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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书民事上诉书 民事上诉书   上诉人:名称:_____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   民族:_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民事上诉书
民事上诉书 民事上诉书   上诉人:名称:_____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   民族:_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上诉书副本___份。     2、有关证明材料___件。   注:①上诉理由应全面陈述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或错误,提出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上诉的请求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变更原判决。②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湖南省某市政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168号鸿富大夏15楼,组织机构代码75800167-2.   法定代表人:肖俩庆,董事长。   被上诉人:郝某,男,1965年12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828196512240317,汉族,农民,住山东省金乡县金乡镇花元村花园中心街二巷1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建设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合同一案,不服山东上省金乡县人民法院(2016)鲁0828民初字935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诉。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2016)鲁0828民初字935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判决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撤销其作出的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支付另一半工程款的条件未成就,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不应判决上诉人偿付全部工程款项。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给水工程施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给水工程施工合同》"四、付款和结算方式:甲方按照施工进度分期给付工程款。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后一周内,由甲方支付工程款的50%;验收合格并正常通水后半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清剩余款项。"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验收合格并正常通水后半个月内支付清剩余款项,涉案工程现仍未经验收,支付另一半工程款的条件未成就,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偿付全部工程款是错误的。   二、一审法院认定涉案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据不足。   一审法院依据被上诉人提供的金乡县金乡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认定涉案工程已交付使用,且至今未发生质量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对涉案工程视为验收合格,证据不足。   根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GB 50268 3.2质量验收基本规定中"3.2.12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单位工程,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验收。施工、勘察、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监理等单位等有关负责人以及该工程的管理或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应参加验收。"以及相关规定,涉案工程验收时,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规程规定组织验收,不能仅凭金乡县金乡街道办事处证明涉案工程已交付使用,且至今未发生质量问题,即视为涉案工程验收合格。   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1][2]下一页 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之规定,该份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偿付全部工程款认定事实不清,且证据不足,故上诉人提起上诉,望二审法院依法支持诉请。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湖南省某市政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 日  上一页[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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