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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中的一些诡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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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中的一些诡辩现象辩论中的一些诡辩现象诡辩:兵者,诡道也。辩论就是唇枪舌剑的较量,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特别的战争,因此在我们已经知己知彼,收集好海量的论据,已经想好怎样破题立论,确立了毫无漏洞的逻辑框架……后,必然要想到的,就是“诡计”。辩论中的“诡计”,就是诡辩。也许有人会认为,辩论应该是“堂堂正正”的,是“讲道理逻辑”的,是为了“探求真理”的,混淆视听的“诡辩”应该拒之门外,避之千里。当然,如果你是这样认为,那么这篇文章可以不看下去。但是如果你想赢,那么我建议你最好还是看一看。其实,无论是正规的辩论赛,还是我们的日常生活,“诡...

辩论中的一些诡辩现象
辩论中的一些诡辩现象诡辩:兵者,诡道也。辩论就是唇枪舌剑的较量,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特别的战争,因此在我们已经知己知彼,收集好海量的论据,已经想好怎样破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立论,确立了毫无漏洞的逻辑框架……后,必然要想到的,就是“诡计”。辩论中的“诡计”,就是诡辩。也许有人会认为,辩论应该是“堂堂正正”的,是“讲道理逻辑”的,是为了“探求真理”的,混淆视听的“诡辩”应该拒之门外,避之千里。当然,如果你是这样认为,那么这篇文章可以不看下去。但是如果你想赢,那么我建议你最好还是看一看。其实,无论是正规的辩论赛,还是我们的日常生活,“诡辩”无处不在,有些我们甚至习以为常而不知道那是诡辩。下面你会知道,其实正规的辩论赛少不了诡辩,诡辩是辩论里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些诡辩也许和你常识中的那种“诡辩”相差甚远,不过那些的的确确就是诡辩,并不因为形式和使用者的不同就改变了本质。如果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把这些“诡辩”完全剔除,有可能你都不知道怎样去辩论了。退一万步说,即使你不想用诡辩,也得知道如何破解别人的诡辩吧?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去了解辩论中的诡辩,这样才能利用诡辩或防范诡辩。废话少说,下面开始正文。什么是诡辩呢?一般来说,人们认为“混淆视听,颠倒黑白”的言论就是诡辩。其实不然。我举个例子:HYPERLINK"http://www.baidu.com/s?wd=《吕氏春秋》&ie=gbk&tn=SE_hldp00990_u6vqbx10"\t"_blank"《吕氏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富户家的一员。尸体被别人打捞起来,富户的家人要求赎回。然而捞到尸体的人要价太高,富户的家人不愿接受,他们找HYPERLINK"http://www.baidu.com/s?wd=邓析&ie=gbk&tn=SE_hldp00990_u6vqbx10"\t"_blank"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不用着急,除你之外,他还会卖给谁?”捞到尸体的人等得急了,也去找邓析要主意。邓析却回答:“不要着急,他不从你这里买,还能从谁那里买?”这就是诡辩史上著名的“赎尸诡论”。从逻辑上说,HYPERLINK"http://www.baidu.com/s?wd=邓析&ie=gbk&tn=SE_hldp00990_u6vqbx10"\t"_blank"邓析对双方说的话都没有错,后世也一直找不出他错在哪里,只能归结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或者“不能穷尽选择支”或者“立场转换”。所以说,诡辩不一定是“颠倒黑白”的,也有可能符合逻辑。因此,我斗胆在这里下个不甚严密的定义:所谓诡辩,就是企图让听者的思路按照某种期望运行的一类言论。听起来好像很抽象,其实简单地说就是“糊弄”。为什么要定义“诡辩”,是为了下面论述的问题打下基础。下面说到的一些技巧有些人会觉得不算是诡辩,但这里按照我的定义我把它们也归类进“诡辩”里,因为这些技巧实际上对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己方的逻辑毫无帮助,但却能达到让人哑口无言的效果。一、名人名言。借用名人名言是所有的辩论中都会用到的诡辩伎俩。之所以说那是“诡辩”,是因为名人说的话并不等于是真理,引用了名言对“证明”己方的逻辑其实毫无帮助。注意到没有,几乎所有的辩论赛里正反双方都能找出证明己方观点的名言,这已经证明了名人们的思想是多么的混乱。就是说,双方列举的事实是会“抵消”的,即使一方无法否定另一方列举的事实,只要数量上明显多于对方,评委和观众就会自发倾向列举事实较多的一方。当然,时间是有限的,如果光顾着列举事实就没时间论述逻辑,逻辑链条就会薄弱,要列举多少事实请自己根据实际形势衡量。三、二难推论。二难推论是辩论中使用频率较高的诡辩伎俩,之所以说辩论中的二难是诡辩,是因为辩论中的二难推论总是假定某个不合理的或是有偏向性的前提是正确的,也就是说问题本身就有问题,在错误的前提下当然怎样选择都是错误的。一般来说,说到设陷阱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也是最容易想到的就是二难,其次是设口袋(口袋里还可以再装口袋,就是所谓的连环套),由于现在的辩手都不是傻子,一般都不会正面回答明显是诱导的问题,所以装口袋现在是比较少用了,现在来谈更为常用的二难。前面说了,二难总是假定某个前提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这个前提太露骨就容易被人揪出来,这样二难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关键就在于如何隐藏这个前提。最佳的隐藏方式是利用人的惯性思维,这样问题里无需提及这个前提,对手因为惯性思维的关系会自动将前提补充进问题里,光是思考问题本身是看不出问题所在的。比如“万能的上帝能不能造出一块自己都举不起来的石头”,看似回答能还是不能都将推翻上帝是万能的这个前提。其实,这里还隐含了一个前提:逻辑高于上帝。我们的惯性思维总是认为如果推导过程正确,而结论矛盾,那肯定是前提错误,既然上帝经不起逻辑推理的检验,那么上帝是万能的前提就是错误的。但如果上帝真的是万能,那么他就可以不受上面的逻辑束缚,能且不能造出一块自己都举不起来的石头,也就可以理解了。但是,也不是每次都能利用惯性思维,因为惯性思维是有其存在合理性的,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会出现破绽。另外一种隐藏方法是使用一些看似合理其实偏于我方的前提,用合理性(起码表面上是)来掩盖。东方朔偷饮了汉武帝求得的据说饮了能够不死的酒,汉武帝要杀他,他说:“如果这酒真能使人不死,那么你就杀不死我;如果这酒不能使人不死(你能杀得死我),那么它就没有什么用处;这酒或者能使人不死,或者不能使人不死;所以你或者杀不死我,或者不必杀我。”这里隐含的前提是,如果酒是假的,那么偷饮了对汉武帝没造成损失,就不必被治罪。其实偷就是偷,与酒是否为假无关,是应该治罪的,但汉武帝被这个隐含的前提给骗了,结果原谅了东方朔。四、偷换偷换也是辩论中常用的伎俩,而且符合一般人对“诡辩”的理解。偷换有很多种,一般有辩题的偷换和概念的偷换。这两种也不是界限分明,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辩题的偷换一般比较容易看出来,当然,是相对概念偷换而言,当争论的焦点不在辩题本身上而是在某个相似的问题上时,其中一方很有可能偷换了辩题。比如,“诚信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这个辩题,很容易就会被偷换成“诚信主要靠道德还是法律”。通常是反方进行这样的偷换,因为将自律偷换成道德对反方比较有利。而正方则通常偷换成“诚信主要靠内因还是外因”。概念的偷换比较难看出来。一般来说,概念的偷换分为扩大(缩小)外延、更改指代对象两种。前者比如“考试是不是选拔人才的最佳方式”的辩论中,反方不停地论述因高考落榜而埋没的诸多人才,其实就是缩小了“考试”的外延,使其单单只指高考,用一部分的外延取代了全部外延甚至偷换了考试的概念本身。后者比如“决定幸福感是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因素”,反方这样说道:“幸福感等一切主观感觉的基础是大脑客观功能的正常,因而决定幸福感的是客观因素”这里是将“客观因素”偷换成“客观物质”来理解了。一般说来,每一场辩论中对于题眼(辩题中的关键词语),双方的定义、诠释多多少少都经过修改或选择,以利于进攻或防守。从这个意义上看,即使是以逻辑严密著称的雄辩,也不能完全摆脱诡辩常见的偷换概念a:你有烧水的水壶吗?b:有a:那借给我烧下开水b:你烧开水还用借水壶吗?水是开的用不着烧了。a:那我烧冷水好了吧?b:不行啊,我水壶是烧开水的。a:那我烧开水好吗?b:开水还用烧吗?a。。。。常见的HYPERLINK"http://www.baidu.com/s?wd=偷换概念&ie=gbk&tn=SE_hldp00990_u6vqbx10"\t"_blank"偷换概念,不知道大家生活中遇见过没有首先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这道题,开水冷水,烧开水不行,烧冷水也不行,那我就都不烧。借下你水壶,我想烧下水。b:烧开水还是冷水?a:烧水b:烧水是开水还是冷水a:你到底借不借水壶了,我说了我烧水这里a反问b了,接下来也可以展开一系列反击b的话,把握话语的主动权。这里b把烧的概念偷换了我们找事物本质a:请问烧是不是对某一物体进行加热?b:是a:请问你水壶是拿来干什么的?五、循环循环也是很常用的诡辩手段。辩论中的逻辑循环主要有两种形式:同义反复、循环定义。同义反复是指定义某个概念时使用与这个概念相同或相近的概念。实际上这样的定义并没有在本质上阐述清楚概念的内涵,但却在辩论时有着别样的妙用。比如对“什么是温饱”的问题,复旦大学队是这样回答的:“温饱,就是饱食暖衣”。这个口答实际上是同义反复,没有提供任何新的东西,但它给人的感觉是,他们已清楚地阐释了这个概念,而对方又抓不住任何把柄实施攻击。这样,在后面的辩论过程中,当复旦大学队对“温饱”这一概念作出新的补充和说明时,他们就显得比较灵活、自由,不至于被对方抓住什么矛盾。循环定义是指这样的一种形式:A的定义:是xxx的B;B的定义:是xxx的A。除了以上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循环定义,还可以是三个,四个。一般辩论中最多用到三个概念的循环定义。比如,什么是直角?直角就是平角的一半;什么是平角?平角就是直角的两倍。这种定义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对一个不知道几何学的人来说,这样的定义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不能从这两个定义中搞清楚直角和平角到底是什么。虽然没有实际意义,但在辩论中,循环定义有时是一种有效的防御手段。比如在“物质和意识那个更重要”的辩论中,物质方如此下定义:“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存在”“意识是物质的一种特殊运动形式”。辩论中意识方无论如何强调意识的重要性,如何举出意识影响物质的例子来,物质方都可以用这两个定义将问题引导到物质的基础属性上来。六、强调(倒置)因果在比较式的辩题里,经常遇到一种关于“基础”和“提高”,或者说“因”与“果”的比较式辩题。比如法律与道德啊,现实和理想啊等(为了阐述方便,这里默认对客观事物更有影响力的一方为“因(基础)”,如法律、现实)。这时候,就需要强调两者的因果关系,因为“无因则无果”的惯性思维,人总是倾向于认为“因(基础)”是更重要的,因此谁能抢占“因”这一个制高点,谁就占了优势。之所以将这个也列进“诡辩”里,是因为谁是基础其实并不能说明谁更重要,争夺“因”的制高点只是利用了人的惯性思维“认为基础是最重要的”。争夺“因”的手段有两种,一种是强调因果关系,另一种是倒置因果关系。强调就不用多说了,这种手段主要是原本就是“因(基础)”的那一方使用,只要讲清楚对方的“果(提高)”是怎样从己方的“因”里产生,没有了因就如何没有了果,就行。倒置是怎么回事呢?就是将“因”说成是为了“果”而存在,或者说“因”是通过“果”生效的,或者将“果”提升到“因”的指导或动力的位置。这种手段主要是原本的“果”一方使用,目的是模糊因果关系,企图说服评委将“果”当做是“因”,“因”当做是“果”。(当然这是站在我的角度的阐述,事实上很多时候哪方是因哪方是果没有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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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在“诚信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的辩论中,自律方可以使用如下伎俩:正:他律具有强制性,自律没有。反:他律有强制性是为了人自觉遵守规则,这种自觉就是自律啊!正:请问如果主要靠他律,为什么要制定法律和规则?反:制定法律和规则就是为了让人去遵守,遵守正是自律啊!正:要是自律不起作用怎么办?还不是靠他律制裁?反:制裁不自律者正是为了让其他人自觉遵守法律,是为了能让人更加自律啊!为什么正方无论怎么样都攻不破反方,是因为反方紧咬这样一个论点:“一切他律都通过自律起作用。”自律方将自律当做是他律能对人起作用的“前提”,将“形成自律”作为他律制定的终极意义。因此,反方在应答中紧紧扣着这样逻辑框架,就会让正方感觉像是老鼠咬龟,无从下手。七,借势压人。说实话这是最无耻的诡辩技术。何为借势压人呢?就是借用某些“权威”的“势”来打压对方,迫使对方不得不承认我方的一些论点或前提。名人名言也算是一种借势压人。由于这是一种比较暴力但又十分有效的诡辩伎俩,建议最好少用,不然不利于辩论思维的养成和辩论的健康发展。一般来说,在中国大陆,可以借到的大“势”有马克思主义、国家政策、民族情结三种。我们通常借用马克思主义中的唯物辩证法(物质与意识,内因与外因,矛盾)和政治经济学的一部分内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资本主义);而国家政策则有教育现状(高考的普遍性,科教兴国),经济发展方针(可持续发展,市场经济,),领导在大会的讲话等;民族情结是利用孔子孟子、唐诗宋词、鸦片战争、**战争等激起国家自豪感、爱国情感、文化认同等民族情结。通常一抛出以上的论据,对方即使不同意也是不敢直接反对论据本身的(你总不能说马克思主义错了,或者国家政策有问题,或者鸦片战争是活该),只能旁敲侧击,要么攻击对方引用错误,要么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也从别处借势来还击。比如现在的大学生辩论,就很喜欢引用或偷用唯物辩证法来立论和攻击。不过,借势要慎重。首先,要看清楚场合。在中国大陆,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已经成为了人们心中默认的“标准”,因此你可以大胆地使用唯物辩证法,或者大肆攻击资本主义。但如果评委主要是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或者比赛就是在国外举行,那么就不能这样做了,因为马克思主义在国际上并不是像中国大陆那样得到广泛的认同。同样的,国家政策,爱国(中国)情结也是一样的道理。然后,要看看借回来的“势”有没有空子可钻,能不能将人家逼进死胡同,如果能让对方巧妙化解,那么“势”就像拳头打在了棉花上,失去了攻击的威力,成了浪费时间。比如,1999年国际大专辩论会上,正方马来亚大学为了说明美是客观存在的,举了一个所谓的例子:“即使不懂华语的外国人都知道《唐诗选集》的美。”因举办地点是北京,本来他们是想借中华文化情结的“势”迫使反方承认这个论据。可是他们估计错误,反方西安交通大学大胆指出没有学习过唐诗的人不会感受到唐诗的美,且不觉得唐诗美也不是不正确的,仅仅是审美标准不同。正方对反方文化情结的估计有所偏差,所以攻击失败,反倒是急于进攻时说漏了嘴,陷入了“承认不存在的美人鱼美”的口袋之中。如何反击诡辩,大致上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就是用对方的诡辩模式回敬对方。另一种是正攻法,就是用各种手段暴露出诡辩的不合逻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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