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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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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详细解读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142014年12月1日实施修编背景一、质量监管形势的需要:明确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终身责任(授权委托、质量承诺、89号省长令),专项治理常见质量问题,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其中治理质量通病就是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工程质量群众投诉仍时有发生,2013年13个省辖市中最多的质量投诉量近200起,极大耗用了建设行政管理和质量监管部门的政府公共资源。解决投诉的有效举措之一就是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常见质量问题,降低质量通病的发生。遵照全国为期两年的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部...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详细解读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DGJ32/J16-20142014年12月1日实施修编背景一、质量监管形势的需要:明确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终身责任(授权委托、质量承诺、89号省长令),专项治理常见质量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其中治理质量通病就是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工程质量群众投诉仍时有发生,2013年13个省辖市中最多的质量投诉量近200起,极大耗用了建设行政管理和质量监管部门的政府公共资源。解决投诉的有效举措之一就是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常见质量问题,降低质量通病的发生。遵照全国为期两年的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部署,江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2014年全省组织十三个省辖市开展常见质量问题的专题防治研究,如扬州和镇江就是水电安装工程通病防治专题实践和研究。各地已积极响应和行动起来,扬州2014年11月召开了安装工程通病防治现场观摩及经验交流会。10月21日召开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会议11月21日xxxx市中和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6月6日)扬州市2014年水暖电气工程质量专项治理现场观摩会(11月12日)苏建科(2013)586号文《关于印发(201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编制、修订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通知》。2013年省质监总站组织修编本标准组织部署修编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工作的会议纪要二、标准自身更新的需要:2006年4月开始实施已有八年,相关规范已作更新(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砼、砌体、屋面、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很多材料和工艺的应用发生变化(自拌砼、预制楼板、板底抹灰等应用减少,预拌砂浆、高强钢筋等应用增加)。有些条款文字表述不清,存在争议,有些规定经过实践值得商榷(预应力砼管桩进场检验数量、有防水要求房间的砼止水坎浇筑方式等)。有些分部工程发展迅猛,出现了新的通病,原标准未充分涉及(建筑节能、成品住房、智能建筑等),都需要修编该标准。修编要求前言中描述: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省厅领导要求也很明确:先进性、实用性、适用性。修编主要内容所有的小章节和条款内容尽量围绕质量通病阐述,剔除了一些关联不大的规范条款。保留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的编写框架。增加了建筑节能、成品住宅装饰装修(基本规定和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建筑三方面的通病控制。根据实际应用状况增加或删除了一些相应条款(如增加了预拌砂浆,删除了自拌砼、预制楼板等内容)修订了不适用、不精确、应用条件模糊的用语,提高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除了5.2.2、7.1.3、9.5.1为强制性条文,通篇为强制性标准,尽量减少“宜”……,改为“应”……实践中要坚持遵照执行)。强制性标准,可以应用推荐性标准(带T),此时相关规定就变为强制性条款。在强制性标准中也有“宜”、“可”“……情况下”等推荐性条款。整个标准规定了三条强制性条文:5.2.2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mm。【条文说明】5.2.2本条出自《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第5.1.3条。7.1.3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条文说明】7.1.3本条出自《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年版)第4.1.1条,为强制性条文。9.5.1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条文说明】9.5.1本条出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12.5.6,为强制性条文。标准正文、条文说明正文用黑色字体条文说明用红色字体提醒、强调之处改为蓝色字体注释采用()和蓝色字体每章后及时用黑色字体进行简要归纳总结,标识为1总则1.0.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制定本标准。1.0.1本条是编制本标准的宗旨和依据。为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2006年我省出台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对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新材料新工艺的大量应用,特别是建筑节能新材料的大量使用,新的质量通病大量出现,有必要对该标准进行修编,补充完善通病控制内容,使修编后的标准更具有指导性。1.0.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其他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可参照本标准规定执行。1.0.2明确本标准适用范围主要是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住宅工程,同时也明确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1.0.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方法、措施和要求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省相关工程建设标准。2术语2.0.1住宅工程Residentialbuilding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2.0.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Residentialengineeringcommonqualitydefect住宅工程完工后易发生的、常见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质量的缺陷。2.0.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Residentialengineeringcommonqualitydefectcontrol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从勘察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有效防治方法、措施和要求。2.0.1~2.0.3给出的3个术语,是本标准各章节中所引用的、国家和本省现行标准、规范中未曾出现过的术语,主要是从本标准的角度赋予其涵义。在编写时,参考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和有关资料。2.0.4裂缝crack裂缝是指在开灯或自然光下,距检查面1m正视(天棚站立仰视),明显可见的裂纹。2.0.4建筑物是由许多不同性能的材料组合而成,且几何尺寸大,大自然影响因素多,使得建筑物存在很多裂缝,但多数是客观存在的微裂缝和一些无害裂缝,我们治理质量通病的目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将有害裂缝变成无害裂缝。影响结构安全、耐久性、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就是有害裂缝。为了有效控制质量和减少纠纷,在本条中提出了裂缝的界定标准,即站在1m地方不能明显看见的裂缝(其裂缝宽度都在0.1㎜及以下),也不明显影响观感质量,这种裂缝为无害裂缝,视为质量合格。2.0.5划痕scratch划痕是指表面未破坏,目测观察有明显且无法清洁掉的痕迹。2.0.5划痕和损伤是有区别的,但国家规范没有明确界定。为了不产生误判,本条对划痕进行了界定,即表层未破坏,目测观察有明显的痕迹,也是无法用清洁的办法来消除掉的痕迹叫划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取消了原总则和术语中“影响安全”的说法,明确质量通病的控制范畴是使用功能和外观质量。安全包括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结构安全不能出现“通病”,涉及使用安全通病还是有的,如栏杆高度、间距、电气漏保等,为了避免混淆概念,作了定义解释的调整,该部分纳入保证使用功能的范畴。3基本规定3.0.1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条文说明变动为正文,强调了建设方的第一主体责任,江苏89号省长令明确)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中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标准的执行。近期的政策对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加强了约束:责任主体负责人授权委托、终身责任承诺、强化施工许可、基本建设手续办理规范化、住宅开发商缴纳质量保证金制度等3.0.1本条主要明确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并规定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为确保本标准的执行,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根据实践经验做法,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具体管理措施:1在工程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任务书》。2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监理单位审查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和施工措施》。3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并明确奖罚措施。3.0.2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采取控制质量通病的相应设计措施,并将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交底。(该项工作落实还有待增强)3.0.2 本条规定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的责任,主要有两条:一是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根据本标准要求采取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相应设计措施;二是应将住宅工程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交底。3.0.3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准(增加了企业质量管理程序,符合当前由依赖政府监管的“被管”向强化质量终身责任,实现市场和企业监管的“自管”转变的趋势)后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3.0.3 本条主要规定施工单位的责任,一是要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并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准,二是要报监理单位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根据实践经验做法,施工单位具体实施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1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2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控制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4根据批准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技术交底,样板引路。5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控制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6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内容总结报告》。3.0.4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提出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3.0.4本条主要规定监理单位的责任,即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并针对工程具体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根据实践经验做法,监理单位在具体实施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1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2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工作评估报告》。3.0.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控制技术措施符合情况。(改变了以往定性的要求,提出了具体工作内容)3.0.5本条主要是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提出的要求,以利于从源头上把好关。3.0.6成品住宅应符合以下要求:1.装修施工图宜在结构±0.00前完成,当装修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结构修改设计方案,并报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1实施成品住宅工程符合节能减排和节约资源的要求,应积极引导和努力推行。但由于装修设计跟不上,造成主体结构拆拆改改,资源浪费比较严重。因此本条规定了“装修施工图宜在结构±0.00前完成”。并对装修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结构修改设计方案并报审图审核。因工程尚未竣工,不宜变更责任主体单位,所以规定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方案。装修施工图中应有断面构造图和节点详图,并应明确主要装修材料的质地、品质、规格。2.成品住宅工程应先施工样板套,样板套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形成装修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施工。大面施工所用的主要材料、电气设备、卫生器具等应与样板套相一致;当有变更时,其品质不得低于样板套。2从这几年成品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质量投诉情况来看,大部分是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和交付的住宅与样板套不一致等原因引起了用户的质量投诉。样板套是最直接的标准和参照物,而正确开展样板引路,能有效控制和提高装饰装修质量。因此,本条规定成品住宅工程装修施工前,应先施工样板套,并对样板套的质量确认和大面积施工质量应与确认的样板套相一致等提出了明确要求。3.建设单位应组织总承包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已具备成品住宅装修的工程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未进行交接验收不得进行装修施工。3组织交接验收的目的是在成品住宅装修施工前检查出存在的质量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并整改完毕,这有利于分清责任和确保装修质量。交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总承包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加,主要对屋面、楼地面、外窗的质量(应该还有外墙等部位,防漏水)和已施工的管线质量以及室内装修的基层质量、空间尺寸(避免装修前整改工序和多花材料)等,按分户验收的要求逐户进行交接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拿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交接验收符合要求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及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4.装修施工过程中和交付前,应采用覆盖、包裹、贴膜等措施,对地面、门窗等容易污染或损坏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4成品保护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保护措施不利,会造成设备、器具、地面、墙面、门窗对表面产生划痕、损伤、污染的质量缺陷。因此,本条提出了应采用覆盖、包裹、贴膜等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3.0.7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概预算,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通病控制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工程竣工结算中。(进一步明确计费,优价才能动力推进优质)3.0.8本标准检查方法除有明确要求外,涉及建筑材料的应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本标准规定材料进场需复验的应检查复验报告。3.0.8本条主要是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检查方法内容作出了规定。第三章基本规定一、规定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在质量通病控制工作中的义务和职责。建设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保证合理工期、支付费用、明确奖罚。条文说明变动为正文,进一步强调了建设方为第一责任主体,近期的政策对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加强了约束:责任主体负责人授权委托、终身责任承诺、强化施工许可、基本建设手续办理规范化、住宅开发商缴纳质量保证金制度等设计单位:设计、交底。(该项工作落实还有待增强)施工单位:编写方案、措施上报审批、增加了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准的工作程序,强化了企业质量管理,符合当前由依赖政府监管的“被管”向强化质量终身责任,实现市场和企业监管的“自管”转变的趋势。监理单位:明确通病防治监控措施,纳入监理规划、细则。审图机构:审查通病防治设计内容、改变了以往定性的要求,增加了“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控制技术措施符合情况”的具体工作要求。二、增加了成品住房质量控制的规定:统筹考虑、节约资源、杜绝返工浪费,规定了“装修施工图宜在结构±0.00前完成”结构改动委托原设计单位并报审。坚持样板引路,并确保大面施工品质与样板套一致。加强成品保护:覆盖、包裹、贴膜分清责任,实行交接验收。毛坯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成品房----交接验收+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毛坯房销售、成品房代装修----建设单位与各小业主分别签订业主委托装修合同,逃避办理装修工程质量监督。装修后出现质量问题,业主无法找监管部门投诉。实践操作后,裂缝、渗漏等问题集中突出、责任难以界定的情况下,还是找政府部门,尤其是对一完工项目部即撤销的开发商,还是应加强监管。三、推进优质优价,进一步明确将质量通病控制发生费用列入工程竣工结算。四、取消了省建设行政部门对四新技术鉴定和审批的条款(考虑到行政许可事项未来有可能要缩减,就不再专门作出规定)。4地基基础工程4.1沉降变形控制4.1.1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基基础设计应明确沉降控制值(沉降和差异沉降),对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2条等规定的,必须进行变形验算,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表4.1.1的相应允许值。4.1.11建筑物的沉降过大或产生不均匀沉降会直接导致工程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甚至产生沉降裂缝。类似情况常常导致住户投诉甚至群访,处理时间很长,过程复杂,社会影响很大。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在地基基础设计时优化方案,充分考虑沉降和差异沉降的危害性。表4.1.1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注:l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m);Hg为从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m)。变形特征平均值最大值沉降量(mm)150—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倾斜中、低压缩性土0.002高压缩性土0.0030.0030.004框架结构相邻柱基沉降差(mm)中、低压缩性土0.002l高压缩性土0.003l0.003l0.004l整体倾斜Hg≤240.0040.00524<Hg≤600.0030.00460<Hg≤1000.0020.0025Hg>1000.00150.002沉降速率(mm/d)验收标准(变形曲线逐步收敛)高层0.06多层及以下0.100.080.12稳定标准高层0.01;多层及以下0.042同一结构单元不应采用多种地基基础类型的设计方案(如天然地基、地基处理、摩擦桩、端承桩等),当必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地基基础类型时,应采取设置沉降缝等措施控制差异沉降。2虽然天然地基、地基处理、摩擦桩、端承桩的设计,承载力和变形验算都可能达到设计要求,但由于在相同荷载下变形差异较大,在必须使用不同设计方案时,应设置沉降缝解决沉降差异。3建筑物地基基础采用桩基时,同一结构单元桩端应置于同一地基持力层上。4层数相差超过10层或平面布置复杂的建筑物,应设置沉降缝;确有困难的,必须设置沉降后浇带。后浇带应在主体结构封顶或沉降速率达到稳定标准、预估沉降差异可满足设计要求,并经设计认可后方可封堵。4建筑物层数相差较大、体型复杂、长度过长时,因为竖向荷载的差异、抗差异变形的刚度差等,最终可能会导致由于沉降产生的裂缝。对于层数相差在10层以内的,是否设置沉降缝或后浇带,应根据变形的计算结果确定。5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进行沉降检测。设计等级为甲级、地质条件复杂、设置沉降后浇带及软土地区的建筑物,测量精度应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要求(未明确提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其精度不低于Ⅱ级。工程竣工验收时,沉降没有达到稳定标准的(0.01~0.04mm/d),沉降检测应继续进行。5目前,在工程施工期间的沉降检测的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但竣工验收后,几乎所有建筑物因为产权的变更和不够重视,在使用期间不再检测。本条规定对验收时没达到稳定标准的建筑物,应继续进行检测。一般情况下,在验收前,建设单位与检测单位应签订检测合同,作为竣工验收条件之一,保证使用期间的沉降检测工作落到实处。4.1.2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机械必须鉴定合格,计量设备应经计量标定且能保证正常工作,桩基操作工应持证上岗。4.1.21有关规范有所规定,但执行不好,在此作出强调。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桩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上岗证。2采用桩基和地基处理的,若缺乏地区经验时,必须在开工前进行施工工艺试验。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或地基处理后承载力特征值fspk应按规范根据静载荷试验确定。3桩基(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应保证有效桩长和进入持力层深度。当以桩长控制时,应有计量措施保证;当以持力层控制时,应严格控制最终压力值、贯入度(电流值、锤击数)、持力层岩土性质来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持力层和进入其深度。钻孔(人工挖孔)灌注桩应对持力层岩(土)性质进行鉴别验收,在清孔、孔底沉渣(虚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后,及时封底和浇筑混凝土。入岩桩的岩性判定应由勘察单位的专业人员对每个孔底岩样进行签字确认。(增加了勘探人员的技术支持和责任职责)3地基基础承载力是保证房屋整体稳定性的前提,对桩基或地基处理工程来说,桩长和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是承载力控制的主要指标。钻孔桩可通过泥浆所含成分和颜色的变化、钻孔的进尺和勘察时地质剖面图等综合鉴别判定。入岩桩的桩端承载力一般较高,考虑到桩端是否进入设计要求的岩层对单桩承载力影响较大、岩性判定的专业性强等原因,应由岩土工程专业人员进行判定确认。4桩基(地基处理)施工后,应有一定的休止期,挤土时砂土、黏性土、饱和软土分别不少于14d、21d、28d,保证桩身强度和桩周土体的超孔隙水压力的消散和被扰动土体强度的恢复。5桩基(地基处理)工程验收前,按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桩身质量(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扩大检测和分析原因后,由设计单位核算认可或出具处理方案进行加固处理。6地下室及承台四周应及时回填土,回填前应清除积水、垃圾,按设计要求选择填料分层压实,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4。(增加的条款,强化了该部位回填土质量的控制)地下室顶板覆土情况应与设计工况一致(加载或降低地下水位抗浮)6住宅外墙四周散水、出入口台阶在竣工后常有下沉与主体结构的脱落现象,往往由于施工时对地下室四周回填土质量不重视,应按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并应检测压实系数符合要求。实际工程中易发生地下室因地下水上浮而导致地下室结构开裂及桩头拉脱开的严重质量问题。因此,对承受地下水浮力的地下室,其顶板应按设计要求同步覆土加载,如遇难以覆土的情况应按照施工工况采取相应的设计措施,如降低地下水位等。4.2桩身质量(地基处理强度)控制4.2桩身质量的缺陷很多,如断桩、缩颈、夹泥、离析、偏位、桩身强度不符合要求等,但同一桩型产生各类缺陷的原因往往相似,本节将产生缺陷的主要原因和施工中必须控制的主要要素进行了归纳整理。4.2.1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人工挖孔桩不应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砂的场地。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在有砂卵石、卵石或流塑淤泥夹层的土层中,在没有可靠措施时,不宜采用挖孔桩(出于安全考虑)。4.2.11人工挖孔桩用于软土和易流砂地区,既危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可能塌孔导致桩身缩颈、夹泥等,建设部和江苏省2004年均发文要求在不良地质条件下限制使用人工挖孔桩。2水泥土搅拌桩不应用于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黏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的土、地下障碍物多的杂填土、欠固结的淤泥和淤泥质土的处理(增加了不适用范围)。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3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不应用于坡地、岸边、液化扩展地段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或较大拉应力(水平荷载检测)的桩基工程。用作抗拔桩的管桩接头应采用相关规范及图集要求的机械连接,接头数量不超过1个,桩身纵向钢筋应直接锚入承台内。(增加的条款,目前有通过增加配筋、成为专用抗拔桩)3因预应力管桩用作抗拔桩导致地下室上浮、底板开裂现象多发,由于地下水浮力较大、软土的挤土效应、管桩与基础未有效连接,因此限制管桩的使用条件及接头的连接形式能有效避免问题出现。对预应力管桩不应用做抗拔桩的条件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GJ32/JT109-2010第3.3.1条有相应的规定。4当桩尖位于基岩表面且岩层坡度大于10%时,桩端应有防滑措施。4.2.2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桩基施工时应严格监测,垂直偏差不应大于0.5%,预应力管桩首节桩插入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0.25%;(增加的规定)采用沉管复打时,应保证两次沉管的垂直度一致;施工中遇大块石等障碍物导致桩身(管)倾斜时,应及时予以清除或处理。4.2.21桩身垂直度以前重视不够,特别是泥浆护壁钻孔桩等,虽然有控制指标,但现场难以操作,除沉桩过程中要加强监测外,成孔后可采用超声波等进行垂直度检测。2预应力管桩进场检验时,对同一项目、同期施工的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的产品,抽取数量不宜少于总节数的0.1%,且不得少于1节,对管桩预应力钢筋的数量和直径,螺旋箍的直径、间距和加密区长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进行破损检验和见证取样抗弯试验。(该条重新作了规定,更合理和可操作,先做抗弯,再做破损,原来300节抽一节普遍反映费用太多,设计应注意桩长度尽量趋向统一)2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对管桩的破损检验主要指钢材规格、数量的复核、混凝土强度检验,抗弯试验主要是产品性能的检验。对同一节桩可以先做抗弯检验,再做破损检验。考虑到预应力管桩一般节数较多,检测数量对单栋工程按条文规定相同条件的桩不少于1节,对2栋以上的项目,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管桩按0.1%节数超过2节时,至少取2节进行检测。同一项目是指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地段建设的建筑工程总称。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3灌注桩混凝土浇筑1)浇筑顶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0.5m以上,水下灌注混凝土时,超灌高度不宜小于设计桩长的5%,且不得小于1.5m,混凝土浇筑应测量桩顶标高,当混凝土充盈系数异常(小于1.0或大于1.3)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在有承压水的地区,应采用坍落度小、初凝时间短的混凝土,混凝土的浇筑标高应考虑承压水头的不利影响。3)钢筋笼应焊接牢固,并采用保护块(水下混凝土每2~3m设立一层,每层3~4块)、吊筋固定(取消了木棍),以控制钢筋笼的位置。4沉管灌注桩1)预制桩尖的强度和配筋应符合要求,拔管之前,先测量孔内深度,以防预制桩尖进入桩管。2)严格控制拔管速度,一般土层应小于1m/min,(原为1~1.2m/min)软土地区0.6~0.8m/min,在地质软硬层分界处,可采用停振反插工艺。对充盈系数小于1.0的桩应全程复打。3)复打桩应采取全长复打工艺,第一次混凝土应浇到地面,复打拔管后,应清除管壁泥土。5钻孔灌注桩1)护筒底部应安置在不透水层并保证稳定。2)泥浆护壁钻孔桩在钻进过程中及清孔前,应测量顶部和孔底的泥浆性能,泥浆比重一般为1.1~1.3,在卵石、砂卵石或塌孔回填重钻孔时,应为1.3~1.5;钻进过程中应保证护筒内的水头高度高于地下水位1~2m以上。3)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和沉渣仪分别测量孔径和沉渣厚度,数量均不少于总桩数的10%;挤扩桩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全数检查扩径尺寸。4)泥浆护壁钻孔桩二次清孔沉渣测量合格后1h内(原为2h)(嵌入遇水软化、膨胀岩中的桩基0.5h内)必须浇筑混凝土,否则应重新清孔;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导管连接密封性进行水压试验,浇筑过程中导管埋深应控制在1~6m,每次拆除导管长度不应大于5m,在每次拔管和拆除导管前,应测量导管内外的混凝土标高。5对钻孔灌注桩孔径现场可采用钢筋焊制的与孔径相同,5倍直径高度的圆柱笼检测,对沉渣可采用重锤检测,应每孔进行。本条考虑到检测精度,提出应采用专用仪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复核检测的要求。6人工挖孔桩1)采用砖砌护壁时,不应干码堆砌,砌体、砌筑质量及砂浆试块的留置应符合砌体验收规范的要求,砌体与土体之间必须用M5.0以上的砂浆填实。2)持力层为泥岩等遇水软化岩层时,验孔后应采用高于桩身强度一个等级或以上,且不低于C30的干硬混凝土封底。3)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孔中积水排除干净。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串筒或溜槽,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厚度不大于振捣棒影响深度的1.5倍,当孔中积水或帮淋水较多时,必须采用水下混凝土浇筑。7水泥土搅拌桩1)施工前对局部泥炭土、有机质土、暗塘(浜)进行换填处理,对松散填土区宜采取压实处理措施。2)计量(压力、灰浆泵入量、深度等)器具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增加例举了仪器)应经计量部门标定合格。3)施工中保证供浆的连续性,控制水灰比、喷浆压力(0.4~0.6MPa)、喷浆提升速度(0.3~0.5m/min)和每米每次的喷浆量并专人记录;因故停浆时,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处,待恢复时提升喷浆。4)在基础和水泥土桩之间应设置200-300mm的褥垫层,材料可选用中粗砂、级配砂石等,褥垫层的夯填度不应大于0.9。(增加的条款)取消了水泥土搅拌桩轻便触探检测的条款规定。7水泥土桩与桩间土为复合地基,如果施工时把水泥土桩桩头直接锚入基础混凝土中,影响上部荷载传递时的桩土变形协调,导致不均匀沉降等问题出现。夯填度是指夯实后的厚度与虚铺厚度的比值。8桩基(地基处理)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机械行走路线,避免压坏(偏)已施工的桩基等;表层土应有足够的承载力保证机械行走过程中的稳定性,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在表层采取铺垫等压实处理措施。8随着桩基机械性能的改善,机械的重量,特别是静压桩的重量也在增加。因为机械的行走导致桩身质量后期破坏的教训也不少,因此,有必要强调。第四章地基基础工程沉降变形控制:设计保留了明确最大沉降量、不均沉降量、变形验算、避免采用多种地基基础类型、设置沉降缝、沉降后浇带、沉降检测等原有各项规定。施工对设备计量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工艺试桩、过程中控制有效桩长和进入持力层深度、完工后休止期、桩身质量和(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以及不合格处理继续提出要求。强化了入岩桩的岩性判定,明确要求“应由勘察单位的专业人员对每个孔底岩样进行签字确认”,增加了勘探人员的技术支持和责任职责。强化了对地下室及承台四周部位回填土质量的控制,清除积水、垃圾,分层压实,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4。对地下室抗浮作出提醒(加载或降低地下水位抗浮)对检验不合格的处理,要防止参建单位“变相放行”。静载出现不合格,改变检测方式,将静载检验变为高应变动测,同类型桩就定性为合格,仅对不合格桩进行处理。静载出现不合格,直接参照已检测不合格值进行了设计复核认定,然后对不合格桩做补桩处理,既没有扩大检测,处理方案也未送监管部门审核备案。桩身质量(地基处理强度)控制:设计主要从适用范围角度,对人工挖孔桩、水泥土搅拌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规定了限制使用条件。人工挖孔桩:不应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砂的场地。在有砂卵石、卵石或流塑淤泥夹层的土层中,不宜采用。水泥土搅拌桩:不应用于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黏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的土、地下障碍物多的杂填土、欠固结的淤泥和淤泥质土的处理(增加了不适用范围)。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不应用于坡地、岸边、液化扩展地段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或较大拉应力(要做抗侧向荷载检测)的桩基工程。用作抗拔桩导致地下室上浮、底板开裂现象多发。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不应用于坡地、岸边、液化扩展地段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或较大拉应力(要做抗侧向荷载检测)的桩基工程。用作抗拔桩导致地下室上浮、底板开裂现象多发。由于地下水浮力较大、软土的挤土效应、管桩与基础未有效连接,因此限制管桩的使用条件及接头的连接形式能有效避免问题出现。对预应力管桩不应用做抗拔桩的条件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GJ32/JT109-2010第3.3.1条有相应的规定。施工部分:强调了桩身垂直度的控制要求;不应大于0.5%,预应力管桩首节桩不应大于0.25%调整了预应力管桩的进场检验数量:不宜少于总节数的0.1%,且不得少于1节。原来300节抽一节普遍反映费用太多,现在更合理和可操作,先做抗弯,再做破损,今后设计长度会趋向统一)明确了沉管灌注桩充盈系数小于1.0的桩全程复打工艺要求对水泥土桩增加设置了与基础之间的200-300mm的褥垫层。(复合地基整体传递上部荷载)5地下防水工程5.1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漏控制5.1.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应根据防水等级的要求采取其他防水措施。(防水等级不同,措施有别)2地下室墙板应(宜改为应)采用变形钢筋,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分布宜均匀;设计应明确地下室墙板水平钢筋设置的位置。对水平断面变化较大处,宜增设抗裂钢筋。3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平面形状、荷载、地质变化等,合理设置变形缝(诱导缝)和后浇带。5.1.11~3设计中钢筋的配置要求,是为了加强钢筋与混凝土的握裹力,增强抵抗裂缝开展的能力,有效地使混凝土裂缝宽而少,引导为细而密,发挥防水混凝土的裂缝自愈、闭合能力,防止渗漏。合理设置后浇带(诱导缝)和变形缝,是为了减少混凝土收缩应力或温差应力的积聚,便于施工,降低混凝土开裂的产生。4地下工程的变形缝(诱导缝)、后浇带、施工缝、穿墙管(盒)、预埋件、预留通道接头、桩头(列举更详细)等细部构造,应加强防水措施,设计文件中应有细部构造详图。4变形缝、后浇带等细部构造是地下防水的薄弱环节,设计文件中应有构造详图。5.1.2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浇筑混凝土前,应考虑混凝土内外温差的影响,采取适当的措施。2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模板。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方形止水环。拆模后,将留下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平,并在迎水面涂刷防水涂料。(做法描述更详细)5.1.22固定模板的措施,应考虑节点防水的施工,钢件如露于表面,经与空气接触,钢材锈蚀破坏混凝土结构,造成渗水通路,降低抗渗性能。3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台班至少检查两次,并做好记录。混凝土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坍落度损失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可加原水灰比的水泥浆或二次加减水剂,但混凝土二次搅拌时严禁加水。(指导现场如何监控)3防水混凝土拌合物离析后,有的施工单位图省事,直接加水,不仅影响混凝土的强度,还会使混凝土的收缩加大,易引起混凝土产生收缩裂缝。4混凝土采用分层连续浇筑,混凝土分层厚度不得大于500mm(原为宜500~700mm)。板面应用平板振动器振捣,排除泌水,进行二次收浆压实。5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水平构件表面宜采用覆盖养护方式;竖向构件混凝土带模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带模养护结束后继续养护的方式宜采用喷涂养护液方式。5混凝土养护时间对混凝土的抗渗性能尤为重要,早期混凝土充分水化,可减少早期强度不足时的收缩开裂。覆盖养护方式,主要形式有覆盖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加麻袋或塑料薄膜加草帘,覆盖养护通过混凝土的自然温升在塑料薄膜内产生凝结水,从而达到湿润养护目的。混凝土带模养护可以解决混凝土表面过快失水问题,也可解决混凝土温差控制问题,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5.2变形缝渗漏控制5.2.1用于伸缩的变形缝宜少设,优先采用后浇带、加强带、诱导缝(通过适当减少钢筋对混凝土的约束等方法在混凝上结构中设置的易开裂的部位。)措施。5.2.2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mm。5.2.2本条出自《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第5.1.3条。5.2.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中埋式止水带应固定牢固,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应与变形缝的中心线重合。5.2.31变形缝防水节点处理难度加大,如施工措施不细致,易形成渗水通道。2严禁在止水带的中心圆环处穿孔,避免金属类的硬物划破或损伤止水带。2变形缝的渗漏主要由止水带的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包括止水带损伤、位移、粘结不牢等。3橡胶止水带接长时,宜采用热压焊接方法。金属止水带接头应采用搭接焊,焊缝严密,拐角处应离开拐角1m以外搭接。5.3施工缝渗漏控制5.3.1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底板、顶板不宜留施工缝,墙体不宜留垂直施工缝。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5.3.1应尽可能不留或少留施工缝,如留置施工缝,留置的位置、材料、施工措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施工。5.3.2模板支设前,应将施工缝表面松散混凝土、浮浆凿除,并清除杂物,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5.3.2施工缝的处理虽然简单,但往往不受重视,应严格按照程序施工,防止施工缝处混凝土疏松,形成渗水源。5.3.3防水混凝土浇筑前,应再次检查施工缝是否清理干净。水平施工缝处混凝土浇筑时应先铺设30-50mm厚的1:1水泥砂浆。5.3.3水平施工缝处浇灌混凝土时先铺水泥砂浆,目的是防止“烂根”。水泥砂浆与混凝土浆液成分相同也是传统做法之一。本条文“1:1水泥砂浆”的要求与《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第4.1.26条(强制性条文)保持一致。5.3.4金属止水带宜折边,连接接头应采用搭接焊、焊缝严密,拐角处应离开拐角1m以外搭接。5.4后浇带渗漏控制5.4.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下列后浇带构造措施,并设计构造详图:1)地下室基础底板(基础梁)后浇带下设置抗水压垫层,地下室外墙后浇带外侧设置附加保护层构造。(如何做见条文说明)2)后浇带需超前止水时,后浇带部位的混凝土局部加厚,并应增设外贴式或中埋式止水带。5.4.11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超前止水设计有助于提高后浇带接缝处防水质量。不是必需进行超前止水的部位,在后浇带外侧(地下室底板下部)设置附加构造层,也可提高后浇带接缝处防水质量。地下室基础底板(基础梁)后浇带下抗水压垫层,通常做法如下:宽度超出后浇带每侧不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250mm;上下双层钢筋网,配筋不低于Ф12@200;混凝土强度等级同基础底板(或基础梁)。地下室外墙后浇带外侧附加保护层通常选用预制板构造,外贴附加卷材层。2设计文件应明确后浇带封闭条件。2.后浇带分为收缩后浇带和沉降后浇带,后浇带封闭,其两侧混凝土龄期应达到规定龄期,在两侧混凝土干缩变形基本稳定后施工,沉降后浇带的封闭时间除满足后浇带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在主体结构封顶、两侧地基变形基本稳定后,根据沉降观测记录,由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封闭。5.4.2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两侧混凝土提高一级。5.4.2提高后浇带混凝土强度等级是出于对该部位的加强,也是目前的通常做法。5.4.3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后浇带两侧接缝应符合施工缝处理的相关规定。2后浇带混凝土施工前,后浇带部位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落入杂物和损伤外贴止水带。5.4.31~2为了保证后浇带部位的防水质量,必须确保该部位清洁,并应对预设的防水设防进行有效保护。3后浇带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养护时间更长。其他部位14d)3后浇带混凝土必须充分湿润养护,以避免后浇带混凝土的收缩。与其它部位的防水混凝土相比,后浇带混凝土所需养护时间要长。5.5柔性防水层空鼓、渗漏控制5.5.1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选用耐久性和延伸性好的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作地下柔性防水层,柔性防水层应设置在迎水面。2在转角处、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设附加防水层。3柔性防水层外侧应设置保护层。(强调了节点的防水设计)5.5.2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层表面应平整、密实、洁净、干燥,如有污物、油渍等,应洗刷干净、晾干后方可施工。2柔性防水层施工期间,地下水位应降至垫层300mm以下。3防水卷材施工前,先涂刷基层处理剂;当基面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增加了基层潮湿的处理方法)4地下室侧墙采用外防外贴法的卷材及顶板部位的卷材应(原宜改为应)采用满粘法施工;防水涂料应薄涂多遍成活。5地下室四周回填土施工过程不得损坏柔性防水层及保护层,回填土应按照本标准第4.1.2条第6款的要求施工。第五章地下防水工程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漏控制:要求设计:迎水面主体结构采用防水混凝土、墙板应采用变形钢筋、合理设置变形缝(诱导缝)和后浇带、细部构造防水措施详图。取消了原来材料部分的笼统说法,但要注意防水砼试配要对照设计提高一个抗渗等级,如P6提高为P8进行试配,主要是考虑实验室与施工现场的差异,评定还是按P6执行。施工应做好固定模板螺栓节点防水、控制塌落度、做到分层浇筑(500mm)、坚持养护14d以上。变形缝渗漏控制:尽量不留设,如留设则该部位结构厚度不小于300mm施工控制止水带质量、摆放位置、搭接方式(焊接)施工缝渗漏控制:留缝位置:避开弯矩MAX、剪力MAX、墙板交接处接缝处理:清理、刷界面剂、铺浆(30-50mm厚1:1水泥砂浆)搭接方式(金属止水带焊接)及位置(拐角1m)外后浇带渗漏控制:板、梁后浇带下设抗水压垫层,地下室外墙后浇带外设附加保护层;明确后浇带封闭条件:两侧混凝土龄期、主体结构封顶、两侧地基变形稳定、设计单位确认;补偿收缩混凝土、强度提高一级后浇带部位清杂保护、做好接缝处理,混凝土养护28天柔性防水层空鼓、渗漏控制:防水卷材、涂料:耐久性和延伸性好节点设附加防水层外设保护层清理基层、控制水位(垫层300mm以下)、旁站满贴、回填保护高温季节反映小区地下室墙面、地面潮湿、结露、涂料霉变,质量投诉较多。防潮腻子、防霉涂料未实施建筑设计未合理设置通风竖井、通风口,增强建筑排风换气,过分依赖使用后的机械排风,效果不佳。6砌体结构工程6.1砌体裂缝控制6.1.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长度大于40m时,应设置变形缝;当采用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和混凝土砌块时,伸缩缝间距不大于32m;有保温隔热及构造措施的砌体房屋伸缩缝最大间距不应大于50m。(详细规定了其他情况下的最大间距)6.1.11房屋长度减少时,剪应力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对墙体抗裂有一定的作用。参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对整体式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楼盖或屋盖且有保温隔热措施的砌体房屋,伸缩缝最大间距为50m;对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配筋砌块砌体且无保温隔热措施的房屋,伸缩缝最大间距为40m;当采用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混凝土砌块、混凝土普通砖和混凝土多孔砖且无保温隔热措施的房屋时,伸缩缝间距不大于40×0.8=32m;对温差较大且变化频繁的地区,其间距应适当减少。《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住宅工程必须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故规定砌体房屋伸缩缝的最大间距不应大于50m。2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增加了强度要求),纵向配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其他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φ8。3顶层门窗洞口采用单独过梁时,过梁伸入两端墙内每边不应小于600mm或锚入构造柱内。取消了顶层门窗洞口过梁上口水平灰缝放置通长钢筋焊接网片的规定。2~3窗洞口是墙体受力的薄弱环节。由于江苏地区冬夏温差大,外墙特别是顶层外墙,是温度影响的敏感部位,墙体在洞口削弱处易发生应力集中现象,出现裂缝并产生渗漏。采用现浇混凝土窗台梁及板带,可有效地改变墙体受力性状,控制裂缝的产生。底层增强窗台梁,主要是防止不均匀沉降造成的窗台处竖向和斜向裂缝。4顶层及女儿墙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或采用预拌抹灰砂浆。4提高砂浆强度等级及在粉刷砂浆中掺抗裂剂或采用有微膨胀功能的石膏粉刷砂浆等预拌砂浆,主要是为了提高墙体及面层的抗裂能力。5屋面女儿墙不应采用轻质墙体材料砌筑。当采用砌体结构时,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和厚度不少于120mm的钢筋混凝土压顶。5由于女儿墙受外部环境(温度、湿度等)影响较大,极易出现裂缝,从而引起屋面渗漏。本条主要依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第6.5.2条,第7款中的相关规定。构造柱内钢筋应伸入压顶内。6洞口宽度大于2m时,两边应设置构造柱。6洞口较大时,会削弱墙体的整体性。本条主要依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第6.3.4条的相关规定,两边应设置构造柱。7砌体结构工程中,顶层圈梁、卧梁高度不宜超过300mm。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应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0mm。7本条的目的是为了减小角部构造柱及圈梁对现浇板收缩的约束,减小造成现浇板角部产生45°剪切裂缝的拉应力。8混凝土结构工程填充墙(无论是否轻质墙体),当墙长大于5m时,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除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及烧结空心砖外(轻质墙体),每层墙高的中部应增设高度为120mm,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墙体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但采用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及烧结空心砖等砌体材料时,预留的门窗洞口宽度大于1500mm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与原标准比较,增强了烧结砖的构造措施8填充墙砌体材料线膨胀系数及体积变形系数相对较大,受温度和湿度的影响,墙体的变形较大,易产生收缩裂缝。本条依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第6.3.4条的相关规定,增加混凝土构造柱和腰梁以及门洞口混凝土框,改变墙体的受力性状,使之成为约束砌体,从而控制裂缝。门窗洞口是砌体的薄弱环节,同时门窗框边由于门窗开闭的动荷载作用,易出现开裂和松动,因此,对轻质砌体门窗洞口采用混凝土框加强是防止此部位裂缝的有效措施,如图6.1.1。9当使用石膏砌块作为内隔墙体时,内隔墙体的抗震构造要求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墙体的抗裂措施(如构造柱、腰梁、表层抹面等)执行《石膏砌块内隔墙》(04J114-2标准图集)、《石膏砌块砌体技术规程》(JGJ/T201)和《石膏砌块内隔墙应用设计》(苏J/T46)。(增加的条款)9石膏砌块内隔墙的抗震构造措施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按照《石膏砌块内隔墙》(04J114-2标准图集)的规定:石膏砌块墙体应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设置配筋带、混凝土圈梁、构造柱。其设置间距一般当墙厚100>D≥80mm时,墙体高度超过3m时应设置配筋带、圈梁;当D≥100mm时,墙体高度超过4m时应设置配筋带、圈梁;砌块墙长度超过6m时应按照《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配筋带、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柱。《石膏砌块砌体技术规程》(JGJ/T201)和《石膏砌块内隔墙应用设计》(苏J/T46)都规定了:“当石膏砌块砌体长度大于5m时,砌体顶与梁或顶板应有拉结;当砌体长度超过层高2倍时、厚度200mm以上石膏砌块长度超过10m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当砌体高度超过4m时,砌体高度1/2处应设置与主体结构柱或墙连接且沿砌体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石膏砌块内隔墙抹面措施、构造柱间距以及水平系梁设置等构造措施按照上述标准执行。需要指出的是石膏砌块与加气混凝土砌块在性能上存在较大差异,石膏砌块内隔墙的干缩变形、湿涨变形以及温度变形都较小,在满足抗震构造要求基础上,石膏内隔墙抹面措施、构造柱间距、水平系梁等构造措施可不受出于防止加气混凝土类轻质墙材开裂目的而制定的导则的限制。10除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砖、烧结空心砖外的顶层填充墙墙面粉刷应采取满铺增强网(原为镀锌钢丝网)等措施。(玻纤网格布也可以)(部分地区对轻质砌体填充墙全部满铺增强网)10由于江苏地区温度、湿度差异较大,轻质砌体填充墙的线膨胀系数及体积变形系数相对较大,顶层产生的裂缝较多。因此,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第6.5.6条,“对防裂要求较高的墙体,可根据情况采取专门措施”的规定,以及xx等市通病防治示范工程成功的经验,提出了墙面应采取满铺网格布粉刷等必要的措施。石膏砌块内隔墙的抗震构造措施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按照《石膏砌块内隔墙》(04J114-2标准图集)的规定:石膏砌块墙体应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设置配筋带、混凝土圈梁、构造柱。其设置间距一般当墙厚100>D≥80mm时,墙体高度超过3m时应设置配筋带、圈梁;当D≥100mm时,墙体高度超过4m时应设置配筋带、圈梁;砌块墙长度超过6m时应按照《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配筋带、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柱。《石膏砌块砌体技术规程》(JGJ/T201)和《石膏砌块内隔墙应用设计》(苏J/T46)都规定了:“当石膏砌块砌体长度大于5m时,砌体顶与梁或顶板应有拉结;当砌体长度超过层高2倍时、厚度200mm以上石膏砌块长度超过10m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当砌体高度超过4m时,砌体高度1/2处应设置与主体结构柱或墙连接且沿砌体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石膏砌块内隔墙抹面措施、构造柱间距以及水平系梁设置等构造措施按照上述标准执行。需要指出的是石膏砌块与加气混凝土砌块在性能上存在较大差异,石膏砌块内隔墙的干缩变形、湿涨变形以及温度变形都较小,在满足抗震构造要求基础上,石膏内隔墙抹面措施、构造柱间距、水平系梁等构造措施可不受出于防止加气混凝土类轻质墙材开裂目的而制定的导则的限制。6.1.2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石(屑)粉(控制含泥量)和海砂(沿海地区,控制氯离子,锈蚀钢筋、降低抗震性能)。6.1.21山砂和石(屑)含泥量一般较大,不但会增加砌筑砂浆的水泥用量,还可能使砂浆的收缩值增大,耐久性降低,影响砌体质量,产生收缩裂缝。而M5以上的砂浆,如砂子含泥量过大,有可能导致塑化剂掺量过多,造成砂浆强度降低,因此,应严格控制。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种规格,其细度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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