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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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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说明:删除原名称中的“暂行”二字。因该项规定已经实施3年,各方面都已比较成熟)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制定本规定。 (说明:原规定第一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属于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或划拨的建设工程。 (说明:原规定第二条)  第三条 对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的考...

广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说明:删除原名称中的“暂行”二字。因该项规定已经实施3年,各方面都已比较成熟)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制定本规定。 (说明:原规定第一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属于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或划拨的建设工程。 (说明:原规定第二条)  第三条 对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的考古调查、勘探,属于政府储备用地的,由土地储备机构在出让前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不属于政府储备用地的,由建设单位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对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的考古调查、勘探,由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议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或者可行性研究阶段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申请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土地出让或工程建设6个月前向文物行政部门提出考古调查、勘探申请。(说明:原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除“并协助提供考古工作条件”)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考古工作条件,并对考古工作给予必要的协助。(说明:原规定第三条第三款与原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并协助提供考古工作条件”合并。)第四条 申请单位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提出考古调查、勘探申请时,应当提供 资料 新概念英语资料下载李居明饿命改运学pdf成本会计期末资料社会工作导论资料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清单 ,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函。申请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土地供应方式;   2、是否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项目,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拟申请地块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等相关情况说明; (说明:原规定第四条第二款)  (二)规划条件或规划复函及电子版附图; (说明:原规定第四条第三款)(三)比例不低于1:2000的地形图及电子版文件,并标注拟申请地块的四至范围。(说明:原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四)国有土地使用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并明确不存在权属纠纷。 (说明:第四款为新增部分,部分单位在土地存在纠纷的情况下提出考古申请,导致考古工作无法开展。)  第五条 凡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的工程项目,市文物行政部门在收齐全部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文物行政部门,由省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相应的考古发掘单位实施所报项目的考古调查、勘探业务。市文物行政部门在收到省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和省文物行政部门确定的考古发掘单位。   其他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由市文物行政部门依法组织文物考古调查与勘探工作。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受理及确定考古发掘单位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和相应的考古发掘单位。(说明:原规定第五条)  第六条 申请单位应当为考古工作提供如下条件:(说明:明确考古工作条件应由申请单位来提供。)(一)完成用地红线范围的边界桩点确定; (说明:将“考古勘探区域”改为“用地红线范围”,范围更加具体。)(二)完成考古勘探区域的建(构)筑物拆迁,地表清理,居民、用户迁出,果木、青苗补偿及山坟迁移;(说明:原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三)完成勘探区域地下管网的迁移;(说明:第三款为新增部分,考古工作会对地下管网造成破坏,在考古工作前,申请单位必须完成勘探区域内地下水管、电网、通讯网络、煤气管道、人防设施、地铁等的迁移,无法迁移的,要提出书面说明)(四)完成地铁、人防、国防通信等地下设施的摸查,并与相关负责单位沟通;(说明:第四款为新增部分,在地铁、人防、国防通信等地下设施有安全范围、保护管理要求,需申请单位事先沟通排除,以避免造成危险后果。)(五)不存在妨碍考古工作的其他权属纠纷。(说明:原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第六条 申请单位应当为考古工作提供如下条件:(说明:明确考古工作条件应由申请单位来提供。)(一)完成用地红线范围的边界桩点确定; (二)完成考古勘探区域的建(构)筑物拆迁,地表清理,居民、用户迁出,果木、青苗补偿及山坟迁移;(三)完成勘探区域地下管网的迁移;(说明:第四款为新增部分,考古工作会对地下管网造成破坏,在考古工作前,申请单位必须完成勘探区域内地下水管、电网、通讯网络、煤气管道、人防设施、地铁等的迁移,无法迁移的,要提出书面说明)(四)完成地铁、人防、国防通信等地下设施的摸查,并与相关负责单位沟通;(说明:在地铁、人防、国防通信等地下设施有安全范围、保护管理要求,需申请单位事先沟通排除,以避免造成危险后果。)(五)不存在妨碍考古工作的其他权属纠纷。(说明:原规定第六条第一、二、三款)第七条 申请单位在收到市文物行政部门的文件后,应当及时与考古发掘单位联系协助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考古发掘单位应当在申请单位联系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古调查,并提出考古勘探工作计划。 (说明:原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对具备文物勘探条件的,由考古发掘单位与申请单位签订考古勘探工作合同。考古发掘单位应当明确考古工作量、工作经费、工作时限等内容,申请单位应当提供具备考古勘探工作条件的工作区域和必要的协助,并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在签订考古勘探工作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考古发掘单位进驻建设用地现场并开展考古勘探工作。 (说明:原规定第七条第二款,“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或确认书”改为“合同”)第八条申请单位应对考古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协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在考古工作开展前负责完成勘探区域的围闭工作;(二)在考古工作开展前完成勘探区域内混凝土地面和建筑废弃堆积等清障工作,必要时清运余泥。(三)为考古发掘单位提供考古工作所需的临时建筑设施(包括值班和临时住房等)及必要的生活用水、电等设施。(四)负责做好考古发掘单位与当地街道、村镇、原业主、施工单位等第三方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五)负责做好工地的安全保卫,并协助做好考古工作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说明:第八条为新增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对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当予以协助,不得妨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建设单位在开展考古工作前,应完成工地的围闭、清障,提供临时建筑设施、水、电,做好考古单位与其它的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 考古勘探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古发掘单位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提交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   凡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的工程项目,市文物行政部门收到考古发掘单位提交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结果和文物保护意见上报省文物行政部门。   其他工程项目,市文物行政部门在收到考古发掘单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结果和文物保护意见函告申请单位。 (说明:原规定第八条,删除》《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的书名号,将“下一步考古工作计划”修改为“文物保护意见”。)  第十条 经考古调查、勘探未发现文物埋藏,无需开展考古发掘的,由市文物行政部门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可以组织土地供应。 (说明:原规定第九条第一款)  经考古调查、勘探发现文化遗存,需要进行考古发掘的,由文物行政部门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进行考古发掘,并由考古发掘单位提出考古发掘工作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考古发掘审批手续。(说明:原规定第九条第二款,新增“由文物行政部门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进行考古发掘,”。)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急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市文物行政部门报省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说明:原规定第九条第三款)  第十一条 配合建设工程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所需费用,由考古发掘单位依据《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90)文物字第248号)编制经费预算。 (说明:原规定第十条第一款,〔1990〕改为(90))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建设工程,根据管理责任分工,按照分级财政负担原则,其考古调查、勘探所需经费分别在市或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列支,未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区,从区财政支付;属于国有土地划拨的建设工程,考古调查、勘探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说明:原规定第十条第二款,增加“未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区,从区财政支付”,依据《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第十二条 在具备文物考古勘探工作条件和不存在暴雨、地震等不可抗力影响的情况下,每万平方米需考古勘探时间为15个工作日,一般考古勘探项目所需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50万平方米以上考古勘探面积的特大项目除外。如需考古发掘的,时间另外计算。 (说明:原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第十三条 2013年5月1日《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实施前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由建设单位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在工程建设前完成,考古工作经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说明:原规定第十二条。)  第十四条 本规定实施前根据《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正在进行或尚未开展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说明:原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发生变化或有效期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说明:原规定第十四条,有限期3年改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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