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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doc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doc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书法的感受 税法学习收获 税收政策知识学习心得 大学税法学课后心得 篇一:税法学习心得 本学期选修了《税法》科目,老师重点讲解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我最感兴趣的是个人所得税,因为该税种与自己未来的的个人收入密切相关。在认真学习了课堂知识的基础上,我又利用课余时间查阅学习了个税知识的相关资料,对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方法进行了一些研究,现总结一点学习心得。 由于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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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doc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书法的感受 税法学习收获 税收政策知识学习心得 大学税法学课后心得 篇一:税法学习心得 本学期选修了《税法》科目,老师重点讲解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我最感兴趣的是个人所得税,因为该税种与自己未来的的个人收入密切相关。在认真学习了课堂知识的基础上,我又利用课余时间查阅学习了个税知识的相关资料,对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方法进行了一些研究,现总结一点学习心得。 由于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我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来进行个人所得税避税呢, 个人看法如下: 收入避税:理解掌握政策除了投资避税之外,还有一种税务筹划方法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收入避税。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可以在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 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在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可以利用这一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 而对于我们普通大众而言,只要掌握好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也可巧妙地节税。小王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500元,每月的租房费用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收入所得扣除2000元的费用后,对于500-2000元的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0%,2000元以上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5%.按照小王的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元-2000元,即2500元,适用的税率较高。如果他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800元作为福利费用直接交房租),其收入调整为3700元,则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元-20000元,即1700元,适用的税率就可降低。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和偶然所得等均属应纳税所得。因收入不同,适用的税基、税率也不尽相同,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 利益出发,充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通过合理避税来提高实际收入 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益。我国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是 一个庞大的体系,一般纳税人很难充分理解并掌握,因此大家除了 自己研究和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之外,不妨在遇到问 题时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律师等,以 达到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一、利用人的流动方式进行国际避税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往往把拥有住所并在该国居住一定时间以上的 确定为纳税义务人,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 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 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 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 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如何使自己避 免成为某一国居民,便成为规避纳税义务的关键。这就使一些跨国 纳税人能自由地游离于各国之间,而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 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避税目的。在我国对外开放后,随着国 际间人员、技术和经营业务交流与往来的不断扩大,已成为一个不 可忽视的重要避税方法。 二、通过财产或收入的转移进行避税 这种方法是在财产或收入的所有者不进行跨越税境的迁移,也即是 不改变居住地和居民(公民)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别人在他国为自 己建立相应的机构,将自己取得的财产或收入进行转移、分割,以 规避在居住国缴纳所得税或财产税,享受他国的种种税收优惠和待 遇。 三、利用延期获得收入的方法进行避税 在个人收入来源不太稳定和均衡的情况下,个人以通过延期获得收 入,把某一时期的高收入转移到收入较低的那一纳税期,使各个纳 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从而减轻应纳税义务。 这种方法,对承包者、租赁者及其它非固定收入者比较有效。 四、把个人收入转换成企业单位的费用开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 比如把企业单位应支付给个人的一些福利性收入,由直接付给个人 转换为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既不会扩大企业的支出总规模、减少 个人的消费水平,又能使个人避免因直接收入的增加而多缴纳一部 分个人所得税。这些方法实质上是把个人的应税所得变成了个人直 接消费来躲避个人所得纳税。 五、投资避税法 对于从事高科技研究,或从事发明创造、专利研究的人来讲,假如 你已经取得了经营成果,并且申请了专利,你是准备出卖专利,还 是投资建厂,一般讲,你大概可以选择的办法是: 1.出卖专利,以取得收入。 2.个人独资兴办企业。 3.合伙经营。 几种方式孰优孰劣,评判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多种多样,下面我们就税收来看, 是什么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更好。 假如,你的这次专利权的转让收入为30万元,如果你出卖专利收 入。那么,你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30万×(1-20,)× 20,=4.8万元税后利润=30万-4.8 万=25.2万元。 个人实际取得收入25.2万元,因为专利转让为一次性收入,那么你 将不会有第二次。 如果你是希望这项专利能给你今后相当长时间都能带来收益的话, 还是选择投资经营为好。如个人投资建厂经营,通过销售产品取得 收入,由于新建企业,大多都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税优惠,而且你 的专利权不是转让,所以在你取得的收入中,不必单独为专利支付 税收。你的收入与税收负担之比,必然优于单纯的缴纳专利权收入 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与他人合伙经营,你出专利(折股),对方出资,建立股份制 企业,根据各自占有企业股份的数量分配利润。你仅需要负担投资 分红所负的税收额,而股票在你没转让之前,不需负担税收。所以 你是通过专利,即取得专利收入,又取得经营收入,与之单独的专 利转让来讲,你的税收负担是最轻的。 六、工资避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收入,承包转包收入,劳务报酬收 入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收入实行合并收入计算所得税,税 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凡月收入超过2000元者需要征税。如何降低 这方面的税收负担呢, 1、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是合法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 的;(2)成本低廉,合乎经济原则;(3)作出有效的事先安排和 适当的呈报。 税收计划的制订,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 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诸如,在不改变消费水平的情况 下,通过改变消费方式来改变现金和实物支出的帐户性质;通过收 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 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2、避税策略避税策略的安排能够使你的税负降低,但不会降低国家 的税收。因为许多方案的选择是以避免某一税收而代之以其它税收 来执行的,有些方案是以减轻个人负担,增加企业负担来实现的。 对于工资、薪金收入者来讲,企业支付的薪俸是申报个人所得税的 依据。如何保证个人消费水平的稳定或略有提高而税收负担又不增 加,是规避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问题。这部分收入按月计征,即根据 月收入水平累进课税。最低税为0,,最高税率为45,,当你取得 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要求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适应的税负,但 是,工薪税是根据你的月实际收入来确定的,这就为税收规避提供 了可能的机会。 高薪是社会评价人的能力和地位的一个标准。事实上,高薪并不为 提供高消费水平。因为,高薪是指你在纳税年度内的各时期收入高 于其它人的收入量,当这个收入量超过累进税率的某一档次。那么 你将支付高税率的现金收入。工薪的组成主要是依人的劳动能力和 再生产需要确定的。所以你的工资既有劳动量的体现,又有消费水 准的参考。如果你的所有消费都是从实际取得现金后实现以及部分 消费以现金实现,另外部分以实际受益相结合取得,那么后者的收 益实际超过前者。因此运用比较收益是税收规避中需要首先研究 的,它是税收计划制定的一个重要条件。 综上所述,只要我们能充分合理,恰到好处地利用个税税收政策, 合理进行避税,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能减少自身的收入流失,何 乐而不为呢,推而广之,只要我们认真地学好相关税法知识,不论 我们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什么行业,都会从中受益无穷。篇二:税法 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税法是我们学会计专业必须掌握的一门课程,还没接触它之前,就 听别的会计科目老师说过税法的重要性与它的难度,通过这学期的 学习,在老师的带领下确实掌握了一些技巧和方法。 税法这课说句实话很枯燥无味,零零总总的会计科目,各种税率, 征收方法等,条条框框太多,刚开始时上课时真的让人提不起精 神,还有老师教书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用图形合理的解释,使人 很快就能明白,比看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人好理解,使抽象变得更 形象。 通过税法的学习让我进一步知道会计人员的重要性,,使我懂得了 如何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怎样公平公正地做好纳税 工作,使我在将来要从事的会计工作中懂得不断加强和税务人员之 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税收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同时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经过这次学习,使我更深刻地了解了 新税法的内容,根据新税法的要求,调整一些不规范的会计处理方 法,规避税务风险;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做好会计处理和税 收衔接中的细节问题的同时,懂得不断提高自己专业水准,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对所从事的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税务知识得到了充实和提高。在今后我一定将学以致用,把新的业务知识真正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和学习中去。 我学习税法最主要的心得是要想把税法学好还是要多做习题,只有在做的过程中才能找到问题,发现问题,要理论结合实际,才更有助于我们记住。税法是一门文理兼有的学科,它既要求我们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同时由于它是法律性学科,当然要求我们具有良好的记忆能力。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还发现有些法律条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人们对现实的认识不断改变,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留意这方面的信息,以便于与时俱进。 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那么,到底那些原则可以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呢,我认为,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定主义、合法性原则等等,它是税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 。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没有法律的根据,国家就不能课赋和征收税收,国民也不得被要求交纳税款 。我国学者认为,是指一切税收的课征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纳税人有权拒绝。税收法定是税法的最高法定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 。它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征税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的税法构成要素为依据,任何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从而使当代通行的税收法定主义具有了宪法原则的位阶 。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课税要件法定原则 。课税要件是指纳税义务成立所必须要满足的条件,即通常所说的税制要求,包括纳税人(纳税主体),课税对象(课税客体),税率、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免税的条件和标准、违章处理等。课税要件法定原则是指课税要件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法律来加以规定,而不能由行政机 关或当事人随意认定。(2)课税要素明确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对课税要件法定原则的补充。它要求课税要素、征税程序不仅要由法律做出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3)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它要求税收稽征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核查;税务征纳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应纳税额的确定,税款缴纳到纳税检查都必须有严格而明确的法定程序,税收稽征机关无权变动法定征收程序,无权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 收。这就是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包括课税有法律依椐、课税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课税程序合法。即要作到“实体合法,程序正当”。(4)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是指税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司法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禁止类推适用。在税法域,溯及既往条款将会破坏人民生活的安全性和可预测性,而类推可能导致税务机关以次为由而超越税法规定的课税界限,在根本上阻滞税收法律主义内在机能的实现,因而不为现代税收法律主义所吸收。(5)禁止赋税协议原则,即税法是强行法,命令法 。税法禁止征税机关和纳税义务人之间进行税额和解或协议。 2、公平原则。指纳税人的地位在法律上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对此可参照西方有“利益说”与“能力说”。“利益说”依据“社会契约论”,认为纳税人应纳多少税,则依据每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享受的利益即得到的社会公共产品来确定,没有受益就不纳税。而“能力说”则认为征税应以纳税能力为依据,能力大者多征税,能力小者少征税,无能力者不征税。而能力的标准又主要界定为财富,即收入。我国实际中通常用的是“能力说”,按纳税人的收入多少来征税。税收公平原则应包括两个方面 :(1)税收立法公平原则。它是公平原则的起点,它确定了税收分配的法定模式,没有税法之公平....................... 下面我从内容方面写写我的心得吧,我觉得最难掌握的还是增值税,这可是难点,光看书的篇幅就知道,我一直很模糊,为什么要教增值税,进项税与销项税,在学会计基础的时候就有接触,可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在借方,而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在贷方,经过税法老师的精彩解释我终于弄明白了其中的真谛。还有消费税,原来不是所有的销售行为都要交消费税,只是对特定的适用。比如奢侈品,烟酒,化妆品等。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烟酒、化妆品、奢侈品会那么贵,不是普通人能消费的起的。对于营业税,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大学食堂的饭菜比在外面买的便宜的原因,原来学校食堂是不用交营业税的。 与此课程相关的课程我们还学了税务会计,我了解了税务会计与税法的一些区别。 (一)会计与税收在原则上的差异 1.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谨慎性原则有不同的认识 新会计准则认为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在依据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可以得到显著的提高,不会低估损失或负债,也不会高估收益或资产;而税法对谨慎性原则的认识是避免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减少税收收入流失现象的发生。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会计人员凭经验 所做的估计,并不一定真实的发生;而税法认为除非损失确实发生 了,费用才可以被扣除。 2.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权责发生制原则认识不同 新会计准则认为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企业应遵循权责发 生制原则来计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税法只依据权责发生 制计算生产经营所得,依据收付实现制来计算其他所得。权责发生 制增加了会计估计的数量,税法会采取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防范现象的发生。 3.会计与税法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理解不同 会计认为会计核算仅以企业交易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是不全面 的,应以企业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为依据进行核算,承认实质重于 形式原则;而如果税法承认巨额坏账准备,将会严重损坏所得税税 基,因此税法一般不接受会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4.会计与税法对可靠性原则的重视程度不同 会计在一些情况下会放弃历史成本原则,为确保会计信息是相关 的,新会计体系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税法始终坚持历史成本原 则的运用,因为征税属于法律行为,对证据的可靠性要求加高,而 历史成本恰好具备较强的可靠性。 (二)会计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的差异 会计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一直存在差异,新会计准则施行后,这 两者之间的差异不仅继续存在,而且还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并产生 了一些新的差异。首先表现在对取得固定资产的计量方面,会计对 固定资产进行入账时依据的是其取得时的成本,而税法对固定资产 的确认并没有作理论性的规定。新会计准则施行后,会计在对固定 资产的处理上允许企业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赋予 了企业更大的自主权;税法则限制了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新会计准则实行后,会计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产生了一些新的差 异,如新会计准则规定对合同或协议销售商品后获得的价款的收取 按照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而税法仍利用销售 商品的名义价格来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应该缴纳的税金。 我还知道我们每个公民有一定的收入就要交个人所得税,我们履行 了纳税的义务。以前总是不知道个人交税的程序和时间,总是糊里 糊涂,现在都知道了,学了这课还真让人受益匪浅。 虽然老师由于时间原因还没把课讲完,但有老师教给我们的方法我 们自己在花点时间应该可以把它掌握。在最后我要谢谢税法老师不 厌其烦的一遍遍给我们讲课,从来没有浪费一点时间。老师你辛苦 了。篇三:税法学习心得收获 1、 2、 3、 1、 知识上有哪些积累, 学习方法上有哪些改进,(法律技能、思 维、意识等的提高) 谈一谈对税法课的意见和建议 税法是注册会 计师资格考试中最重要的一门之一,由于其重点突出,操作性强, 所以也是最好把握的一门,学好税法对于会计专业的我们而言,重 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经过一学期的学期,我觉得相对较重要、而 且使我受益最深的章节就是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 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企业所得税的额度, 直接影 响到净利润的多少, 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 企业所得税筹划 是避税筹划的重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用法令形式固定下来, 企业有依法纳税的责任和义务,使国家财政收入有了法律保证,并 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稳定增长;企业自身有依法规定的收入来源, 随着生产的发展,企业将从新增加的利润中得到应有的份额,使企 业的责任和权利更好地结合起来;能够更好地发挥税收的经济职 能,有利于调节生产、流通和分配,加强宏观控制和指导。有利于 改进企业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善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效果(一)保持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稳定增 长(二)优化了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三)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四)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 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它能够有效的提供公共物品,从而满足公共 欲望,缓解市场失灵,实现国家职能。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 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通过学习税法,我认识到 税法是经济法重要的一部分,税法的在宗旨,本质,调整方法等许 多方面与经济法整体上是一致的。税法作为经济法的一个具体部门 又是与经济法相区别,双方是共性和个性,整体与部分,普遍与特 殊的关系。 3、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被刘老师生动的讲解、丰富的法理内涵以 及严谨的教学态度深深地吸引。老师详细地从法律的角度揭示了税 法制定的初衷,并引领我们将会计和税法的知识结合起来。税法课 程对于会计人在实务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一名合格的会计 必须精通丰富的税法理论乃至原理,而刘老师的课程恰恰就是从原 理的层面去阐述税法的制定和运行的。在授课过程中,老师用详实 的事例来说明税法的运行机制,将其内在决定因素直接呈现给我 们,使我们受益匪浅。 在授课的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由于会计知识学习不够而出现过跟不上教学节奏的现象,因此在学习过后,我已经明确认识到想要学好税法,就必须将以前的会计知识完全掌握,这样才能够融会贯通,为学习税法提供坚实的基础。篇四: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一:学习税法心得体会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的一种有效的工具。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税法的影响也无处不在。从本专业的角度来看,税收主要表现在所得税会计的调整方向上。如果很好的了解和运用税法,对企业的成本就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税收的不适应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渐表现出来,所以学习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对其的不断变化也应该时刻关注。因为国家通过税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以通过税收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所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 经过一年的税法课程的学习,了解了税法的本质。在税法的变动和对专业的影响方面有些许心得体会。 税法的发展是多重兼顾的,其立法的基本原则是符合人民意愿,适应多元化社会的规范。税收是工具,不可随意附加职责,所以税法的变更是可以多元化的表现出社会经济状况的。虽然税法有政治趋向性,服从于国家政策的变更,但总体上看,市场经济的影响是主要的因素。自从入世以来,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税法在宏观调控中起很大作用,近年来由于市场因素的复杂性,外资企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已不容忽视,而且针对各种性质的企业在市场上要求同等地位,税收的变更已经刻不容缓。从会计方面看来,会计是税法影响的反映者,所得税在其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所得税只是针对内资企业而言,由于其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年限、费用划定范围等和会计上相比有所不同,对企业成本控制、利润核算都有很大的影响。国内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不以所得税法核定,所以从会计的反映上面看,企业核算不能统一,在市场的竞争上也有失公平。国际经济市场的税法准则给中国市场带来范本,对中国的宏观调控也有启示作用。所以,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繁荣中国经济,税法的变更也是必然的。这也是税法稳定经济、维护国家利益职能所要求的。时刻关注税法变化是学好税法和应用税法的关键所在。 今年3月6日,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此法将于08年1月1日实施。这次企业所得税统一是我 国整体税制改革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税制建设发展的自然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但不是税前利润最大化,而是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企业所得税是影响企业税后利润水平的重要因素。而“两税合一”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成熟完善,这体现了税法配置资源和宏观调控 的职能。而且“两税合一”的规定使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所占份额不断下降。通过适当降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有利于增加企业和居民的收入,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近阶段的“两税合一”仅仅是税法变动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代表性例子。它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法,适当降低了税率。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中国经济制度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性工作之一。从此次税法变革出发,会计的所得税处理方法也将有相应变动,了解税法动向对会计专业的学习有辅助作用。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税务是无处不在的。作为一名公民面对这项具有政治和经济双重意义的义务时,应该持积极的态度。认真学习税法、时刻关注税法不但可以维护自身的权利、提高生活质量,还能在今后的学习或工作中把握对经济动脉的敏锐度,提高信息利用率。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二:学习税法心得>>(1350字) 这学期我学习了税收理论与实践,获得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首先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生活与税收息息相关,不论我们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都需要税法的相关知识,然后我们更可以理解为什么国家及百姓会关心税法的改革,在实践中我们还了解到了我们的税法有哪些缺陷及怎样去改革这些法律上的缺陷。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去自己深入到企业中调查企业纳税情况,这样能够了解到最真实的数据,而且能得到更多的感悟。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的一种有效的工具。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税法的影响也无处不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税收的不适应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渐表现出来,所以学习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对其的不断变化也应该时刻关注。因为国家通过税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以通过税收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所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我所做的第一篇文章企业纳税,我所调查的企业是我的家乡锦州紫金药业有限公司,这是一家民营企业,我向相关工作人员调查了企业纳税情况,分别是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 镇使用土地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经过调查可以 更加了解企业具体纳税情况,而不只是看到的是书本上的东西。可 以让我们学到的知识更加具体。同时我的感受是中国的税种十分繁 杂,会给一些企业带来一些负担。第二篇文章是中国税收流失问题 的调查,这次我所调查的是锦州市一家民营汽车修理厂,调查后我 得到了中国税收流失的原因,首先是社会心理因素,其二是税收征 管乏力,这包括税收执法不严,定期 定额征收方式缺乏科学的定额依据,掺杂人为因素使大部分定额偏 低,业务考核标准的导向错误,税务征管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是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其三是现行征段手 段与高科技支撑下的商品交易方式的不匹配。其四是由欠税引发的 税收流失。其五是个别征税主体人生观、价值扭曲。了解了这些原 因我们又查询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可以让中国的税法更加合理,更 能让中国的企业接受。 第三篇文章是深化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我所选择的税法是物 业税。选择物业税是因为房产一直是我国的一个热门话题,特别是 最近几年房价的不断变化。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 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 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 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物业税是政府以政权强制力, 对使用或者占有不动产的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 在了解了什么是物业税之后,我查阅了相关书籍,了解了国家对于 房产税的相关税改方向以及改革建议等相关内容。了解物业税可以 更多的知道为什么近几年国家对房产的关注。 这门课程是实践的内容,可以更多的让我们去接触企业内的工作人 员,虽然在接触中我们会碰到很多困难,例如调查时他们不愿意告 诉我们比较真实的数据,但是我觉得还是学习了很多关于税法的知 识。 这些调查可以让我们不拘泥于课本现有知识的学习,了解到更多的 知识和内容。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税务是无处不在的。作为一名公民 面对这项具有政治和经济双重意义的义务时,应该持积极的态度。认 真学习税法、时刻关注税法不但可以维护自身的权利、提高生活质 量,还能在今后的学习或工作中把握对经济动脉的敏锐度,提高信息利 用率。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三:学习税法心得>>(3408字) 税法是我们学会计专业必须掌握的一门课程,还没接触它之前,就 听别的会计科目老师说过税法的重要性与它的难度,通过这学期的 学习,在老师的带领下确实掌握了一些技巧和方法。 税法这课说句实话很枯燥无味,零零总总的会计科目,各种税率, 征收方法等,条条框框太多,刚开始时上课时真的让人提不起精 神,还有老师教书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用图形合理的解释,使人 很快就能明白,比看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人好理解,使抽象变得 更形象。 通过税法的学习让我进一步知道会计人员的重要性,,使我懂得了 如何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怎样公平公正地做好纳税 工作,使我在将来要从事的会计工作中懂得不断加强和税务人员之 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税收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同时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经过这次学习,使我更深刻地了解了 新税法的内容,根据新税法的要求,调整一些不规范的会计处理方 法,规避税务风险;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做好会计处理和税 收衔接中的细节问题的同时,懂得不断提高自己专业水准,以便把 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对所从事的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开阔了视 野,拓宽了思路,税务知识得到了充实和提高。在今后我一定将学 以致用,把新的业务知识真正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和学习中去。 我学习税法最主要的心得是要想把税法学好还是要多做习题,只有 在做的过程中才能找到问题,发现问题,要理论结合实际,才更有 助于我们记住。税法是一门文理兼有的学科,它既要求我们有一定 的数学基础,同时由于它是法律性学科,当然要求我们具有良好的 记忆能力。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还发现有些法律条文并不是一成不变 的,它会随着人们对现实的认识不断改变,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留 意这方面的信息,以便于与时俱进。 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那么,到底那些原则可以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呢,我认为,我国税 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定主 义、合法性原则等等,它是税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日本学 者金子宏认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 没有法律的根据,国家就不能课 赋和征收税收,国民也不得被要求交纳税款。我国学者认为,是指 一切税收的课征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纳税人 有权拒绝。税收法定是税法的最高法定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等现 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益举足轻重。它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内,确定征税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的税法构成要素为依 据,任何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从而使 当代通行的税收法定主义具有了宪法原则的位阶。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课税要件法定原则。 课税要件是指纳税义务成立所必须要满足的条件,即通常所说的税制要求,包括纳税人(纳税主体),课税对象(课税客体),税率、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免税的条件和标准、违章处理等。课税要件法定原则是指课税要件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法律来加以规定,而不能由行政机关或当事人随意认定。(2)课税要素明确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对课税要件法定原则的补充。它要求课税要素、征税程序不仅要由法律做出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3)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它要求税收稽征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核查;税务征纳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应纳税额的确定,税款缴纳到纳税检查都必须有严格而明确的法定程序,税收稽征机关无权变动法定征收程序,无权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收。这就是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包括课税有法律依椐、课税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课税程序合法。即要作到 实体合法,程序正当 。(4)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是指税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司法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禁止类推适用。在税法域,溯及既往条款将会破坏人民生活的安全性和可预测性,而类推可能导致税务机关以次为由而超越税法规定的课税界限,在根本上阻滞税收法律主义内在机能的实现,因而不为现代税收法律主义所吸收。(5)禁止赋税协议原则,即税法是强行法,命令法。税法禁止征税机关和纳税义务人之间进行税额和解或协议。 2、公平原则。指纳税人的地位在法律上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对此可参照西方有 利益说 与 能力说 。 利益说 依据 社会契约论 ,认为纳税人应纳多少税,则依据每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享受的利益即得到的社会公共产品来确定,没有受益就不纳税。而 能力说 则认为征税应以纳税能力为依据,能力大者多征税,能力小者少征税,无能力者不征税。而能力的标准又主要界定为财富,即收入。我国实际中通常用的是 能力说 ,按纳税人的收入多少来征税。税收公平原则应包括两个方面:(1)税收立法公平原则。它是公平原则的起点,它确定了税收分配的法定模式,没有税法之公平....................... 下面我从内容方面写写我的心得吧,我觉得最难掌握的还是增值税,这可是难点,光看书的篇幅就知道,我一直很模糊,为什么要教增值税,进项税与销项税,在学会计基础的时候就有接触,可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在借方,而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在贷方,经过税法老师的精彩解释我终于弄明白了其中的真谛。还有消费税,原来不是所有的销售行为都要交消费税,只是对特定的适用。比如奢侈品,烟酒,化妆品等。也让我明 白了为什么烟酒、化妆品、奢侈品会那么贵,不是普通人能消费的 起的。对于营业税,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大学食堂的饭菜比在外面买 的便宜的原因,原来学校食堂是不用交营业税的。 与此课程相关的课程我们还学了税务会计,我了解了税务会计与税 法的一些区别。(一)篇五:增值税介绍及学习税法后的心得体会 增值税介绍及学习税法后的心得体会 班级专业: 会计102班 学号:姓名:杨跃婷 通过对《税法》的学习,了解了我国五大税种 的有关内容,初步掌握我国现行税法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 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税率、计算及有 关税的法律知识等主要内容,加深了对税法重要意义的知识,增强 纳税意识。其中我个人比较感兴趣的是增值税,所以就此税叙述其 有关的知识。 第一部分:介绍增值税 一、 增值税的概念: 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 和货物进口金额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 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 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 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 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 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 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 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 则。 二、增值税的历史沿革简介 1、1979年,我国开始对开征增值税的可行性进行调研;继而在1980 年选择在州、长沙、襄樊和上市等城市,对重复征税矛盾较为突出 的机器机械和农业机具两个行业试点开征增值税;1981年,试点范围 扩大到自行车、 电风扇和缝纫机三种产品;1983年,征税地点扩大到全国范围,1984 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草案)》。这一 阶段的增值税的税率档次过多,征税范围并不包括全部产品和所有 环节,只是引进了增值税计税方法,并非真正意上的增值税。 2、1993年底,我国工商税制进行了较为彻底的全面改革。1993年 12月13日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确立了自1994年1月1日 起,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 物,因不允许一般纳税人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故称生产型增 值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主要是基于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 向和调整投资结构的需要。 3、1994年后征收的增值税,与此前试 行开征的增值税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 实行价外 税,即与销售货物相关的增值税额独立于价格之外单独核算,不作 为价格的组成部分;(2) 扩大了征收范围,即征收范围除了生产、批 发、零售和进口环节外,还扩展到劳务活动中的加工和修理修配;(3) 简化了税率,即重新调整了税率档次,采用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 税率;(4) 采用凭发票计算扣税的办法,即采用以票控税的征收管理 办法,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上注明的税款确定进项税 额,将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后计算出应纳税额;(5) 对纳税人进行了 区分,即按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的健全与否,将纳税人划分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2004年,我国开始实行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试 点。自2004年7月1日起,东北地区的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和大连市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试点;自2007年7月1日 起,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改革由东北三省一市扩大到中部地区26 个老工业基地城市;自2008年7月1日起,东北老工业基地扩大增 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政策适用于内蒙古东部地区;与此同时,增值税转 型试点扩大到汶川地震中受灾严重地区,包括极重灾区10个县市和 重灾区41个县区。2008年11月5 日,国务院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三、增值税的作用及地位 1、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及时、稳定地增 长 2、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3、有利于“奖出限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四、增值税的特点 1、 一般特点:(1)、征税范围广,水源充裕;(2)道道环节征 税,但不 重复征税;(3)对资源配置不会产生扭曲性影响,具有税收中性效 应; (4)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税负随应税商品流转而前移,最终由消 费者负担。 2、 其他特点:(1)实行价外税;(2)划分两类纳税人;(3)税 率档次 少。 3、 相对其他流转税而言,增值税具有以下的特征: (1)多环节征税、税基广泛。增值税可以从商品的生产开始,一直 延 伸到商品的批发和零售等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使增值税能够拥有 较 其他间接税更广泛的纳税人。 (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纳税人投入的原材料等中所包含的税款 进 行抵扣。因此,增值税实际上是对增值——销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格 的 差价征税。 (3)采用了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是纳税人 享 受税款抵扣的合法凭证。 (4)在生产、流通的征税环节中享受免税,意味着丧失增值税税款 的抵扣权,同时要负担以前环节的已征税款。 (5)增值税可以对某些商品采用零税率的办法,实行彻底的免税。 (6)同其他间接税一样,增值税仍具有税负转嫁的属性。 五、增值税征收的范围 1、一般范围: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 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 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 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 务。 2、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 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 委托人销售物品; (4)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 集邮商 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 (1)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 均要征收增值税。 a.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b.代他人销售货物 c.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d.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e.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f.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g.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h.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 混合经营:增值税征管中的混合销售行为,指的是既涉及增 值税销售行为又涉及营业税销售行为。 例如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 运输,销售货物为增值税征收范围,运输为营业税征收范围。 (3) 兼营行为:增值税征管中的兼营行为指的是,纳税人在销售 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兼营非应税劳务。 六、增值税纳税人 1、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 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 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划分 标准为: 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 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人民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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