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西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

广西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

举报
开通vip

广西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广西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 广西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 意见通知 桂政办发[2011]16号 2011-05-30 16:03:09| 分类: 医疗保险文件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原民办教师、代...

广西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
广西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意见 广西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 意见通知 桂政办发[2011]16号 2011-05-30 16:03:09| 分类: 医疗保险文件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解决原民办教师 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为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老有所养问题,现就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参保办法 (一)被辞退或清退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按其户籍和现行养老保险政策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参加养老保险。 对尚未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属于财政补助对象人员,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再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和补缴养老保险费。 按照上述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退养人员的原有生活补助照常发放,发放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和资金渠道不变。 (二)现仍在教学岗位工作的代课人员,按自治区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二、补助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保补缴当民办教师、代课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可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一)1986年12月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校经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的民办教师。 (二)2003年7月1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校经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的代课人员。 三、财政补助标准和责任分担 (一)对被辞退或清退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按其当民办教师、代课的累计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算),由户籍所在地政府发放补助,按其工作1,5年、6,10年、11,15年、16, 20年、21年以上(含21年)5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人每工作一年500元、7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的补助。补助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与设区市财政或县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分担。 (二)现仍在教学岗位工作的代课人员,教学单位缴费部分由工作所在地政府负责解决。 (三)被辞退或清退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原任教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属于同一县级行政区域的,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由原任教地政府统筹安排。 四、时间要求 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办理当民办教师、代课期间养老保险费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补缴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将其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相关工作。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意见规定,认真做好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身份和工作年限、补缴金额等审核认定工作,组织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督促教学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向财政部门申请安排补助资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好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保登记工作,为参保人员参保登记、缴费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落实补助资金,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肃政策纪律,严防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主题词:教育 教师 保险 意见 通知 桂教[2011]8号关于切实做好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桂教[2011]6号关于原民办教师和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评论这张 转发至微博 转发至微博 1人 | 分享到:
本文档为【广西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89748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533KB
软件:Word
页数:20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7-10-07
浏览量: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