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生申诉工作流程图四、学生申诉工作流程图 学生对学校的处分不服的 提出申诉 不符合申诉条件不予受理,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诉人 符合条件决定受理 向被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并要求其7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收到答复后,承办人审核情况,根据案情调查取证,并与有关处室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制作申诉决定书并报委领导批准 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分别送达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不服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