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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汇编页精编版MQSsystemofficeroom【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管理规定汇编页精编版证编号,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化学试剂。产品对比验证检验和抽查对比。质量记录,档案资料,报表管理及上报的要求。人员培训和考核执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7.原燃材料的质量管理矿山车间必须按照《水泥企业矿山管理规程》的要求,制定年度和月份开采计划;制定质量指标时,首先要满足配料要求,不同品位的矿石要分别开采,搭配投入生产或输出。矿山车间负责矿山的日常质量控制、质量搭配工作,并将炮孔、爆堆位置编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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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QSsystemofficeroom【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管理规定汇编页精编版证编号,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化学试剂。产品对比验证检验和抽查对比。质量记录,档案资料,报表管理及上报的要求。人员培训和考核执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7.原燃材料的质量管理矿山车间必须按照《水泥企业矿山管理规程》的要求,制定年度和月份开采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制定质量指标时,首先要满足配料要求,不同品位的矿石要分别开采,搭配投入生产或输出。矿山车间负责矿山的日常质量控制、质量搭配工作,并将炮孔、爆堆位置编号,标明在开采平面图上,根据技术质检部提供的检验结果,按各采区矿石的品位合理搭配,确保投入生产(或商品)石灰石质量达到公司下达的质量要求,并记录好各采区的实际搭配情况。石灰石在开采过程中,如遇有经检验确定岩层质量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矿山车间应及时与技术质检部研究,共同制定解决办法,并汇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矿山车间应及时向技术质检部提交季度与月份开采计划,以便技术质检部及早掌握矿山品位情况,做到合理配料。生产部物资管理室应根据原燃材料的技术要求选择合格的供方,并对其质量保证能力进行验证。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生产部物资管理根据原燃材料的技术要求与供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经技术质检部、企管部主管领导批准后,采购合同方可生效。生产部物资管理按照原燃材料的技术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均衡组织原燃材料进厂;当改变供方时,应事先取得技术质检部的同意,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组织进厂。当生产部物资管理无力按原燃材料技术要求进货,需降低标准时,要事先与技术质检部取得联系,制定技术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受影响后,经主管经理批准,方可采购。原燃材料进厂时,生产部物资管理及时通知技术质检部并签发《原燃材料报检单》,报检单上注明名称、产地、数量,技术质检部按该原燃材料的检验规程进行取样、化验。进厂原燃材料存放到技术质检部指定的地点,生产部物资管理做好标识、记录,避免混料,未出检验结果的原燃材料严禁投入生产。加强露天堆场的管理,严格按技术质检部通知的部位、比例上料,严禁随意上料。外购原燃材料标准见公司《原燃材料技术标准》。生产部应根据生产的需要,保存合理的原燃料贮存量,最低贮存量如下:名称最低贮存量(T)名称最低贮存量(T)石灰石15000原煤10000粘土10000石膏600铁粉5000混合材1000当各种原燃材料低于最低贮存量时,生产经理应采取包括限产在内的各种措施,生产部物资管理或矿山车间限期补足。8.半成品的质量管理生料的质量控制入窑煤粉质量要相对稳定,细度、水分控制值符合细则的要求,相邻两点灰份和挥发份波动范围不超过±%。熟料质量控制水泥粉磨的质量控制3控制值,配料工按此通知书中的规定进行配料。当某种物料发生断料或不能保证物料配比时,应迅速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如采取后,仍不能保证配比准确,应停磨处理。配料通知书签发方和受理方应分别在通知书上签字后,方可生效,双方各保留一份,配料岗位操作工要有相应的操作记录。配料工可根据出磨水泥SO3适当增减石膏掺量,增减部分与熟料对调,混合材掺量不变。℃以下,出磨水泥温度应低于130℃。超过此温度时,应立即停磨冷却,防止因石膏脱水而影响水泥性能。主要工序中主要质量指标三小时以上或连续三次检验结果不合格,属工序质量事故。技术质检部应及时通知责任部门,及时采取措施,立即扭转,并做好相应记录,具体按《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制度》执行。过程质量控制指标见《过程质量控制一览表》9.出厂熟料、水泥质量管理出厂水泥的质量管理销售部在接到水泥出厂通知单后一个月内未销售完某一编号,应向技术质检部反馈该编号剩余水泥数量,技术质检部按有关规定重新检验。品种等级3天强度(MPa)28天强度(MPa)≥≥≥≥P·≥≥P·≥≥P·≥≥P·≥≥出厂熟料的质量管理3天抗压强度≥,28天抗压强度≥其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JC/T853-1999《硅酸盐水泥熟料》中的要求。水泥(熟料)出厂后,若用户需要,可在水泥(或熟料)发出之日起7天内寄发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天强度数值应在水泥(熟料)发出之日起32天内补报。加强出厂水泥(熟料)的均化,提高均匀性,缩小标准偏差,每季度首月进行一次均匀性试验,努力实现单仓水泥(熟料)各项质量指标达到产品标准要求。公司每年至少要信访或走访有代表性的用户两次以上,主动征求意见,热情接待用户来信、来访,详细回答用户提出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对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改进,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附:1.质量控制网络图2.过程质量控制(指标)一览表d熟料生产线储库、堆场一览表附加说明本制度由技术质检部起草并贯彻实施。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审核,自发布2004年4月1日起执行三、石灰石技术标准Q/JYMS-C-04-0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灰石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用作水泥生产中的石灰石和商品石灰石。2、定义一种以沉积地质作用成因的以碳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岩石成为石灰石。3、引用标准《建材用石灰石化学分析方法》《水泥原燃材料取样方法》4、技术要求品位CaO>%MgO<%SiO2<%杂质不得含有害于水泥性能的杂质。粒度石灰石粒度<25mm,占85%以上。5、试验方法按《建材用石灰石化学分析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取样方法执行《水泥原燃材料取样方法》。按《生产质量控制(指标)一览表》中规定执行。四、硅石技术标准Q/JYMS-C-04-0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硅石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用作水泥生产中的硅石。2.定义一种以化学或生物化学沉积作用或某些火山作用生成的以SiO2为主要成分的岩石称为硅石。3.引用标准《硅石的化学分析方法》《水泥原燃材料的取样方法》4.技术要求品位SiO2含量大于%。不得含有害于水泥性能的杂质。硅石粒度<25mm,占85%以上。5.试验方法按《硅石的化学分析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取样方法按《水泥原燃材料的取样方法》进行。检验频次每半小时取一次样,每天进行一次综合样的全分析;每周在均化库出料皮带上取一次样,做一次全分析。五、粘土技术标准Q/JYMS-C-04-05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粘土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用作水泥生产用的粘土。2.定义凡由钾长石(K2O·AL2O3·6SiO2),钠长石或云母(K2O·3AL2O3·6SiO2)等矿物经风化及化学转化而生成的以AL2O3·2SiO2·2H2O为主要成分的一类物质称为粘土。3.引用标准《粘土的化学分析方法》《水泥原燃材料的取样方法》4.技术要求硅酸率:铝氧率:含量:≤%+Na2O≤%初水分≤%粘土粒度<300mm。5.试验方法硅酸率,铝氧率,MgO,K2O,Na2O的测定按《粘土的化学分析方法》进行。初水分的测定按《过程控制分析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取样方法按《水泥原燃材料取样方法》进行。检验频次入厂检验SiO2,AL2O3,Fe2O3,CaO,MgO,K2O,Na2O每周检验一次,并计算出硅酸率,铝氧率;初水分每天检验一次。粘土矿的检验每更换一次采场进行一次本标准第条各项目的检验。运输与储存粘土在运输与储存过程中不得混入杂物。六、铁质校正原料技术标准Q/JYMS-C-04-06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质校正原料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用作水泥生产用的铁质校正原料。2.定义凡以Fe2O3为主要成分的天然矿石或工业废渣称为铁质校正原料。其种类有:铁矿石,铁粉,镍渣等。3.引用标准《铁矿石的化学分析方法》《铁粉的化学分析方法》《水泥原燃材料的取样方法》4.技术要求品位Fe2O3的含量应大于%。杂质不得含有害于水泥性能的杂质。铁矿石粒度<25mm,占85%以上。5.试验方法按《铁矿石的化学分析方法》或《铁粉的化学分析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取样方法按《水泥原燃材料取样方法》进行。检验频次每进厂一批检验一次SiO2,AL2O3,Fe2O3,CaO,MgO;,Na2O每周检验一次。不定期的对均化后的铁矿石进行全分析。七、燃煤技术标准Q/JYMS-C-04-07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用作水泥生产中的燃煤。我公司生产时采用烟煤。2.定义凡燃烧时能够放出大量的热量,着火温度在400-500℃之间的煤称为燃煤。3.引用标准《煤的工业分析方法》《煤灰份化学分析方法》《水泥原燃材料的取样方法》4.技术要求热值QfDW≥Kg;挥发份Vad≥%;灰份Aad≤%;进厂原煤粒度<50mm,合格率100%。5.试验方法按《煤的工业分析方法》或《煤灰的化学分析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取样方法按《水泥原燃材料的取样方法》进行。检验频次每进厂一批检验一次工业分析;每周检验一次化学分析(含K2O,Na2O)。不定期的对均化后的燃煤进行检验。运输与储存煤在运输与储存过程中,严禁混入杂物;煤在储存过程中,严禁发生自然。八、半成品技术标准Q/JYMS-C-04-081.目的为加强对半成品的质量控制,按质搭配使用,在确保生产稳定,产品质量优良的前提下,特制定本标准。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生产过程中半成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划。-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99《复合硅酸盐水泥》/T853-1999《硅酸盐水泥熟料》《检验操作规程》《水泥化验室手册》3.半成品出磨生料,入窑生料,出磨煤粉,出窑熟料,出磨水泥4.内容技术要求出磨生料,入窑生料,出磨煤粉,出窑熟料,出磨水泥的控制指标及技术要求见公司《过程质量控制(指标)一览表》试验方法出磨生料,入窑生料,出磨煤粉,出窑熟料的分析按《水泥分析操作规程》和《煤的工业分析》及《煤灰化学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出磨水泥水泥全分析按《水泥分析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水泥品质指标的检验按《强度检验操作规程》及《标准稠度检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规则取样方法按《物料取样、制样和样品保管规程》的要求进行。试验频率按《过程质量控制(指标)一览表》的规定进行。九、石膏和硬石膏技术标准Q/JYMS-C-04-09本标准等同采用GB5483-96《用于水泥中的石膏和硬石膏》。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膏和硬石膏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用作水泥缓凝剂的石膏和硬石膏。2.定义石膏以二水硫酸钙(CaSO4·2H2O)为主要成分的天然矿石。硬石膏以无水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天然矿石。3.技术要求含量≥%。不得含有害于水泥性能的杂质和混入外来夹杂物。附着水不得超过%。石膏粒度<300mm。4试验方法按GB5484-85《石膏和硬石膏化学分析方法》进行。5检验规则取样方法执行《水泥原燃材料取样方法》。检验频次进厂一批检验一次。石膏和硬石膏在运输与储存时不得混入其它材料。十、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技术标准Q/JYMS-C-04-10本标准等效采用GB2847-96《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用作水泥生产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2.定义凡天然的或人工的以氧化硅,氧化铝为主要成分的矿物质材料,本身磨细后加水拌和并不硬化,但与气硬性石灰混合后,再加水拌和,则不但能在空气中硬化,而且能在水中继续硬化者,称为火山灰质混合材料。3.技术要求人工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烧失量不得超过%。三氧化硫含量不得超过%。火山灰性试验必须合格。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不得低于%。进厂粒度<25mm,占85%以上。4试验方法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按GB176-87《水泥化学分析方法》进行。火山灰性试验按GB12957-91《用于水泥混合材的工业废渣活性试验方法》进行。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按GB12957-91《用于水泥混合材料的工业废渣活性试验方法》进行。5检验规则取样方法执行《水泥原燃料取样方法》。检验频次每进厂一批进行一次检验。每月按本标准条的规定检验一次。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杂。十一、粒化高炉矿渣技术标准Q/JYMS-C-04-11第九章、粒化高炉矿渣本标准等同采用GB203-94《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用作水泥中活性混合材的粒化高炉矿渣。2.定义凡在高炉冶炼生铁时,所得以硅酸钙与铝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熔融物,经淬冷成粒化后,称为粒化高炉矿渣。3.技术要求质量系数:粒化高炉矿渣的质量系数不得小于.粒化高炉矿渣中锰化合物的含量以MnO计不得超过%,钛化合物的含量以TiO2计不得超过%,氟化合物的含量以F计不得超过%。冶炼锰铁所得的粒化高炉矿渣,锰化合物的含量以MnO计不得超%,硫化物的含量以S计不得超过%。高炉矿渣的淬冷处理必须充分,粒化高炉矿渣的容重不得大于l,未经充分淬冷的块状矿渣,经直观剔选,以重量计不得大于%,其最大尺寸不得大于100毫米。粒化高炉矿渣不得混有任何外来夹杂物,金属铁的含量应严格控制。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4试验方法粒化高炉矿渣化学成份的分析按《粒化高炉矿渣分析方法》进行。粒化高炉矿渣容重的测定按《粒化高炉矿渣分析方法》进行。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按GB12957-91《用于水泥混合材料的工业废渣活性试验方法》进行。5检验规则进厂粒化高炉矿渣每批进行一次化学分析。每季度进行一次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试验。粒化高炉矿渣在未烘干前,其储存期限从淬冷时算起不宜超过三个月。本标准由技术质检部起草并贯彻实施。本标准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审核,自发布2004年4月1日起执行十二、抽查对比制度Q/JYMS-C-04-12为了保证水泥标准的贯彻执行,提高检验水平,规范检验操作,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抽查对比制度。第一条、与上级质检机构的对比验证。每两月与省水泥质检站做一次水泥检验对比试验。对比项目涵盖产品标准中所列各项技术要求。水泥出库工程师负责按有关规定制样、送样、通报自检结果等相应工作,并对结果认真分析研究,对超差项目,找出超差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第二条、内部抽查对比验证。(一)物检岗位1、强度(成型、破型)检验岗位每月抽检不少于2个样品。水泥出库工程师在水泥留样室内,选择近期水泥留样(以编号为单位)以密码形式发给强度检验岗位,检验员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2、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水泥细度及比表面积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样品。水泥出库工程师在留样室内选择近期水泥留样(以编号为单位,出厂水泥或出磨水泥)以密码形式发给检验人员,检验人员按国家标准规定方法进行检验。3、物检岗位每月做一次平行样。水泥出库工程师对已报出检验结果的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的方式可以以密码的方式下发给本岗重复测定,也可由另一名检验员复检。(二)化学分析1、化学全分析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3个样品。水泥工艺工程师负责化学全分析岗位的抽样工作,每月最低抽检标准样一个;生产样品抽样以密码形式下发,由原分析人员再次分析,也可由另一位化验员复检。2、生产控制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5个样品。水泥工艺工程师负责生产控制岗位的抽样工作,抽样项目应涵盖生产过程控制所有项目。每月最低抽标准样一个。生产样品以密码形式下发,由分析人再次分析,也可由另一名化验员复检。第三条、考核按技术质检部考核制度第四条执行。第四条、分析检测结果允许误差范围(附后)。第五条、抽查对比结果每月公布一次。附:试验允许误差条件项目同一试验室不大于不同试验室不大于误差类别备注水泥密度±cm3±cm3相对误差水泥比表面积±%±%相对误差水泥细度筛余≤%的为±%筛余>%的为±%筛余≤%的为±%筛余>%的为±%绝对误差标准稠度用水量±%±%相对误差凝结时间初凝:±15分钟终凝:±30分钟初凝:±20分钟终凝:±45分钟绝对误差抗折强度±%±%相对误差抗压强度±%±%相对误差水泥烧失量±%±%绝对误差SO3±%±%绝对误差MgO±%±%绝对误差生料细度±%绝对误差氧化钙±%±%绝对误差氧化铁±%±%绝对误差生料烧失量±±%绝对误差SiO2±±绝对误差化学分析Al2O3±±绝对误差化学分析MgO±±绝对误差化学分析十三、化学试剂的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Q/JYMS-C-04-13第一条、检验用的化学试剂在采购时,应验证其生产企业是否有生产许可证,产品等级、执行标准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第二条、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化学试剂。第三条、吸水强的试剂(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勿使试剂瓶敞口放置。第四条、易燃试剂(乙醇、乙醚等)、易爆炸试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应分开贮存,放在阴凉通风、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第五条、易挥发性酸(盐酸、硝酸)与氨水应分别贮存在阴凉通风处。第六条、见光易分解的试剂(硝酸银、高锰酸钾、草酸等),与空气接触易逐步被氧化的试剂(氧化亚锡、碘化钾等),易挥发的试剂(如溴)应放在棕色瓶内,置于冷暗处。第七条、容易侵蚀玻璃而影响试剂纯度的,如氢氟酸、氟化物(氟化钾、氟化钠)、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等,应保存在塑料瓶中。第八条、剧毒试剂(氢氟酸、重铬酸钾、氯化钡等)应放在保险柜内,双人双锁,用多少,领多少。十四、检验与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Q/JYMS-C-04-14第一条、技术质检部按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细则》中所列技术要求、项目、规定的检验方法,配齐所需的仪器设备,其性能符合检验方法中的规定。第二条、所有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玻璃器皿按仪器设备、玻璃器皿校验制度中规定及时校验。第三条、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有:设备型号、编号、使用地点、校定、校验周期,校验方法,验收标准以及发现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第四条、各仪器设备应明确使用人员和维护保养人员。第五条、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应带有表明其校准状态的标识或记录,保存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的标准、维护和使用记录,严禁使用未经校准或检验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若发现仪器设备偏离标准状态,应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并做好记录。十五、标准溶液专人管理和复标制度Q/JYMS-C-04-15第一条、设专人配制标准溶液,并进行标定和管理,由标准溶液的使用者进行复标。第二条、“标定”和“复标”标准溶液时,两人各做四次平行试验,每四次平行测定结果的极差与平均值之比不得大于%,两人测定结果平均值之差不得大于%,结果取平均值,浓度取四位有效数字。第三条、经复标后的标准溶液,用标准样品或标准物质验证其准确度,测定结果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允许误差要求,以标定结果为准。第四条、经复标和验证合格后的标准溶液,由配制人员贴上封条,储存备用。第五条、标准溶液应在标准溶液室内配制、标定、复标,分析室温度应与标准溶液室温度相一致。第六条、标定、复标数据,需做好详细记录。十六、检验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Q/JYMS-C-04-16第一条、技术质检部应制定培训和考核计划,考核内容根据检验的实际工作而定。第二条、对工作积极恳干,以及有培养前途的检验人员,在条件允许时可推荐外送参加短期培训班,以充实技术力量,提高检验工作水平。第三条、检验人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质量意识和技术素质,以适应检验工作的需要,这也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第四条、每年要计划对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建立检验人员培训档案,考核成绩应作为评价其技术素质的依据之一。第五条、对无故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应调离质检岗位。十七、样品的管理制度Q/JYMS-C-04-17第一条、样品保管设专人管理。第二条、留样室应保持卫生清洁,样品要摆放整齐。第三条、全分析样品应保留一周。第四条、水泥原料样品一般不予保留,对不合格原料保留至争议处理完毕。第五条、出磨水泥样品保留一周。第六条、出厂水泥样品保留三个月。第七条、样品送交保留前要填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品种、等级及编号、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留样人姓名。第八条、保留样品应及时登记。第九条、样品的处理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将到期的样品按类别、品种、等级放入回收袋,送回成品库。十八、检验原始记录、台帐、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Q/JYMS-C-04-18第一条、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要求,做好质量技术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原始记录和台帐应使用统一表格,各项检验都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第二条、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及台帐,应每月校对一次,且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原始记录保存期为三年,台帐应按期存技术档案室,长期保存。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微机质量管理数据库。第三条、各项检验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的填写,必须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当笔误时,须在笔误数据中央划两横杠,在其上方更正并加盖修改人印章,重要检验记录的更正应有技术质检部部长的签字。第四条、对质量检验数据要及时整理分析,每月有分析小结,全年应有总结。第五条、上级发布的有关质量方面的通报和文件,必须认真学习贯彻,除及时归档外,质量管理及主要生产部门应有相应的复制件,以便使用。十九、技术质检部卫生管理制度Q/JYMS-C-04-19第一条、每日上班前及时打扫本岗位的卫生,做到地无积灰,窗明几净,室内不存垃圾;第二条、下班前十分钟开始打扫卫生,不存过夜垃圾;第三条、试验过程中必须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及时清理试验样品和废液,保持操作台面整洁,干净;第四条、每周六下午3时彻底清理卫生。第五条、奖惩规定:日常的卫生管理由各组长负责,每日班前及下班前的卫生,对不执行者罚款元;执行不彻底者罚款元;试验过程中卫生不合格每次罚款元。第六条、每周六的卫生大清扫,由部长亲自负责督促并负责检查,对执行不彻底者,罚各组长元。第七条、分担区划分全分析组:负责分析室、高温炉室、天平室、制水室、更衣室、仪器分析室。物理组:负责强度室、养生室、成型室、级配砂室、小磨房(小磨间,留样间)控制组:负责值班长室、细度室、简易分析室(含高温炉,天平室)更衣室、荧光分析室、小磨房(制样间)。技术室:负责自已办公室的卫生。部长室:由统计员负责,同时统计员负责药品库的卫生。公共部分:一、二楼的厕所、楼道、楼梯间、会议室由卫生员负责,全体人员保持公共部分的卫生清洁。二十、技术质检部交接班制度Q/JYMS-C-04-20第一条、交接班记录每8小时记录一次,一律采用仿宋体书写。第二条、交接班时间:接班者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交班者正点下班,在十五分钟内双方进行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记录。第三条、交班者详细交待本班分析化验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变更事项以及需要下个生产班次连续跟踪,验证,执行的有关事宜,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上,并签字。第四条、接班者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对记录中所陈述过的内容进行检实,验证,经确认以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第五条、休班后上岗,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掌握本班休息期间各工艺技术参数、药品、浓度,各种规定制度的变更情况。第六条、交接班双方任何一方对交接内容有异议都有权拒绝签字,可找有关领导仲裁。一旦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记录中所陈述内容即为双方认可生效。正点交班前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正点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第七条、应及时将生产过程中正在实施的有关工艺技术安排指令等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严禁班末一次性记录。第八条、交接班记录由统计员负责按月发放,连同岗位记录一起按日收回,妥善保管并整理,每月装订永久保存。本制度由技术质检部起草并贯彻实施。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审核,自发布2004年4月1日起执行二十一、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Q/JYMS-C-04-21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水泥生产质量管理,稳定工序质量,做到“事先控制、层层把关”,必须及时分析生产工序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以不断提高半成品、成品质量,确保出厂水泥质量百分之百合格,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全过程各种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及报告。第三条、相关文件1、《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2、《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3、《质量管理细则》第四条、事故分类根据事故性质,质量事故分为四类:1、重大质量事故;2、未遂质量事故;3、工序质量事故;4、一般工序质量事故。第五条、事故范围1、重大质量事故出厂水泥的自检结果中任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均属重大质量事故。2、未遂质量事故出厂水泥28天抗压强度,富裕强度不足或出厂水泥产品技术指标不符合企业内控标准,属未遂质量事故。3、工序质量事故(1)外购原燃材料(含熟料)质量指标不符合内控标准要求且影响生产。(2)出磨水泥质量控制过程中,细度或SO3连续三次不符合内控标准。(3)出磨水泥综合样中任一项不符合内控标准要求。(4)出厂水泥不按通知单出库,出厂水泥上入下出,或“直通车”。(5)袋装水泥20袋净重低于1000kg,单袋净重小于;袋重抽检合格率100%,可用户反映水泥袋重不足,经确认属实。(6)在水泥站台发现水泥品种等级与包装标志不符或盖印错误或漏盖印。(7)水泥销售日报上编号与实际出厂编号不符或每编号数量超吨位。(8)擅自改变水泥入库(仓)号。(9)结块水泥发运出厂(10)盖印不清晰(11)落地散灰单独作正常水泥销售或低强度等级水泥当高强度等级水泥销售。4、一般工序事故(1)生产工艺控制不执行技术质检部的质量通知。(2)各种原燃材料在卸车、转运、使用时,不按规定堆放或发生混料。(3)水泥在站台存放时间超过30天(冬贮不在其内)。(4)水泥粉磨未按要求磨制水泥。第六条、事故的分析处理1、重大质量事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立即电告用户停止使用该批水泥,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将该编号封存样品寄(送)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采取补救及预防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2、未遂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生未遂质量事故,必须立即电告用户停止使用该批水泥。并呈报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将该编号水泥封存样品寄(送)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技术质检部以《重大(未遂)质量事故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责任部门,并付上《重大(未遂)质量事故处理记录表》。责任部门必须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采取补救及预防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方案反馈给技术质检部。技术质检部验证其结果,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检查报告,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并严肃处理。注《重大(未遂)质量事故通知单》与《重大(未遂)质量事故处理记录表》均为一式三份,一份存技术质检部,一份留责任部门,一份报公司分管领导。3、工序质量事故和一般工序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生工序质量事故和一般工序质量事故,技术质检部以《(一般)工序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责任部门,并附上《(一般)工序质量事故处理登记表》。责任部门要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将事故原因和处理方案及一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表,在8小时之内反馈给技术质检部,技术质检部验证其结果。注《(一般)工序质量事故通知单》与《(一般)工序质量事故处理记录表》均为一式二份,一份存技术质检部,一份留责任部门。第七条、事故记录技术质检部做好事故记录,并内部存档。附加说明:本制度由技术质检部起草并贯彻实施。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审核,自发布2004年4月1日起执行(三)生产管理:一、生产组织管理制度Q/JYMS-C-05-01-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调度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本制度适应于全公司的调度指挥和生产管理。第二条、生产调度系统是指以生产部调度为中心各车间、部门有关人员在业务上紧密联系的网络系统。第三条、生产调度系统工作,就是对生产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及时调节各个生产环节之间的配合,发现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有节奏、均衡地完成各项任务。第四条、生产调度实行集中控制制度,生产部对影响生产的关键环节,即全公司的风、水、电、汽、重型机械及主机设备开停,实行统一控制、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制度。第二章生产调度值班制度第五条、生产部值班调度人员一天24小时指挥不断,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控、抽查。其它车间部室有生产倒班作业岗位的值班长或值班负责人信息联系不间断,确保调度指令畅通无阻。第六条、生产部设四班生产调度员,分别负责本班次的生产调度工作,工作重点是:1、掌握全公司生产情况;2、掌握全公司主机设备的运转和检修情况;3、掌握原燃材料、石灰石库存及质量情况;4、掌握产品销售情况;5、掌握当班原燃材料进厂及产品出厂情况;6、对上班调度员交待的遗留问题处理;7、认真填写《调度日志》,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字迹工整清晰,版面整洁无涂改。第七条、生产部调度值班人员,除做好室内业务外,要带子母机电话,携带子母电话5721027,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了解生产情况,对重要岗位巡查,发现问题,督促和协助车间或部门及时解决。第三章生产调度汇报制度第八条、生产部调度人员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自行果断处理解决,不能推诿,确属无权或无能为力解决而需请示领导决定的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第九条、正常的调度汇报制度包括电话汇报和报表汇报。第十条、实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设备、人身事故、自然灾害或生产关键部位出现问题等情况时,车间、部室要立即如实向生产部报告。生产部立即向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报告,并立即组织力量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和扩大,对需要保护现场的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对于出现重大事故不报告的部门、人员进行处分,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出现重大事故已报生产部,而生产部不向上汇报或组织不力,追究生产部部长和当班调度责任。第十一条、生产部根据需要有权调动车辆。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度本公司各车间、部门人力、物力、工具和设备的使用。各单位及所属人员应服从调度指挥。对不服从生产部调度指挥、调动的部门和人员,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二条、生产作业计划执行进度汇报制度。各生产车间及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容和要求向生产部调度员汇报。具体要求:(一)矿山车间1、值班长接班后及时汇报当班的生产和检修安排。2、班中主要设备(挖掘机、潜孔钻、破碎机、生产汽车等)由于故障或事故停机以及影响系统停车等问题应及时汇报。3、班后汇报主要设备的运转和检修情况,汇报产量及石灰石圆仓储量等情况。4、汽修理工工段八点三十分和十六点三十分前分别汇报两个班的出车情况和检修安排。(二)制造车间1、值班长接班后及时汇报当班的生产和检修安排。2、班中主要设备(窑、磨、烘干机、单仓泵、中碎、包装系统)以及影响系统生产等问题,应及时汇报。3、班后汇报主要设备的运转和检修情况,汇报产量及各仓仓储情况。(三)生产部1、物资管理室每天上午九时前报各种原燃料的进厂情况。2、设备管理室机械、电气工程师及时汇报设备大、中修进展情况。3、设备管理室机械工程师及时汇报自制备件的完成情况。4、计控室总降所长汇报每天用电量情况,故障、事故停电立即汇报。(四)经营部1、每天上午九时前汇报一天水泥、熟料的出厂数量和品种及发运形式。2、每天下午3点前报次日18点后请车计划。(五)装卸队a、站台队长或监装员,每天上午十点钟前汇报石灰石大井储量情况。b、站台监装员,汇报当日火车装车和火车输出的数量。(六)技术质检部化验员每天汇报石灰石的化验结果情况。(七)全公司各单位发生重大人身、设备、火灾、爆炸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的同时,要向生产部汇报。(八)、生产部按以下内容和时间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a、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生产经营情况;b、涉及重大问题及时向厂领导汇报请示;c、每月26日向厂有关领导报生产综合日报;第四章罚则第十三条、以上各项请示汇报每漏报或未按规定时间内报一项、每次扣罚负责人10元。第十四条、谎报一次扣30元。第十五条、当班没汇报扣负责人50元。第十六条、违反制度严重者从重处罚或撤离本岗位工作。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生产部组织起草,由企管部组织审核。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经理办公会批准,生产部组织实施。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04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二、生产调度例会制度Q/JYMS-C-05-01-02第一条、生产调度会分为月调度会和临时调度会,由生产部负责主持召开。第二条、月生产调度会原则上每月初召开,会议内容:1、生产部通报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2、技术质检部通报质量情况;3、生产部通报设备情况;4、企业管理部通报劳动纪律情况;5、保卫部通报防火治安情况;6、与会各部门提出确需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7、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做出相应决定;8、听取有关领导指示安排。第三条、临时生产调度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由生产部召集有关部门、车间人员参加,主要解决当前生产经营中的紧迫问题和采取应急措施。第四条、生产调度会议的参加部门:矿山车间、制造车间、水泥车间、机电车间、装卸队、技术质检部、保卫部、经理办公室、经营部(供应、销售)、企管部、财务部、综合办、生产部及各管理室等。第五条、会议要求1、各与会部门应由主管领导参加,凡不是主要领导参加,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主管领导不能参加,请示生产经理同意除外)。2、各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讲求效率、缩短时间,迟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扣罚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扣罚主要责任人100元。3、与会人员会前做好准备,发言简明扼要,凡在会前没准备,发言不简练者,罚部门负责人50元。4、生产部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负责检查落实情况,记录没记好,检查漏记项,一次罚款50元。5、调度会上不对有关问题进行技术研究和讨论。三、交接班管理制度Q/JYMS-C-05-01-03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交接班工作的主要内容及交接班的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倒班工作岗位第二条、交接班工作的主要内容1、本班的整个生产过程和作业区域情况。2、设备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及检修情况。3、生产的数量及质量情况。4、处理过的故障或事故情况。5、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异常等现象。6、安全技术状况。7、上级领导指示。8、工具、备件、材料的使用和完好情况。9、卫生状况。10、原始记录和资料。第三条、交接班的管理要求1、交班人交接前做好设备、作业区的清洁工作。2、接班人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工作现场,按巡回检查内容认真检查,对主要的设备可以停车或开车往复检查。经检查认为无问题后,交接班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3、交接班中查出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负责。4、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交班人处理完后方能交班;短时间处理不完的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夜间由交接班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逐级上报),并把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薄中,交接完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中签字,交班人中方可离开岗位。5、交接班要严肃、认真,按交接班工作的内容,对本岗位的全部情况交接清楚。6、倒班作业但不具备见面交接条件时(两班作业或周六的未班等情况),交班人员要根据交接班工作的主要内容,在记录薄上详细填写清楚;接班人上班时,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逐项核实,按巡回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设备,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记在交接班记录薄中。7、交接班如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并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工作。8、有些重大操作未结束,未做详细交待前,不得进行交接,只有当交接双方认为情况清楚后方可正式交接。9、到交接时间,接班人未来时,交班人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按领导指示处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10、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薄,记录的数据和事宜必须真实可靠,保持原始资料的及时和准确。11、交接班记录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版面整洁无涂改,更不得乱记,乱画、乱用和撕毁。各单位各岗位对交接内容及要求需要进一步明确时,各单位可自行确定。四、清洁文明管理制度Q/JYMS-C-05-01-04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清洁文明工作的内容、任务、基本原则、管理机构及检查标准细则。本制度适用全公司各单位的清洁文明管理。第二条、任务清洁文明工作的基本任务:集中精力,有效的按照清洁文明规划,搞好全公司的清洁文明建设。认真研究掌握清洁文明工作动态,不断地巩固提高我公司清洁文明建设的水平,使此项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经常化,促进我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第三条、清洁文明工作的内容1、抓好清洁文明规划的执行工作。2、组织好各单位的清洁文明建设。3、收集掌握清洁文明活动中的各种情况,树典型,推动清洁文明工作全面开展。4、监督检查各单位清洁文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四条、清洁文明工作的原则1、以清洁文明规划为依据,努力实现规划中提出的项目。2、保证每周的抽查、每月、每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整改。3、严格执行清洁文明工作的奖惩规定。第五条、清洁文明管理机构1、建立以主管经理为中心的清洁文明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公司清洁文明管理工作。2、全公司各单位必须服从矿清洁文明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指导。3、领导小组每季组织一次大检查,每旬抽查讲评一次,车间、部室每月要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检,每周抽查一次,班组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第六条、清洁文明检查标准1、厂区(1)、做到一平、二净、三见、四无。一平:地面平整;二净:门窗玻璃净;三见: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四无:无杂草、无垃圾、无废料、无闲散设备。(2)、室内物品设置要整齐,地面平坦无杂物,物品表面四周墙角室顶无灰尘堆积,空气通畅清洁。(3)、围墙完整、高矮一致,内外一色、门灯齐全,保持完好。(4)、道路平整,道口通畅无障碍物,井沟盖齐全,地下消防栓牢固明显。(5)、管线排列整齐完整。(6)、水沟、管沟、电缆沟盖板齐全完整,沟内不积油、砖石、垃圾,下水井、消防井等,井盖齐全牢固,井内无污物。(7)、宣传标语完整无损,消防用具、废铁堆、垃圾箱固定位置,设备标牌完整,电柱不歪不斜,电线、电话线整齐,露天库设备防腐,下垫上盖。(8)、绿化:矿区、道路两旁,办公室及车间周围均应绿化,树木整齐,树干距地面一米刷白灰。(9)、照明:各主要通道、库房、上下通道、走廊、生产岗位等均应设足够照明,齐全完整,保持清洁,不准乱拉临时线。(10)、保护环境,废渣排放不能影响环境。2、各级办公室(1)、墙壁洁白无损,地面、柜上、柜下无杂物,柜内摆放齐全,桌椅等办公室用具摆放合理,图表、规章制度悬挂或摆放整齐,门窗玻璃完整清洁。(2)、走廊、楼梯保持清洁,痰盂、垃圾箱一天一处理,保持卫生清洁。3、厂房(包括泵房、仪表间、配电室等)(1)、室内保持通风,粉尘、有害气体浓度达国家卫生标准。(2)、室内不准放置与操作无关的物品,桌凳用具清洁整齐。(3)、墙壁地面清洁,无灰无油污,无杂物无破损。(4)、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5)、岗位记录要及时、准确、整洁无涂改。(6)、消防器材摆放合理,规格化。(7)、休息室、操作室、更衣室、会议室、倒班宿舍、浴池、厕所等要有管理制度,有人负责,清洁卫生。4、全公司员工要有礼貌、讲卫生,守纪律。更衣箱、工具箱物品摆放整齐,工作服要经常洗,做到工装整齐。第七条、清洁文明检查记录1、清洁文明抽查,检查均要进行记录,奖罚设有台帐。2、清洁文明记录必须认真填写,做到情况属实,实事求是。五、大宗原材料现场管理细则Q/JYMS-C-05-01-05第一条、大宗原材料入库后,杜绝损失浪费,现场管理人员及时清理原材料场地中残余的或散落的原材料。第二条、原材料装完车后,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安排装载机或推土机把库底清理起来,传成堆,免得日久传不起来而造成材料浪费;如当时没有设备或不具备条件,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好其他设备及时清理或安排装卸队人员清理干净。第三条、新入库的原材料,现场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各种大宗原材料的堆放位置,并找设备推成平整的四方形或圆形堆,达到平整、齐净。有些大宗原材料在下雨前要及时用蓬布盖好。第四条、汽车运料时,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装载机装车不得过满,防止原材料散落在场区或行车道上,对散落的要求运输车司机及时清理回收,对不执行的责任者给予相应处罚。第五条、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大宗原材料场的排水清污工作,以防雨季雨水大,浸泡原材料,造成流失或对质量造成影响。第六条、原材料入库时,选好场地,坚决杜绝不同原材料混放在一起,造成混料。第七条、现场管理人员准确掌握各种原材料的到货和使用情况,原材料不足时,要及时向生产部汇报,由生产部与有关部门联系安排,确保正常生产。第八条、上述各项,每达不到要求一项,扣罚当事者30-100元。(四)安全管理部分:一、安全生产责任制Q/JYMS-C-05-02-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只有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应用科学管理方法,才能使安全工作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第二条、为认真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法规,搞好安全生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管理分级第一节、公司级安全管理第三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第四条、针对每个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对策或安全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对产品、设备等方面加强事故预测,进行可行性分析,对隐患及时采取对策,保证安全生产。第六条、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第七条、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八条、保证按国家规定提取使用安措、劳保及各项安全活动经费。第九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素质和相对稳定。第二节、车间级(处室)安全管理第十条、认真组织贯彻企业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定,及时传达落实每个时期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第十一条、利用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第十二条、结合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不断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第十三条、加强生产作业、工艺流程中的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预测,预防能力,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第十四条、认真贯彻安全作业“三同时”(新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搞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和挖潜、革新、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必须经各级建委、经委或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负责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劳动、卫生、环保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没有这些部门签字盖章的,不准施工和投产。)和五同时的规定。第十五条、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各类事故做到及时分析和处理。第三节、工段、班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本工种操作规程,及时传达落实车间安全工作布置和要求。第十七条、加强安全、防火教育,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本着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的精神,做到及时整改,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制止或向上级领导反映。第十八条、安全工作要做到班前布置,班后检查,并把安全工作作为交接班内容做好记录。第十九条、教育和检查本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机械设备、电气设施和工卡量具。第二十条、保持班内各种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灵敏可靠。第二十一条、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漏料及时清理,做到文明生产。第三章、公司级责任分级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公司安全、防火工作负全责,同时要有副职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1、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及上级指示,组织制定公司安全、防火规章制度。2、认真落实“分级管理、分线负责”,检查督促各分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3、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防火工作,对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及时做出决定,保证安全生产。4、组织制定企业安全、防火长远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安措计划及环境保护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5.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领导,抓好全体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各车间及有关处室主管安全、防火工作人员汇报安全、防火工作,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安全工作。第二十三条、常务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总经理的安全指令和公司安全、防火工作指标。2、及时布置分管部门的安全、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3、公司在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三同时”的原则。4、贯彻消防工作方针,组织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的整改,搞好安全防火工作。5、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化学危险品的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第二十四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1、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定,贯彻总经理安全、防火工作指标。2、及时布置、检查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各部门技术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组织整改重大隐患,做到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并认真落实。3、按国家规定和企业需要条件招收职工,对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职工造成事故负责。4、组织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在生产过程中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杜绝违章指挥。5、抓好尘毒治理工作,组织制定改善职工劳动环境规划,务必使生产领域达到国家安全卫生标准,防止职工中毒和职业病发生。6、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7、对各部门实行经济承包时,必须有安全、防火内容,并同时认真进行考核。8、组织制定或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要检查贯彻情况,亲自对生产管理干部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培训,提高安全技术知识水平。9、亲自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做到“四不放过”,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分析工伤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第四章、车间(部室)级责任分级第二十五条、财务部安全管理责任制1、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安全教育经费和劳动保护经费及时提供,做到专款专用。2、对公司内、外各种形式的承包项目不办理安全审批合同不予支付费用。3、未经安全技术部门验收签字的承包项目不予结算。第二十六条、生产部调度室、安环室安全管理责任制1、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工作方针,法令和法规,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组织编制企业安全工作的长远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及月安全生产计划。3、负责组织对公司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专(兼)职安全员、新招员工(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特别要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4、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督促车间、班组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5、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的供应发放及使用情况。6、参加审查新建、扩建、改造大修工程、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剧毒、要害设备和要害部位的设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参加竣工后的验收和设备试运转。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有权制止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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