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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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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幕墙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2012、10、71、总则 1.1为确保幕墙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控制要点。 1.2适用于山海天城建集团开发的建筑工程的玻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 2、检查依据: 2.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2.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 2.4《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2.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幕墙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幕墙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2012、10、71、总则 1.1为确保幕墙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控制要点。 1.2适用于山海天城建集团开发的建筑工程的玻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 2、检查依据: 2.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2.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 2.4《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2.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6相关材料验收标准 2.7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图纸会审等资料3、检查内容3.1玻璃幕墙材料的基本要求 3.1.1玻璃幕墙用材料铝合金型材、钢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材料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3.1.2玻璃幕墙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金属材料和金属零配件除不锈钢及耐候钢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或采取其他防腐处理。铝合金材料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漆喷涂处理。 3.1.3五金及其它配件应有钢材、连接件、五金配件、螺钉螺母、滑撑、限位器等产品的合格证;镀锌工艺处理的质量证书;铆钉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3.1.4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1.5与玻璃幕墙配套用铝合金门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GB/T8478和《铝合金窗)》GB/T8479的规定。 3.1.6玻璃应有产品合格证、中空玻璃的检验报告、热反射玻璃的光学性能检验报告、进口玻璃应有商检报告。 3.1.7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提供每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使用前应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有商检报告。双组份硅酮结构密封胶尚应进行混匀性蝴蝶试验和拉断试验。 3.1.8玻璃幕墙的耐候密封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点支承幕墙和全玻幕墙使用非镀膜玻璃时,其耐候密封可采用酸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G/T882的规定。 3.1.9衬垫材料与硅酮结构密封胶、密封胶应相容。 3.1.10玻璃幕墙性能检测项目,应包括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必要时可增加平面内变形性能及其他性能检测。玻璃幕墙的性能检测.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试件的材质、构造、安装施工方法应与实际工程相同。 3.1.11玻璃幕墙性能检测项目的时间,应在幕墙工程构件大批量制作、安装前完成。3.2玻璃幕墙的施工技术要点 3.2.1幕墙及其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稳定性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采用螺栓连接的幕墙构件,应有可靠的防松、防滑措施;采用挂接或插接的幕墙构件,应有可靠的防脱、防滑措施。 3.2.2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3.2.3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 3.2.4隐框、半隐框幕墙构件中,板材与金属之间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黏结宽度,不应小于7mm。其粘接厚度不应小于6mm,不应大于12mm。 3.2.5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打注饱满,并应在温度15-30℃、相对湿度>50%、洁净的室内进行;不得在现场的墙上打注。 3.2.6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2.7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3.2.8单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5.0mm。 3.2.9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必须准确。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案例:角码直接固定在墙上,墙上没设置预埋件 3.2.10横梁可通过角码、螺钉或螺栓与立柱连接。角码应能承受横粱的剪力,其厚度不应小于3mm。 3.2.11立柱与主体结构之间每个受力连接部位的连接螺栓不应少于2个,且连接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0mm。除不锈钢外,玻璃幕墙中不同金属材料接触处,应合理设置绝缘垫片或采取其他防腐蚀措施。 3.2.12幕墙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的处理及防雷体系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玻璃幕墙的单元板块不应跨越主体建筑的变形缝。 3.2.13幕墙与砌体结构连接时,宜在连接部位的主体结构上增设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粱、柱。轻质填充墙不应作为幕墙的支承结构。 3.2.14幕墙玻璃之间的拼接胶缝宽度应能满足玻璃和胶的变形要求,并不宜小于l0mm。幕墙玻璃表面周边与建筑内、外装饰物之间的缝隙不宜小于5mm。 3.2.15明框幕墙玻璃下边缘与下边框槽底之间应采用硬橡胶垫块衬托,垫块数量应为2个,厚度不应小于5mm,每块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2.16后置埋件拉拔试验:后置埋件应进行承载力现场试验,必要时应进行极限拉拔试验。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检测.3.3.玻璃幕墙加工制作 3.3.1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固定隐框玻璃幕墙构件时,应在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注胶。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3.3.2硅酮结构密封胶不宜作为硅酮建筑密封胶使用。 3.3.3玻璃幕墙的铝合金构件横粱长度允许偏差为土0.5mm,立柱长度允许偏差为±1.0mm,孔位的允许偏差为±0.5mm,孔距的允许偏差为±0.5mm,累计偏差为±l.0mm;螺丝孔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3.3.4全玻幕墙的玻璃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玻璃边缘应机械磨边、倒棱、倒角并细磨;处理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应出现崩边。 3.3.5明框幕墙组装时,应采取措施控制玻璃与铝合金框料之间的间隙。玻璃的下边缘应采用两块橡胶垫块支承。 3.3.6当采用自攻螺钉连接单元式玻璃幕墙单元组件框时,每处螺钉不应少于3个,螺钉直径不应小于4mm。3.4有框玻璃幕墙的组成及构造 3.4.1有框玻璃幕墙主要由幕墙立柱、横梁、玻璃、主体结构、预埋件、连接件,以及连接螺栓、垫杆和胶缝、开启扇等组成,如图所示。3.4.2有框玻璃幕墙的构造 3.4.2.1.基本构造: ①幕墙构件应连接牢固,立柱、底部横粱及幕墙板块与主体结构之间应留有伸缩空隙,不小于15mm的缝隙,接缝处用弹性密封材料嵌填,不得使用水泥浆或其他硬质材料嵌填。 ②镀锌钢材的连接件不得同铝合金立柱直接接触。可设置柔性垫片或预留1-2mm的间隙,间隙内填胶。3.4.2.2防火构造 ①幕墙与每层楼板、墙、柱之间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横向、竖向连续的防火隔断。 ②对于高层无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 ③同一块玻璃不应跨越两个防火分区。 ④防火节点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防火材料的品种、耐火等级和铺设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防火层与幕墙和主体结构之间的缝隙必须用防火密封胶严密封闭。隐框玻璃幕墙防火构造节点图 ⑤防火材料的铺设应填充密实、均匀、无遗漏,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搁置防火材料的镀锌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3.4.2.3防雷构造 ①幕墙所有金属框架应互相连接,连接材料的材质、截面尺寸、连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连接接触面应紧密可靠、不松动。 ②高层建筑应设置防雷用的均压环,环间垂直间距不应大于12m,均压环可利用梁内的纵向钢筋或另行安装。 ③玻璃幕金属框架与防雷装置的连接应紧密可靠,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形成导电线路。连接点水平间距不应大于防雷引下线的间距,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均压环的间距。3.4.2.4缝隙处理 窗间墙、窗槛墙之间采用防火材料堵塞,隔离挡板采用厚度为1.5mm的钢板,并涂防火涂料2遍。3.5施工安装要点 3.5.1安装施工之前,应检查现场情况,确认是否具备幕墙施工条件。安装玻璃幕墙的主体结构,应符合有关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3.5.2进场安装的玻璃幕墙构件及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5.3玻璃幕墙的安装施工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5.4测量放线 ①放线定位前应复核主体结构轴线、标高及尺寸。 还应对预埋件进行校验,预埋件和连接件的数量、埋设方法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0mm,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 ②玻璃幕墙分格轴线的测量应与主体结构测量相配合,其偏差应及时调整,不得积累;应定期对玻璃幕墙的安装定位基准进行校核;③对高层建筑的测量应在风力不大于4级时进行。3.5.5立柱安装 ①与立柱连接的芯管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芯管插入上下立柱的长度均不得小于250mm。 ②上下立柱间的空隙不应小于15mm,立柱和连接杆接触面之间一定要加防腐隔离垫片。 ③立柱按规范要求定位,焊缝质量必须符合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④构件式玻璃幕墙立柱的安装偏差要求:a.轴线偏差不应大于2mm;b.相邻两根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同层立柱的最大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相邻两根立柱固定点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3.5.6横梁安装 ①在安装横梁时,应注意设计中如果有排水系统,排水管及附件应与水平构件预留孔连接严密,与内衬板出水孔连接处应设橡胶密封圈。排水孔、槽应畅通不堵赛接缝严密,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构件式玻璃幕墙横梁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横梁应安装牢固,设计中横粱和立柱间留有空隙时,空隙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b.同一根横梁两端或相邻两根横梁的水平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mm。同层标高偏差:当一幅幕墙宽度不大于35m时,不应大于5mm;当一幅幕墙宽度大于35m时,不应大于7mm。3.5.7玻璃安装 ①安装镀膜玻璃时,镀膜面的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除设计另有要求外,应将镀膜玻璃的镀膜面朝向室内,玻璃不得有明显色差或镀膜脱落。②用于固定玻璃组合件的压块或其他连接件及螺钉等,应严格按设计或有关规范执行。 ③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与构件槽口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嵌入量不得小于15mm,每块玻璃下部应设置不少于2块的弹性定位垫块。不得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压条。 ④隐框玻璃幕墙组件必须安装牢固,固定点距离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宜大于300mm,不得采用自攻螺钉固定玻璃板块。3.5.8拼缝及密封 ①抽检合格后才能进行泡沫条嵌填和耐候胶灌注。 ②构件式玻璃幕墙中硅酮建筑密封胶的施工厚度应大于3.5mm,施工宽度不宜小于施工厚度的2倍;硅酮建筑密封胶在接缝内应两对面粘结,不应三面粘结。 ③立柱、横梁等交接部位填胶一定要密实、无气泡。硅酮建筑密封胶不宜在夜晚、雨天打胶,打胶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要求。 3.5.9窗扇安装①安装时应注意窗扇与窗框的配合间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窗扇与框搭接宽度差不应大于1mm,窗框胶条应安装到位。 ②窗扇连接件的品种、规格、质量一定要符合设计要求;开启窗、外开门应固定牢固,附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窗、门框固定螺丝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应大于300mm,与端部距离不应大于180mm;外开门应安装限位器或密闭门。 ③幕墙开启窗的设置,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立面效果要求,并应启闭方便,避免设置在粱、柱、隔墙等位置。开启扇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 3.5.10保护和清洁 ①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玻璃幕墙,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保护,防止产生污染、碰撞和变形受损。 ②工程完工后应从上到下用中性洗涤剂对幕墙表面进行清洗,清洗剂在清洗前要进行腐蚀性试验,证明对玻璃、铝合金无腐蚀作用后方可使用。清洗剂清洗后应用清水冲洗干净。3.5.11隐框玻璃幕墙安装质量要求3.5.12单元吊装机具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单元板块选择适当的吊装机具,并与主体结构安装牢固;2吊装机具使用前,应进行全面质量、安全检验;3吊具设计应使其在吊装中与单元板块之间不产生水平方向分力;4吊具运行速度应可控制,并有安全保护措施;5吊装机具应采取防止单元板块摆动的措施。 3.5.13单元构件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1运输前单元板块应顺序编号,并做好成品保护;2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采用有足够承载力和刚度的周转架,衬垫弹性垫,保证板块相互隔开并相对固定,不得相互挤压和串动;3超过运输允许尺寸的单元板块.应采取特殊措施;4单元板块应按顺序摆放平衡,不应造成板块或型材变形;5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小颠簸。3.5.14在场内堆放单元板块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2宜存放在周转架上;3应依照安装顺序先出后进的原则按编号排列放置;4不应直接叠层堆放;5不宜频繁装卸。 3.5.15校正及固定应按下列规定进行:1单元板块就位后,应及时校正;2单元板块校正后,应及时与连接部位固定,并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3.5.16单元式玻璃幕墙起吊和就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吊点和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吊点不应少于2个。必要时可增设吊点加固措施并试吊;③起吊单元板块时,应使各吊点均匀受力,吊装过程应使单元板块不摆动、不撞击其他物体;应采取措施保证装饰面不受磨损和挤压;③单元板块就位时,应先将其挂到主体结构的挂点上,板块末固定前,吊具不得拆除。3.6.全玻璃幕墙的施工 3.6.1全玻璃幕墙的分类①.吊挂式全玻璃幕墙②.坐落式全玻璃幕墙 3.6.2全玻璃幕墙的构造 3.6.2.1坐落式全玻璃幕墙的构造组成为:上下金属夹槽、玻璃板、玻璃肋、弹性垫块、聚乙烯泡沫垫杆或橡胶嵌条、连接螺栓、硅酮结构胶及耐候胶等,如图(a)所示。玻璃肋应垂直于玻璃板面布置,间距根据设计计算而确定,玻璃竖缝嵌填结构胶或耐候胶。 3.6.2.2吊挂式全玻璃幕墙:当幕墙的玻璃高度超过一定数值时,一般采用吊挂式全玻璃幕墙。下图为吊挂式全玻璃幕墙构造做法。3.6.3全玻璃幕墙施工技术要点 1)全玻璃幕墙吊夹具和衬垫材料的规格、色泽和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吊夹具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夹具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 2)全玻璃幕墙的玻璃与主体结构连接处应嵌入安装槽口内,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嵌入量不得小于18mm, 3)全玻幕墙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4)单片玻璃的高度大于4米时,应使用吊夹或采用点支撑方式是玻璃悬挂。 5)全玻幕墙的周边收口槽壁与玻璃面板或玻璃肋的空隙均不宜小于8mm,玻璃与下梢底应采用弹性垫块支承或填塞,垫块长度不宜小于100mm,厚度不宜小于10mm;槽壁与玻璃间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密封。 6)全玻幕墙安装前,应清洁镶嵌槽,面板玻璃的厚度不宜小于10mm;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应小于8mm。全玻幕墙玻璃肋的宽度、截面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 7)每块玻璃的吊夹应位于同一平面,吊夹的受力应均匀;夹持玻璃的铜夹片一定要用专用胶黏结牢固,并按要求充分养护后,才可进行吊装。 8)玻璃面板与玻璃肋之间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相邻玻璃面板的平面高低偏差不应大于1mm。 9)在灌注密封胶之前,所有注胶部位的玻璃和金属表面,均用丙酮或专用清洁剂擦拭干净,不得用湿布和清水擦洗,所有注胶面必须干燥。 10)注胶时内外两侧同时进行;墙面外观应平整,注胶要均匀、密实、连续,不要夹带气泡;胶缝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不应小于6mm;胶缝宽度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2mm。11)全玻幕墙施工质量要求3.7点支承玻璃幕墙 3.7.1点支承玻璃幕墙支承结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结构安装过程中,制孔、组装、焊接和涂装等工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有关规定;2)大型钢结构构件应进行吊装设计,并应试吊;3)钢结构安装就位、调整后应及时紧固,并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4)钢构件在运输、存放和安装过程中损坏的涂层以及未涂装的安装连接部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补涂。 3.7.2张拉杆,索体系中,拉杆和拉索预拉力的施加应符合下列要求:1)所有拉杆(索)的受力状态应符合设计要求,预拉力宜采用测力计测定。 2)施加预拉力应以张拉力为控制量;拉杆、拉索的预拉力应分次、分批对称张拉;在张拉过程中,应对拉杆、拉索的预拉力随时调整;3)张拉前必须对构件、锚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签发张拉通知单。 4)焊接点的焊缝应饱满、平整,节点应牢固,不的松动。 5)拉杆、拉索实际施加的预拉力值应考虑施工温度的影响。 3.7.3点支承玻璃幕墙爪件安装前,应精确定出其安装位置。 3.7.4点支承玻璃幕墙面板安装质量应符合规范相应规定。 3.7.5玻璃幕墙大面应平整,胶缝应横平竖直、缝宽均匀、表面平滑。防腐涂层应均匀、无破损。不锈钢件的光泽度应与设计相符,且无锈斑。 3.7.6钢爪安装偏差:相邻钢爪水平距离和竖向距离为±1.5mm; 同层钢爪高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4.5 3.7.7点支承装置和衬垫材料的规格、色泽和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点支承装置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点支承装置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 3.7.8点支承玻璃幕墙应使用钢化玻璃,玻璃的开孔的中心位置距边缘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小于100mm。 3.7.9点支承玻璃幕墙支撑装置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其中心线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3mm。相邻两支撑装置中心线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支撑装置与玻璃连接件的结合面水平偏差应在调节范围内,不应大于10mm。 3.8抽样检验 3.8.1玻璃幕墙工程抽样检验数量,每幅幕墙的竖向构件或竖向接缝和横向构件或横向接缝应各抽查5%,并均不得少于3根;每幅幕墙分格应各抽查5%,并不得少于10个。 3.8.2玻璃幕墙工程防火构造应按防火分区总数抽检5%,且不得少于3处.3.9玻璃幕墙工程验收 3.9.1玻璃幕墙工程验收前应将其表面清洗干净。 3.9.2玻璃幕墙工程验收前,应在安装施工中完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1)预埋件或后置螺栓连接件;2)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3)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4)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 5)隐框玻璃板块的固定;6)幕墙防雷连接节点;7)幕墙防火、隔烟节点;8)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3.9.3玻璃幕墙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幕墙工程的竣工图或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2)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附件及紧固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4)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5)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检测报告及其他设计要求的性能检测报告; 6)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7)防雷装置测试记录;8)隐蔽工程验收文件;9)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上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10)张拉杆索体系预拉力张拉记录;11)淋水试验记录;12)其他质量保证资料。3.10石材幕墙 3.10.1材料基本要求 3.10.1.1金属与石材幕墙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物理力学及耐候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非标准五金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所用构件和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10.1.2用于石材幕墙的石板,厚度不应小于25mm。石材幕墙中的单块石材板面面积不宜大于1.5m2 3.10.1.3石材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必须有与所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报告。橡胶条应有成分化验报告和保质年限证书。 3.10.1.4当石材含放射物质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的规定。 3.10.1.5幕墙石材吸水率应小于0.8%;花岗石板材的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火烧石板的厚度应比抛光石板厚3mm。 3.10.1.6板材、石板的表面处理方法,应根据环境和用途决定。其表面应采用机械加工,加工后的表面应用高压水冲洗或用水和刷子清理。 3.10.1.7幕墙石板材的技术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石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行业标准《天然花岗石荒料》(JC204)、国家标准《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1)的规定。 3.10.1.8金属与石材幕墙所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的有关规定。 3.10.1.9钢结构幕墙高度超过40m时,钢构件宜采用高耐候结构钢,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防腐涂料。3.10.1.10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质量保证书。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3.10.2施工技术要求 3.10.2.1钢销式石材幕墙高度不宜大于20m,石板面积不宜大于1.0m2。钢销和连接板应采用不锈钢,连接板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mm×4mm。 3.10.2.2通槽支承石板的挂钩:通槽支承石板,铝合金挂钩的厚度不应小于4.0mm,不锈钢挂钩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 3.10.2.3单元幕墙或明框幕墙应有泄水孔。有霜冻的地区,应采用室内排水装置;无霜冻地区,排水装置可设在室外,但应有防风装置。石材幕墙的外表面不宜有排水管。 3.10.2.4幕墙中不同的金属材料接触处,除不锈钢外均应设置垫片。幕墙的保温材料可与金属板、石板结合在一起,但应与主体结构外表面有50mm以上的空气层。 3.10.2.5钢构件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的有关规定外,其壁厚不得小于3.5mm。 3.10.2.6单元幕墙的连接处、吊挂处,其铝合金型材的厚度均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5mm。 3.10.2.7主体结构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幕墙设计应保证外墙面的功能性和完整性。幕墙的钢框架结构应设温度变形缝 3.10.2.8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件应进行承载力计算。受力的铆钉或螺栓,每处不得少于2个。 3.10.2.9与连接件直接相连接的主体结构件,其承载力应大于连接件承载力;与幕墙立柱相连的主体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 3.10.2.10立柱截面的主要受力部分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分的厚度不应小于3mm,2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分的厚度不应小于3.5mm; 3.10.2.11上下立柱之间应有不小于15mm的缝隙,并应采用芯柱连结。芯柱总长度不应小于400mm。芯柱与立柱应紧密接触。芯柱与下柱之间应采用不锈钢螺栓固定。 3.10.2.12已加工好的石板应立存放于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其角度不应小于85° 3.10.2.13幕墙的性能应包括下列项目:1)风压变形性能;2)雨水渗漏性能;3)空气渗透性能;4)平面内变形性能;5)保温性能;6)隔声性能;7)耐撞击性能。 3.10.3石材幕墙的种类:短槽式石材幕墙、通槽式石材幕墙、钢销式石材幕墙、背栓式石材幕墙。 短槽式石材幕墙是在幕墙石材侧边中间开短槽,用不锈钢挂件挂接、支撑石板的做法。 通槽式石材幕墙是在幕墙石材侧边中间开通槽,嵌入和安装通长金属卡条,石板固定在金属卡条上。 钢销式石材幕墙是在幕墙石材侧面打孔,穿入不绣钢钢销将两块石板连接,钢销与挂件连接,将石材挂接起来. 背栓式石材幕墙是在幕墙石材背面钻四个扩底孔,孔中安装柱锥式锚栓,然后再把锚栓通过连接件与幕墙的横梁相接的幕墙做法。 3.10.3.1钢销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销的孔位应根据石板的大小而定。孔位距离边端不得小于石板厚度的3倍,也不得大于180mm;钢销间距不宜大于600mm;边长不大于1.0m时每边应设两个钢销,边长大于1.0m时应采用复合连接;2)石板的钢销孔的深度宜为22~33mm,孔的直径宜为7mm或8mm,钢销直径宜为5mm或6mm,钢销长度宜为20~30mm;3)石板的钢销孔处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孔径内应光滑、洁净。 3.10.3.2通槽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石板的通槽宽度宜为6mm或7mm,不锈钢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3.0mm,铝合金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4.0mm;2石板开槽后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槽口应打磨成45°倒角;槽内应光滑、洁净。 3.10.3.3短槽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块石板上下边应各开两个短平槽,短平槽长度不应小于100mm,在有效长度内槽深度不宜小于15mm;开槽宽度宜为6mm或7mm;不锈钢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3.0mm,铝合金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4.0mm。弧形槽的有效长度不应小于80mm。2)两短槽边距离石板两端部的距离不应小于石板厚度的3倍且不应小于85mm,也不应大于180mm。3)石板开槽后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槽口应打磨成45°倒角,槽内应光滑、洁净。 3.10.3.4石板的转角宜采用不锈钢支撑件或铝合金型材专用件组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不锈钢支撑件组装时,不锈钢支撑件的厚度不应小于3mm;2)当采用铝合金型材专用件组装时,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4.5mm,连接部位的壁厚不应小于5mm。案例:开槽宽度过大,造成挂件处石材破裂3.10.4石材幕墙的施工要点 1)金属、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应位置准确,安装牢固。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位置差不应大于20mm。 2)石材幕墙的立柱、横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立柱应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并再通过角码与预埋件或钢构件连接。螺栓直径不应小于10mm,立柱与角码采用不同金属材料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②立柱截面: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分的厚度不应小于3mm,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螺纹连接部位截面的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分的厚度不应小于3.5mm。 ③上下立柱之间应有不小于15mm的缝隙,并应采用芯柱连结。芯柱总长度不应小于400mm。芯柱与立柱应紧密接触。芯柱与下柱之间应采用不锈钢螺栓固定。 ④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轴线前后偏差不应大于2mm,轴线左右偏差不应大于3mm。 ⑤相邻两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同层立柱的最大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相邻两根立柱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⑥相邻两根横梁的水平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mm,同层标高偏差:当一幅幕墙宽度小于等于35m时,不应大于5mm;当一幅幕墙宽度大于35m时,不应大于7mm。 3)金属板与石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横竖连接件进行检查、测量、调整;2)金属板、石板安装时,左右、上下的偏差不应大于1.5mm;3)金属板、石板空缝安装时,必须有防水措施,并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出口;4)填充硅酮耐候密封胶时,金属板、石板缝的宽度、厚度应根据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技术参数。 5)安装时,宜先完成窗洞口四周的石材镶边。 4)嵌胶封缝:注胶应均匀无流淌,边打胶边用专用工具勾缝,使嵌缝胶成型后呈微弧形凹面;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在温度15℃以上30℃以下、相对湿度50%以上、且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11金属幕墙的施工 3.11.1金属幕墙的分类:按照面板的材质不同,可以分为铝单板、蜂窝铝板、搪瓷板、不锈钢板幕墙等。还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构成金属复合板,如铝塑复合板、金属夹心板幕墙等。 3.11.2金属幕墙材料要求 3.11.2.2单层铝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幕墙用单层铝板厚度不应小于2.5mm。铝合金板材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3.11.2.3铝塑复合板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铝塑复合板的上下两层铝合金板的厚度均应为0.5mm,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外墙板的技术要求; 铝合金板与夹心层的剥离强度标准值应大于7N/mm。②幕墙选用普通型聚乙烯铝塑复合板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3.11.2.3钢结构幕墙高度超过40m时,钢构件宜采用高耐候结构钢,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防腐涂料。 3.11.2.3金属与石材幕墙的色调、构图和线型等立面构成,应与建筑物立面其他部位协调。石材幕墙中的单块石材板面面积不宜大于1.5m2。 3.11.3金属幕墙的构造:与石材幕墙构造不同的是金属面板采用折边加副框的方法形成组合件,然后再进行安装。铝塑复合板面板幕墙构造图3.11.4金属幕墙金属板制作 ①金属板应按需要设置边肋和中肋等加劲肋,铝塑复合板折边处应设边肋。加劲肋可采用金属方管、槽形或角形型材。加劲肋应与金属板可靠连结,并应有防腐措施。 ②金属板材应沿周边用螺栓固定于横梁或立柱上,螺栓直径不应小于4mm。 ③铝单板在弯折加工时弯折外圆孤半径不应小于板厚的1.5倍。板上加劲肋的固定可采用电栓钉,但应保证铝板外表面不变形、不褪色,固定应牢固。铝单板的折边上要做耳子用于安装,如图。 ④单层铝板、蜂窝铝板、铝塑复合板和不锈钢板在制作构件时,应四周折边。铝塑复合板和蜂窝铝板折边时应采用机械刻槽,并应严格控制槽的深度,槽底不得触及面板。 ⑤蜂窝铝应根据组装要求决定切口的尺寸和形状。在去除铝芯时不得划伤外层铝板的内表面,各部位外层铝板上,应保留0.3-0.5mm的铝芯。直角部位的加工,折角内弯成圆弧,角缝应采用硅酮密封胶密封。边缘的加工,应将外层铝板折合180º,并将铝芯包封。 3.11.5金属幕墙的吊挂件、支撑件应采用铝合金件或不锈钢件,并应有可调整范围。采用铝合金立柱时,立柱连接部位的局部壁厚不得小于5mm。 3.11.6金属幕墙的女儿墙部分,应用单层铝板或不锈钢板加工成向内倾斜的盖顶。3.11.6金属与石材幕墙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7规定3.12幕墙(玻璃石材、金属)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 (1)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有关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参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别注意在风力超过六级时,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安装幕墙的施工机具和吊篮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手电钻、电动螺钉旋具、射钉枪等电动工具应作绝缘性试验,手持玻璃吸盘、电动玻璃吸盘应进行吸附重量和吸附持续时间的试验,符合规定后方可使用。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等。 (4)在高层玻璃幕墙安装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时,结构施工下方应设安全防护网。在离地3m处,应搭设挑出6m的水平安全网。 (5)现场焊接时,在焊件下方应设接渣斗。脚手架上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不得在窗台、栏杆上放置施工工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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