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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7第7章个人所得税第七章个人所得税7.1个人所得税概述7.2纳税人7.3应税所得项目7.4税率7.5计税依据的确定17.6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7.7应纳税额的计算7.8税收优惠7.9征收管理7.1个人所得税概述7.1.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沿革2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体现了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实施条例》,自2011年9月...

财务管理7第7章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7.1个人所得税概述7.2纳税人7.3应税所得项目7.4税率7.5计税依据的确定17.6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7.7应纳税额的计算7.8税收优惠7.9征收管理7.1个人所得税概述7.1.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沿革2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体现了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实施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2.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沿革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人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1986年,十级超额累进1980年,九级超额累进1987年,超倍累进税率1994年1月九级超额累进2011年9月七级超额累进37.1.2个人所得税的特点41.实行分类课征制2.多种税率形式并用3.多种费用扣除方式并用4.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申报方式并用7.1.3个人所得税的作用51.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分配公平2.为国家建设筹集建设资金3.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交往的发展7.2纳税人6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户、外藉个人以及港、澳、台同胞等。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7.2.1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71.住所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2.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l年(居住满365日,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7.2.1.1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7.2.1.2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81.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包括在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以及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2.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案例分析】87.2.2居民、非居民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97.2.2.1居民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7.2.2.2非居民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7.2.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107.2.3.1所得来源地的判定7.2.3.2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7.2.4居民、非居民纳税义务的宽免规定*7.3应税所得项目117.3.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下列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不征税。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具体包括11项个人应税所得。7.3.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21.个体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体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4.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5.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137.3.3对企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各岗位职责公文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管理基础知识 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7.3.4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7.3.5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147.3.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7.3.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除外)。7.3.8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57.3.9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7.3.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7.3.11其他所得除上述各项应税所得以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应税所得。7.4税率167.4.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现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2011年9月1日执行)7.4.2个体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现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2011年9月1日执行)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包括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投资者)17注: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7.4.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加征十成。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18(实际适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率)7.4.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储蓄存款利息所得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的租赁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减按10%的税率征税。7.4.4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197.5计税依据的确定207.5.1.1工资、薪金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2011年8月31日前每月减除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7.5.1按期纳税计税依据的确定2.附加费用减除标准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附加费用减除的适用范围: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②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④华侨和港、澳、台同胞;⑤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217.5.1.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22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2011年9月1日起每月扣除3500元)。7.5.1.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包括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必要费用,是指每月减除3500元。237.5.2.1每次收入的确定1.劳务报酬所得①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②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细分为:①同一作品再版,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③同一作品连载收入,以连载完成后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④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为一次。⑤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的稿酬,应与以前出版时取得的合并为一次。7.5.2按次纳税计税依据的确定24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一项使用权的每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笔支付的,也要并为一次。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5.财产转让所得以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为一次。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7.5.2.2按次纳税的费用扣除标准2526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①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②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③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④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⑤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7.5.3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27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包括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光华科技基金会)、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个人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及红十字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3.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7.6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28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该扣除限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年度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例7-1】7.7应纳税额的计算297.7.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7-2】307.7.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7.7.2.1查账征收1.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应纳税额计算的有关规定31①个体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3500元/月(2011.9.1起)。②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③个体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④个体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⑤个体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⑥个体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应对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⑦个体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适用各应税项目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例7-3】327.7.2.2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①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②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7.7.3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33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7-4】7.7.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34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7-5】7.7.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35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例7-6】7.7.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36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例7-7】7.7.7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37【注】财产租赁过程中由纳税人缴纳的税费可以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每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例7-9】7.7.8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38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例7-10】39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例7-8】【例7-11】7.7.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7.7.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7.7.11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7.7.12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40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按以下办法计税,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每年只用一次:(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①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②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雇员除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各种名目的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计算纳税。【例7-12】41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以纳税人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由支付单位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为了有利于征管,采取由支付者的一方减除费用的办法,即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税。【例7-13】42纳税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工资明细及完税凭证,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3.境内、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况43纳税人在境内、境外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按照规定判断其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是否来源于一国的所得。纳税人能够提供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薪金标准的有效文件,可判定其所得是来源于境内和境外所得,应按规定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纳税。纳税人不能提供上述文件的,应视为来源于一国的所得,如其任职或者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内,应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如其任职或者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外,应为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例7-14】7.8税收优惠447.8.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⑴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⑵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⑷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⑸保险赔款;⑹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⑻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⑼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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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规定免税的所得;⑽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7.8.2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7.8.3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⑵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⑶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上述项目的减征幅度和期限,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457.9征收管理467.9.1代扣代缴纳税7.9.1.1扣缴义务人和代扣代缴的范围1.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⑺财产租赁所得⑻财产转让所得⑼偶然所得⑽其他所得。⑴工资、薪金所得⑵承包、承租经营所得⑶劳务报酬所得⑷稿酬所得⑸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代扣代缴的范围7.9.1.2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7.9.1.3代扣代缴期限*7.9.2自行申报纳税7.9.2.1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7.9.2.2自行申报纳税的内容*7.9.2.3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7.9.2.4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方式和申报地点*7.9.2.4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⑵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⑶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⑷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⑸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综合例题】47以下幻灯片为超链接48【案例分析】49案情:Roger是一名美籍工程技术人员,2006年9月1日受聘来中国境内的公司任职,直至2007年3月24日离境回美国总公司述职,同年4月10日回到中国;2007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回美国探亲;之后一直在华居住到2008年11月18日被调回美国总公司。分析判定其纳税人的类型。分析:2006年Roger在华居住时间不足365天,故为非居民纳税人;2007年离境两次,但两次累计不超过90日,应视为临时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天数,应为居民纳税人;2008年Roger在华居住不满365天,应为非居民纳税人。【例7-1】50中国公民李先生在同一纳税年度,从A、B两国取得应税收入。其中,在A国因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5000元(人民币,下同),取得偶然收入12000元,该两项收入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200元;因在B国出版著作,获得稿酬收入29000元,并在B国缴纳该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4120元。要求:计算李先生上述所得应向中国政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1解析:1.A国所得的扣除限额①特许权使用费扣除限额=35000×(1-20%)×20%=5600(元)②偶然所得扣除限额=12000×20%=2400(元)A国扣除限额合计数=5600+2400=8000(元)应在中国补缴个人所得税=8000+5200=2800(元)2.B国所得的扣除限额稿酬所得扣除限额=[29000×(1—20%)×20%(税率)]×(1—30%)=3248(元)李先生在B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120元,超出抵减限额872(4120-3248)元,不能在本年度扣除,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的该国减除限额的余额中补减。综合上述计算结果,李先生应向中国补缴个人所得税2800元。【例7-2】52李女士(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2011年10月份工资收入6800元。要求:计算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1)应纳税所得额=6800-3500=3300(元)(2)应纳税额=3300×10%-105=225(元)【例7-3】53王先生为一个体工商户,2011年销售收入80000元,销售成本及费用45000元,其中每月王先生领取工资5000元,业务招待费3000元。要求:计算王先生2011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该个体工商户会计利润=80000-45000=35000(元)王先生每月领取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①3000×60%=1800(元);②80000×5‰=400(元)税前扣除限额为400元,超过的2600元(3000-400)不得税前扣除。该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35000+5000×12-(2000×8+3500×4)+2600=67600(元)该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67600×30%-9750=10530(元)【例7-4】54王先生2008年度承包一旅馆,承包期为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承包期内该旅馆实现利润54000元,按承包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缴承包费15000元,王先生每月还从旅馆领取工资3000元。要求:计算王先生2008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应纳税所得额=54000-15000+3000×10-2000×10=49000(元)应纳税额=49000×30%-4250=10450(元)【例7-5】55某歌手3月份到一地演出,一次取得表演收入90000元,其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向希望工程捐赠25000元。要求: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应纳税所得额=90000×(1-20%)=72000(元)允许扣除的捐赠限额=72000×30%=21600(元)<25000元其实际捐赠额超过扣除限额,按扣除限额扣除应纳税额=(72000-21600)×40%-7000=13160(元)【例7-6】56章先生是一名业余作者,7月5日在某报纸上发表文章,获得稿酬收入3800元。要求: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应纳税额=(3800-800)×20%×(1-30%)=420(元)【例7-7】57赵女士12月15日转让一专利权,获得收入200000元。要求: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应纳税额=200000×(1-20%)×20%=32000(元)【例7-8】58王女士12月25日取得某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0000元。要求: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应纳税额=10000×20%=2000(元)【例7-9】59张女士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某单位使用,从2007年1月份出租至12月份,租期一年,月租金收入为3800元,每月缴纳的有关税费为240元,3月份张女士承担了1500元的修缮费(取得有效凭证)。要求:计算张女士出租房屋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3月份应纳税额=(3800-240-800-800)×20%=392(元)4月份应纳税额=(3800-240-700-800)×20%=412(元)其他月份应纳税额=(3800-240-800)×20%×10(个月)=5520(元)全年共缴税款=392+412+5520=6324(元)【注】财税〔2008〕24号文件,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例7-10】60李先生转让住房一套,售价600000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为37000元。房产的购买原值是430000元,购买时支付税费28000元。要求: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应纳税所得额=600000-(430000+28000)-37000=105000(元)应纳税额=105000×20%=2100(元)【例7-11】61张先生购买福利彩票,一次获得中奖收入30万元。要求: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应纳税额=30×20%=6(万元)【例7-12】62李先生2008年12月份工资薪金为3000元,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0000元。若李先生2008年12月份工资薪金为1000元,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仍为10000元。要求:计算其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李先生2008年12月份工资薪金为3000元10000÷12=833.33(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5该笔奖金应纳税额=10000×10%-25=975(元)若李先生2008年12月份工资薪金为1000元〔10000-(2000-1000)〕÷12=750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5该笔奖金应纳税额=〔10000-(2000-1000)〕×10%-25=875(元)【例7-13】63张先生为某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2008年8月份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王某的薪金为8000元,同月,派遣单位发给张先生的工资为2500元。要求:计算该外商投资企业和派遣单位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以及张先生实际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1)外商投资企业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扣缴税额=(8000-2000)×20%-375=825(元)(2)派遣单位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扣缴税额=2500×15%-125=250(元)(3)张先生实际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应纳税额=(8000+2500-2000)×20%-375=1325(元)故张先生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还应补缴250元(1325-825-250)。64潘先生是上海某外企的高管员工,同时又在外资在澳大利亚的子公司任职。潘先生因工作需要经常往返国内外,2011年12月在上海境内的外企支付其工资6000元,境外企业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5000元。潘先生提供了可判定其所得是来源于境内和境外所得的证明文件。要求:计算潘先生2011年1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1)境内工资应纳税额=(6000-3500)×10%-105=145(元)(2)境外工资应纳税额=(25000-4800)×25%-1005=4045(元)(3)潘先生该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45+4045=4190元。【例7-14】【综合例题】65中国居民赵先生为一国有企业的工程师,2011年取得以下所得:(1)每月取得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6000元;(2)2月份,出版了一本书籍,获得稿酬35000元,后因出版社添加印数,追加稿酬12000元;(3)5月份,为某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取得劳务报酬56000元;(4)6月份,从A国取得转让专利费折合人民币25000元,已在A国按税法规定缴纳了2500元的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凭证;(5)8月份,出国访问期间应邀给B国某大学讲学,取得收入10000元,未缴纳税款;(6)10月份,以每份280元的价格转让2006年的企业债券500份,发生相关税费680元,债券申购价每份260元,申购时共支付相关税费450元;转让A股股票取得所得22000元;(7)12月份,取得5年期国债利息收入8700元。(其他相关资料:2008年3月1日至2011年9月1日前,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2011年9月1日后每月35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赵先生下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全年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劳务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5)在B国的讲学收入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6)转让有价证券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国债利息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667解析:(1)全年工资薪金应纳税=[(6000-2000)×15%-125]×8+[(6000-3500)×10%-105]×4=4380(元)(2)稿酬所得应纳税=(35000+12000)×(1-20%)×20%×(1-30%)=5264(元)(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56000×(1-20%)×30%-2000=11440(元)(4)特许权使用费应补税=25000×(1-20%)×20%-2500=1500(元)(5)讲学所得应补税=10000×(1-20%)×20%=1600(元)(6)转让有价证券所得应纳税=[(280-260)×500-680-450]×20%=1774(元) 转让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7)国债利息免税2011年度赵先生共缴纳个人所得税=4380+5264+11440+1500+1774=25958(元)。68新旧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69新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的税收政策7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取得税后劳务报酬的税务处理71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1、2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公式3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72换算系数适用20%税率的,换算系数=1-20%(1-20%)=84%适用30%税率的,换算系数=1-30%(1-20%)=76%适用40%税率的,换算系数=1-40%(1-20%)=68%或: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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