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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DOC 66页)--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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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DOC 66页)--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目录一、常委会工作制度……………………………………………(3)二、全委会工作制度………………………&hell...

工作制度(DOC 66页)--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目录一、常委会工作制度……………………………………………(3)二、全委会工作制度……………………………………………(5)三、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6)四、主席办公会议制度…………………………………………(7)五、党组会议制度………………………………………………(7)六、机关办公会议制度…………………………………………(9)七、机关工作人员大会制度……………………………………(10)八、县(市、区)科协主席会议制度……………………………(10)九、学会秘书长会议制度………………………………………(11)十、办文制度……………………………………………………(12)十一、收文阅文制度……………………………………………(13)十二、文印制度…………………………………………………(15)十三、档案管理工作制度………………………………………(16)十四、印章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19)十五、考勤管理制度……………………………………………(20)十六、人事管理制度……………………………………………(22)十七、市科协委员会、常委会人事调整程序…………………(27)十八、机关干部职工疗休养制度…………………………………………(28)十九、老干部工作制度…………………………………………(29)二十、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30)二十一、AB岗工作制度…………………………………………(31)二十二、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33)二十三、安全、保密制度……………………………………(34)二十四、机关学习制度…………………………………………(35)二十五、参加文化学习制度……………………………………(37)二十六、财务管理制度…………………………………………(38)二十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43)二十八、机关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44)二十九、车辆管理制度…………………………………………(46)三十、介绍信管理制度………………………………………(49)三十一、信访工作制度…………………………………………(50)三十二、请示报告制度…………………………………………(52)三十三、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八项规定……………………(53)三十四、宣传信息工作考评办法………………………………(54)三十五、网站管理办法…………………………………………(56)三十六、网站经费管理使用规定……………………………(60)三十七、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安排及总结制度……………………………(61)温州市科协机关工作制度一、常委会工作制度(一)常委会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也可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必要时可临时举行。(二)常委会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一般由主席、副主席讨论决定或由主席办公会议拟订。必要时,三名以上常委可以联合提出常委会议题。常委会由办公室进行会务筹备工作并在会前五天将议题、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与会人员。(三)常委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四)常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为:1.解释《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2.组织实施《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的任务;3.决定并召集全委会会议;4.执行全市代表大会、全委会会议的决议、决定;5.决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并决定其领导成员和组成人员;6.根据《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在全委会闭会期间,审议批准增补或变更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委员、常委、副主席;7.由主席提名推选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秘书长;常委会作出决定后,待下一次全委会会议召开时,由常委会提请全委会确认。8.审批申请加入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企事业单位科协。9.《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10.讨论决定全委会及常委会会务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1.审议提交全委会讨论通过的文件;12.审议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13.讨论与温州市政协科协组委员履行职责、相互协调的有关事宜。(五)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少数服从多数。遇重大问题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方式表决。会议的议案及其他需要表决的事项,须经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六)常委会组成人员因事、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须请假。(七)常委会举行会议时,温州市科协机关各职能部门及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根据工作情况,可邀请有关市级学会和地方科协负责人列席。(八)常委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常委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收集、督办。(九)常委会决议一经作出,不得随意更改。需要更改原决议的,应提请下次常委会复议。遇特殊情况和作出重大变更时,须经主席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并提请下次常委全认可。二、全委会工作制度(一)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委员会由驻会主席、副主席通过商议指定的副主席主持。(二)全委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委员。工作需要时,可以吸收不是常委的县(市、区)科协主席、市科协机关部室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不具有表决权。(三)全委会议题一般由常委会讨论决定。全委会由办公室进行会务筹备工作并在会前五天将议程、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与会人员。(四)市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全市代表大会的决议;2.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3.审议市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4.决定授予名誉职务和荣誉称号;5.因工作需要,可以增补或免去委员、常委、副主席、主席。6.特殊情况下,经市委员会决定,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市代表大会。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五)全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少数服从多数。会议的议案及其他需要表决的事项,须经全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六)全委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全委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收集、督办。(七)全委会决议一经作出,不得随意更改。需要更改原决议的,应提请下次全委会复议。遇特殊情况和作出重大变更时,须经常委会讨论批准,并提请下次全委全认可。三、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常委会设置若干工作委员会,协助审议需经常委会审定的有关事项。工作委员会按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基本任务设置。(二)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主席或副主席兼任,副主任一般由副主席、秘书长、常委及有关人员担任,其人选由主席会议提名,提交常委会会议通过。(三)工作委员会有权对机关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工作指导监督和提出批评建议。(四)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为:1.审议本工作委员会有关业务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2.审议提交常委会讨论和决定的有关报告和建议;3.组织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提出建议;(五)工作委员会会议每年不少于1至2次。四、主席办公会议制度(一)为了加强集体领导、互通情报,便于主管领导之间的密切协调配合;讨论研究执行常委会重大事宜与上级布置的任务,建立主席办公会议制度。主席办公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科协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召集。会议组成人员为党组书记、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记录)。(二)主席办公会议主要负责制订工作计划、讨论决定阶段性工作、活动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和机关工作重大问题。会议议题由召集人确定。(三)主席办公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党组书记、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只有一票表决权,表决形式分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表决同意票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才能有效。(四)办公室主任负责主席办公会议记录,根据会议意见,对重大决议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检查督促贯彻执行。(五)主席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对不予公开的内容,应保守秘密,不得随意泄漏。五、党组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有关部室和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参加党组会议的人员对各项议题要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经过民主集中,做出正确决策。  (二)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科协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并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2.对全市科协工作、基建工程项目、大额资金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研究讨论年度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和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和管理干部;讨论制定机关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市科协管理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   5.讨论评选市以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干部、职工的奖惩问题。其它需要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会议一般一个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召开的议题、时间一般应提前2天告知各党组成员。  (四)党组会议按事先确定的议题和议程进行,不临时动议。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决定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组成员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每位党组成员只有一票表决权,表决形式分口头、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三种,表决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才能有效。列席人员除无表决权外,其它权利与党组成员相同。(六)对通过的决议应认真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待下次党组会议讨论后方可更改。(七)会议由党组秘书(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记录员要对会议议题、出席列席人员、发言、表决等作如实记录。与会人员对会议讨论的有关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要做到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必要时党组会议可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组秘书整理后,报党组书记签发。六、机关办公会议制度1.机关办公会议主要任务是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贯彻常委会议决定,讨论机关管理事项和活动方案、阶段性工作布置和情况通报等。2.办公会议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需要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统一由办公室汇总,办公室提出意见后确定会议内容、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并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3.办公会议的参加对象为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由主管办公室的专职主席召集并主持。如因工作需要,部室(单位)负责人不能出席时,应事先请假,并指定本部室(单位)代理人参加。4.与会人员应在会前按会议内容及要求准备意见及有关资料,供会议讨论时参考。5.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对办公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负责督促执行,并及时向主管主席反馈执行情况。各部室(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办公会议决定,不得更改或违反。七、机关工作人员大会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大会由科协领导主持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必要时通知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二)机关工作人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机关(主要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动员参与某项活动或工作,进行科协年(中)终总结以及部署新的工作等。   (三)机关工作人员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八、县(市、区)科协主席会议制度(一)县(市、区)科协主席会议每年举行2次,即上半年1次,年终1次,由市科协委托县(市、区)科协轮流承办;必要时可临时举行。(二)会议参加对象为各县(市、区)科协驻会主席或副主席1人、市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三)会议内容:年终会议,主要为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各县(市、区)科协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20份(附3.5英寸软盘);上半年的会议,主要是着眼全市科协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科协的自身发展及新形势下科协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开展研讨交流,与会人员必须提交调研文章1篇(打印20份,并附3.5英寸软盘)。(四)与会人员会务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五)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承办单位具体负责。九、学会秘书长会议制度(一)学会秘书长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一般在12月份。(二)参加会议对象,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长,或专职副秘书长、专职学会工作人员。(三)每个学会(协会、研究会)必须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书面材料。(四)会议主要内容:1.典型发言,经验交流;2.总结回顾全年学会工作,讨论下年度重点工作;3.学会工作研讨;4.科协工作通报;5.研究部署其它工作。(五)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由学会部负责。十、办文制度(一)市科协文件、函头通知、《温州科协》、《温州科协信息》、《科技工作者建议》及领导讲话材料、典型材料、重要会议和活动通知等,均属机关内部文稿。(二)起草文件、函头通知、重要材料一般由各部室起草,交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主席决定。其他文稿均由主管主席或部室负责人审核决定。(三)拟稿者必须遵守文稿总体要求,做到观点鲜明,事实清楚,层次清晰,文句通顺,格式规范,字迹工整。所有文稿均需使用机关统—印制的有格稿纸或打印文稿,在文稿前附上会签单,注明标题、报发范围、印制份数,并在拟稿栏中签署办文部门和拟稿人姓名,注上日期,以示负责。然后送部室负责人审核。(四)部室负责人必须对本部室人员起草的文稿(包括会签稿)的各项内容和文稿清洁情况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修改,必要时可要求重新起草,并在“核稿栏”内签字,注明日期,以示负责。(五)主管主席对所分管部门送审的文稿进行把关,重要文件和材料应提交其他主席传批,签发后送交文书。其它文稿由秘书长签发。(六)签发后的文稿由文书编号登记后直接送文印室打印,凡没有签发的文稿,文印室一律不予打印。(七)文稿印刷前必须交起草人员校对,并由校对人在会签单“校稿”一栏签名,注明日期,以示负责。文稿均按签发的印数印刷,多印的余页应及时销毁。起草部室报发后应将原稿及两份正稿送档案室存档。(八)起草,签发,核对公文时,应使用钢笔或毛笔,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纸。(九)打字员打印、装订完毕文稿后,属办公室起草的文稿,送交文书寄发;属科普部、学会部等部门起草的,送起草人寄发。(十)审核、会签、签发、寄发文稿要做到及时无误,随到随批,随到随发,认真负责,讲求效率。每个环节上积压文稿不得超过两天。十一、收文阅文制度(一)收文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等。凡市科协公启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签收。   (二)公文的编号保管1.办公室收发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分类登记、编号。并附文件处理单。2.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需归档保管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三)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主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文件等,可由办公室收发员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收发员应在当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凡需向全体机关干部传达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建议,经主管领导阅示后,安排在机关学习日宣读。 (四)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切忌横传。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收发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办公室收发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确系工作需要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以防丢失。4.传阅文件应注意保持文件清洁和完整,不得随意在文件上划线,打圈,涂改。十二、文印制度(一)任何打印件均须签发后方可打印。遇打印件较多时,应按办公室负责人意见,依先后秩序或轻重缓急安排。如遇急件,应保证按期完成。(二)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定和保密制度,不得将打印内容外传、泄露,已打印的具有保密性内容的电子文档应拷贝交文稿起草人,在电脑中不予保存该文档;装订后的余页均应及时销毁。(三)送打印文稿,应做到字迹清楚,标点正确。修改过多或潦草不清的应重新抄正。各类文稿都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水彩笔书写或涂改,否则,文印人员有权拒绝打印。(四)文稿打印要求做到迅速、准确,印刷版面干净,字迹清楚。(五)档案文印室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进文印室翻阅打印文件,或喧哗、吵闹、闲谈,影响文印工作的正常进行。(六)遇重大会议和活动或紧急件,须加班完成时,文印人员应按要求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完成任务,不得推诿或拒办。(七)文印室负责文稿打字、印刷和装订。如文印工作繁忙或文稿数多量大,文印人员可要求文稿起草人员一起装订或交文稿起草部门自行装订。(八)文印人员应将每日打印文稿进行逐件登记,以备查询。十三、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为加强本协会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协会机关档案工作是本协会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本协会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本协会各部门都要重视档案工作。(三)档案室的基本任务1.做好机关各部门形成的文书、统计、会计等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内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立卷、保管工作;对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2.按规定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四)本协会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局和省科协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五)本协会机关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根据本协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规定的要求,做好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定期移交本协会档案室,即文书部门在第一年上半年归档,其他部门在第二年上半年归档,第三年上半年移交。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把档案据为己有。(六)机关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七)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库房内应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并有防盗、防火、防晒、防虫、防尘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复制。(八)会计档案的立卷、移交和撤销1.会计档案立卷后,可暂时由财务室保存一年,于次年六月底前移交档案室;2.移交会计档案时,财务室编造移交清册,档案室根据移交清单认真核对后,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3.撤销、关闭、停办、合并单位的会计档案,应随同本单位的其他档案一并移交给有关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九)根据档案室的档案接收范围和内容,各部室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应该移交的全部档案。(十)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2.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时,要爱护档案,注意保持档案整洁,严禁在材料上圈划、涂改,不准折叠、拆换、抽出、增添和损坏档案材料;3.未经批准,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摘抄、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必须保证绝对安全,严格保密,妥善保存;4.借用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5.严禁在阅档时喝水、吸烟,谨防损坏档案;6.档案出库要先清点付出,收回要清点归位。(十一)干部人事档案转递1.接到有关干部的任免、调动文件或领导指示后,要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2.转递档案必须详细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与档案一道密封,加盖密封章,一次性转出;3.转递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4.档案转出后,必须在档案花名册上注明何年何月转往何处,以备查考;5.对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要立即退回。6.对接受的干部人事档案,须认真登记、编号,及时入库。(十二)干部人事档案的检查核对1.在干部人事档案的接收、转出、借阅及日常工作中,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登记处理;2.每月底要检查核对一次借出档案归还情况,逾期不还者,要及时催要;3.每半年要全面检查核对一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做到名册上的姓名与档案柜里的档案一致,档案与档案袋、面和材料上的姓名一致,档案存放的位置与编号一致;4.要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十四、印章管理制度  (一)严格用印审批制度。使用科协印章,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其中重大事项用印原则上应由主席签批,主席不在时由副主席签批;一般事务性事项用印由科协领导授权秘书长签批。印章保管人员无权私自用印。(二)科协领导授权秘长签批的用印事项:以科协名义发出的祝贺、一般事务性信函;科协直属单位按规定需主管部门办理审核的一般事项;机关或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个人需办盖章的一般事项;各处室需上报的一般性材料;一般性联系工作介绍信用印。机关或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个人需办盖章的一般事项;各处室需上报的一般性材料;一般性联系工作介绍信用印,可由部室领导签批或授权具体经管印章的人员办理。(三)单位印章统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外出时,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人员代管。办公室及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范围管好和用好印章。(四)印章保管印章者要坚持原则,对上不唯命是从,亦不能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违章违纪。印章限定在办公室内使用,一般不得随意交给别人拿走。印章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随用随锁。(五)党组印章由党组成员保管,各部室印章由各部室负责人管理。印章和钢印都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每次用印,应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记录备查。记录内容为:用印日期、用印事由、批准人、用印数等。十五、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经机关办公会议决定,对机关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对象机关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含后勤服务人员)。(二)考勤事项说明1.考勤方式。考勤实行签名、记时方法,每星期工作日的上、下午上班时参加考勤人员应在《考勤签到表》上签到。作息时间以市政府规定的时间为准。2.严格履行准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若因公出差或有事请假,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遇事情紧急,要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书面手续,并将审批单及时交考勤值班员登记。临时外出办事或开会,要报告部室负责人或秘书长。准假规定如下:⑴公差。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培训学习),2天内由部室负责人安排,并告知秘书长;3至5天由秘书长审批,并告知分管主席;5天以上报分管主席审批。⑵病假。机关工作人员因病需要休息,2天内由部室负责人审批,并告知秘书长;3至5天凭定点医院病休建议单由秘书长审批,并告知分管主席;5天以上凭定点医院病休建议单,报分管主席审批。⑶事假。机关工作人员的事假应严格控制,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的,1天内由部室负责人审批;2至3天由秘书长审批,并告知分管主席;3天以上报分管主席审批。⑷年休假、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由部室负责人作出意见,办公室审核假期,报秘书长审批。各部室负责人若因公出差或有事请假,须告知秘书长,报分管主席审批,并报告主要领导;副主席若因公出差或有事请假,须向主席报告;主席若因公出差或有事,须告知办公室。出差、病(事)假以及享受各类规定假期的,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3.实行考勤值班制度。考勤值班由各部室轮流进行,每日由值勤部室安排专人负责考勤统计;科协领导实行值周制度。4.据实登记考勤情况。参加考勤人员每日应据实登记出勤情况。考勤值班员应在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后把《考勤签到表》收回,迟到人员向考勤值班员签到(确因交通、气候、身体等特殊情况,迟到者向考勤值班员说明原因,可视为正常上班)。考勤值班员于次日上午将《考勤签到表》送交办公室备案。每月的考勤情况将作为发放月考勤奖的依据。(三)考勤奖罚规定1.凡出满勤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给考勤奖100元。2.于上班时间15分钟以后到岗,视为迟到;于下班时间15分钟前离岗,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者每累计3次扣发5元。3.全月事假累计5天以上者取消当月考勤奖;未超过5天者(含5天),按假期实际天数计算,每天扣发5元。全月病假累计10天以上者取消当月考勤奖。十六、人事管理制度为加强市科协自身建设,逐步建立符合科协组织性质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制定本制度。(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配1.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配,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根据编制和人员需求情况,编报进人计划,经办公室核定、党组研究确定,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审批,然后按计划调配。2.机关编制出现缺额,科以下干部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或按有关规定通过选调调入;科级干部的调配,经党组研究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由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机关各部室原则上不得借用外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或招收临时工。如确因工作需要,由用人部室提出意见,分管主席把关,机关办公会研究决定,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备案。    3.直属单位干部、工人的调配科协直属单位进人要严格控制,不许超编制进入。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调配,依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在科协党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的统一指导、监督和管理下,按规定程序通过选拔任用或考试录用。科级正职干部的调配,由党组研究决定;科级副职由正职提名,报党组讨论决定。本条款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加强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计划、培训科目由办公室参照省科协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制定,对参加培训、考试合格的机关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发给相应的培训证书。科级以上干部的培训由办公室按有关要求提出培训计划,报党组研究同意后,统一安排参加省科协、市委、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等举办的各种培训。参加培训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定级和晋级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无故不参加培训者,不予提拔。(三)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交流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在机关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挂职锻炼、扶贫、驻村等也属交流的一种形式。原则上,部室领导在一个职位上任职满5年,应进行交流,同一职位上的任职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机关工作人员应服从交流决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按交流决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参加下基层锻炼或干部挂职锻炼,表现突出的,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四)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市科协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办公室承担,考核的方法为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平时考核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在年终或下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为:(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其主要内容:一是本年度的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二是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三是下一步的打算和实现目标的措施。同时填写有关年度考核登记表。(2)述职。每位干部向全体同志述职。(3)民主评议。在被考核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分层次划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4)综合评价。主管主席根据本人述职及测评的结果,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对科级干部的工作实绩,德能素质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部室领导对部室的一般干部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5)审核确定。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主管主席、部室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评议后,最后由主席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机关工作者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重要条件。市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五)机关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选拔任用干部,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六)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离退休规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凡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必须按时办理退休手续。1.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退休的条件(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事业单位工人编制的年满50周岁);(2)丧失工作能力的;(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组织批准,可提前退休。①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②工作年限满30年的。2.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退休审批手续(1)市科协管理的干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由办公室报党组批准后,于到龄前一个月通知所在部门及本人,到龄后一个月内办理退休手续,直属单位的一般干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由直属单位报办公室批准后,于到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到龄后一个月内办理退休手续。(2)没有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但符合第(一)条第3款的,本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党组批准,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3)上级领导应在到龄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前对本人进行谈话。到达退休年龄的科级干部由主管主席谈话;一般干部由部室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共同谈话;直属单位的一般干部由直属单位领导谈话。(七)市科协对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1.市科协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选调和任免。2.直属单位内部机构和领导职数的设定以及人员编制,应报市科协党组审定;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免报市科协党组审核备案,由所在单位发文。3.对于上级要求的各种人事统计工作报表,要准确、按时填报上交。十七、常委会、委员会人事调整程序(一)全委会委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委会委员由全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全委会、常委会组织人员具有相对稳定性,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增补。(二)常委、委员名额根据科协组织机构状况和工作需要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设置,对事、对岗位,不对人。(三)遇下列情况可进行变更或增补1.死亡;2.退休;3.离岗、离任或御任;4.其他需变更或增补的情况。(四)调整程序1.所在单位为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县(市、区)科协及其所属单位(团体)的委员、常委,如遇以上第(三)条情况的,由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县(市、区)科协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协办公室报告情况,并提出(推荐)变更或增补的候选人选(附简历)。2.所在单位为市科协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科协、科普教育基地和其他单位的委员、常委,如遇以上第(三)条情况的,由市科协办公室写出情况书面材料,并提出(推荐)变更或增补的候选人选(附简历)。3.办公室将需变更或增补的有关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向科协机关办公室议报告。机关办公会议经研究确定变更或增补委员、常委人员名单。4.讨论表决。需变更或增补的委员、常委人选,提交全委会或常委会(须经全委会授权)讨论表决。表决方式分举手和无记名投票方式。免职,可以举手方式表决;任职,必须以无记名方式选举产生。表决同意人数(票数)必须超过委员或常委总数的半数以上方可有效。十八、机关干部职工疗休养制度为了关心机关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每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工会及有关部门组织的疗休养活动。根据本机关实际,制订市科协机关干部职工疗休养活动的有关规定如下:(一)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对象为市科协机关在岗在编的干部职工。(二)每年安排2至3人参加疗休养活动。上年度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先安排。凡在岗在编人员三年内只能享受一次疗休养待遇。(三)凡参加疗休养活动的人员,疗休养费报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每人一次报销金额控制在5000元之内,超出部份及不按制度规定开支部份自负。(四)凡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干部职工(除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外),不再享受单位当年的疗养费补贴。(五)凡要求参加疗养的干部职工,必须填写疗休养申请表,经部(室)负责人和市科协领导批准。财务凭领导批准意见预支疗休养费。十九、老干部工作制度根据温组[2004]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市科协老干部工作制度。(一)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老干部局的要求,根据老干部年老体弱的特点,采取集中学习座谈与自学、收看电视新闻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或引导老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并联系工作实际,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各种具体服务中。紧密联系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澄清思想上的疑问,明辨是非,使老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切实落实老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确保老干部各项统筹经费到位,医药费按规定及时给予报销;按时发放离休干部各项政策性补贴,组织离休干部体检。坚持给老干部订购报纸和学习资料,为他们提供精神食粮。坚持上门走访老干部,及时看望生病的老同志,并对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给予具体实在的关照。通过上述工作,让老同志感到组织的关怀。(三)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每年除组织老同志参加市直部门举办的比赛、文艺联欢会外,组织一次退离休党员活动和重阳节登高活动,充实和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四)每年年终召开一次退离休干部座谈会,由主席报告国内外形势、市科协全年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老干部工作总结回顾、下年老干部工作安排;探讨老干部工作及科协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二十、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感,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水平,决定在科协机关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凡第一个遇到来机关办事的服务对象或第一个接听服务对象电话询问的,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不论服务对象事由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本着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原则,向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不准借故不理或推托。  (三)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属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说明理由。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告知服务对象经办部室、人员或将其带到有关部室。  (五)不属本单位业务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给予耐心说明,尽可能告知其办理的部门。对服务对象所申办的事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明确或情况特殊的,承办人应在第一时间请示部门领导,并把是否受理告知服务对象。  (六)属服务对象来电询问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属本人办理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不属本人办理的,应转告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受理部门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姓名告知服务对象。  (七)根据《市直机关效能监察若干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若未能履行首问责任制,被投诉查实,并经听证程序确认,一次的给予通报批评,二次的实行离岗培训,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机关工作人员因未能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前来办事所需提交的材料,使其无效往返,被投诉查实的,一律参加离岗培训,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八)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二十一、AB岗工作制度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科协良好形象,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推行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温市人[2003]1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机关AB岗工作制度。  (一)各部室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落实好A岗、B岗责任人,并明确相应职责。B岗责任人应熟悉了解A岗责任人的工作内容,可采取A岗责任人和B岗责任人“结对子”的方式,互相传授备岗业务知识、操作规程。  (二)A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代为行使A岗的岗位职责,对已明确、规范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待A岗责任人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有关材料移交A岗责任人。A岗、B岗均缺位时,所在部室负责人应主动顶岗或安排他人顶岗。  (三)AB岗责任人执行AB岗工作情况列入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对AB岗责任人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失误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年度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工作力度的通知》(浙人公[2003]32号)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AB岗责任人确定后,一般应保持稳定,确有原因需作调整的,有关部室应将调整情况报办公室备案。AB岗设置调整情况(另附),由办公室每隔半年公布一次。二十二、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大楼的管理,认真落实建设“平安温州”的措施,确保法定节假日期间机关大楼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四个,即“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节假日期间应安排机关人员轮流值班。   (二)根据上级要求和机关的人员情况,节假日期间,一般情况下,我会值班日期与天数由科技局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也可作适当调整。   (三)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编排,原则上按两个单元进行组合,即“元旦与春节”、“五一与国庆”;每2人为一组,每组值2小时;每天从上午08:00——下午18:00时,共排5班;夜间由门卫负责;节假日期间如果有人需要外出探亲、旅游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各部室应将请假人员调整情况提前报办公室;办公室要与科技局办公室协调安排具体值班事项,并上报市“两办”综合办公室。(四)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并认真做好当班情况记录;发现情况要及时上报单位值班领导,必要时可直接通报社区派出所或上级值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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