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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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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征ThismodelpaperwasrevisedbyLINDAonDecember15,20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目次3445688890124161616161总则1.0.1为加强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活动,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程。1.0.2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均应遵守本规程。1.0.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征
ThismodelpaperwasrevisedbyLINDAonDecember15,20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征山东省工程建设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目次3445688890124161616161总则1.0.1为加强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活动,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程。1.0.2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均应遵守本规程。1.0.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的要求。2术语2.0.1工程质量检测testingforquality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采用试验、测试等技术手段确定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工程实体质量特性的活动。2.0.2工程质量检测机构testingservicesforquality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具有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对社会出具工程质量检测数据或检测结论的机构。2.0.3检测人员testingpersonnel通过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有关机构的考核,从事检测技术管理和检测操作人员的总称。2.0.4检测设备testingequipment在检测工作中使用的、影响对检测结果做出判断的计量器具、标准物质以及辅助仪器设备的总称。2.0.5见证人员witnesses具备相关检测专业知识,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派,对检测试件的取样、制作、送检及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过程真实性、规范性进行见证的技术人员。2.0.6见证取样witnesssampling在见证人员见证下,由取样单位的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建筑材料在现场取样、制作,并送至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2.0.7见证检测witnesstest在见证人员见证下,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测试的活动。2.0.8检测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Detectionofcontract检测机构与委托方之间签订的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和委托书的总称。2.0.9委托书Powerofattorney用于明确检测信息和检测内容的协议,属合同的范畴。2.0.10原始记录Theoriginalrecord记载检测活动所采集的数据和相关信息,并能再现检测过程的记录。2.0.11检测报告Testreport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的书面成果文件。2.0.12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informationmanagementsystermoftestingforconstructionengineering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对工程质量检测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储、传输的管理系统。2.0.13自动采集Automaticacquisition通过检测设备和计算机软件将检测过程中的信息及延续时间自动采集并保存的过程。2.0.14复颂确认ReChungconfirmation检测过程中,对于需书面记录的数据或说明,由一名检测人员读取数据或口述说明,另一名检测人员口头重复,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数据或说明进行记录的过程。3基本规定3.0.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0.2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并取得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具备相应能力,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方可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3.0.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3.0.4检测机构必须在资质和技术能力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3.0.5检测机构应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3.0.6检测机构应与委托方签订书面检测合同或委托书。3.0.7对实行见证取样和见证检测的项目,不符合见证要求的,检测机构不得进行检测。3.0.8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并增强纠错能力和持续改进能力。3.0.9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检测设备及检测项目/参数)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中各相应专业检测项目的配备要求。3.0.10检测机构应采用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检测管理效果和检测工作水平。3.0.11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档案及日常检测资料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3.0.12检测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留置已检试件。有关标准留置时间无明确要求的,留置时间不应少于72h。3.0.1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0.14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3.0.15检测机构及人员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3.0.16检测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实验室间的能力验证比对工作,并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比对活动。4检测机构能力4.1检测人员4.1.1检测人员应经技术培训、通过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有关机构考核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4.1.2各类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4.1.2.1见证取样及专项资质类:检测人员人数要求:见证取样每项目至少2人,专项检测不少于4人;单独见证取样检测机构或单独专项检测机构不少于10人;职称及注册师要求: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并应通过考核;专项类项目检测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人,其中1人应当具备相应注册师资格(幕墙工程检测类除外),并应经过考核。4.1.2.2其他检测项目:检测人员人数要求:建筑材料检测每类别不少于4人;智能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每项应具有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系统检测不少于6人,建筑幕墙系统检测不少于4人,采暖通风空调系统检测不少于4人;职称要求:建筑材料检测机构应具有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3人,并应通过考核;智能建筑、建筑节能每项检测业务应具有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4人,并应通过考核;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应具有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3人,并应通过考核。4.1.3检测机构应设立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检测信息管理员、 档案管理 财务及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员、检测操作员等岗位,并明确其岗位职责。4.1.4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掌握相关领域知识,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应通过考核。检测报告批准人应经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授权,掌握相关领域知识,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应通过考核。检测报告审核人应经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掌握相关领域知识,并应通过考核。4.1.5每个检测人员须根据自身通过考核的项目从事检测工作,且在岗检测项目不多于6项。审核人员须根据自身考核通过项目及授权范围从事审核工作,且在岗审核项目不多于6项目。检测报告批准人应根据自身通过考核项目从事报告签批工作;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如通过考核的,其签发项目不受限制。凡违反本条规定出具的检测报告无效,并给与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4.1.6检测人员应及时更新知识,按规定参加本岗位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学时应符合相关要求,继续教育情况将记入检测人员个人档案。4.1.7检测人员岗位能力应按规定定期进行确认,其上岗前应通过现场实际操作考核。4.1.8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人员的档案,其内容至少包含身份证信息、从事检测岗位能力证明、学历、职称证书、工作简历、继续教育情况、奖惩情况、技术成果及论文、专着情况等。4.1.9检测人员的流动应有序,检测人员在原检测机构从业满1年后方可变更从业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变更应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4.2检测设备4.2.1检测机构应正确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设备,其主要设备至少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4.2.2检测机构检测设备的配置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水泥、混凝土/砂浆、钢筋、墙体材料、混凝土芯样等涉及结构安全的力学性能试验及地基基础静荷载试验等采用的设备应具有信息自动采集和上传功能。以上项目若不进行数据自动采集,不得出具检测报告。4.2.3检测设备在启用前应进行检定、校准或检测/验证。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仪器设备必须送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其他检测仪器设备的校准、检测/验证应送至具有相应资格的实验室进行。4.2.4检测机构应制定检测设备的周期校准或检测计划,并按计划执行。检测设备的校准或检测周期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检测设备出厂技术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检测机构实际情况确定。4.2.5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或检测结果应由检测项目负责人进行管理,并经技术负责人确认。4.2.6设备自校应按现行有效的方法进行,并有专人负责。4.2.7检测机构的所有设备均应标有统一的标识,在用的检测设备均应标有检定/校准或检测/验证有效期的状态标识。4.2.8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设备检定/校准或检测周期台账,并建立设备档案,主要检测设备应一机一档,记录检测设备技术条件及使用过程的相关信息。4.2.9检测机构对大型的、复杂的、精密的检测设备应编制使用操作规程。4.2.10设备使用前应核对设备状态及适用性,试验过程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检测工作。用于现场检测的设备还应记录领用、归还情况。4.2.11检测机构应采取措施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现场检测设备应采取专门的措施使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4.2.12检测机构应制定每年的检测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计划和日常检查制度,并遵照计划执行和作好相应记录。4.2.13当检测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鉴定/校准或检测:1可能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改装、移动、修复和维修后;2停用超过校准或检测有效期后再次投入使用;3检测设备出现不正常工作情况;4使用频繁或经常携带运输到现场的,以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检测设备。4.2.14当检测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继续使用:1当设备指示装置损坏、刻度不清或其他影响测量精度时;2仪器设备的性能不稳定,漂移率偏大时;3当检测设备出现显示缺损或按键不灵敏等故障时;4其他影响检测结果的情况。4.2.15检测机构应对报废设备进行及时清理,不应留置在检测场所。4.3检测场所与设施、环境4.3.1检测机构应具备所开展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场所。房屋建筑面积和工作场地均应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并应满足检测设备布局及检测流程合理的要求。4.3.2检测机构应根据试验室的功能和用途,满足能源、采光、采暖、通风、洁净等的要求,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等)对检测工作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4.3.3检测场所的环境条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应满足检测工作及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要求。对有环境要求的场所应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记录环境条件。当检测环境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时,检测人员应立即停止检测活动,并应采取相应措施。4.3.4检测场所应合理存放有关材料、物质,确保化学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安全存放;对检测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影响环境条件及有毒物质等的处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和人身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应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4.3.5检测机构应制定内务及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制度。检测工作场所应有明显标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得随意进入检测工作场所。特别是有特殊环境要求的工作区域,应有警示并严格限制人员的进出。检测机构应制定安全预案,确保人员、设备及被检测试件的安全。检测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存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4.4检测管理4.4.1检测机构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检测技术管理体系,并按管理体系运行。4.4.2检测机构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发现技术管理中的不足并进行改正。4.4.3检测机构宜按规定定期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下主要技术工作:1按检测业务范围进行检测的情况;2遵守检测技术条件(包括实验室技术能力和检测程序等)的情况;3执行检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情况;4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包括工作行为、人员资格、检测设备及其状态、设施及环境条件、检测程序、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等;5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和有关事项。4.4.4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每月上报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在24小时内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4.5检测机构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虚假检测报告:1不按规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2检测报告中数据、结论等实质性内容被更改的检测报告;3无样品或未经检测就出具的检测报告;4超出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出具的检测报告。5检测业务流程5.1取样送检5.1.1建筑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有见证取样及送检要求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应由施工单位、见证单位根据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共同对样品的取样、制样过程、样品的留置、养护情况等进行确认,并应做好试件标识。见证人员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5.1.2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检测标准的要求编制检测计划,并建立送检台帐。5.1.3建筑材料本身带有标识的,抽取的试件应选择有标识的部分。5.1.4检测试件应有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标识应包括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要求和组号等信息。5.1.5施工过程中有关建筑材料、工程实体检测的抽样方法、检测程序及要求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1.6检测机构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事前编制检测方案,现场工程实体检测的构件、部位、检测点确定后,应绘制测点图,并应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对重大、重要检测项目和为有争议事项提供检测数据的检测方案应取得委托方的同意。5.1.7见证人员应对取样的过程进行旁站见证,作好见证记录。见证记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取样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取样用的方法及工具、模具情况;3取样、试件制作操作的情况;4取样各方对样品的确认情况及送检情况;5施工单位养护室的建立和管理情况;6检测试件标识情况。5.1.8检测机构自行取样的检测项目应作好取样记录。5.1.9需要现场养护的试件,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备取样、制样人员,及取样、制样设备及养护设施。5.2业务受理5.2.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应以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或工程实际需要进行委托,并应选择具有本规程第3.0.2条规定资格的检测机构。5.2.2签订检测合同:检测机构应与委托方签订检测书面合同,检测合同应注明检测项目及相关要求。需要见证的检测项目应确定见证人员。合同编号应连续且唯一。检测合同主要内容宜参照本规程附录C的样式。5.2.3委托登记:检测机构在受理检测业务时,应指导委托人填写委托书,确认检测项目、参数和检测依据。受理送检样品时应核查样品及相关证明资料、见证取样证明(有见证取样及送检要求时),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受理人员应登记与检测有关的信息。严禁无样品办理委托。5.2.4检测机构应将委托方、工程项目、合同或委托的信息实时输入检测信息管理系统。5.2.5样品管理人员应根据委托书,核对样品状态与委托登记信息的一致性,核对无误后应对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并下达检测任务书(单)。试件入库及流转应采用条形码技术实现盲样管理。检测机构应有措施确保样品编号的唯一性。试件接收应按年度建立台账。5.2.6检测机构对接收的检测试件应有符合条件的存放设施,确保样品的正确存放、养护。5.2.7检测机构应保证检测样品的流转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确保样品标识的完整性和样品的特性及状态不发生改变。5.3检测准备5.3.l检测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委托信息屏蔽系统。检测机构的收样及检测试件管理人员不得同时从事检测工作,并不得将试件的信息泄露给检测人员。5.3.2检测人员应校对试件编号和任务流转单的一致性,保证与委托单编号、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相关联。工程现场检测人员开始检测前,应对检测方案和检测对象状况的一致性进行确认。5.3.3检测人员在检测前应对检测设备进行核查,确认其运作正常。数据显示器需要归零的应在归零状态。5.3.4试件对贮存条件有要求时,检测人员应检查试件在贮存期间的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5.3.5对首次使用的检测设备或新开展的检测项目以及检测标准变更的情况,检测机构应对人员技能、检测设备、环境条件等进行确认。5.3.6检测前应确认检测人员的岗位资格,检测操作人员应熟识相应的检测操作规程和检测设备使用、维护技术手册等。5.3.7检测前应确认检测依据、相关标准条文和检测环境要求,并将环境条件调整到操作要求的状况。5.3.8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有完善的安全措施。5.3.9检测前应确认检测方法标准,确认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多种检测方法标准可用时,应在合同中明确选用的检测方法标准;2对于一些没有明确的检测方法标准或有地区特点的检测项目,其检测方法标准应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5.3.10检测委托方应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准备,并提供必要的条件。按时提供检测试件,提供合理的检测时间,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还应提供相应的配合等。5.4检测操作实施5.4.1检测应严格按照经确认的检测方法标准和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方案进行。5.4.2检测操作应由不少于2名具备岗位资格的检测人员进行,对于手工记录的数据或文字描述,其读取和记录应复颂确认。5.4.3检测原始记录应在检测操作过程中及时真实记录,检测原始记录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原始记录的内容应符合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所有原始记录应以书面形式存档,采用数据采集,由检测软件自动生成的原始记录应及时打印与检测报告共同存档。5.4.4自动采集的原始数据当因检测设备故障导致原始数据异常时,应予以记录,并应由检测人员作出书面说明,由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重新试验。5.4.5检测过程中应注意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条件发生变化并超出允许范围时,应立即停止检测工作,直至恢复到规定条件后方可继续进行检测。5.4.6检测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数据整理和出具检测报告,并应再次检查设备状态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同时进行环境清理、检测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5.4.7见证人员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进行见证时,应对检测的关键环节进行旁站见证,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见证记录内容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检测机构名称、检测内容、部位及数量;2检测日期、检测开始、结束时间及检测期间天气情况;3检测人员姓名及证书编号;4主要检测设备的种类、数量及编号;5检测中异常情况的描述记录;6现场工程检测的影像资料;7见证人员、检测人员签名。5.4.8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活动应遵守现场的安全制度。5.4.9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异常情况的处理制度。5.5检测原始记录5.5.1检测原始记录应有固定格式,并包含足够的信息。原始记录格式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要求。数据采集的原始记录应在检测软件中保存力值和时间的关系曲线,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5.5.2检测原始记录应及时填写,自动采集数据的应打印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应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追记、涂改。5.5.3检测原始记录笔误需要更正时,应由原记录人进行杠改,并在杠改处由原记录人签名或加盖个人印章。自动采集的原始数据不得更改,如发现原始数据异常时,检测人员应报技术负责人查明原因,需要更正时必须有更正依据,并说明异常的原因。5.6检测报告5.6.1检测机构应按其对委托方承诺的检测时限完成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5.6.2检测报告应采用统一的格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的检测项目,应通过系统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应与检测委托的要求一致,报告格式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要求。5.6.3当需对检测结果做出解释时,检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1对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减,以及特殊检测条件的信息;2需要时,对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说明;3适用时,对检测结果不确定度的声明;4特定方法、客户或客户群体要求的附加信息。5.6.4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检测报告还应包括下列内容:1抽样日期;2抽取的物质、材料或产品的清晰标识(适当时包括生产者的名称、标识的型号或类型和相应的系列号);3抽样地点,可包括示意图或照片;4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5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详细信息及解释;6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减的说明。5.6.5检测报告编号应按年度编号,编号应连续,不得重复和空号。5.6.6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应符合以下要求:1检测报告应由检测操作人完成编制;2检测报告应由检测人员签字,检测人员必须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3检测报告应由该项目规定的审核人签字,审核人员对检测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负责;4检测报告应由授权签字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签发人对检测报告负责;5检测报告必须加盖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备案)章,多页检测报告还应加盖骑缝章,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6当采用电子签名方式时,检测机构应有可靠措施保证电子签名真实、可靠。5.6.7检测报告应登记后发放。登记应记录报告编号、份数、领取日期及领取人等信息。5.6.8检测报告结论应符合下列规定:1材料的试验报告结论应按相关材料、质量标准给出明确的判定;2当仅有材料试验方法而无质量标准,材料的试验报告结论应按设计要求或委托方要求给出明确的判定;3现场工程实体的检测报告结论应根据设计及鉴定委托要求给出明确的判定。5.7样品处理5.7.1检测机构应制定样品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运行。5.7.2砂浆、混凝土试块管理:1用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砂浆、混凝土试块制作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进行标识;2检测机构与委托单位签订检测合同时应明确本条对砂浆、混凝土试块管理的要求,违反本条第1款规定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时不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章”;5.7.3检测机构应严格遵守试样留置制度。对已检试件的留置处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第3.0.10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已检试件留置应与其他试件有明显的隔离和标识;2已检试件留置应有唯一性标识,其封存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3已检试件留置应有完整的封存试件记录,并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以便于查找;4已检试件有相关规定或有合同约定,需返还委托方的,应由专人负责管理,返还时应做好记录,领取人应在样品返还记录上签字确认。5.8检测档案5.8.1检测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检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分类编目和利用工作。5.8.2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管理资料、技术资料:1管理档案包括:标准规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体系运行记录、人员资料、法律法规文件、上级部门来文、内部行政文件、设备资料等;2技术档案包括:检测合同、委托书、抽样记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登记台帐、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其他与检测相关的重要文件等。5.8.3档案应用书面资料存档,并以书面资料为准,同时用电子文档辅助保存但不得违背原档案文件管理的要求。电子档案的保存应有防止信息丢失或被篡改的可靠措施。5.8.4检测机构应建立符合保存要求、拥有独立空间的检测资料档案室,档案室的条件应能满足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长期存放。5.8.5档案保存时间:1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结构建筑材料的检测资料汇总表和有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市政基础设施主体结构的检测档案等宜为20年;其他检测资料档案保管期限宜为5年;2检测软件数据备份长期保存;3设备档案的保存期应保留到设备报废后1年。4技术人员档案的保存期应保留到该人员退休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1年。5.8.6保管期限到期的检测资料档案销毁应进行登记、造册后经技术负责人批准。销毁登记册保管期限不应少于5年。6检测管理软件6.1基本要求6.1.1检测软件设置的操作流程必须符合国家及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应根据标准、规范、有关部门规定及时更新和扩充。6.1.2检测软件设计应严谨,生成的记录、报告格式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且能够对各种违规操作进行有效的控制并记录。6.1.3检测软件应能将数据用互联网同步传输到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监管系统。6.1.4检测机构的互联网接入带宽应满足检测数据和过程数据即时传输与下载的稳定。6.1.5检测软件应能实现对检测数据在不同介质自动备份的功能,长期保存,以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6.1.6检测软件应能对检测数据等信息的修改情况进行记录,并保证所有记录可追溯。6.1.7检测软件应具备扩展接口的能力。6.2安全性要求6.2.1检测软件登录应采用权限控制机制。6.2.2检测软件应能实现对不同人员操作不同功能模块、不同检测项目的权限进行设定和管理。1委托登记:仅能对检测流程中委托登记部分规定的功能进行操作。2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在试验前不能看到委托单位信息。仅能对授权的检测项目进行操作,自动采集数据系统的数据和经检测得出的数据严禁随意修改。3审核人:仅能对检测项目的委托信息、检测数据、计算结果及结论进行审核,不能修改数据。若发现有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签发人:仅能对检测项目的相关信息、数据、结果及结论进行签发,不能修改数据。若发现有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系统管理员:能够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维护,但不能对已形成的检测报告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7查询:对查询、统计等进行权限设置。6.2.3系统管理员只能在允许的界面中维护,严禁对系统底层进行操作。6.2.4所有进入系统进行操作的事项均应以操作日志形式予以记录。6.3检测数据管理6.3.1检测软件应能够记载本规程要求的信息。6.3.2检测软件生成的数据、检测结论与描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6.3.3数据计算、结果修约、结论判定等数据处理,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6.3.4检测软件应自动记录修改日志。日志内容应包含样品编号、修改前-后数据、修改人员、授权人员、修改时间、设备名称等信息;修改日志一旦生成应即时传输至监管系统。6.3.5检测软件应具备自动采集数据生成相应曲线图的功能,曲线图应能打印输出。6.3.6对录入的检测数据,经确认后需要更正,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并可追溯到原数据。6.3.7数据库应有5年以上检测数据的容量。6.4检测数据自动采集6.4.1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验项目:水泥胶砂强度试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试验,混凝土抗压(折)强度试验,砂浆抗压强度试验,墙体材料抗压强度试验,桩基静载试验等,其试验过程须由电脑程序控制的试验机自动完成,检测数据应实现自动采集和记录,若无异常不得实施人工干预。6.4.2自动采集的数据应直接进入检测软件,并可通过软件查询数据曲线。6.5检测软件数据信息上传6.5.1检测软件应具有数据上传接口功能。6.5.2所有检测报告经签发后,应通过上传接口即时传输到监管系统。6.5.3检测软件应具备通过上传接口将自动采集检测项目的全过程检测曲线的数据实时上传到监管系统的功能。6.5.4检测软件应具备通过上传接口将检测机构所有的工程信息、委托信息、人员信息、检测仪器设备信息、数据修改记录上传到监管系统的功能。6.6检测软件的维护6.6.1检测软件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软件进行核查,确保软件的功能持续符合本规程和相应标准的要求。6.6.2当软件进行局部修改、升级或增添功能时,应对其适用性进行测试。7检测工作远程监管7.1基本要求7.1.1监管系统由省、市两级监管系统及检测机构的检测软件组成,区域检测数据联网中心及其数据库应设立在设区市的监管部门,各设区市建立的区域检测数据联网中心,所采用的相关软硬件系统必须满足相应要求,监管系统应能满足省、市、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均可按照各自权限查阅试验信息,进行日常监管,实现全省试验数据和监管的联网。7.1.2监管系统应能自动接收与存储辖区内所有检测数据信息。7.1.3监管系统应具备以工程为核心对上述数据的各种分析、查询、统计、预警、跟踪功能,提供辅助管理手段。7.1.4检测机构应自觉接受监管系统的过程监督,并有专人保障网络的畅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的上传。7.1.5监管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扩展性,为今后其它项目的实时监管预留接口。7.2基本功能7.2.1监管系统所有信息来源具备不可干预的特性,并应对以下情况进行实时异常报警:1对检测机构超越资质承揽业务并出具检测报告;2检测机构工作人员超资格签署报告;3仪器设备超规定使用或超过有效期使用;4试验检测数据异常;5人为干预试验过程制造虚假检测数据。7.2.2监管系统的授权用户应凭密码登录,为不同权限的授权用户提供相应的功能。7.2.3所有信息应具备统计电子表格导出功能。7.3系统维护7.3.1监管系统中应通过硬件防火墙和数据校验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7.3.2能对监管系统的基础信息进行维护,具备升级、备份、导出等;具备增减检测机构以及检测资质可配置的功能。附录A检测项目、参数、仪器设备及技术人员配备表序号专业检测项目/参数主要仪器设备一、专项检测(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地基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桩身完整性、锚杆锁定力。静载反力系统、低应变动测仪、锚杆检测设备。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检测4锚杆锁定力检测(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强度现场检测(回弹法或回弹超声综合法、钻芯法)、后置埋件锚固力检测、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承载力、挠度、抗裂度、裂缝宽度)、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回弹法或贯入法、原位轴压法检测)。混凝土回弹仪、钻芯机、钢筋位置测试仪、力学性能试验机、后锚固件拉拔仪、结构构件变形测量仪器;砂浆回弹仪或砂浆贯入仪、砌体原位轴压设备、芯样修补、磨平装置、钢砧等。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幕墙“三性”试验、平面内变形性能、邵氏硬度、拉伸粘结性能、相容性、粘结强度。建筑幕墙“四性”测试系统、电子万能试验机、硅酮结构胶相容性试验箱、气压表等。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四)钢结构工程检测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用钢材力学性能检测、球节点力学性能检测、高强螺栓连接副性能检测、超声波探伤检测、防火涂料厚度、防腐涂层厚度检测、钢结构工程变形检测。标准试块、超声探伤仪、拉力试验机、涂层测厚仪、结构变形测量仪、扭矩扳手、高强螺栓轴力计等。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五)市政道路检测1回填材料(路基)强度(CBR)、界限含水量、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标准电动击实仪、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脱模器、烘箱、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自动击实仪。2无机结合料(基层)配合比设计、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或石灰剂量、石灰有效钙镁含量、未消化残渣含量、细度、粉煤灰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铁、三氧化二铝含量、烧失量、细度、比表面积、密度。方孔集料筛、电子天平、标准电动击实仪、烘箱、脱模器、压力机、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恒温恒湿养护室、滴定设备、分析天平。3沥青及沥青混合料(面层)沥青针入度、沥青延度、沥青软化点、沥青粘附性、沥青密度、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沥青混合料流值、沥青混合料空隙率、沥青混合料矿料间隙率、沥青混合料沥青用量、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沥青混合料车辙。针入度仪、低温延度仪、烘箱、软化点仪、恒温水槽、电炉、比重瓶、分析天平、沥青混合料拌和机、马歇尔自动击实仪、马歇尔稳定度仪、脱模器、电子天平、沥青抽提仪、标准筛、车辙仪。4集料(基层、面层)筛分、压碎值、磨耗值、表观密度、吸水率、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亲水安定性。标准筛、压力机、洛杉矶磨耗机、电子天平、游标卡尺、标准筛、沸煮箱。5石材(面层)单轴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压力机、万能试验机。6路面砖(人行道)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压力机、万能试验机。7路缘石(附属构筑物)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压力机、万能试验机。8土工格栅(附属设施)抗拉强度、伸长率、(2%、5%)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电子拉伸试验机。9检查井盖(附属设施)承载能力。井盖压力机。10排水管材(附属设施)环刚度、冲击性能、环柔性、外压荷载。电子拉伸试验机、落锤冲击试验机、管材外压试验机11现场检测(路基、基层、面层)厚度、压实度、弯沉、平整度、构造深度、摩擦系数。取芯机、环刀、灌砂筒、天平、贝克曼梁、车载落锤式弯沉仪、3m直尺、激光双平整度仪、人工铺砂仪、激光构造深度仪、摆式摩擦仪。12桥梁支座盆式支座竖向承载力、摩擦系数、板式支座极限抗压强度、实测抗压弹性模量、实测抗剪弹性模量、实测老化后抗剪弹性模量、实测四氟板与不锈钢板表面摩擦系数、球型支座竖向压缩变形、盆环径向变形、摩擦系数。微机控制橡胶支座压剪试验机、老化试验箱。13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产品规格系列与尺寸偏差、环刚度、局部横向荷载、柔韧性、抗冲击性。游标卡尺、电子织物强力机、塑料管弯曲试验机、落锤冲击试验机、低温水浴。14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尺寸、集中荷载下径向刚度、均布荷载下径向刚度、抗渗漏性能。游标卡尺、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15伸缩装置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内在质量。游标卡尺、钢直尺、切割机。(一)土建材料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胶砂搅拌机、净浆搅拌机、胶砂振实台、胶砂跳桌、稠度测定仪、安定性沸煮箱、雷氏夹测定仪、细度负压筛、抗折试验机、恒应力压力试验机、凝结时间测定仪、水泥标准养护设备、净浆加水器。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下总伸长率、弯曲、重量偏差。拉力试验机(或液压式万能试验机)、弯曲试验机、钢直尺、电子天平。3砂、石常规检验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电热鼓风干燥箱、砂石摇筛机、砂石筛、针片状规准仪、天平、台秤。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坍落度、混凝土抗渗性能、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砂浆配合比设计、砂浆稠度、砂浆保水性。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振动台、坍落度筒、砂浆搅拌机、砂浆稠度检测仪、砂浆保水性测定仪、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含砂浆养护)、混凝土抗渗仪、力学性能试验机、台秤。5简易土工试验含水率、密度。电子天平、烘箱、击实仪。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1h经时变化量、抗压强度比。60L单卧轴式强制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振动台、坍落度筒、含气量测定仪、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含砂浆养护)、压力试验机、台秤、基准水泥。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最大力、最大力总伸长率、抗拉强度、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试验。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引伸计、松弛试验机、布洛维硬度计、微机式液压锚具试验机。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沥青针入度、软化点、延度;混合料沥青含量、马歇尔试验、密度。沥青延度仪、针入度仪、软化点测定仪、沥青混合料马歇尔测定仪、马歇尔电动击实仪、沥青混合搅拌机、恒温水浴箱、天平、卡尺、离心抽提仪或燃烧炉、鼓风干燥箱、钢直尺。9墙体材料检测抗压强度。切砖器、钢直尺、力学性能试验机。10防水材料检测不透水性、耐热性、拉伸强度、伸长率、低温柔性。裁片机与裁刀、拉力试验机、低温试验箱、低温弯折仪、冷弯试验装置、鼓风干燥箱、不透水仪、烘箱。(二)水暖材料检测1塑料管材、管件静液压试验、纵向回缩率、维卡软化温度、冲击试验。管材耐压试验设备、水嘴阀门耐压试验设备、维卡试验仪、烘箱、低温箱、落锤冲击试验设备。2金属制管材、管件、阀门壳体试验、密封试验。3散热器耐压试验。4卫生洁具冲洗功能、水封回复。(三)电气材料检测1电线电缆导体电阻、绝缘电阻、电压试验。导体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闪络击穿试验装置、恒温水浴箱、开关插座寿命测试仪、负载柜、拔出力测定仪、漏电保护测试仪。2开关通断能力、正常操作。3插座正常操作、分断容量、拔出插头所需力。4低压配电箱介电性能。(四)建筑门窗检测1门窗三性检测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门窗“三性”测试系统、幕墙门窗玻璃光学性能测设备[含(0~3300)mm全波段分光光度计、红外线分光光度计、中空玻璃露点测试仪]、建筑外窗的传热系数测试箱、大气压计。2建筑外窗的传热系数建筑外窗的传热系数。3中空玻璃露点中空玻璃露点。4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五)装饰装修材料检测1陶瓷砖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陶瓷砖抗折试验机、真空吸水仪、烘箱、涂料耐洗刷仪、涂膜养护箱、涂料涂布设备、力学性能试验机、电子天平、板材萃取设备或环境测试舱。2涂料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涂膜外观、耐水性、耐碱性、耐洗刷性。3装饰石材压缩强度、弯曲强度、吸水率。4装饰板材甲醛释放量(含量)。(六)智能建筑检测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1)空调与通风系统功能检测室内温度、湿度、风速和故障报警的正确性。热敏式风速流量计、数字温湿度计、接地电阻测试仪。(2)变配电系统功能检测电压、电流(交直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用电量。电能质量分析仪、数字万用表。(3)公共照明系统功能检测光照度、时间表控制、开关动作及手动开关。照度计。(4)给排水系统功能检测水泵运行状态、报警、水泵切换。数字压力表。(5)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功能检测负荷调节、时间表启停、节能控制、能耗计量与统计。(6)冷冻和冷却水系统功能检测(7)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功能检测运行状态监控与故障报警。(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子系统(设备)间的数据通信接口功能检测(9)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功能检测数据的显示功能、故障报警、参数的设定及修改、控制命令的有效性、数据的记录、存储和处理功能、数据生成报表及打印、操作权限、人机界面的友好适用性。(10)系统实时性检测控制命令响应时间、报警和反馈信号响应时间。秒表(11)系统可维护功能检测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和参数修改功能、故障的自检测功能。(12)系统可靠性检测抗干扰性能、系统运行的稳定。2、综合布线系统检测(1)工程电气性能检测连接图、长度、衰减、近端串音、近端串音功率和、等电平远端串音、等电平远端串音功率和、衰减串音比、衰减串音比功率和、传输时延、传输时延偏差、直流环路电阻、屏蔽层导通、回波损耗。网络电缆认证分析仪。(2)光纤特性检测长度及衰减。光纤认证测试仪。3、信息网络系统检测(1)连通性检测连通性。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计算机及软件。(2)路由检测传输速率、吞吐率、丢包率、传输时延。(3)容错功能检测容错系统切换时间。(4)网络管理功能检测信息安全的网络隔断性能。4、智能化系统集成检测(1)接口检测网络设备联通性能、子网间通信性能。数字万用表、测试计算机及软件、接地电阻测试仪。(2)软件检测(3)系统功能及性能检测(4)安全检测5、电源与接地(1)电源系统检测交流电压、频率、波形畸变率、绝缘电阻、设备噪声、电流、三相电压不平衡。电能质量分析仪、数字万用表。(2)防雷及接地系统检测接地电阻。接地电阻测试仪。6、环境系统检测(1)空间环境的检测净高、室内噪声、静电泄漏电阻。激光测距仪、漏电电阻测试仪、声级计。(2)室内空调环境检测温度、湿度、风速。数字温湿度计、热敏式风速计。(3)视觉照明环境检测照度照度计。(4)环境电磁辐射检测电磁波场强。电磁场强仪。7、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检测(1)楼寓对讲系统呼叫功能、通话功能、电控开锁功能、可视功能、夜间操作功能、报警功能、识别控制功能、振铃声级、图像分辨力、环境照度适应性、门口机防水、防拆等功能、备用电源工作时间。声级计、照度计、清晰度测试卡、灰度卡、接地电阻测试仪、数字万用表、泄漏电流测试仪。(2)监控与管理系统检测电压、电流、三相电压不平衡性、频率、波形畸变率、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设备噪声、网络设备连通性、子网间通讯性能、光照度、综合布线性能。声级计、照度计、电能质量分析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网络电缆认证分析仪。(3)家庭控制器检测(4)室外设备及管网检测8、通信网络系统(1)有线及数字电视系统检测图像质量、输出电平、特性阻抗、绝缘电阻。标准信号源、电视场强仪、网络电缆认证分析仪、绝缘电阻测试仪(2)会议电视系统检测系统功能测试、质量评定。(3)公共广播系统检测功能检测、传输频率特性、声场不均匀度、应备声压级、系统设备信噪比、漏出声衰减。音频信号发生器、音频(声学)分析仪。(4)厅堂扩声检测传声增益、传输频率特性、声场不均匀度、最大声压级、背景噪声、混响时间、系统总谐波失真、总噪声。9、安全防范系统检测(1)入侵报警系统检验入侵报警功能、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记录、显示功能、系统自检功能、系统报警响应时间、报警复核功能、报警声级、报警优先功能。声级计、秒表、卡尺、测力锤、照度计、清晰度卡、灰度卡、绝缘电阻测试仪。(2)视频安防系统检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检验:系统控制功能检验、监视功能检验、显示功能检验、记录功能检验、回放功能检验、报警联动功能检验、图像丢失报警功能检验。(3)出入口控制系统检验出入目标识读装置功能、信息处理/控制设备功能、执行机构功能、报警功能、访客(可视)对讲电控防盗门系统功能。(4)电子巡查系统检验巡查设置功能、记录打印功能、管理功能。(5)停车场(库)管理系统检验识别功能、控制功能、报警功能、出票验票功能、管理功能、显示功能。(七)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1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氡、甲醛、苯、氨、TVOC。气相色谱仪(其中应有直接进样装置)、空气采样器(其中应有两台以上恒流采样器)、测氡仪、气压计、可见分光光度计、土壤测氡仪、板材萃取设备或环境测试舱。2土壤中氡检测土壤中氡。3建筑材料有害物质检测甲醛释放量。(八)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检测1、外墙外保温系统检测(1)保温材料性能检测密度、导热系数、压缩强度。导热系数标准板、苯板切割设备、电子万能试验机、导热系数测定仪、天平、搅拌机、标准养护箱、钻芯机、多功能拉拔仪、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设备。(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拉伸粘结强度(原强度、耐水)。(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单位面积质量、断裂强力、耐碱强力保留率。(4)保温浆料材料性能检测导热系数、抗压强度。(5)外墙节能构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测。(6)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粘结强度现场检测。(7)锚固件锚固力锚固件拉拔力。(8)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2、建筑幕墙系统检测(1)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幕墙玻璃传热系数测试箱、大气压计。(2)中空玻璃露点中空玻璃露点。中空玻璃露点测试仪。(3)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透射比测试仪。(4)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力学性能试验机。(5)幕墙气密性能幕墙气密性能。幕墙气密性测试系统。3、采暖、通风空调系统检测(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散热器散热量测量装置、台秤。(2)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输入功率。风机盘管机组风量检测装置、焓差试验装置、噪声测试系统(消声室或半消声室、微压计、声级计)。(3)电线电缆的截面尺寸和每芯导体电阻值电线电缆的截面尺寸、每芯导体电阻值。电桥或高精度数字式直流电阻测试仪、游标卡尺、杠杆千分尺、温度计。(4)室内温度室内温度。温度自记仪或温度巡检仪。(5)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超声波测厚仪、超声波流量计。(6)供热系统的补水率供热系统的补水率。超声波测厚仪、超声波流量计。(7)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超声波测厚仪、超声波流量计。(8)风管系统各风口的风量风管系统各风口的风量。风量罩或比托管、微压计或风速仪。(9)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温度计、大气压力计、比托管、微压计或风速仪。(10)空调机组的水流量空调机组的水流量。超声波测厚仪、超声波流量计。(11)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冷却水总流量。超声波测厚仪、超声波流量计。(12)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照度计。附录B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单位变更申请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称学历管理手册编号原工作单位申请变更后工作单位变更原因:本人签字:年月日原工作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申请变更后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批准人(签字):年月日附录C检测合同的主要内容C.0.1检测合同可包括检测合同、检测委托单、检测协议书等委托文件。C.0.2检测合同应明确如下主要内容:1合同委托双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工程概况。3检测项目及检测结论。接受委托的工程检测项目应逐项填写,提出实验室检测、现场工程实体检测项目及要求,并附委托检测项目标准名称及收费一览表。4检测标准,并附标准名称表。5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1)确定各检测项目单价清单,并附表;2)明确结算付款方式;3)规定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时的解决方式。6检测报告的交付:1)乙方交付检测报告时间的约定,各项目应附表,检测报告份数;2)双方约定检测报告交付方式。7检测样品的取样、制样、包装、运输:1)双方约定检测试件的交付方式,双方的工作内容及责任。乙方按有关规定对检测后的试件进行留样及特殊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说明;2)检测样品运输费用的承担。8甲方的权利义务。9乙方的权利义务。10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若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专家论证解决。11违约责任。12其他约定事项。13争议的解决方式。14合同生效、双方签约及双方基本信息。15其他事项。本规程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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