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號: 承辦人編號姓名: MV0101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
申
請
人
資
料
姓名
张三
英文姓名
(正楷填寫)
∨□初次申請
□再次申請
原名
(別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地
广东 省 縣
(市) 广州 (市)
身分證明號碼
出生
年月
日
民國 年 3 月 10 日
(西元 1968 年)
學 歷
大学
統一證號(無則免填)
現 住
地 區
∨□大陸 □港澳 □國外
申請事由及 代 碼
所經第三地區
□香港
□其他( )
入出境證
證 別
□單次∨
□逐次加簽 許可證
□多次
現 職
本職:广东省广州市建筑安装公司总经理
兼職:
經歷
(含曾任職務、具有何種專業造詣等)
1992年-2001年6月 广州华信建筑材料公司 工程师
2001年8月至今 广州市建筑安装公司总经理 (此栏需详填)
居住
地址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区天河區天河路8號8棟-8(身份证)
電話
020-0000 0000
聯絡
地址
廣東省廣州环市东路8號建筑大廈8樓8室
電話
020-0000 0000
證照資料
V□ 大陸地區所發護照
□ 其他
號 碼
發照日期及效期
何時由何地到僑居地
地點:
時間:
外國簽證資料
國別
種類
日期
效期
停 留
期 限
申請人親屬狀況
稱謂
姓名
出生年月日
存歿
職業
現 住 地 址
電 話
父
张大
1940.10.10
歿
母
李二
1943.11.10
存
退休
同申请人
同申请人
配偶
李四
1974.8.8
存
主妇
同申请人
同申请人
子女
张小
1999.6.6
存
学生
同申请人
同申请人
來臺地址 (旅館)及聯絡人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探親探病奔喪對象資 料
稱謂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號
現 住 地 址
電話及手機號碼
代 申 請
人 資 料
□同意以簡訊方式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核准,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一、請貼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之彩色、脫帽未帶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照片,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二、照片背面請書寫姓名、出生日期。
代辦旅行社
1、
註冊
編號
2、
公司及負責人戳記
3、
4、
5、
服務網址為: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QA_Class1.asp
條 碼 編 號 請 勿 污 損
95.10.1,500本 表單編號:QW2701-03
申 報 事 項
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以外之地區,犯內亂罪、外患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而於申請時據實申報者,免予追訴、處罰。」
二、申請人現任或曾任大陸地區黨務、行政、軍事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請於本欄據實詳述。如未據實填寫,經查獲或遭人檢舉者,應負法律責任。
□申請人未曾任大陸地區黨務、行政、軍事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
□申請人曾任大陸地區黨務、行政、軍事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曾任職於 第八届市人大代表
□申請人現任大陸地區黨務、行政、軍事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現任職於 無
申請事由(代碼)
社 會 交 流
探親(03)
奔喪(35)
團聚(53)
探病(64)
運回遺骸骨灰(76)
人道探親(77)
進行刑事訴訟(78)
兩岸會談或專案活動(81)
隨行駐華(87)
飛航任務(88)
專案許可(95)
公法給付(105)
隨行團聚(133)
大陸船員(135)
節日包機(147)
短暫團聚(148)
緊急醫療包機(152)
特定人道包機(153)
就醫(23)
伴醫(24)
接待
單位
地 址
電 話
負責人
注意事項
1、 本申請書由申請人或代申請人親自據實填寫,如未據實填寫經查獲者,得撤銷其入境許可,並限期離境。由在臺親屬委託他人代為送件時,應檢附委託書。
2、 申請人來臺期間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並依限離臺,且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
3、
文 教 交 流
4、
宗教活動(09)
文教活動(79)
傳習民族技藝(81)
大眾傳播活動(83)
衛生活動(91)
環保活動(94)
法律活動(99)
體育活動(102)
地政活動(112)
營建活動(113)
公共工程活動(114)
學術科技活動(115)
學術科技研究活動(116)
消防活動(119)
社會福利活動(129)
大陸地區
居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資料
經 濟 交 流
商務活動(金,馬)(16)
產業交流活動(82)
經貿活動(89)
交通事務活動(90)
農業活動(92)
財金活動(93)
勞工交流活動(106)
產業科技活動(117)
產業科技研究活動(118)
履行契約(126)
跨國企業內部人員調動(127)
消費者保護活動(130)
國際性會議(136)
以上所填內容,俱屬事實,如有捏造或虛假情事,願負法律責任。
申請人: 张三 簽章 代申請人 簽章
審 核 意 見
核轉單位簽註同意與否意見及簽章
商 務 活 動
商務訪問(139)
商務考察(140)
商務會議(141)
演講(142)
商務研習、受訓(143)
履約服務活動(144)
參加商展(145)
參觀商展 (146)
備 註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文號
機關名稱:
文號: 年 月 日 號函
裝
訂
線
貼 照 片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