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横店天意婚礼馆
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人:应伟职务:系横店天意婚礼馆。。。。(填)
联系方法:150********
被告:
性别:男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可省略):
职业:
工作单位和住址:
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向被告支付剩余婚礼款项共计人民币13600元整;
2、判决原告向被告支付由于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2年5月20日,原告(横店天意婚礼馆)与被告盛永达于2012年5月20日签订《天意婚礼馆婚庆服务协议》。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婚礼庆典策划与婚礼现场布置,乙方在婚礼完成后需向甲方支付共计人民币共计15100元整。
2012年6月3日,原告顺利完成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但是乙方在婚礼完成后,尚欠余款13600元整,未按协议完全履行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余款,但被告拒不支付。原告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并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天意婚礼馆婚庆服务协议》一份;
(能用到的都用上,视频肯定是少不了的,还有花费的清单,你为此跑到金华的车旅费什么的,这里不能开车,只能坐车,发票才能报)
此致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应伟
年月日附:1、本状副本二份。
2、证据材料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