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人口估算指标-深圳建筑总院
就业人口估算指标表
用地类别 人口容量指标 法定图则取值
35 35 行政办公用地 22(m建筑面积/人) (m建筑面积/人)
35 35 商业性办公用地 22(m建筑面积/人) (m建筑面积/人) 商业服务业
用地 50-100 75 其它商业服务业用地 22(m建筑面积/人) (m建筑面积/人) 公共设施用
地 200 200 文化娱乐用地 22(M建筑面积/人) (M建筑面积/人)
100-200 150 小学用地 2 2(m用地面积/人) (m用地面积/人) 教育科研
用地 35 35 科研用地 22(m建筑面积/人) (m建筑面积/人)
生物医药产业 100-250(人/公顷) 150(人/公顷)
医疗器械产业 100-250 180 高新技术产业
(人/公顷) (人/公顷) 电子信息产业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300-400(人/公顷) 350(人/公顷)
二类工业用地 300-350(人/公顷) 320(人/公顷)
三类工业用地 100-200(人/公顷) 150(人/公顷)
100-200 150 仓储用地 2 2 (m用地面积/人) (m用地面积/人)
本文档为【就业人口估算指标-深圳建筑总院】,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