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一、总则1、医院是职业病报告负责主体,主办职业病报告的科员是报告的直接负责人。科长和分管领导是报告工作的管理负责人.2、职业健康体检科确定专人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由科长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抽查、督导。3、对尘肺病例的升级应按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进行更正报告.4、任何人不得对职业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按规范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职业病报表。5、职业病报告和报告卡,要填写完整,报告人、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应签字盖章后及时上报。二、急性职业病报告1、接到厂矿急性职业病报告后,应在12—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急性职业病中毒以及1名以上职业病,经具有诊断资质机构初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上级主管部门.3、发生急性中毒紧急报告后,在24小时内填报《职业病报告卡》上报.三、非急性和疑似职业病1、体检中发现职业病病人,并经具有诊断自治机构确诊后。应在15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在3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尽快到医院进行职业病确诊。3、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类别填写意思职业病报告卡或疑似尘肺病报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