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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基础知识第一章 职业性有害因素 第一节 概述 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条件或要素,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性有害因素是导致职业性损害的致病原,其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有害因素的性质和接触强度(剂量)。 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性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2)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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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职业性有害因素 第一节 概述 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条件或要素,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性有害因素是导致职业性损害的致病原,其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有害因素的性质和接触强度(剂量)。 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性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2)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电离辐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3)生物性有害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真菌、寄生虫及某些植物性花粉等。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职业心理紧张、个别器官或系统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 自然环境因素(如太阳辐射)、厂房建筑或布局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如通风不良、采光照明不足、有毒工段和无毒工段在同一个车间内)和作业环境空气污染等 第二节 职业病危害因素 由于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种类很多,导致职业性病损的范围很广,不可能把所有职业性病损的防治都纳入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范围。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并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当务之急是严格控制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危害大的几类职业性病损。因此,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病范围限定于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危害大的几类职业性病损—职业病,并且授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目前我国的职业病种类为10类、115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分为10类。 第三节 生产性毒物 在一定的条件下,较小的剂量即可引起机体急性或慢性的病理变化,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称为毒物。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的毒物称为生产性毒物。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过量接触生产性毒物可引起职业中毒。 一、 生产性毒物的来源与存在形态 (一)来源 生产性毒物的主要来源于原料、辅助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夹杂物或废气物;有时也可来自热分解产物及反应产物,例如聚氯乙烯塑料加热至160~170℃时可以分解产生氯化氢;磷化铝遇湿分解产生磷化氢等。 (二)存在的形态 毒物可以固态、液态、气态或气溶胶的形式存在于生产环境中。 气态毒物是指常温、常压下呈气态的物质,例如氯气、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固态升华、液体蒸发或挥发可形成蒸汽,如碘等可经升华,苯可经蒸发而呈气态。凡沸点低、蒸气压大的液体都易产生蒸气,对液体加温、搅拌、通风、超声处理喷雾或增大其液体表面积均可促进蒸发或挥发。 悬浮于空气中的液体微粒,称为雾。蒸汽冷凝或液体喷洒可形成雾,如镀铬作业时可产生铬酸雾,喷漆作业时可产生漆雾等。 悬浮于空气中直径小于0.1μm的固体颗粒称为烟。金属熔融时产生的蒸汽在空气中迅速冷凝、氧化可形成烟。 能够较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其颗粒直径为0.1~10μm的固体颗粒则称为粉尘。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粉状物混合、筛分、包装时均可以引起粉尘飞扬。 漂浮在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统称为气溶胶。 二、 生产性毒物的接触机会 在劳动过程中主要有以下操作或生产环节有机会接触到毒物,例如原料的开采与提炼,加料和出料;成品的处理、包装;材料的加工、搬运、储存;化学反应控制不当或加料失误而引起冒锅和冲料,储存气态化学物钢瓶的泄露,作业人员进入反应釜出料和清釜,物料输送管道或出料口发生堵塞,废料的处理和回收,化学物的采样和分析,设备的保养、检修等。 此外,有些作业虽未应用有毒物质,但在一定条件下亦有机会接触到毒物,甚至引起中毒。例如,在有机物堆积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地窖、矿井下的废巷、化粪池、淹菜池等)作业接触到的硫化氢,含砷矿渣的酸化或加水处理时接触砷化氢而致急性中毒。 三、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在生产中,毒物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其次为皮肤侵入;由消化道进入,在职业卫生中意义不大。 (一)呼吸道 气体、蒸汽及气溶胶形式的毒物均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大部分生产性毒物都由此途径进入人体。由于肺泡呼吸膜薄,呼吸膜的扩散面积很大,正常成人达70㎡,故毒物可迅速大量地通过,直接进入体循环,其毒作用发生较快。 影响气态毒物经呼吸道吸收的因素很多:1、空气中毒物的浓度,浓度愈高,吸收愈快;2、毒物的分子量及血/气分配系数,分子量越小,血/气分配系数越大,毒物吸收越快;3、毒物的水溶性,水溶性较大的毒物,易为上呼吸道吸收,除非浓度较高,一般不易达到肺泡,水溶性较差,因其对上呼吸道的刺激较小,易进入呼吸道的深部;4、劳动强度、呼吸的深度和频率、肺通气量与肺血流量,以及生产环境的气象条件。 影响气态毒物经呼吸道吸收的情况颇为复杂,它们在呼吸道的滞留量与呼吸方式和其粒子直径大小、溶解度及呼吸系统的清除功能有关。 (二)皮肤 有些毒物如芳香族的氨基、硝基化合物,有机磷酸脂化合物,氨基甲酸脂化合物,金属有机化合物(四乙铅)等可通过完整的皮肤吸收引起中毒。毒物经皮肤吸收可以通过表皮屏障到达真皮,进入血液;也可以通过皮肤的附属器官(毛囊、皮脂腺或汗腺)进入真皮。皮肤附属器官虽然分布广泛,但其总截面面积仅占皮肤面积锝0.1%~1.0%,故实际意义不大。经皮肤吸收的毒物直接进入大循环。 影响毒物经皮肤吸收的因素:1、脂水分配系数;2、毒物的浓度和粘稠度;3接触皮肤的部位和面积;4、生产环境的气象条件;5、溶剂的种类。 (三)消化道 在生产过程中,经消化道摄入毒物所致的职业中毒甚为少见,常见于意外事故。 四、生产性毒物危害的控制原则 生产性毒物种类繁多、接触面广,职业中毒在职业病中占有的比例很大。因此,控制生产性毒物,对预防职业病、保护和增进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我国在这一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和许多宝贵的经验。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务院依据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颁布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为生产性毒物的控制和职业中毒的预防提供了法律保障。 职业中毒的病因是职业环境中的生产性毒物,故预防职业中毒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从根本上消除、控制或尽可能减少毒物对劳动者的侵害,应当遵循“三级预防”原则,推行“清洁生产”,重点作好前期预防。具体措施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根除毒物 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可用无毒或低毒代替有毒或高毒原料,例如有硅整流器代替汞整流器,用无汞仪表代替有汞仪表,使用苯作为溶剂或稀释剂,改为二甲苯作为稀释剂等。 2.降低毒物的浓度 减少人体的接触水平,以保证不对接触者产生明显的健康危害是预防职业中毒的关键。其中心环节是加强技术革新和通风排毒措施,将环境空气中的浓度控制在最高容许浓度以下。 (1) 技术革新: 对产生有毒物质的作业,原则上应当采取密闭生产,消除毒物的逸散的条件。应当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尽可能采取遥控和程序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操作者接触毒物的机会。例如,手工电焊改为自动电焊;蓄电池生产中,干式铅粉灌注改为灌注铅膏等。 (2)通风排毒: 在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中,如密闭不严或条件不许可,仍有毒物逸散入作业环境空气时,应采用局部通风排毒系统,将毒物排除。其中最常用的为局部抽出式通风。为了充分发挥其通风排毒效果,应同时做好毒物发生源的密闭和含毒空气的净化处理。常用的局部通风排毒装置有排毒柜、排毒罩及槽边吸风等 ,根据生产工艺和毒物的理化性质、发生源及生产设备的不同特点,选择合适的排风装置。其基本原则是尽可能靠近毒物的逸散处,即可防止毒物的扩散又不影响生产操作,便于维护检修。经通风排出的毒物,必须经净化处理后,方可排出,并注意回收利用,使作业场所有毒物质的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工艺、建筑布局 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应当符合职业卫生要求。有毒物质逸散的作业,应当根据毒物的毒性、浓度和接触人数对作业区实行区分隔离,以免产生叠加影响。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应当布置在下风侧;如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放散有毒气体的生产工艺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对容易积存或被吸附的毒物如汞,可产生有毒粉尘飞扬的厂房,建筑物结构表面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防止粘积尘毒及二次扬尘。 4.必要的卫生设施 如盥洗设备、淋浴室、更衣室和个人专用箱。对能经皮肤吸收或局部作用危害大的毒物还应配备皮肤和眼睛的冲洗设施。 5.个人防护 是预防职业中毒的重要辅助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呼吸防护器、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服、防护手套和皮肤防护用品。选择个人防护用品应当注意防护用品的针对性、功效性。在使用时,应对使用者进行培训;平时要经常保养、维护,在使用前注意检查,确保其功效得到很好的发挥。 6.职业卫生服务 健全的职业卫生服务在预防职业中毒中极为重要,职业卫生工作人员除积极参与以上工作外,应当对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的浓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监测;对接触有毒物质的人群实施健康监护,认真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排除职业禁忌,及时发现早期的健康病损,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7.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不全、 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下载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关于公司规章制度 执行不严、设备维修不及时及违章操作等常是造成职业中毒的主要原因。因此,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来消除职业中毒具有重要作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如实申报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用人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提交“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在竣工验收前提供“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等资料,对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单位在设计阶段还应当提供职业中毒防护设施设计资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提供资料及时做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未提交有关资料或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批准该项目的建设、投产和使用。做好管理部门和作业者的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行之有效的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使有毒作业人员充分享有职业中毒危害的“知情权”,掌握职业中毒防护的基本技能,实现有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职业中毒危害预防、控制、消除管理体系。 五、急性职业中毒现场急救原则 立即将患者移至上风向或空气新鲜场所,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若患者衣服、皮肤被毒物污染,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清水冲洗(冬季宜温水)。如遇水可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应先用干布抹去污染物,再用清水冲洗,以防毒物继续经皮肤吸收。现场救治中,应注意对心、肺、脑、眼的保护,发现呼吸停止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第四节 生产性粉尘 粉尘是直径很小(0.1~10μm)固体微粒,可以在自然环境中天然生成,或在生产和生活中由于人为原因而生成。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够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它是污染环境,损害劳动者健康的重要职业性有害因素,可引起包括尘肺在内的多种职业性肺部疾患。 一、生产性粉尘的来源和分类 (一)来源 生产性粉尘的来源非常广泛。矿山开采、凿岩、爆破、运输、隧道开凿、筑路等;冶金工业中的原材料准备、矿石的粉碎、筛分、配料等;机械制造工业中的原料的破碎、配料、清砂等;耐火材料、玻璃、水泥、陶瓷等工业的原料加工;皮毛、纺织工业的原料处理;化工工业中的固体原料加工处理,包装物品的生产过程,甚至宝石首饰加工;由于工艺原因和防、降尘措施不够完善,均可产生大量的粉尘,污染环境。 (二)分类 生产性粉尘的分类方法很多,按粉尘的性质可概括为两大类: 1.无机粉尘 无机粉尘包括矿物性粉尘如石英、石棉、煤等;金属粉尘如铅、锰、铁、铍、锡、锌等及其化合物;人工无机粉尘如金刚砂、水泥、玻璃纤维等。 2.有机粉尘 有机粉尘包括动物性粉尘如皮毛、丝、骨粉尘;植物性粉尘如棉、麻、谷物、亚麻、甘蔗、木、茶粉尘;人工有机粉尘如有机染料、农药、合成树脂、橡胶、人造有机纤维粉尘等。 3.混合性粉尘 在生产环境中以上两种粉尘同时存在时,其混合物为混合性粉尘。 二、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一)粉尘在呼吸道沉积 含尘气流进入呼吸道后,主要通过撞击、重力沉积、布朗运动、静电沉积、截留而沉积。撞击发生在气管的分叉处,重力沉积见于气道的表面。在大气道中主要是撞击作用,随着气道变小总截面面积增大,气流减慢,重力沉积成为主要方式。直径大于1μm的粒子大部分通过撞击和重力沉积而沉降,沉降率与粒子的密度和直径的平方成正比;直径小于0.5μm的粒子主要通过布朗运动沉降;纤维状粉尘主要通过截留作用沉积;物质破碎新产生的粉尘粒子带较多的电荷,易在呼吸道表面产生静电沉积。 (二)人体对粉尘的清除 沉积在呼吸道的粉尘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清除:黏液纤毛系统和肺泡巨噬细胞吞噬作用。气管壁上的纤毛在向咽喉方向摆动时,可将阻留在气道壁黏液层中的尘粒移出;黏附在肺泡腔表面的尘粒被巨噬细胞吞噬后成为尘细胞,大部分尘细胞通过阿米巴样运动及肺泡的缩张转移至纤毛上皮表面,在通过纤毛运动而清除。绝大部分粉尘通过这种方式约在24小时内排除。小部分尘细胞因粉尘作用受损、坏死、崩解,粉尘游离后在被吞噬;还有进入肺间质的小部分粉尘被间质巨噬细胞吞噬。尘细胞或游离尘粒可进入淋巴系统,沉积于肺们和支气管淋巴结,有时也可经血液循环,沉积于体内其他脏器。纤维粉尘,如石棉还可以穿透脏层胸膜进入胸腔。人体通过各种清除功能,排出进入呼吸道的97%~99%的粉尘,约1%~3%尘粒沉积在体内。长期吸入粉尘可削弱人体的清除功能,可导致粉尘过量沉积,酿成费组织病变,引起疾病。 (三)粉尘对人体的致病作用 生产性粉尘根据其理化特性和作用特点的不同,可引起不同的疾病。 1、呼吸系统疾病 (1)尘肺 矽肺 、煤工尘肺 、石墨尘肺 、碳黑尘肺 、石棉肺 、滑石尘肺 、水泥尘肺 、云母尘肺 、陶工尘肺 、铝尘肺 、电焊工尘肺 、铸工尘肺 、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 (2)粉尘沉着症:有些生产性粉尘(如锡、钡、铁等)吸入后,沉积于肺组织中,呈现一般的异物反应,可继发轻微的纤维性改变,对健康无明显的影响或危害较小,脱离粉尘作业后,病变可无进展或X线胸片阴影消退。 (3)有机粉尘可引起的肺部病变:吸如棉、亚麻或大麻等粉尘可引起棉尘症;由被霉菌、细菌或血清蛋白污染的有机粉尘可引起职业性变态反应肺炎;细入聚氯乙烯、人造纤维粉尘可引起非特异性慢性阻塞性肺病。 (4)呼吸系统肿瘤:石棉、放射性矿物质、镊、铬、砷等粉尘均可致肺部肿瘤。 (5)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哮喘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2、局部作用 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早期功能亢进、充血、毛细血管扩张,分泌液增加,阻留更多的粉尘,久之酿成肥大性病变;然后由于黏膜上皮细胞营养不足,最终造成萎缩性改变。粉尘还可以引起阻塞皮脂炎、粉刺、毛囊炎、脓皮病。金属磨料粉尘可引起角膜损伤、混沌。沥青粉尘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等。 3、中毒作用 吸入铅、砷、锰等粉尘可在呼吸道黏膜溶解并很快吸收,导致中毒。 三、生产性粉尘的控制 粉尘危害非常普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尤其以发展中国家为甚,全世界大约近上亿劳动者接触粉尘。1995年4月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职业卫生联合委员会提出一项“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全球消除矽肺的国际规划”,号召世界各国行动起来,在2005年前明显降低矽肺的发病率,在2015年消除尘肺这一职业卫生的问题。我国粉尘危害异常严重,尘肺病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全国登记接尘人员近2000万,国有企业粉尘监测合格率一般在60%左右,乡镇企业约在35%;粉尘危害异常严重的私营企业几乎没有粉尘检监测、检测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 (一)法律措施 1.立法 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1956)、《工厂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办法》、《矿山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暂行办法》(1958)、《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粉尘47项标准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2)—2007)。 2.执法 国家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实行卫生监督制度。 (二)技术措施 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减轻粉尘危害,是预防尘肺病的根本措施。 1.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 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要途径,如遥控操作、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等措施避免工人接触粉尘;采用风力运输、负压吸砂等措施减少粉尘外溢;用含石英低,危害小的石灰石代替石英砂作为铸型材料。 2.湿式作业 是一种相对经济又简单实用的防、降尘措施,如采用湿式碾磨石英、耐火原料,矿山湿式凿岩,井下运输喷雾洒水,煤层高压注水等。 3.密闭抽风除尘 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当采用密闭通风的方法。如采用密闭尘源和局部抽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溢。抽出的含尘空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入大气。 (三)卫生保健措施 1、接尘工人健康检查 2、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 在作业现场防、降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标准要求的水平时,可佩带防尘用具(防尘安全帽、送风头盔、送风口罩、防尘口罩)作为辅助的防护措施。 经常进行体育锻炼,注意营养,对增强个人体质,提高防病能力有重要意义,此外,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保持皮肤清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以上有效的防尘措施可概括为“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 第五节 物理性有害因素 在生产和工作环境中,与劳动者健康密切相关的物理因素包括气象条件(气温、气湿、气流、气压)、噪声和振动、电磁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等等。与化学因素相比,物理因素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1.作业场所常见的物理因素中,除了激光是由人工产生外,其他因素在自然界中均存在。正常情况下,有些因素不但对人体无害,反而是人体生理活动或从事生产劳动所必须的,如气温、可见光等。 2.每一种物理因素都有特定物理参数,如表示气温的温度,振动的频率和速度,电磁辐射的能量或强度等。物理因素对人体造成危害以及危害程度的大小,与这些参数密切相关。 3.作业场所中的物理因素一般有明确的来源,当产生的物理因素的装置处于工作状态时,这种因素的出现在作业环境中并可能造成健康危害。一旦装置停止工作,则相应的物理因素便消失。 4.作业场所空间物理因素的强度一般是不均匀的,多以发生装置为中心,向四周传播。如果没有阻挡,则随着距离的增加呈指数关系衰减。在进行现场评价时要注意这一特点,并采取保护措施时充分加以利用。 5.有些物理因素,如噪声、微波等,可有连续波和脉冲两种传播形式。不同的传播形式使得这些因素对人体危害程度有较大差异,因此在制订卫生标准时分别加以考虑。 6.在许多情况下,物理因素对人体的损害效应与物理参数不呈直线的相关关系。而是常表现为在某一强度范围内对人体无害,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才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并且影响的部位和表现形式可能完全不同。例如正常气温对人体生理功能是必须的,而高温可引起中暑,低温可引起冻伤或冻僵;高气压可引起减压病,低气压可引起高山病等等。 根据上述特点,对物理因素除了研究其不良影响外,还应当研究其“适宜”的范围,如最适的温度范围,以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除了某些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可以产生内照射外,绝大多数物理因素在脱离接触后,体内便不在残留。因此对物理因素所致损伤或疾病的治疗,不需要采用“驱除”或“排除”的方法,而主要是针对损害的组织器官和病变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根据物理因素的特点,对作业场所劳动卫生学调查时要对有关的参数全面的测量。同时,针对物理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时不是设法消除这些因素,也不是将其减少到越低越好,而是设法将这些因素控制在正常范围内,条件允许时使其保持在适当范围则更好。如果由于某些原因,作业场所的物理因素超出正常范围且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而采取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又难已达到要求时,需要缩短接触时间的办法以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一、高温作业 (一)高温生产环境的气象条件及其特点 生产环境的气象条件主要指空气温度、湿度、风速和热辐射,这些因素构成了作业场所的微小气候。 1.气温 生产环境中的气温除了取决于大气温度外,还受太阳辐射、工作热源和人体散热的影响。所产生的热量通过传导和对流,加热生产环境中的空气,并通过辐射热加热四周的物体,形成二次热源。这使受热的空气的面积增大,温度进一步升高。 2.气湿 生产环境中的气湿以相对湿度表示。相对湿度在80%以上称为高气湿,低于30%称为低气湿。高气湿主要由于水分蒸发和蒸汽释放所致,如纺织、印染、造纸、制革、屠宰和潮湿的矿井、隧道等作业。低气湿可见于高温车间的作业。 3.气流 生产环境中的气流除受自然界风力的影响外,主要与厂房中的热源有关。热源使空气加热而上升,室外的冷空气从门窗空隙或通风处进入室内,造成了空气对流。室外温差越大,产生的气流也就愈强。 4.热辐射 热辐射主要是红外线及一部分可见光的辐射。太阳照射、生产环境中各种熔炉、燃烧的火焰和熔化的金属等热源均能产生大量的辐射热。红外线不直接加热空气,但可使受照射的物体加热。当物体表面温度超过人体表面温度时,物体向人体传递热辐射使人体受热,称为正辐射。反之,当周围物体表面的温度低于人体表面温度时,人体向周围物体辐射散热,称为负辐射。热源辐射的能量(E)的大小取决于辐射源的温度,并与其绝对温度(T)的四次方成正比(E=KT4)。其中K为热辐射系数,除了受温度影响外,它与辐射源的表面积和表面的黑度因素有关。热源温度愈高,表面积愈大,辐射能量也愈大。另一方面,辐射能量与辐射源距离的平方成反比,故离辐射源愈远,物体受到辐射强度也愈小。热辐射强度以每分钟每平方厘米表面积接受多少焦耳(J)热量表示(J/㎝2•min)。 生产环境中的气象条件不仅受厂房建筑、通风设备、工艺过程和热源情况的影响,而且与地理位置、自然季节和昼夜时间有关。因此,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季节,生产环境的气象条件差异很大,同一工作场所在一天内不同的时间和同一地理位置的不同高度,气象条件也有显著的变化。由于各种气象条件都可以影响身体的生理机能,故在做职业卫生评价时必须考虑多种因素,以制定全面的有效的预防措施。 (二)高温作业的类型和职业接触 高温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高温作业按其气象条件的特点可分为下列三个基本类型。 1.高温强辐射作业 其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而相对湿度较低,形成干热环境。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轧钢等车间;机械制造、锻造、热处理等车间;陶瓷、玻璃、搪瓷、砖瓦等工业炉窑车间;火力发电厂和轮船锅炉车间等。 2.高温、高气湿作业 其特点是气温高、高气湿,热辐射强度不大。形成湿热环境。高湿度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水蒸气或者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所致。如印染、造纸等 3.夏季露天作业 夏季农田劳动、建筑、搬运的露天作业,除了受太阳的直接辐射作用外,还受到加热的地面和周围物体的二次辐射源的附加热作用。露天作业中辐射热强度虽然较高温车间低,但作用的时间持久,加之中午前后气温较高,形成高温和辐射热的联合作用的作业环境。 (三)高温作业对机体生理功能的影响 高温作业时,人体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主要为体温调节、水盐代谢、循环、消化、神经、泌尿等系统的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化如果超过一定的限度,则可产生不良影响。 1、体温调节 机体与环境的热交换可以用热平衡公式表示 S=M-E±R±C1±C2 式中,S为热蓄积变化,M为代谢产热,E 为蒸发散热,R为经辐射的获热或散热,C1为对流的获热或散热,C2为传导的获热或散热。辐射热总是由温度高的物体传向温度低的物体,但并不对周围的空气加热。人体经对流将热传给空气分子,气温高时则相反;人体通过蒸发将热传给水分子,风(气流)大可加强对流和蒸发。传导则为热由一个物体直接传给另一个物体。通过上述几种方式,人体与环境不断进行热交换并将中心体温保持在37℃,其正常变动范围很窄,热蓄积的变化几乎为零。 在高温环境劳动时,人的体温调节受气象条件和劳动强度的共同影响。气象条件诸因素中,气温和热辐射起主要作用。气温以对流的方式作用于人的体表,经血液循环使全身加热;热辐射则直接加热机体深部的组织。体力劳动时,随着劳动强度的增加和劳动时间的延长,代谢产热不断增加。这些内外环境的热负荷使机体获热。当中心血液温度增高时,热敏感的下丘脑神经元发放的冲动增加,导致皮肤血管扩张,皮肤出汗。大量的血液携带热由内脏流向体表,热在在皮肤对流和蒸发散去,维持正常体温。若环境温度高于皮肤温度(一般一平均皮肤温度35℃为界),机体只能通过蒸发途径散热,湿热环境可降低蒸发散热的效率。若环境受热加上劳动代谢产热明显超过散热时,机体则会产生热蓄积,体温可能上升并稳定在较高的平衡点上(如中心体温39℃),此时机体处于高度的热应激状态;如果热接触是间断的,体内热蓄积的热可在期间内散发出去而热应激缓解。蓄积过量,超过体温调节能力,则可能出现过热而发生中暑。 中心体温也称深部温度,一般以直肠温度表示,一般认为中心体温38℃是高温作业工人生理应激范围的上限。 2、水盐代谢 环境温度愈高,劳动强度愈大,人体出汗量则愈多。汗的有效蒸发率在干热有风的环境高达80%,大量的出汗能及时蒸发,则散热作用良好。但在湿热风小的环境中汗的有效蒸发率则经常不足50%,汗液难于蒸发,往往成汗株淌下,不利于体温调节,且由于皮肤潮湿度增高,皮肤角质渍而膨胀,阻碍着汗腺孔的正常作用,淌汗更多。大量的出汗可致水盐代谢障碍,而影响劳动能力,甚至造成水和电解质紊乱,导致热痉挛发生。 3、循环系统 高温环境下体力劳动时,心脏向高度扩张的皮肤网输送大量的血液,以便有效地散热;又要向工作肌输送足够的血液,以保证工作肌的活动,且要维持适当的血压。另一方面,由于出汗丧失大量水分和体液转移至肌肉而使有效血容量减少。这种供求矛盾使得循环系统处于高度应激状态。心脏向外周输送血液的能力取决于心输出量,而心输出量又依赖于高心率和血管血容量。如果高温工人在劳动时已达到最高心率,机体蓄积热又不断增加,则不可能在增加心输出量来维持血压和肌肉灌溜,可能导致热衰竭。血压改变没有明确的规律,劳工人可能心脏代偿性肥大。 4、消化系统 高温作业时,消化液分泌减弱,消化酶活性和胃液酸度降低。胃肠道收缩和蠕动减弱,吸收和排空速度减慢。唾液分泌也明显减少,淀粉酶活性降低。在加上消化道血流减少,大量饮水使胃酸稀释。这些因素均可引起食欲减退和消化不良,胃肠道疾患增多,且工龄越长,患病率越高。 5、神经系统 高温作业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出现抑制,肌肉工作能力低下,机体产热量因肌肉活动减少而下降,热负荷得以减轻。因此,这种抑制可以看作是机体的保护性反应。但由于注意力、肌肉工作能力、动作的准确性与协调性以及反应速度减低,易发生工伤事故。 6、泌尿系统 高温作业时,大量水分经汗腺排出,肾血流量和肾小球过滤率下降,经肾脏排出的尿液大量减少,有时达85%~90%。如不及时补充水分,由于血液浓缩使肾脏负担加重,可致肾功能不全,尿中出现蛋白、红细胞、管型等 (四)热适应 热适应 是指人在热环境工作一段时间后对热负荷产生适应的现象。一般在高温环境劳动数周时间,机体可产生热适应:从事同等强度的劳动,热适应者出汗量增加,可增加30%~100%。汗腺无机盐含量减少1/10;皮温和中心体温先后降低;心率明显下降。热适应状态并不稳定,停止接触热一周左右即返回到热适应前的状况,即脱适应。病愈或休假重返工作岗位者应注意新适应。热适应者对热的耐受能力增强,这不仅可提高高温作业的劳动效率,而且有助于防止中暑的发生。但人体热适应有一定的限度,超出适应限度则可以引起生理功能的紊乱。因此,不能放松防暑降温工作。 (五)中暑 中暑是高温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等引起的一种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和)心血管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热致疾病。 1、致病因素 环境温度过高、湿度大、风速小、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是中暑的主要致病因素。过劳、睡眠不足、体弱、肥胖、尚未产生热适应都易诱发中暑。 2、发病机制与临床表现 中暑按发病机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热射病(包括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这种分类是相对的,临床上往往难于区分,常以单一类型出现,亦可多种类型出现,我国职业病名单中统称为中暑 (1)热射病:由于人体在热环境下,散热途径受阻,体温调节机制紊乱所致。临床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可达40℃以上,开始时大量出汗,以后出现“无汗”,并伴有干热和意识障碍、嗜睡、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2)热痉挛:由于大量出汗,体内钠、钾过量丢失所致。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肉痉挛,伴有收缩痛。痉挛以四肢肌肉及腹肌等经常活动的肌肉为多见,尤以肥肠肌为最;痉挛常呈对称性,时发作,时而缓解。患者神志不清,体温多正常。 (3)热衰竭:多数认为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皮肤血流增加不伴有内脏血管收缩或血容量的增加,不能满足以有效的代偿,导致脑部暂时供血减少而晕厥。 3、中暑的治疗 中暑的治疗原则:主要依据发病机制和临床表现进行对症治疗,体温升高者迅速降低体温。 (1)轻度中暑:应使患者迅速离开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安静休息,给予含盐的清凉饮料,必要时给予葡萄生理盐水静脉滴注。 (2)重症中暑:①热射病:迅速采取降低体温、维持循环呼吸功能措施,必要时应纠正水、电解质平衡紊乱。②热痉挛:及时含盐清凉饮料,必要时给予葡萄生理盐水静脉滴注。③热衰竭:使患者平卧,移至阴凉通风处,口服含盐清凉饮料,对症处理。 (六)防暑降温的措施 1.技术措施 (1)合理设计工艺流程: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是改善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如钢水连铸、轧钢、铸造、搪瓷等生产的自动化,可使工人远离热源、同时减轻劳动强度。热源的布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尽可能的布置在车间的外面;②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天窗的下面;③采用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④对热源采取隔热措施;⑤使工作地点易于采取降温措施,热源之间可设置隔离墙(板),使空气沿着隔离墙上升,经天窗排除,以免扩散到整个车间。热成品和半成品及时运出车间或堆放在下风厕。 (2)隔热:隔热是防止辐射的重要措施。可以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其中尤以水的隔热效果最好,水的比热大,能最大限度地吸收辐射热。 (3)通风降温:①自然通风:任何房屋均可通过门窗、缝隙进行自然通风换气,高温车间仅仅靠这种方式是不够的,热量大、热源分散的高温车间,每小时需换气30~50次以上,才能使余热及时排除,此时必须把进风口和排风口配置合理,充分利用热压和风压的综合作用,使自然通风发挥最大的效能。②机械通风:在自然通风不能满足降温的需要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一定温湿度时,可采用机械通风。 2.保健措施 (1)供给饮料和补充营养:高温作业应当补充与出汗相当的水分和盐分。补充水分和盐分的最好办法是供给含盐的饮料,一般每天供水3~5L,盐20g左右 (2)个人防护:高温作业的工人工作服,应以耐热、传导系数小而透气性能好的织物制成。防止热辐射,可用白帆布或铝箔制的工作服。 (3)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的工人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的体格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 3.组织措施:加强领导,改善管理,严格遵守有关的高温作业卫生标准搞好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 二、低温作业 (一)低温作业是指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 (二)职业接触 低温作业主要包括寒冷季节从事室外或室内无采暖设备的,以及工作场所有冷源装置的作业此种作业人员在接触低于0℃的环境或介质时,均有发生冻伤的可能。 (三)防寒设施。 三、异常气压 有些特殊工种需要在异常气压下工作,如高气压下的潜水或潜函(沉箱)作业,低气压的高空或高原作业等由于工作气压和正常气压较大,如不注意防护,可能发生严重的生理功能障碍。 (一)高气压 1、高气压作业 (1)潜水作业:水下施工、打捞沉船或海底救护需要潜水作业。 (2)潜函作业:指在地下水位以下潜函内的作业。如建桥墩时,将潜函逐渐下沉,到一定深度时需要通入等于或大于水下压力的空气,以保证水不至于进入潜函内。 (3)其他:如临床上的加压治疗舱和高压氧舱、气象学上高气压科学研究舱的作业,少数人可发生急性减压病。飞行员高速升到万米左右的高空,如果机舱不密封或泄露使气压短时间降低,可发生航空减压病。 2、高气压对机体的影响 健康人能耐受303.98~405.30kPa,超过此限度,将对机体产生不良影响。在加压过程中,由于外耳道所受的压力较大,鼓膜向内凹陷产生内耳充塞感、耳鸣头晕等症状,甚至可压破骨膜。在高气压下,则可发生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功能的改变。在709.28 kPa以下时,高的氧分压引起心肌收缩节律和外周血流速度的减慢。在709.28 kPa以上时,主要为氮的麻醉作用,呈酒醉样,意识模糊、幻觉等;对血管运动中枢的刺激,可引起心脏活动增强,血压升高和血流速度加快。 3、减压病 减压病为在高气压下工作一定时间后,在转向正常气压时,因减压速度过快所致的职业病。此时人体的组织和血液产生气泡,导致血液循环障碍和组织的损伤。 3、预防措施 (1)技术革新:建桥墩时,采取管柱钻孔法代替沉箱,使工人可在水面上工作而不必进入高压环境。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暴露异常气压后,须遵守安全减压时间表逐步返回正常气压状态,目前多采用阶段减压法。 (3)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保健措施:加强健康监护,排除禁忌症。 (二) 低气压 1、低气压下进行的作业 高空、高山与高原均属于低气压环境。在高山与高原系指海拔在3000m以上的地点,海拔愈高,氧分压愈低。海拔在3000m时,气压70.66kPa,氧分压为14.67 kPa;而海拔在8000m时,气压35.99kPa,氧分压仅为7.47 kPa,此时肺泡气氧分压和动脉血氧饱和度仅及前者的一半。 2、低气压对机体的影响 在高原低氧环境下,人体为保持正常活动和生产作业,在细胞、组织和器官首先发生功能性的适应性变化,约须1~3个月,逐渐过渡到稳定的适应称为习服。人对缺氧的适应个体差异很大,一般在海拔3000m以上以内,能较快适应;在3000~5000m时部分人需要较长时间适应;在5330m为人适应的临界高度。 低气压对机体的影响,主要由于大气氧分压过低,直接影响肺泡气体交换。例如,在5500m,使机体供氧不足,产生缺氧。低气压刺激外周化学感受器,使肺通气量比海平面时增加40%~100%,此外,低密度的大气降低呼吸气的惰性,也是肺通气量增加的原因。过度呼吸可引起呼吸性碱中毒。开始接触高海拔时,心率增加,血压可升高,血浆和尿中儿茶酚胺水平增高;时间稍长,心率降至海平面时的水平,且最大心率明显低于海平面时的水平,这是由于副交感活性随适应缺氧而增加的缘故。最大摄氧量随海拔升高而呈一定比例下降。由于肺泡低氧肺小动脉和微动脉收缩,毛细血管床减少,造成肺动脉高压,比海平面时高2~4倍,可引起肺水肿,慢性长期作用使右心室肥大。红细胞和血红蛋白有随海拔升高而呈现增多的趋势;红细胞压积、血液比重和血液粘滞性也增加。此外,初登山者可因外界低气压,而导致腹内气体膨胀,胃肠蠕动受限,消化液如唾液、胃液、胆汁均减少。常见腹胀、腹泻、上腹疼痛等症状。轻度缺氧可使神经系统兴奋性增高,反射增强,但海拔继续升高。反应性逐步下降。 机体适应高海拔缺氧后,血液由于血红蛋白增加携带较多的氧;毛细血管更加丰富和肌红蛋白增加使组织容易获氧;氧代谢酶等的活力降低等适应性代谢变化;身体活动和工作的效率提高,而耐性加强。 3、高山病 又称高原病或高原适应不全症。1982年在陕西召开的高原医学学术讨论会建议,以高原病正式命名。临床分型首先按发病急缓,分为急性高原病和慢性高原病两大类,再根据临床表现,前者分为三型,后者分为五型。 (1)急性高原病:急性高原反应、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 (2)慢性高原病:慢性高原反应、高原心脏病、高原红细胞增多症、高原高血压症、高原低血压症。 4、预防 (1)适应性锻炼,实行分阶段登高,逐步适应。 (2)供应高糖、多种维生素和易消化饮食、多饮水,禁止饮酒,注意保暖,防止急性呼吸道感染,注意防寒、防冻伤,防雪盲等 (3)对拟进入高原地区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凡有明显心、肺、肝、肾等疾病、高血压病Ⅱ期、严重贫血者,均不宜进入高原地区。 四、噪声 噪声是一种人们不希望听到的声音,经常会影响人的情绪和健康,干扰工作、学习和正常生活,已成为社会公害之一。噪声是影响范围广泛的一种生产性有害因素,在许多生产劳动过程中都有机会接触。 (一)基本概念 1、声音 物体振动后,振动能在弹性介质中以波的形式向外传播,传到人耳引起音响感觉称为声音。物体每秒振动的次数称为频率,单位是赫兹。人耳能够感受到的声音频率在20~20000HZ之间,在这一频率范围的振动波称为声波。 小于20HZ的声波为次声波,大于20000HZ的声波为超声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两种声波在工业生产、医疗、航海等方面均有广泛的应用,对从业人员的危害已经引起人们的重视。 2.噪声 从卫生学的角度讲,凡是使人感到厌烦或不需要的声音称为噪声。噪声是声音的一种。 3.生产性噪声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声音,听起来使人感到厌烦,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 (二)噪声的分类 噪声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1、按照来源生产性噪声可以分为: (1)机械性噪声:由于机械撞击、摩擦、转动所产生的噪声,如冲压、打磨等发出的声音。 (2)流体动力性噪声:气体压力或体积的突然变化或流体流动产生的声音,如空气的压缩或释放发出的声音。 (3)电磁性噪声:如变压器所发出的声音。 2.按照噪声随时间的分布情况,生产性噪声可分为: (1)连续性噪声。连续性噪声可分为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 随时间变化,声压波动小于3dB的称为稳态噪声,否则即为非稳态噪声。对于稳态噪声,根据频率的特性可分为低频噪声(主频率在300HZ以下),中频噪声(主频率在300HZ~800 HZ)和高频噪声(主频率在800HZ以上)。 (2)间断噪声。间断噪声又称为脉冲噪声,即声音持续时间小于0.5秒,间隔时间大于1秒,声压有效值变化大于40dB的噪声。 (三)物理特性及其评价 1.声强与声强级 声波具有一定的能量,用能量大小表示声音的强弱称为声强。声音的强弱决定于单位时间内垂直于传播方向的单位面积上通过的波的能量。常用“I”表示,单位为瓦/米2(W/㎡)。 人耳所能够感受的声音,其强度范围很大,以1000HZ声音为例,正常青年人刚刚能引起音响感觉的、最低可能听到的声音强度(听阈)为10-12 W/㎡,而产生痛觉的声音强度(痛阈)为1W/㎡。在技术和实践上引用了“级”的概念,即用对数来表示声强的等级,称为声强级。通常规定以听阈声强I0=10-12 W/㎡基准值来度量任何一声音强度I,取常用对数,则任一声音的声强级的计算公式: LI=10lgI/ I0(dB) 式中:LI:声强级(dB) I:被测声强(W/㎡) I0:基准声强(1000HZ纯音的听阈声强) 从听阈到痛阈的声强范围是120(dB) 2.声压与声压级 (1)声压:声波在空气传播时,引起介质质点振动,使空气产生疏密的变化,这种由于声波震动对介质空气产生的压力称为声压,声压可以看作垂直于声波传播方向上单位面积所承受的压力,以P表示,单位为帕(Pa)或牛顿/米2(N/㎡)。 (2)声压级:声压大音响感强,声压小音响感弱。对正常人耳能引起音响感觉的声压为听阈声压或听阈,在技术和实践上也引用了“级”的概念,即用对数来表示声压的等级,称为声压级。通常规定以听阈声强P0=2×10-5 N/㎡基准值来度量任何一声音强度P,取常用对数,则任一声音的声压级的计算公式: Lp=20lgP/ P0 (dB) 式中:Lp:声压级(dB), P:被测声压(N/㎡),P0:基准声压(2×10-5 N/㎡) 听阈声压和痛阈声压之间相差120(dB) 普通谈话的声压级为60~70(dB)。 (3)声压级的合成:在生产或工作场所,经常有一个以上的声源存在,这些声源可以是相同的,如同一车间统一型号的机器;也可以是不同的,即每个声源发出的声音强度大小不等。因为声源的声压级是按照对数计算的,在多个声源存在的情况下,作业场所声压级并非是各个声源声压级的总和,而是按照对数法则相互叠加。 3.频谱 由单一频率发出的声音称为纯音,例如音叉振动发出的声音。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环境中,绝大部分声音是由不同频率组成的,称为复合音。 把组成复合音的各种频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列而形成的连续频率谱称为频谱。 (四)噪声对人体的影响 1、听觉系统 听觉系统是人体感受声音的系统,噪声对听觉系统的影响最早引起人们的注意。直至目前,噪声危害的评价及噪声标准的制订等主要还是以听觉系统损害为依据 (1)暂时性听阈位移 暂时性听阈位移是指人或动物接触噪声后引起听阈变化,脱离噪声环境后,经过一段时间听力可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2)永久性听阈位移 永久性听阈位移是指噪声或其他因素引起的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的听阈升高。 (3)噪声性耳聋 职业性噪声耳聋是人们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噪声性耳聋是噪声对听觉长期影响的结果,是法定的职业病。 (4)爆炸性耳聋 在某些生产条件下,如进行爆破,由于防护不当或缺乏必要的防护设备,可因强烈爆炸所产生的振动波造成急性听觉系统的严重外伤,引起听力丧失,称为爆炸性耳聋。这种情况根据损伤程度不同可出现鼓膜破裂,听骨破坏,内耳组织出血,甚至同时伴有脑震荡。患者注塑耳鸣、耳痛、恶心、呕吐、眩晕,听力检查严重障或完全丧失。 2、噪声对神经系统的影响 听觉器官受噪声后,经神经传入大脑,在传入过程中,经脑干网络结构时发生泛化,投射到大脑皮质有关部位,并作用于丘脑下部植物神经中枢,引起一系列的神经反应。可出现头痛、头晕、心悸、睡眠障碍和全身乏力等神经衰弱综合征,还有的表现记忆力减退和情绪不稳定(如易激怒等)。客观检查可见脑电波改变,表现为α节律减少及慢波成分增加。此外,可有视觉运动反应时潜伏期延长,闪烁融合频率降低,视力清晰度及稳定性下降等。自主神经中枢调节功能障碍,主要表现为皮肤划痕试验反应迟钝。 3、噪声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 在噪声作用下,心率可表现为加快或减慢,心电图ST段或T波出现缺血型改变。早期可表现为血压不稳定,长期接触较强的噪声可以引起血压升高。脑血流图呈现波幅降低、流入时间延长等,提示血管紧张度增加,弹性降低。 4、噪声对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的影响 有人观察到,在中等强度噪声(70~80dB)作用下,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强;而大强度(100dB)噪声作用下,功能减弱。有人观察了实验动物或接触噪声工人的免疫功能,发现免疫功能降低,并且接触噪声时间愈长,变化愈显著。 5、哭声对消化系统及代谢功能的影响 在噪声影响下,可以出现胃肠功能紊乱、食欲不振、胃液分泌减少、胃紧张度降低、胃蠕动减慢等变化。 6、噪声对生殖功能及胚胎发育的影响 实验动物在噪声影响下,初期卵巢功能亢进,后期功能下降,性周期紊乱,生仔率下降。国内外大量的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接触噪声的女工有月经不调现象,表现为月经周期异常、经期延长、血量增多及痛经等。有经异常以年龄20~25岁,工龄1~5年的年轻女工多见。接触高强度噪声,特别是100dB(A)以上强噪声的女工中,妊娠恶阻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发病率增设明显。 7、噪声声对工作效率的影响 噪声对谈话、听广播、打电话、阅读、上课都会带来影响。普通谈话约60dB,大声谈话约70~80dB,当噪声达到65dB以上,就干扰了普通谈话,如果噪声达90dB,大声叫喊也不易听清。打电话在55dB以下不受干扰,65dB时对话有困难,80dB时就难以听清。 在噪声干扰下,人们感到烦躁,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不仅影响工作效率,而且降低工作质量。在车间或矿井等许多作业场所,由于哭声的影响,掩盖了异常信号或声音,容易发生各种工伤事故。 (五)影响噪声对机体作用的因素 1、 噪声的强度和频谱特性 一般地讲,噪声强度大、频率高则危害大。现场调查表明接触噪声作业工人中耳鸣、耳聋、神经衰弱综合征的检出率随噪声强度增加而增加。 2、 接触时间和接触方式 同样的噪声,接触时间越长对人体影响越大,噪声性耳聋的发生率与工龄有密切关系,缩短接触时间有利于减轻噪声的危害。 3、 噪声的性质 脉冲声比稳态声危害大,接触脉冲噪声的工人无论耳聋、高血压及中枢神经系统调节功能等异常改变的检出率均较接触稳态噪声的人高。 4、 其它有害因素共同存在 振动、高温、寒冷或有毒物质共同存在时,能增加噪声的不良作用,对听觉器官和心血管系统方面的影响更为明显。 5、 机体健康状况及个人敏感性 同样条件下,对噪声敏感或有病的人,特别是患有耳病者会加重噪声的危害程度。 6、 个体防护 有无防护设备和是否正确使用也与噪声危害有直接关系。 (六)预防措施 1.控制噪声源: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技术措施,控制或消除噪声源,是从根本上解决噪声危害的一种方法。 2.控制噪声的传播:在噪声传播中,应用吸声和消声技术,可获得较好的效果。 吸声是减轻噪声强度的重要措施,用吸声材料装饰在车间的内表面,如在墙壁或屋顶或在工作场所内悬挂吸声体,吸收辐射或反射的声能,可以使噪声的强度减低。 消声降低动力性噪声的主要措施,用于风道和排气管,常用的有阻性消声器和抗性消声器,两者联合使用消声效果更好。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利用一定的材料和装置,将声源或需要安静的场所封闭在一个较小的空间中,使其与周围环境隔绝起来,即隔声,如隔声室、隔声罩等。为了防止通过固体传播噪声,在建筑施工中将机器或振动体的基础与地板、墙壁联合处设置隔振或减振装置,也可以起到降低噪声的效果。 3.制订工业企业卫生标准 4.个人防护: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听觉器官的一项有效措施。如耳塞、耳罩、帽盔等等。 5.健康监护:按照国家要求,对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特别是听觉器官的检查及时发现禁忌症。 6.合理安排劳动和作息:噪声作业应避免加班或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尽可能地缩短接触时间。 五、振动 振动是一个质点或物体在外力作用下沿着直线或弧线围绕平衡位置来回重复的运动.振动普遍存在自然界中,与人们工作生活关系密切。由生产或工作设备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 (一)振动的物理量 描述振动的物理性质的基本参数包括振动的频率、位移、速度和加速度 1.振动频率:指单位时间物体振动的次数。单位为赫兹(HZ)。 2.位移:指振动物体离开平衡位置的瞬间距离。单位mm。振动物体离开平衡位置的最大距离称为振幅。 3.速度:指振动物体单位时间内位移的变化量。单位为m/s。 4.加速度:指振动物体单位时间速度的变化量。单位为m/s。 位移、速度、加速度均是代表振动强度的物理量,取值时分别取峰值、峰峰值、平均值和有效值。峰值为最大值,由于振动是往复交替的运动过程,故又有正负之分,即有正峰值和负峰值。正峰值和负峰值的绝对值的和为峰峰值。平均值是振动物理量随时间变化的各点绝对值的平均数。有效值又称为均值的方根值。各值之间的关系如下: 有效值=π/2 ·平均值=1/ ·峰值 所测振动加速度还可以采用振动加速度级表示(VAL),其公式如下: VAL=20Lga有效/a0(dB) 式中:a0:加速度的基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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