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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第六讲报关程序和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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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第六讲报关程序和报关单报关流程和报关单据主要内容一、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流程二、报关单据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流程一、报关的概念狭义:把货物进出境向海关申报广义:报关(CustomsDeclaration,DeclareattheCustoms),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全过程。二、报关的对象进出境运输工具(Exit&EntryConveyance)包括船舶、车辆、航空器、驮畜等进出境货物(Exit&EntryCargos)主要包括一般进...

[精选]第六讲报关程序和报关单
报关流程和报关单据主要内容一、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流程二、报关单据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流程一、报关的概念狭义:把货物进出境向海关申报广义:报关(CustomsDeclaration,DeclareattheCustoms),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全过程。二、报关的对象进出境运输工具(Exit&EntryConveyance)包括船舶、车辆、航空器、驮畜等进出境货物(Exit&EntryCargos)主要包括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时进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及其他进出境货物。一些特殊货物(通过管道、电缆输送出入境的水、电等)和无形货物(如附着在载体上的软件等)。进出境物品(ArticlesofInternationalConsignment)包括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三、报关单位在海关注册登记或经海关批准,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贸易型企业、生产型企业、仓储型企业报关行、报关公司承运人及代理、货代、国际快件、邮政“双重报关资格”:即报关企业需要有报关资格,企业的报关员也需要有海关核准颁发的报关资格,才能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四、报关员报关员是指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依法在海关注册,经海关批准,取得《报关员证》代表所在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专业人员。我国海关法禁止报关人员非法接受他人委托办理报关业务,并明文规定报关员不是自由职业者而必须受聘于一个从事进出口业务企业、专业报关行或有报关资格的货代、船代、船公司等。报关员不得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关企业的报关工作,更不得挂靠于某报关企业进行报关活动。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4号(关于自2014年起不再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关于进一步减少资质资格类许可和认定的有关要求,海关总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决定改革现行报关从业人员资质资格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取消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对报关人员从业不再设置门槛和准入条件。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新的管理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将在法律法规完成修订并对外公布后实施。今后,报关从业人员由企业自主聘用,由报关协会自律管理,海关通过指导、督促报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实现对报关从业人员的间接管理。这一做法符合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时有利于降低就业门槛,释放就业活力,营造就业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基于此,海关总署决定自2014年起不再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鉴于取消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审批的决定作出前,2013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因此2013年考试将如期举行,已经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可以继续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不再参加考试的,可以向报名地海关申请退还报名费,具体事宜另行公告。五、报关的一般规定(一)报关内容报关内容是环绕货物,包括货物的基本情况、成交方式、运输方式、还包括国家对特定货物适用于不同的海关管理、管制办法等。(二)报关程序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法》规定的时限和地点,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根据时间先后顺序和海关管理要求,报关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1.前期阶段前期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等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上述拟进口货物合同、许可等的备案手续的过程。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地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税、免税进口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和特定用途的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泛指一切进口或出口的货物在经过使用、储存、加工后复出口或复进口的行为。2.进出境阶段进出境阶段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特定文件的要求、时间和地点要求,在进口货物进境时、出口货物出境时,向海关办理申报、纳税等海关事务的过程。进出境阶段分为四个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进出口申报进出口申报是指享有报关资格的报关单位和报关员,按照海关要求,向海关递交有关货物进出境单证的行为。主要步骤如下:申报前的准备运输准备出口货物一般要先办理出口货物托运手续。进口货物一般先换取提货单,因此换单在前,报关在后。准备单证准备递交给海关的报关单和随附单据,一般有四类:基本单证---商业发票等;货运单证---装货单等;官方单证---进出口许可证等;备用单证---贸易合同等。准备货物出口货物必须在海关监管范围内等待装上运输工具。一般海运出口货物在船离境前48小时前进入码头海关监管区。空运24小时。正式申报(2001年,新的通关模式)报关人员按照海关规定将填制的纸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数据录入海关计算机系统,并备齐随附的全套单证向海关申报。数据录入有三种方式:NO.1报关电子数据申报终端录入:报关人或其代理前往报关大厅,委托专门录入企业使用连接海关计算机系统的终端录入。自行EDI录入:报关人或其代理在本企业办公地点使用EDI方式自行录入。委托EDI录入:委托专门预录入企业使用EDI录入。EDI是英文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的缩写,中文可译为“电子数据交换”,港、澳及海外华人地区称作“电子资料通”。EDI商务是指将商业或行政事务按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或文档数据格式,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方法。简单地说,EDI就是按照商定的协议,将商业文件标准化和格式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在贸易伙伴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自动处理。俗称“无纸化贸易”。在实际工作中,计算机对自动录入的数据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准申报,习惯称“电脑预审”。预审通过,报关人员插入报关员IC卡和报关企业IC卡确认电子报关数据内容,进入下一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组织机构上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海关总署;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直属海关由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NO.2直属海关审单中心集中审单直属海关审单中心收到报关电子数据,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报关企业、报关员资格确认后,进入计算机“自动审核报关单电子数据”程序,包括规范性审核、专业化审核、审核通过、审核结果发布。对于审核过关的报关单,才能计入下一程序,习惯上成为“通过预审”。NO.3隶属海关接单审核、征收税费报关人员收到海关审核中心发布的“现场交单”信息后,隶属海关接受申报,报关人员打印出纸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签章后,加上其他规定单证,按顺序备齐后,递交给隶属海关(现场)办理交单审核、缴纳税费手续,经海关人员审核后签章,发放《税费专用缴款通知书》或《查检通知书》等文件。滞报金是海关依法对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采取的加收款项,属于经济惩罚性质。滞纳金是海关税收管理中的一项行政强制措施。缴纳方式纸质:在规定时间内向海关指定银行办理税费缴纳手续,再由银行缴入海关指定专门账户电子:通过网络向海关指定的银行缴付。NO.4查验海关有权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属于行政执法行为。海关对报关人发出书面或电子版的“查验通知”,报关代理企业应负责及时通知委托方,并共同协助海关查验。海关在报关人员不在场时,自行开拆货物进行查验,一般通知货物存放场所的管理人员并有见证人在场。查验分为彻底查验、抽查和外形查验三种方式。对查验结果正常且税费已缴纳的,转入下一个放行环节。NO.5放行由放行环节关员操作REL子系统放行货物,一般关员会在提运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并签名、批注日期,REL子系统核销进出口许可证,舱单等各项备案电子数据,给予该票货物境内唯一的“放行编号”,并将此编号通过网络发送至海关监管场所及卡口,报关人即可提货或者装运货物。3.后续阶段三类货物的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的手续的办理。报关单据一、进出口单证概述(一)报关单证报关单证按性质和用途不同,大致非为四类:1、基本单证由进出口收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根据信用证要求而缮制、填报的单证,习惯称商业单证。包括: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代理报关委托书、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付汇核销单。2、货运单证由托运人、货运代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有关进出口货物运输的单证,也称运输单据。包括:装货单、航空运单、提货单、海运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多式联运提单、公路、铁路、内河运输单据、出境汽车载货清单、快递单或邮政收据。3、法定单证由政府行政机关、主管部门为了管理上的需要而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实际货物未进出境前向主管部门申报、批准、领取的规定单证。包括:进出口许可证,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4、备用单证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缮制或准备的单证。根据需要海关要求报关人提供的。包括:贸易合同,货物保险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补充申请单。(二)海关证明联一般海关证明联都是在已放行报关单上签章,此章是“海关验讫章”,不同于“海关放行章”、“海关单证章”。包括:进口付汇证明、出口收汇证明、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证明、进口货物证明书。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用途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作电子或书面申明,海关对其货物适用海关制度而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纸质进口一式五联,出口一式六联。(一)海关作业联和留存联: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作业联和留存联是报关员配合海关审核、海关查验、缴纳税费、提货和装货的重要单据。(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企业留存联报关企业留存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作为合法出境货物的依据,是在海关放行货物和结关以后,向海关申领进出口货物付汇、收汇证明联和出口货物退税证明联的文件。(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核销联报关单海关核销证明联是指口岸海关对申报进出口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结案手续的重要凭证之一。加工贸易收发货人在货物进出口后申领报关单核销证明联,凭以向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登记手续核销手续。(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付、收汇证明联进出口付、收汇证明联是海关对于实际申报进出口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售汇、付汇、收汇及核销手续的重要凭证之一。对需要出口收汇核销的货物,发货人向海关申领收汇证明联。对需要进口付汇核销的货物,收货人申领付汇证明联。(五)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出口退税证明联是海关对已申报出口并装运出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联,是国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手续的凭证之一。对可退税货物,出口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出运后,向海关申领出口退税证明联,海关核准后签发。不属于退税范围的,海关不予签发。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和填报规范一、预录入编号二、海关编号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四、备案号五、合同协议号六、进口日期/出口日期七、申报日期八、经营单位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十、申报单位十一、运输方式十二、运输工具名称十三、航次号十四、提运单号十五、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十六、征免性质十七、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十八、许可证号十九、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二十、装货港/指运港二十一、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二十二、批准文号二十三、成交方式二十四、运费二十五、保费二十六、杂费二十七、件数二十八、包装种类二十九、毛重(公斤)三十、净重(公斤)三十一、集装箱号三十二、随附单据三十三、用途/生产厂家三十四、标记唛码及备注三十五、项号三十六、商品编号三十七、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三十八、数量及单位三十九、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四十、单价四十一、总价四十二、币制四十三、征免四十四、税费征收情况四十五、录入员四十六、录入单位四十七、填制日期四十八、海关审单批注栏一、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单位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数字,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口岸海关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四、备案号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电子帐册及其分册(简称《加工贸易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备案号栏目为12位字符。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五、合同协议号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六、进口日期/出口日期(一)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进口申报时无法确知相应的运输工具的实际进境日期时,本栏目免予填报。(二)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在申报时免予填报。(三)本栏目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七、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申请的日期。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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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日期。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八、经营单位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是经营单位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予的注册登记10位编码。P99表5-5.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一)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2.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二)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2.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三)备有海关注册编号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的收、发货单位,本栏目必须填报其经营单位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否则填报其中文名称。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征免税证明》的“申请单位”一致。十、申报单位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自理报关的,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编码;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报关企业名称及编码。本栏目还包括报关单左下方用于填报申报单位有关情况的相关栏目,包括报关员、报关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等栏目。十一、运输方式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包括实际运输方式和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表5-6,下页PPT十二、运输工具名称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本栏目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运输方式代码表代码运输方式名称代码运输方式名称0非保税区A全部运输1监管仓库H边境特殊2江海运输W物流中心3铁路运输X物流园区4汽车运输Y保税港区5航空运输Z出口加工6邮件运输8保税仓库7保税区9其它运输十三、航次号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航次编号。十四、提运单号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十五、贸易方式(监管方式)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填制的《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应选择填报适用于出口加工区货物的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十六、征免性质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十七、征税比例/结汇方式(一)征税比例仅用于“非对口进料加工合同”(代码0715)贸易方式下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填报海关规定的实际应征税比率,例如5%填报“5”,15%填报“15”。(二)结汇方式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十八、许可证号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商务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十九、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的国家(地区)。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0142)。二十、装货港/指运港装货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二十一、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二十二、批准文号出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二十三、成交方式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贸易术语)。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价,出口填报FOB价。二十四、运费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一)运费标记填写在运费标记处。(二)运费价格填写在运费价格处。(三)运费币制填写在运费币制处。二十五、保费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本栏目免予填报。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一)保费标记填写在保费标记处。(二)保费总价填写在保费总价处。(三)保费币制填写在保费币制处。二十六、杂费指成交价格以外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 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pdf信访条例下载信访条例下载问刑条例下载新准则、条例下载 》相关规定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一)杂费标记填写在杂费标记处。(二)杂费总价填写在杂费总价处。(三)杂费币制填写在杂费币制处。二十七、件数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一)舱单件数为集装箱的,填报集装箱个数。(二)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二十八、包装种类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二十九、毛重(公斤)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三十、净重(公斤)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三十一、集装箱号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本栏目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集装箱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集装箱号填报在集装箱表中,一个集装箱填一条记录,分别填报集装箱号、规格和自重。三十二、随附单据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本栏目分为随附单据代码和随附单据编号两项,其中代码栏应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填报;编号栏应填报许可证件编号。三十三、用途/生产厂家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生产厂家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本栏目供必要时手工填写。三十四、标记唛码及备注(一)标记唛码中填写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二)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进出口企业名称。(三)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备案号,如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关联备案”栏。(四)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报关单号,应填报在“关联报关单”栏。(五)加工贸易结转类的报关单,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并将进口报关单号填入出口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号栏。三十五、项号本栏目分两行填报。第一行填报商品在报关单中的排列序号。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该项货物在《加工贸易手册》中的项号。三十六、商品编号指按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此栏目分为商品编号和附加编号两栏,其中商品编号栏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8位税则号列,附加编号栏应填报商品编号附加的第9、10位附加编号。《加工贸易手册》中商品编号与实际商品编号不符的,应按实际商品编号填报。三十七、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本栏目分两行填报。第一行填报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填报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 原文 少年中国说原文俱舍论原文大医精诚原文注音大学原文和译文对照归藏易原文 。三十八、数量及单位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具体填报要求如下:(一)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一行。(二)凡海关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明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三)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应当填报并打印在第三行。三十九、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原产国(地区)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四十、单价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四十一、总价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四十二、币制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四十三、征免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加工贸易报关单应根据《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为“保金”或“保函”的,不能按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而应填报“全免”。加工贸易手册是海关为了实现对加工贸易企业的保税加工全过程管理,加工贸易企业为了原材料保税进口\深加工结转以及复出口,而在海关办理的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登记备案(变更)、货物进出口报关申报及核销所用的记录帐簿、凭证。四十四、税费征收情况本栏目供海关批注进(出)口货物税费征收及减免情况。四十五、录入员本栏目用于记录预录入操作人员的姓名并打印。四十六、录入单位本栏目用于记录并打印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录入单位名称。四十七、填制日期指报关单的填制日期。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填制日期由计算机自动打印。本栏目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四十八、海关审单批注栏本栏目指供海关内部作业时签注的总栏目,由海关关员手工填写在预录入报关单上。其中“放行”栏填写海关对接受申报的进出口货物作出放行决定的日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一)合同;(二)发票;(三)装箱清单;(四)载货清单(舱单);(五)提(运)单;(六)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七)进出口许可证件;(八)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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