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主选举制度鑫城社区民主选举制度一、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或各居民小组推选产生当选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需参加推选的过半数人员同意通过。三、要求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需由本社区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或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联名提出,并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居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投票裁决,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须经参加居民代表会议的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