡脚设浆砌片石挡墙,弃碴场坡面上方设截水天沟,并作好碴场排水系统,以防止弃碴流失,污染环境。 3)、施工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防汛排洪工作,防止洪水淹没、毁坏农田及建筑物,排水系统及早建立完善。 4)、碴场表面均采用撒草籽绿化。 5)、施工期间做好既有道路养护工作,不得随意占用道路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建筑物。对临时便道要经常洒水并载树种草进行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污染空气。 6)、施工期间的废水、泥浆不得随意排放,须经沉淀处理后,弃至指定弃碴位置。 7)、在施工范围内居民区附近施工,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在爆破区要实行交通管制、定点放炮,加强防护。 8)、在运输弃土时将进行覆盖,或者在弃土及废料上洒水避免尘土飞扬。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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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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