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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ok3w_ads(“s004”); ok3w_ads(“s005”); 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董事长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并妥善处置,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每个人严格遵照执行。 一、 重大事项包括: (一)对外事项 1、各有关部门、人员来公司指导工作、洽谈业务。 2、需要外出或前往其它部门以及事务办理情况。 3、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 4、联络接待中,人员财物的支配。...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ok3w_ads(“s004”); ok3w_ads(“s005”); 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董事长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并妥善处置,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每个人严格遵照执行。 一、 重大事项包括: (一)对外事项 1、各有关部门、人员来公司指导工作、洽谈业务。 2、需要外出或前往其它部门以及事务办理情况。 3、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 4、联络接待中,人员财物的支配。 5、涉及公司工作或形象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内部事项 1、影响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和工作秩序有序进行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失误、问题、隐患。 2、重大经营决策、技术改造、大宗采购行为。 3、财务收支情况、大宗借贷款项、公司融资及大宗信贷业务。 4、主要工作人员的聘用、任免、待遇、奖惩、辞退等情况。 5、各部门月度分析,即每月28日上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及下个月工作安排;半年和全年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 6、省、市、区各部门以及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领导任职的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发来的信件、通知、邀请函、邮件等。 7、影响公司工作或形象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上述情况发生后,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拖延。 1、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分三种: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 2、重大事项报告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要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事后将办理情况向董事长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3、重大突发事件、紧急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各个主管领导。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 报告,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4、属事前报告的,报告内容应包括该事项拟发生的时间、内容、申报事由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属事后报告的,报告内容应报告该事项发生的时间、经过、结果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三、责任追究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必须按制度要求及时报告董事长,凡重大事项出现瞒报、迟报、谎报、误报、漏报或扩大(缩小)事态进行虚报以及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附件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 篇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根据中央、省、州、市纪委监察局有关重大事件申报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及直属机关党委交 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上级部门到我校进行工作考察和调研,领导参加的各种重大事项的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 3、项目立项、申报、评定及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4、大额经费(5000元以上)开支情况; 5、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6、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7、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落实情况; 8、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9、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情况; 10、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 单位全体职工要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 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补报; 4、凡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报告,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2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分管领导批准后请示一把手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事项由班子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未上报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 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单位的突发事件,因本部门或当事人原因 导致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篇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机关内重大事项的了解、协调和处置,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太阳河乡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第二章 报告事项 第四条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要会议、文件、批示等 1(要求及时贯彻落实的上级各级政府、部门重要会议精神。 2(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决策及有关工作部署。 3(主管领导关于本单位(本科室)、本行业(领域)工作的批示、指示。 (二)重要工作事项 4(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字汇总上报。 5(半年和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6(年度工作阶段目标完成情况。 (三)安全、质量、信访、稳定 7(已经发生的或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 8(进京、到省、到市、乡上访和潜在的上访事件。 9(其他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四)外出学习考察、出差 10(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市级以上会议、讲座、外出考察、学习、参观等活动。 (五)干部职工重大事项报告 11(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任免、交流、奖惩或提出任免、交流、奖惩建议。 12(干部职工涉及参与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参加非法组织或社团活动的。 13(科级以上干部个人廉洁勤政情况。 14(机关干部个人提出病休、辞职,机关正式在编干部职工提出辞职。 15(干部职工因公致病、致残、因公死亡等事项。 (六)其他重大事项 16(政府机关物品(含房产)的购置、出售、出租或转让。 17(干部个人重大疾病、突发困难及工作、学习、生活、家庭等方面出现重大事件或变故的情况。 18(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报告程序和时限 第五条重大事项报告由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提出,首先向机关分管负责人报告,分管负责人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个人重大事项应首先向本单位(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再由单位(办公室)负责人逐级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 第七条 重大事项报告一般采取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口头报告,事后再补书面报告。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报告重大事项的时间、地点、详细情况、事件原因、调查核实情况、应对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处理结果及后续事项。 第八条 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等应由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及时掌握情况的,可直接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同时告知分管负责人。 第九条 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涉及重大信访稳定问题或其他突发、紧急情况,应在1小时内向分管机关领导报告。其他重大事项需事前请示报告的,一般应于事前3个工作日按程序报告。 第十条 涉及信访维稳等重大事项,一般应抄送党政办公室;涉及劳动人事等重大事项,一般应抄送社保所;涉及资产处置、资金流动等重大事项,一般应抄送财务室。上述各单位(办公室)接到抄送件后,应认真审核,并向分管领导 报告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 对政府所属各单位申报的重大事项,党政办公室按照轻重缓急采取不同方式,报分管领导进行研究批复。一般的批复程序为:由党政办公室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经主要负责人批转有关职能部门调查落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党委、政府领导,经全体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后,下发文件或口头进行批复。 第十二条党政办公室要做好政府所属各单位重大事项报告资料的存档备案,各领导和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政府所属单位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责 任 第十三条 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本单位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责任人,职能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职责分工为本部门所涉及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四条 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各自分管科室和政府所属单位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职责,应主动了解和监督所分管工作的重大事项的实施,各科室、单位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做好重大事项的报告。 第十五条机关各科室、各单位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或故意漏报、瞒报、虚报重大事项的,由乡党委、政府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造严重后果的,除依法追究直接责任 人员的责 任外,同时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报告事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另有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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