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论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定化问题(可编辑)

论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定化问题(可编辑)

举报
开通vip

论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定化问题(可编辑)论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定化问题(可编辑) 论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定化问题 科 技 视 界 科技?探索?争鸣 论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定化问题 谢文涛 济南大学经济学院,山东济南 【摘 要】货物的特定化是英美传统普通法中的重要概念,并且已经成为各国际贸易公约的内容。货物特定化行为会明显影响到国际贸易 中的风险转移以及其他的重要问题。本文试图就货物特定化的基本概念及方式,以及大宗货物特定化等问题做较浅显的分析,以便对国际贸易 中涉及货物特定化的问题提供一些分析的思路和途径。 【关键词】货物特定化;划拨;确定在...

论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定化问题(可编辑)
论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定化问题(可编辑) 论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定化问题 科 技 视 界 科技?探索?争鸣 论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定化问题 谢文涛 济南大学经济学院,山东济南 【摘 要】货物的特定化是英美传统普通法中的重要概念,并且已经成为各国际贸易公约的内容。货物特定化行为会明显影响到国际贸易 中的风险转移以及其他的重要问题。本文试图就货物特定化的基本概念及方式,以及大宗货物特定化等问题做较浅显的分析,以便对国际贸易 中涉及货物特定化的问题提供一些分析的思路和途径。 【关键词】货物特定化;划拨;确定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项下;大宗混装散货 引言 大宗混装散货的特定化问题。 货物特定化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的概念。货物特定化对于国 大宗混装散货的特定化是一个更加复杂的问题 大宗混装散伙是 际贸易中的诸多问题尤其是货物风险转移问题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 指在运输过程中几个货主的货物混装在一起进行运输的情况。比如 试图就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定化做尝试性的分析。 说.甲从国外的乙方购买吨小麦。双方约定由甲承担运输途中风 险 乙在船上一共装载了 吨小麦.其中有准备交给甲的吨 各国国内法中关于货物特定化的规定 小麦。途中遭遇海难.吨小麦全部损失 这种情况下.甲所购买的 吨小麦的损 失应当由甲承担还是乙承担 或者说,这吨小 货物特定化的概念源于英美普通法,其基本原则是 麦是否已经被特定化 特定化发生在什么时间 在判例法中发展起来的 其基本意义是将货物确定在合同项下.将特 对于这类大宗混装散货的特定化方式和特定化时间.《联合国货 定的货物与特定的买卖合同联系起来。在英国《货物买卖法》和美国 物 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模板销售合同范本产品销售合同汽车销售合同商品销售合同 公约》和我国法律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而主要英美法国 《统一商法典》中,将货物的特定化作为货物所有权和风险由买方转移 家英国和美国的做法也不尽相同 给买方的前提条件。而在《联合国和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也将货物 如果按照英国传统的判例法.在上述情况下.如果甲所购买的 的特定化作为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在我国法律中.《最高人民法 吨小 麦与其余的吨小麦是混装的.没有分离的,则特定化 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 没有发生。于是所有权和风险应没有发生转移。所以吨小麦损失 条规定:“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 风险应当由卖方承担 也就是说.按照传统的英国判例法原则.大宗混 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 装散货的情况下.特定化的具体方式应当是在物理意义上将某个买方 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 的货物从其他货物中分离出来.只有在物理上分离货物.才能起到特 院应予支持 ”这个法律条文基本上建立了我国法律中的货物特定化 定化的作用。 制度 按照美国《统一商法典》,大宗散货的特定化方式则有着另外的规 货物特定化的意义 定。《统一商法典》第 :“特定化的一批种类物,即使总量未知, 其中已定量的任何部分仍可在未与整批货物分离的情况下被视为已 从各国的法律以及国际公约的规定综合来看,货物特定化的意义 特定化而用于出售 该批种类物中以数量、重量或其它标准计算的任 有如下几点: 何已议定的部分或数量.可在卖方所拥有之权益的范围内出售给买 货物特定化是货物所有权和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的前提。目 方。买方因此成为该批种类物的共同所有人。”按照这条规定.在大宗 前国际上特别是英美法国家.基本上将特定化作为货物所有权和风险 混装散货的情况下.即使某部分货物没有从整批货物中分离出来.该 转移的基本前提条件 部分货物的权益也可以被转让.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特定化的时间被 货物特定化后。买方将取得有限财产权或者特殊财产权。按照 定义为签订合同的时间。所以.如果按照统一商法典.对于包含在整批 统一商法典 条.在货物特定化之后.即使所有权还没有转移给 货物中的部分货物,只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该整批货物是确定的,则 买方.买方仍然对货物拥有特殊财产权。而这种情况下卖方对货物仍 该部分货物被视作已被特定化的货物 而签订合同的行为就成为使该 然拥有的财产权只相当于担保物权 部分货物特定化的行为。所以,如果按照统一商法典,则上述案例中, 货物特定化可以使得买方拥有可保利益。按照统一商法典,货 吨小麦损失的 风险应当由买方承担 这与英国判例法的结论是 物特定化是买方拥有可保利益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前提条件。 相反的。 货物特定化是卖方依靠不可抗力免责的前提条件。如果货物由 在美国判例法实践中,大宗散货特定化问题的判决则各不相同。 于不可抗力而损毁.在符合其他不可抗力免责条件的情况下.卖方可 总的来说.美国法院对于这个问题采取较为灵活的态度.往往会根据 以无条件的免除交货义务。但是前提条件必须是货物已经特定化,否 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判决 总的来说.在不可抗力免责和风险承担问 则卖方仍然不能免除交货义务 题上.美国法院往往采取较严格的态度.认为必须要确定整批货物或 特定化的具体方式 者必须将部分货物从整批货物中做物理意义上的分离 而对于违约转 卖等问题,则采取较为宽松的态度。比如,买方拒不收货的情况下.卖 关于特定化的具体方式,《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 条的 方可以将货物转卖并向买方索取差价赔偿 这种情况下在买方违约的 规定是:“如果卖方按照合同或本公约的规定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但 时候.即使卖方没有将货物做物理上的分离.卖方事后仍然可以向买 货物没有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其他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 方索取差价赔偿 合同.卖方必须向买方发出列明货物的发货通知。”在这段条文中,基 本规定了三种货物特定化的方式: 给货物加上标记,注明有关的合 结语 同和收货人 这样就等于是将特定的货物与特定的合同联系起来,证 国际货物买卖的过程涉及诸多问题如果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不 明该货物是用来履行某个特定的合同的交货义务的。 以装运单据清 可抗力免责,违约索赔等等问题,而货物的特定化是上述行为得以进 楚的注明有关合同 这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提单的情况。由于在国 行的前提条件。对特定化问题的研究,应当是国际贸易规则研究领域 际贸易中提单是一种代表货物控制权的凭证.所以,如果卖方在提单 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文浅显的初步分析,希望对该货物特定化问题的 上注明了收货人的姓名.则相当于将提单所对应的货物与特定的收货 人联系起来.这样也能起到特定化的作用。 向买方发出发货通知。如 研究 有所裨益。 果没有使用以上的两种方式将货物特定化.则卖方必须在发运货物之 【参考文献】 后.向买方发出发货通知,通知船号和船期,这样也就等于是将卖方所 任宪龙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特定化问题浅析【法治与社会,, . 发运的货物特定于买方的名下,可以起到特定化的作用。 辛柏春.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划拨.学术交流, ,. 下转第页 。。; 。 科技视 界
本文档为【论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定化问题(可编辑)】,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10594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9KB
软件:Word
页数:5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7-12-19
浏览量:62