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考驾照新规定
精品文档
2013考驾照新规定
一、新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解读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于2012年9月12日发布施行。
1、公安部第123号令正式实施时间为2013年1月1日。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规定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有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
、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新增记12分的记分项2项: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
1 / 11
精品文档
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记12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记12分。
10、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的记分项4项: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疲劳驾驶的记12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的记12分。
11、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中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规定申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一下罚款。
12、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二、2013年考驾考科目二考试新规定
1、百米加减挡和起伏路调整进大路考
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
2 / 11
精品文档
驶、直角转弯,这5项列为必考项目。
、增加两个模拟项目
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除5个规定项目外,江苏统一增加模拟通过多相位信号灯控制路口和收费道口2个项目。鉴于新增考试项目考场建设周期,这两个考试项目可延至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倒车入库和电子路考合在一起考
科目一理论考试通过之后,预约科目二考试。倒车入库和电子路考不再分开考试,而是合在一起,统一进行五项考试。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实际道路驾培结束才能预约科目二
实行科目二、三不分段考试。报考科目二时,必须完成实际道路驾驶
培训
焊锡培训资料ppt免费下载焊接培训教程 ppt 下载特设培训下载班长管理培训下载培训时间表下载
,符合报考科目三条件,并经驾培机构结业考试合格,科目二考试合格后即可约考科目三。
、任何考试项目都不能中停
无论是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还是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中途都不允许停车,否则就是不合格。“这个难度很大。”一位驾校的教练说,没有之前的标杆可以参考,只凭地上画的白实线,就要一次性把车停到位,确实有不小的难度。
、车轮不能轧车道边线
在考试时,不允许车轮轧到车道线的边线。只要轧到
3 / 11
精品文档
边缘线,就会被评判为不合格。
、考了5次通不过所有成绩作废
科目二和科目三每项预约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科目二和科目三各预约超过五次,那么以前的成绩就要作废,从理论开始,重新考试。” 考核科负责人解释说,连续考5次都没有通过,说明这个人的基本功是很不扎实的,必须要从头学,这是对他负责。
三、2013年驾考科目二考试评分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参加所有考试项目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
、考试未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
倒车入库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线路、顺序行驶的;
、车身出线的;
、倒库不入的;
、中途停车的。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
4 / 11
精品文档
合格:
1、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过50厘米的;
、起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
侧方停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的;
、中途停车的。
曲线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
、中途停车的。
直角转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
、中途停车的。
四、2013年驾考新规和旧规如何运用
1、关于科目二考试,新规和旧规有什么区别
新规取消了桩考,实行倒车入库,并和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位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合并为一次考试,满分100分,大中型客货车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小型车辆等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0分为合格。倒车入库的考试场地撤掉标杆,改在地面上划线,倒车入库需要一次性完成,中途停车的话,就直接不合格。此外,在新规的倒车入库中,如果学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也被判定不合格。
5 / 11
精品文档
、元旦前参加倒桩考试不合格,元旦后补考,是继续考倒桩,还是考倒车入库
考倒车入库和其他四项。从元旦起,不管是第一次考试,还是补考,都按照新规定的考试项目考试。
、在新规中,关于考试合格的分数线有没有变化
科目二考试合格的分数线没有变化,大中型客货车合格分数线仍是90分,小型车辆等其他车型合格分数线仍是80分。在科目三考试中,大中型客货车合格的分数线没变,但小型车辆等其他车辆的合格分数线从80分提高到90分。需要提醒的是,在旧规80分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有一次性扣20 分的情形,但在新规中取消了所有一次性扣20分的情形。
、在旧规中,倒桩考试有扣分但通过了(比如,满分100分,80分及格,考了90分),如果在电子路考中不及格,需要重新从倒桩开始考。在新规中,是否有类似的情形
没有。上一个项目考试合格了,不管有没有扣分,如果下一个考试项目不合格,只补考不合格的项目。
、在旧规中,先练习科目二,然后参加科目二考试,再练习科目三,然后参加科目三考试。在新规中,考试
流程
快递问题件怎么处理流程河南自建厂房流程下载关于规范招聘需求审批流程制作流程表下载邮件下载流程设计
有没有变化
新规的考试流程有变化。第一,理论考试通过后,学员必须练习完科目二项目和科目三项目后,才能参加科目二
6 / 11
精品文档
考试,通过后参加科目三考试。这样一来,避免驾校培训和学员练习时进行应试模式。第二,按照旧规,通过科目三考试(大路考)后,就可以领取驾照了,但按照新规,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部分:大路考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在通过大路考后,需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通过后才能领取驾照。
、驾照考试有没有时间限制,比如在多长时间以内必须完成某个项目考试
按照新规定,准考技能证明有效期(驾照考试有效期)从原来的两年延长至三年,开始时间从通过科目一考试(理论考试)当日计算。但对具体某个考试项目,没有有效期的要求,只要在三年内通过所有的考试项目,就可以领取驾照。
、新规实行预约考试制度,对预约次数有没有限制
有限制。在科目二考试和科目三考试中,每个学员最多可预约5次,如果预约了5次仍然没有通过考试,之前通过的考试项目成绩作废,需要从科目一考试(理论考试)重新开始考。比如,某学员预约了5次科目三考试,都没有通过考试,就需要从科目一开始考,类似大家所说的“大循环”。不过,每一次预约考试,如果考试不合格,当天可申请补考一次;如果补考仍不合格,需要再预约考试。
、有报道说,目前已经通过桩考的学员,必须在明年4月1日前完成科目二的电子路考试,否则桩考成绩作废。南
7 / 11
精品文档
京是这样的吗
南京不是这样的,南京根本不存在4月1日这个时间点。在元旦之前,所有通过的考试项目的成绩都有效,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的考试项目均按照新规执行。外地之所以有4月1日这个时间点,是因为全国的情况不一样,不过,南京在很早之前就启动了相应的工作,包括场地改造、流程调整等,目前都已调试完毕,不需要等到4月1日。
、在元旦之前的过渡期内,如果桩考不合格,补考时能否改选考倒车入库
可以。在过渡期内,桩考合格的,可直接预约科目二电子路考试,考试内容为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桩考未合格的,可选择单独考桩考,也可选择桩考和电子路“四项”一起考,还可以选择倒车入库和电子路“四项”一起考。
五、考驾考新规处罚有哪些变化
1、新手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
8 / 11
精品文档
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2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在2012年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后未满12个月的“新手”请尽快到交警部门领取免费“实习标志”,并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即日起,“新手”可以凭驾驶证到各个辖区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分所)领取实习标志。
、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
“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换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冲红灯或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被注销驾驶资格。
9 / 11
精品文档
此外,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10 / 11
精品文档
感 谢 阅 读~
1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