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内容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主要内容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11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 2012年3月1日开始实施。
1日开始实施《11《STCW公约马尼的考试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规定从2012年7月
规则》确定的新的考试大纲的考试。自2013年2月1日起停止举行按照“04规则”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初考,补考自2013年7月1日起停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签发健康证书,自2013年7月1日起,除本办法规定之外的体检证明不予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第一部分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
主要内容
国际船舶发展的趋势
第一,大型化。
第二,高速化。
第三,现代化。
第四、重视环保
第五,信息化
第六,成熟的经验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修改的历程
2005年开始IMO要求STW分委会在36次(2006年)分委会上确定修改STCW78/95公约的原则,原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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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37次(2006年)、38次(2007年)两次分委会讨论确定修改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于39次(2008年)分委会上确定修改方案提交IMO下属的海上安全委员会(MSC)上通过实施。
但是由于修改过程中各国代表团的意见分歧较大,2007年MSC83次海安会确定推迟到2010年完成修订,经过2008年的39次会和9月份的会间会,09年2月2-6日的40次分委会和9月份的会间会,2010年1月11-16 日的41次会议终于形成STCW78/95公约新的初步修正案供各国政府审批。
2010年6月21-25日在马尼拉召开的IMO外交大会上通过新的2010年修正案,简称“马尼拉修正案”
修改STCW78/95公约的基本原则
1、保留STCW公约95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
2、不降低现有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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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不修改公约条款;
4、解决不一致的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解释海安会的指示、澄清已发布的、过时的要求及技术的发展;
5、 确保有效的信息交流;
6、由于技术的创新,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提供一些灵活性;
7、考虑短航线船舶与近海石油工业特点与环境; 8、考虑海上保安的要求内容。
马尼拉修正案主要修正特点
1(理顺证书管理体系。证书分为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书面证明三种。提高了证书的签发、签证、认可的审查要求。新增了证书登记的电子查询要求。 2(在近岸航行原则中新增了缔约国应与相关缔约国就有关航区和其它相关条款的细节达成
一致的条款。
3(明确与细化了独立评价报告的内容要求、具有资格人员的要求及质量体系审核机制。
4(明确了海员健康标准(B部分)及健康证书的签发要求。 5(增加了公司对船员在船培训的责任。
6(强调了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等电子设备与系统的应用。
马尼拉修正案主要修正特点
7(新增“电子员”与“电子技工”的适任标准。 8(强调团队工作的培训要求。驾驶台资源管理与机舱资源管理成为强制性要求。
9(加强了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的知识、理解和熟练的要求。 10(新增“高级值班水手”与“高级值班机工”的适任要求。 11(将液货船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培训和资格强制性最低要求分为油轮、化学品船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培训和资格强制性最低要求和液化气船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培训和资格强制性最低要求。
12(强调与明确了保安培训四级培训,三级证书的要求。 13(加强与明确了保证足够休息时间以防止疲劳、防止药物和酒精滥用的要求
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法规体系
由船员管理最高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与其配套的一系列部令和规范性文件组成。主要包括主要包括1个条例、5个规则和相关配套文件,形成一个履约法规体系(1+5)(STCW+Q)。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
区别及其效力
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如《船员条例》。
规章是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
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十四日
第九条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I章 总则 第I/1条
.30 适任证书系指依据本附则第II章、第III章、第IV章或第VII章的规定向船长、高级船员以及GMDSS无线电操作员签发和签注的使其合法持有人有资格按证书标明的责任等级担任职位和履行职能的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培训管理(T):《中华人民共和国培训管理规则》、培训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与发证管理(C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实施办法、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评估纲要和规范,海船船员合格证考试大纲、评估标准。健康管理:《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国家标准) 值班管理(W):《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一整套标准(S):体现TCW配套的配套文件中;
质量管理(S、T、C和W的质量保证):质量管理的四个文件,以及配套的标准。(待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规定》
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配套文件
一、《11规则》和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整体框架
《11规则》及其配套文件,构成了一个完整体系,主要包括: 1个部令+1个通知+4个办法+1套适任标准+1套质量规则
一个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一个履约准备通知:《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1〕923号)
一个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12〕171号)
一个过渡办法:《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海船员〔2012〕172号)
一个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 (海船员〔2012〕170号)
一个健康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签发管理办法(海船员〔2012〕231号)
一套适任标准:包括适任考试大纲、评估纲要和规范等,《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待颁布)
一套质量管理文件:《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船员教育、培训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实施细则》《船员教育、培训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规定》
《11规则》规则修订的背景
(一)STCW马尼拉修正案的通过
2010年6月通过的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已于2012年1月1日生效
(二)《船员条例》的出台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出台,作为《04规则》的上位法,对船员的适任要求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
规则修订的目的和必要性
; 《11规则》的修订是全面、有效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11规则》的修订是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需要;
《11规则》的修订是服务航运发展的需要 ;
《11规则》的修订是创新发展的需要。
《11规则》及配套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规则名称,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将适任考试和评估统一为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评估。 二、关于《11规则》规则及实施办法附表
《04规则》附件为适任考试和评估科目;而《11规则》附件是适任培训、任职资历、考试和见习等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在一个表中集中列明,便于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