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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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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入口饲料和饲料增添剂登记管理方法根源:畜牧业司作者:日期:2014年03月05日《入口饲料和饲料增添剂登记管理方法》业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实行。农业部2000年8月17日宣布、2004年7月1日订正的《入口饲料和饲料增添剂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取消。部长韩长赋2014年1月13日入口饲料和饲料增添剂登记管理方法第一条为增强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监察管理,保障动物产质量量安全,依据《饲料和饲料增添剂管理条例》,拟订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入口饲料和饲料增添剂登记管理方法根源:畜牧业司作者:日期:2014年03月05日《入口饲料和饲料增添剂登记管理方法》业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实行。农业部2000年8月17日宣布、2004年7月1日订正的《入口饲料和饲料增添剂登记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同时取消。部长韩长赋2014年1月13日入口饲料和饲料增添剂登记管理方法第一条为增强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监察管理,保障动物产质量量安全,依据《饲料和饲料增添剂管理条例》,拟订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含单调饲料、增添剂预混淆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增补料。本方法所称饲料增添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增添的少许或许微量物质,包含营养性饲料增添剂和一般饲料增添剂。第三条境外公司初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增添剂,应该向农业部申请入口登记,获得饲料、饲料增添剂入口登记证;未获得入口登记证的,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第四条境外公司申请入口登记,应该拜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第五条申请入口登记的饲料、饲料增添剂,应该切合生产地和中国的有关法律法例、技术规范的要求。优选文档.生产地未同意生产、使用或严禁生产、使用的饲料、饲料增添剂,不予登记。第六条申请饲料、饲料增添剂入口登记,应该向农业部提交真切、完好、规范的申请资料(中英文比较,一式两份)和样品。第七条申请资料包含:(一)饲料、饲料增添剂入口登记申请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二)拜托书和代理机构资质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境外公司拜托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代理登记的,应该供给拜托书原件和《外国公司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拜托境内其余机构代理登记的,应该供给拜托书原件和代理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生产地同意生产、使用的证明,生产地之外其余国家、地域的登记资料,产品推行应用状况;(四)入口饲料的产品名称、构成成分、理化性质、合用范围、使用方法;入口饲料增添剂的产品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产品根源、使用目的、合用范围、使用方法;(五)生产工艺、质量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方法和查验报告;(六)生产地使用的标签、商标和中文标签式样;(七)微生物产品或发酵制品,还应该供给威望机构出具的菌株收藏证明。?向中国出口本方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饲料、饲料增添剂的,还应该提交以下申请资料:(一)有效组分的化学构造判定报告或动物、植物、微生物的分类判定报告;(二)农业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性评论试验报告、安全性评论试验报告(包含靶动物耐受性评论报告、毒理学安全评论报告、代谢和残留评论报告等);申请饲料增添剂入口登记的,还应该供给该饲料增添剂在养殖产品中的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剖析评论报告;优选文档.(三)稳固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四)在饲料产品中有最高限量要求的,还应该供给最高限量值和有效组分在饲料产品中的检测方法。第八条产品样品应该切合以下要求:(一)每个产品供给3个批次、每个批次2份的样品,每份样品许多于检测需要量的5倍;(二)必需时供给有关的标准品或化学比较品。第九条农业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察;审察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将样品交由农业部指定的查验机构进行复核检测。第十条复核检测包含质量标准复核和样品检测。检测方法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优先采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采纳公司供给的检测方法;必需时,查验机构能够依据实质状况对检测方法进行调整。查验机构应该在3个月内达成复核检测工作,并将复核检测报告报送农业部,同时抄送申请人。第十一条申请人对复核检测结果有异议的,能够自收到复核检测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第十二条复核检测合格的,农业部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饲料、饲料增添剂入口登记证,并予以通告。第十三条申请入口登记的饲料、饲料增添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农业部依照新饲料、新饲料增添剂的评审程序组织评审:(一)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还没有使用但生产地已经同意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增添剂的;(二)饲料增添剂扩大合用范围的;(三)饲料增添剂含量规格低于饲料增添剂安全使用规范要求的,但由饲料增添剂与载体或许稀释剂依照必定比优选文档.例配制的除外;(四)饲料增添剂生产工艺发生重要变化的;(五)农业部已核发新饲料、新饲料增添剂证书的产品,自获证之日起超出3年未投入生产的;(六)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其余情况。第十四条饲料、饲料增添剂入口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饲料、饲料增添剂入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持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增添剂的,应该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第十五条申请续展应该供给以下资料:(一)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续展登记申请表;(二)入口登记证复印件;(三)拜托书和代理机构资质证明;(四)生产地同意生产、使用的证明;(五)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查验报告;(六)生产地使用的标签、商标和中文标签式样。第十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续展时还应该提交样品进行复核检测:(一)依据有关法律法例、技术规范,需要对产质量量和安全检测项目进行调整的;(二)产品检测方法发生改变的;优选文档.(三)监察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第十七条入口登记证有效期内,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的生产场所迁址,或许产质量量标准、生产工艺、合用范围等发生变化的,应该从头申请登记。第十八条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在入口登记证有效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申请更改登记:(一)产品中文或外文商品名称改变的;(二)申请公司名称改变的;(三)生产厂家名称改变的;(四)生产地点名称改变的。第十九条申请更改登记应该供给以下资料:(一)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更改登记申请表;(二)拜托书和代理机构资质证明;(三)入口登记证原件;(四)更改说明及有关证明文件。农业部在受理更改登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能否准予更改的决定。第二十条从事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登记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该对申请人提交的需要保密的技术资料保密。第二十一条境外公司应该依法在中国境内建立销售机构或许拜托切合条件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销售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优选文档.境外公司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销售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第二十二条境外公司应该在获得饲料、饲料增添剂入口登记证之日起6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建立销售机构或确立拜托销售代理机构并报农业部存案。前款规定的销售机构或销售代理机构发生更改的,应该在1个月内报农业部从头存案。第二十三条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应该包装,包装应该切合中国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附具切合规定的中文标签。第二十四条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在使用过程中被证明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害的,由农业部通告禁用并撤除入口登记证。饲料、饲料增添剂入口登记证有效期内,生产地严禁使用该饲料、饲料增添剂产品或许撤除其生产、使用允许的,境外公司应该立刻向农业部报告,由农业部撤除入口登记证并通告。第二十五条境外公司发现其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增添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许存在其余安全隐患的,应该立刻通知其在中国境内的销售机构或销售代理机构,并向农业部报告。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销售机构或销售代理机构应该主动召回前款规定的产品,记录召回状况,并向销售地饲料管理部门报告。召回的产品应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监察下予以无害化办理或许销毁。第二十六条农业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该依据需要按期或许不按期组织实行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监察抽查;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监察抽查检测工作由农业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拥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担当。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监察抽查检测,依照入口登记过程中复核检测确立的质量标准进行。第二十七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该实时宣布监察抽查结果,并能够宣布拥有不良记录的境外企优选文档.业及其销售机构、销售代理机构名单。第二十八条从事入口饲料、饲料增添剂登记工作的有关人员,不执行本方法例定的职责或许滥用职权、玩忽职责、营私作弊的,依法赐予处罚;构成犯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供给虚假资料、样品或许采纳其余欺诈手段申请入口登记的,农业部对该申请不予受理或许不予同意,年内不再受理该境外公司和登记代理机构的入口登记申请。供给虚假资料、样品或许采纳其余欺诈方式获得饲料、饲料增添剂入口登记证的,由农业部撤除入口登记证,对登记代理机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再受理该境外公司和登记代理机构的入口登记申请。第三十条其余违犯本方法的行为,依照《饲料和饲料增添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三十一条本方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实行。农业部2000年8月17日宣布、2004年7月1日订正的《入口饲料和饲料增添剂登记管理方法》同时取消。优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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