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婚介服务不公平,退费协议被判撤消

婚介服务不公平,退费协议被判撤消

举报
开通vip

婚介服务不公平,退费协议被判撤消婚介服务不公平,退费协议被判撤消 ?婚介服务不公平,退费协议被判撤消 发布时间: 2011-11-02 11:43:45 为撤消婚介服务过程中双方签订的不公平退费协议,刘女士将某咨询中心告上法庭。本网11月1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撤销了双方于2010年12月12日签订的《协议书》。 2010年9月11日,45岁的刘女士与咨询中心签订了一年的国内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双方约定,咨询中心接受刘女士委托,为刘女士提供婚介内容咨询以及在择偶的合理定位及婚姻心理等方面的必要辅导;根据刘女士的择偶条件及标准为其...

婚介服务不公平,退费协议被判撤消
婚介服务不公平,退费协议被判撤消 ?婚介服务不公平,退费协议被判撤消 发布时间: 2011-11-02 11:43:45 为撤消婚介服务过程中双方签订的不公平退费协议,刘女士将某咨询中心告上法庭。本网11月1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撤销了双方于2010年12月12日签订的《协议书》。 2010年9月11日,45岁的刘女士与咨询中心签订了一年的国内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双方约定,咨询中心接受刘女士委托,为刘女士提供婚介内容咨询以及在择偶的合理定位及婚姻心理等方面的必要辅导;根据刘女士的择偶条件及标准为其选择、推荐入围人选并向其提供信息;根据刘女士意愿尽力帮助其促成与交往对方联络、约见及交往。服务期限内刘女士因自身原因无法接受婚介服务的,可以要求终止合同,但咨询中心已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当日,刘女士向咨询中心支付了11.5万元的婚介服务费。合同签订后,咨询中心分别于2010年9月11日、12日、19日、28日,10月10日、15日为刘女士安排了7次约见。刘女士在服务约见单中“对所约会员印象”一栏中除有一次表示为“见后不满意”外,其余均为符合要求或满意。 自2010年10月底开始,刘女士多次向咨询中心表示要求中止服务并退费,双方就退费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同年12月12日,刘女士再次到咨询中心办公场所要求退费,双方发生争执后咨询中心一方报警。后双方在警官在场的情况下签订了内容为“咨询中心退还刘女士3万元婚介服务费,双方间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彼此不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协议书》。 后刘女士起诉到一审法院称,在择偶过程中,咨询中心业务员对自己称有高端会员介绍,并保证能成功。在其游说下,自己当日向咨询中心交纳了11.5万元费用。交费后,咨询中心在经营地为自己安排了一位男士见面,双方交谈半小时后,该男士说有急事先走了。之后,自己多次要求咨询中心安排与该男士见面,均被咨询中心拒绝,高额费用的服务就此结束。自己认为咨询中心是设计欺骗,多次到咨询中心处要求全额退还费用,咨询中心对自己的退费请求不予理睬,甚至打110报警称自己干扰他们工作。在自己无数次要求退费情况下,咨询中心于2010年12月12日单方起草了一份协议书,胁迫自己签字同意接受只退3万元服务费,并放弃其他民事权利,自己百般无奈之下违心签字收下了3万元。事后,自己认为咨询中心强迫自己接受不平等约定,严重侵害了自己合法权益。故诉要求撤销自己与咨询中心于2010年12月12日签订的协议。 咨询中心辩称,刘女士要求征婚条件很苛刻,不仅要有详细接触,还要大师算,看生日时辰是不是和。公司在此情况下,给刘女士在一个月内介绍了7位男士。一个月后,刘女士多次到公司骚扰办公,公司报警。后在警察调解监督下,公司退刘女士3万元,刘女士同意,并签订了协议。协议书是真实意思表示,是平等的,不存在撤销情形,并且已生效并实际履行。婚介服务合同不属于消法保护范围,刘女士提交的证据不能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公司欺诈,其要求索赔没有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刘女士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刘女士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约定,咨询中心的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费用的数额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综合确定,并未就咨询中心在服务期限内介绍人选的数量加以限制,也未对咨询中心所提供各项服务对应费用数额明细进行约定。实际履行中,刘女士交纳了11.5万元服务费用,咨询中心为其安排了7次约见,至双方签订《协议书》时,双方合同履行近3个月。由于婚介服务合同的顺利履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程度。刘女士作为接受服务的一方,对于咨询中心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决定了其是否愿意继续接受服务,履行合同。现双方签订了《协议书》,解除了服务关系,应根据合同履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公平确定当事人双方各自的责任。从双方实际履行状况看,刘女士交纳服务费后,咨询中心已依约履行了部分义务,结合当事人订立的婚姻介绍服务合同中服务费用构成的约定,《协议书》中有关退还费用3万元的约定明显有违公平原则,应属于显失公平。因此,刘女士请求撤销该《协议书》,应予支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档为【婚介服务不公平,退费协议被判撤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58746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3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房地产
上传时间:2018-01-11
浏览量: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