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抚顺市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

抚顺市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

举报
开通vip

抚顺市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抚顺市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抚顺市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业经2009年8月17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王阳 二00九年九月三日 抚顺市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创造优美、和谐、安全的游园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抚顺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劳动公园、高尔山公园、儿童公园和新屯公园的公共秩序...

抚顺市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
抚顺市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抚顺市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业经2009年8月17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王阳 二00九年九月三日 抚顺市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创造优美、和谐、安全的游园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抚顺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 规划 污水管网监理规划下载职业规划大学生职业规划个人职业规划职业规划论文 区内劳动公园、高尔山公园、儿童公园和新屯公园的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 本规定实施后,适用本规定管理的其他公园,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公园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劳动公园和高尔山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新抚区、东洲区的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儿童公园和新屯公园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并有权劝阻和举报危害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 公共秩序管理 第五条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园内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持水体清洁和园容整洁、美观。 第六条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公园内明显部位设置文字、图示规范的游园示意图、服务指示牌、游人须知等公共信息标识,并保持齐全、准确、清晰、整洁。 第七条 公园内不得设置户外商业性广告;不得在游乐、商业服务功能规划区外设置各类游乐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和摊点。 第八条 在公园内举办大型活动, 应当征得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活动结束后,举办者应当及时清除各类废弃物,拆除临时设施,清理场地,恢复公园景观、绿地、设施原状。 第九条 公园内的噪声不得超过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第十条 游人进入收费公园和参与公园内收费项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有序购票,不得逃票或者使用假票。 第十一条 儿童、精神病人、智障者进入公园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带领。 第十二条 除抢险救灾车辆和老、弱、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代步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允许不得进入公园。 经允许进入公园的车辆应当限速行驶,避让游人。 第十三条 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允许,不得在公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宿营。 第十四条 游人应当文明游园,爱护公园绿化设施及其他设施,遵守公园管理规定。 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丢废弃物; (二)在树木、景物及设施上涂污、刻画、悬挂、张贴及散发各类广告宣传品; (三)攀折和摇撞树木、打草、采摘花果、采集植物种子及标本和药材、践踏绿地; (四)翻越围墙、栏杆,移动座椅、保洁设施,攀爬园林建筑和雕塑; (五)故意损坏围栏、步道、照明设施、亭廊、雕塑、标牌、观赏假山、装饰山石及其他设施; (六)跳水、游泳、捕鱼、垂钓; (七)向水体内抛弃、倾倒、排放污物; (八)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进行踢球、轮滑、滑冰等体育活动; (九)携带犬类等动物入园; (十)故意制造噪声; (十一)赌博、卖艺、乞讨、拾荒、非法兜售物品; (十二)从事算命、占卜、烧纸等封建迷信活动; (十三)焚烧树枝树叶、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四)在禁火区吸烟、擅自使用明火; (十五)捕捉、伤害野生动物或者惊扰、击打展出动物和随意向展出动物投掷食物; (十六)擅自举办展览、开辟健身场地组织各类健身娱乐活动; (十七)其他损害公园设施、设备及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加强对水上活动、动物展出、游乐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公共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办公室装修施工应急预案 下载公司关于消防应急预案火灾的应急预案防汛防洪应急预案施工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发生突发事件,应当立即采取疏散游人等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游览的危险地段和部位设置必要安全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 经批准在公园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举办者应当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第十八条 公园内的各类设备、设施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检验,并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安全、有效。 公园内的游乐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技术、安全标准。需经有关部门验收的,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并在入口处向游人公示安全须知。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九条 游船、游览观光车辆应当配备应急救生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检测,保证性能完好,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 对公园内展出的动物应当加强监控,确保动物笼舍和观赏区域防护设施坚固、安全。 第二十一条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有效维护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防火区、禁烟区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在公园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公园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 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一)未购票或者使用假票进入收费公园或者参与收费项目活动的,责令补票,并对责任人处10元罚款; (二)非指定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擅自进入公园的,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三)随地吐痰、便溺和乱丢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处5元罚款; (四)在树木、景物及设施上涂污、刻画、悬挂、张贴及散发各类广告宣传品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并对责任人处10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五)攀折和摇撞树木、打草、采摘花果、采集植物种子及标本和药材、践踏绿地的,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六)故意损坏围栏、步道、照明设施、亭廊、雕塑、标牌、观赏假山、装饰山石及其他设施的,责令赔偿,并对责任人处50元罚款; (七)跳水、游泳和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进行踢球、轮滑、滑冰等体育活动的,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可以并处10元罚款; (八)向水体内抛弃、倾倒、排放污物的,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九)携带犬类等动物入园的,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可以并处5元罚款; (十)故意制造噪声或者乞讨、拾荒的,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可以并处5元罚款; (十一)焚烧树枝树叶、垃圾及其他杂物的,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处20元罚款; (十二)捕鱼、垂钓、捕捉其他野生动物的,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处10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十三)在禁火区吸烟、擅自使用明火的,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十四)惊扰、击打展出动物或者随意向展出动物投掷食物的,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可以并处10元罚款; (十五)擅自举办展览、开辟健身场地组织各类健身娱乐活动的,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可以并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绿化设施损毁的,责令赔偿。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公园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文档为【抚顺市公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31654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7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房地产
上传时间:2017-09-18
浏览量: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