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租地协议书农村租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租用地点:晋宁县晋城镇新庄村委会 组村民 的耕地。 经甲乙双方协议将甲方位于晋宁县晋城镇新庄村委会的耕地 亩,出租给乙方种植蔬菜。租用期为三年,从2013年10月1 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 1、全年租金为每亩伍仟元整,每年10月5日前交清当年租金,不得拖欠,三年内租金不变。 2、 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生产,如干涉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由于政府征用土地的除外。 3、乙方在租用期间三年之内,甲方不得再租给第三者,否则赔偿乙方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