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纪律要求
按照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详解:考生如携带手机、
书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包、与本场考试无关的书籍等物品,且没有按照考场内监考教师指定地点放置,应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
?未在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的。
详解:考生应按照本人考试用条形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入场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违纪行为。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详解:在考场内广播或监考教师发出“可以开始答题”的信号后,考生方可进行答题;在考场内广播或监考教师发出“停止答题”的信号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视为违纪行为。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详解: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向周围考生张望或者偷看试卷、与周围考生说话、用各种方式进行暗号联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均属违纪行为。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详解:考生在考试前后和考试过程中不得有在教室、楼道内大声喧哗、打斗或者与其他考生高声交流等影响考试环境的行为。否则视为违纪行为。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详解: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可以举手告知监考教师交卷,经监考教师检查试卷、答题卡、草稿纸齐全,姓名、准考号填写清楚并收齐后,考生才可以离开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行为。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详解: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行为。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详解:考生在答题时应使用钢笔(字迹黑色、蓝黑色)、签字笔(字迹黑色、蓝黑色)或使用试卷中所规定的其他考试用笔。考生在答题时应在监考教师发放的试卷、答题卡的规定位置上填写姓名、准考号。考生不得在密封线外或签名栏外等地方做与考试无关的各种记号或信息。
?其他违反考场
规则
编码规则下载淘宝规则下载天猫规则下载麻将竞赛规则pdf麻将竞赛规则pdf
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详解:考生在参加考试时,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高考考场规定必看:九种违纪行为取消成绩
按照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详解:考生如携带手机、书包、与本场考试无关的书籍等物品,且没有按照考场内监考教师指定地点放置,应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
未在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的。
详解:考生应按照本人考试用条形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入场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违纪行为。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详解:在考场内广播或监考教师发出“可以开始答题”的信号后,考生方可进行答题;在考场内广播或监考教师发出“停止答题”的信号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视为违纪行为。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详解: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向周围考生张望或者偷看试卷、与周围考生说话、用各种方式进行暗号联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均属违纪行为。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详解:考生在考试前后和考试过程中不得有在教室、楼道内大声喧哗、打斗或者与其他考生高声交流等影响考试环境的行为。否则视为违纪行为。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详解: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可以举手告知监考教师交卷,经监考教师检查试卷、答题卡、草稿纸齐全,姓名、准考号填写清楚并收齐后,考生才可以离开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行为。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详解: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行为。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详解:考生在答题时应使用钢笔(字迹黑色、蓝黑色)、签字笔(字迹黑色、蓝黑色)或使用试卷中所规定的其他考试用笔。考生在答题时应在监考教师发放的试卷、答题卡的规定位置上填写姓名、准考号。考生不得在密封线外或签名栏外等地方做与考试无关的各种记号或信息。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详解:考生在参加考试时,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考场规则及纪律要求
每个考场设有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以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场中还设置有保密室、监考人员休息室、医务室、考生询问处、茶水处、考生禁带入试室物品存放处等。
每一间试室门口贴有第X试室、准考证起讫号等标志。试室内座位以单人单桌安排30个考生考试,并将每一位考生的座位号码贴在考生桌面的左上角。
考场于考试前一天向考生公布考场的试室安排总平面图,考场工作人员布置试室,考生可在当天下午到自己所在的考场熟悉考场。
考场鸣钟规定如下:
(1)预备钟(每科考前15分钟,第一天第一科考前25分钟打预备钟)。每次三短声,连打五次。
(2)开考钟。每次两短声,连打五次。
(3)考试终止钟。每次一短声,连打五次。
考场规则包括:
(1)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以及计算尺、计算器、BP机、
手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
(2)考生在第一科考前25分钟、其它科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3)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试卷出场。
(4)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考生必须在试卷上答题,答在草稿纸上作废。应用蓝色、黑色钢笔或蓝色、黑色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用铅笔或红色钢笔、圆珠笔书写,如用铅笔和红色笔作答按犯规处理。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进行填涂。
(6)除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得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或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犯规处理。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要独立完成考试。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考试结束钟一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于本座位桌面上。不准将试题和草稿纸带走。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等,对于违犯纪律和舞弊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分、试卷作废、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对考生在考场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包括以下几点:
(一)对在考试中的作弊行为或考后有人检举揭发的和评卷过程中发现雷同试卷的,一经查实,根据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1)冒名顶替或换卷者,取消考试资格,全部试卷作废。
(2)完全雷同的试卷,经评卷教师发现由领导小组审定,确有舞弊行为的,报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一律作废。
(3)旁窥或交头接耳二次者扣该科总分20,。三次者,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4)偷看书本或其他资料、传送纸条或用BP机作弊者,作夹带论,扣该科总分3O,;两次以上者,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5)评卷中发现有确凿证据证明试卷有作弊或其他犯规行为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对犯规情况予以酌情扣分、取消该科成绩、全部试卷作废等处理。
(二)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号码或用红色圆珠笔、铅笔答题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或准考证号码或作标志者,扣该科总分10,。
(2)考生用红墨水笔、红圆珠笔或铅笔答题者,全卷用的,扣该科总分5O,;一题用铅笔作答的,扣该题应得分的5O,(虽用蓝色墨水或蓝色圆珠笔答题,但用红色笔或铅笔改动的,改动的题也扣该题应得分的50,)。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总览
关于严肃考场纪律的公告
期末考试已经开始,广大师生要发扬科大优良学风,严格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考试
管理规定
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设计变更管理规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的要求,认真履行监考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
1.监考老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宣读考试纪律,完成考前准备工作, 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监考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试期间班主任应巡查考场。 考生应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根据监考人员的安排就座。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一卡通(有照片)校内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桌子上角备查。非应试学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禁止携带手机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答卷时不得互借计算器、计算用图表等。
4(对实行闭卷考试的考场,书籍、资料和其他非考试所需物品应集中放置。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重考的考生由主讲老师安排集中就座。
5(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按旷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
6(凡有抄袭、暗示、传递、夹带、代考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场,成绩记为“作弊零分”。考试结束后, 学校将按校学字[2001]063号文件修订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有关考试违纪处分条款严肃处理。
7(考试期间监督电话:3602250,电子信箱:zhangrd@ustc.edu.cn
中国科学技
术大学教务处
经管学部制定考场纪律及要求
作者:admin 时间:2010年06月08日 编辑:于飞 点击率: 213
为了维持正常的考场秩序,保证学生考试期间有良好的考试氛围,经管学部结
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纪律及要求。 1、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学生应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以备查对;丢失学生证者,在考试之前必须携带本人照片到经管学部教务办公室办理学生身份证明。学生身份证明上必须贴上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学部的公章。无任何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
3、学生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不准再进入考场,逾时以旷考论。试卷发出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特殊考试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并按考试卡编排的座位就做,考试期间不得擅自挪动座位,违者认定为考场违纪。
5、带入考场的书包、书籍、笔记、纸张等一律按监考教师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放于课桌屉内。不准在桌子上乱写乱画。
6、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在考场上患急病、突发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应立即赴校卫生所急诊就医,凭当日医疗证明到教务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
7、无论是闭卷考试,还是开卷考试,学生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传递和交换资料信息。除考试必须的文具用品外,学生不得携带和使用计算器、快译通、笔记本电脑(考试允许的除外)。携带的手机不得使用,必须关闭。
8、有疑问应举手,请求监考教师解释(只限于试题印刷不清)。
9、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方式交卷。交卷、收卷过程应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说话。离开考场前不得与他人交谈,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册离开考场。
10、凡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